民間文學社章程範本

民間文學社章程範本

  民間各界人士因相同的興趣愛好,不少會成立文學社一起交流學習,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民間文學社章程範本,供大家參考。

  民間文學社章程範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是文學社開展活動的基本準則。

  第二條

  本社為愛好文學的老師、社會各界志願者和學生相結合的公益性團體,無論何時何地何種原因,不因外界干擾而違背本社宗旨,那即是:承辦刊物《城關中學校報》,收錄城關中學學生作文,面向城關中學學生開展活動。

  第三條

  文學社旨在提高社員的文學素養,營造良好的人文氛圍,拓展學生視野,加強與外界的交流合作,為學生提供一個展現個性風采的平臺。

  第二章

  社員

  第四條

  凡在本文學社活動期間,由各班老師直接推薦3——5名並書面申請,即可入社。

  第五條

  社員義務

  (一)有努力學習,在不耽誤其他學科學習情況下,提高寫作能力的義務。

  (二)有自覺遵守文學社紀律,執行文學社決議,熱心本職工作,按時參加社內活動,努力完成交派的任務。

  (三)有宣傳文學社、維護其形象的義務。

  (四)有推薦文學愛好者加入社的義務。

  (五)有按月向文學社遞交個人作品或推薦社外學生優秀作品的義務。

  第六條

  社員權利

  (一)享有參與文學社內的選舉、被選舉和表決的權利。。

  (二)享有向文學社提出工作建議、監督文學社內工作的權利。

  (三)享有參加文學社組織的有關講座、培訓及其他活動的權利。

  (四)享有向《晨鐘》社刊投稿優先發表作品,或向其他刊物優先推薦的權利。

  第七條

  入社

  申請者透過參與社團徵文系列活動,或由各班老師推薦,經文學社決議,成為會員。申請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員義務,同時享有權利。

  第八條

  退社

  社員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時交稿完成任務的.,或不能參與

  社會活動培訓,未即時反饋,累積三次將作退出本社處理,並即日起取消其本應享受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獎懲

  (一)獎勵

  不定期舉辦徵文活動,提倡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稿費的發放:在校報發表文章每篇3.00元,縣級刊物每篇4.00元,市級刊物每篇5.00元,省級刊物每篇6.00元,國家級刊物每篇7.00元。設定學年優秀社員和優秀作品等獎項。(指導教師稿費和學生相同。)

  (二)對凡不履行應盡義務,規勸後拒不改過的社員予以退社。

  (三)對一學期內三次無故缺席社內活動或三次無故不交作品者按自動退社論。按時參加社內組織的活動、會議,有事者可向社長或老師書面請假。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社長職責

  1、主持文學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召開社員會議。

  3、監督、指導各部門的工作。

  4、主持對副社長、各部門幹部工作的年度評定。組織人員對學年優秀社員和優秀作品等獎項進行評定。

  5、聘請若干熱心並支援中學生文學社團工作的領導、專家、學者擔任顧問並參加相關會議或活動。

  6、不定期的召開幹部會議。

  7、邀請相關人員組織全體社員舉辦各種講座、培訓等活動。

  第十一條

  編輯部

  (一)編輯部主任一名(由老師擔任),和社長一起審稿,編輯(社務)人員若干名。

  (二)編輯部職責

  每學期編輯《晨鐘》社刊一次或不定期刊出增刊或副刊。

  第十二條

  宣傳部(秘書長)

  (一)宣傳部(秘書長)設幹部一名。

  (二)宣傳部職責

  1、不定期地透過各種途徑,進行校內外宣傳。

  2、有效配合晨鐘活動。

  3、及時反饋社會各界對社團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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