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
縣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縣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縣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一、危險化學品的種類
包括壓縮氣體、爆炸品和易燃的液體和固體、液化氣體、自燃物品、遇溼也易燃的物品、有機過氧化物、氧化劑及腐蝕品等。
二、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
(一)從事儲存、保管和使用的物質部門和處置廢棄化學品的單位要履行自己的職責
主要負責人要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符合有關法規、法律、規章中的規定和國家標準,對危險化學品安全負責。對安全知識、法律和法規、專業技術、職業防護知識和應急救援知識進行培訓。
(二)危險化學品儲存、保管和使用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保管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統一實行規劃和審批,並形成制度,區市級在編制總體規劃時,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應當按照確保安全的原則進行規劃用於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和儲存,物質部門在儲存和保管危害化學品時,要嚴格遵守國家和區市級的規劃,要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許可,要建立健全的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制度,保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和管理。
劇毒化學品儲存的物質部門要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和設區的市級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批准後,方可進行儲存和保管。
危險化學品儲存和保管要有專用場地,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要符合國家標準,並有專人管理。
2、危險化學品的領取要經過有關部門核准後方可進入市場
物質部門在領取化學品前,要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後,獲得許可檔案後方可進行儲存和保管,並時刻接受監督和管理危險化學品的經營活動。
物質部門在危險化學品沒有出庫之前,要看生產企業有沒有生產許可證,看危險化學品有沒有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包裝物。
因公安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經公安部門監督檢查後,可獲得劇毒化學品的購買憑證、準購證和公路運輸通行證,有了這些證件以後,物質部門才能經營、保管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在運輸時,無論採取鐵路、公路、水路或是民航方式,其相應的部門都要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其公路和水路運輸單位、駕駛人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都要有資質認定,並負責運輸過程中的監督檢查。
如採取郵寄方式運輸危險化學品時,郵政部門要負責監督檢查。
3、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據其種類、特性,作業場所設定監測的設施和裝置,單位,應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在使用場所設定通訊、報警裝置,保證處於正常適用狀態;劇毒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對其產量、流向、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採取保安措施。
重複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在使用前,應檢查並記錄,記錄至少儲存2年。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在停業時,應採取有效措施,不留有事故隱患。處置方案應報在地有關管理部門,由其負責,並對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公眾上交的危險化學品,由公安部門接收,再交由環保部門進行認定。
三、發生事故時的應急預案
事故發生前,應向環境保護、公安、質檢、衛生等有關部門查問危險化學品的登記,瞭解危害化學品的特性,建立相應的營救、撤離預案。
事故發生後,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營救、撤離,採取措施對人員進行保護;迅速地控制危害源,檢驗、監測危險化學品所造成的危害,測定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監測危險化學品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並進行處置,直至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為止。
四、小結
危害化學品在人們的生活當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只有加強其預防措施,做出合理應急預案,才能使危害化學品不再有危害。
縣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的編制步驟主要如下。
1、預案編制準備
(1)成立預案編制小組
預案編制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工作,是一項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術、組織管理、醫療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識,要求編制人員要由各方面的專業人員或專家組成,熟悉所負責的各項內容。
企業管理層應首先委任預案編制小組的負責人,確定預案編制小組的成員,小組成員應是預案制定和實施過程起重要作用或是可能在緊急事件中受影響的人員。成員應來自企業管理、安全、生產操作、保衛、裝置、衛生、環境、維修、人事、財務等應急救援相關部門。
此外,小組成員也可包括來自地方政府應急救援機構的代表(例如,消防、公安、醫療、交通和政府管理機構等),這樣可消除企業應急預案與地方應急預案的不一致性;也可明確當事故影響到廠外時涉及到的單位和職責。
(2)制定編制計劃
對整個預案的編制過程制定詳細周密的計劃,使得預案編制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3)收集資料
在編制預案前,需進行全面、詳細的資料收集、整理。企業需要收集、調查的資料主要包括:①周圍條件:地質、地形、周圍環境、氣象條件(風向、氣溫)、交通條件;②廠區平面佈局:功能區劃分、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分佈、工藝流程分佈、建(構)築物平面佈置、安全距離;③生產工藝過程:物料(毒性、腐蝕性、燃燒性、爆炸性)、工作溫度、工作壓力、反應速率、作業及控制條件、事故及失控條件;④生產裝置、裝置:化工裝置(高溫、低溫、腐蝕、高壓、震動、異常情況);危險性大的裝置;電氣裝置(短路、觸電、火災、爆炸、誤運轉和誤操作);⑤特殊單體裝置:高壓氣瓶、盛裝危險化學品的承壓容器等;⑥庫區:石油庫、危險品庫等;⑦本企業、相關(相鄰)企業及當地政府的應急預案。
(4)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
編制應急預案首先要了解清楚工廠中所有潛在的危險因素、其發生事故可能性有多大、可能造成的最大事故後果如何,這項工作就是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目前,用於生產過程或設施的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方法已達到幾十種,常用的有:故障型別與影響分析(FMEA)、危險性與可操作性研究(HAZOP)、事故樹分析 (FTA)、事件樹分析(ETA)等。企業可根據各自實際情況、事故型別,選用合適的危險辨識評價方法。
在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應包括如下內容:①主要危險物質的種類、數量及特性;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及分佈;③危險物質運輸路線分佈;④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性質;⑤可能造成的事故後果;⑥事故可能影響區域。
(5)應急資源與能力評估
依據危險辨識與評價的結果,對已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明確應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施(備)、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能力包括人員的技術、經驗和接受的培訓等。制定應急預案時應當在評價與潛在危險相適應的應急資源和能力的基礎上,選擇最現實、最有效的應急策略。
應急資源與能力評估應包括如下內容:①企業內部的應急力量的組成、各自的應急能力及分佈情況;②各種重要應急設施(備)、物資的準備、佈置情況;③當地政府救援機構或相鄰企業可用的應急資源。
2、應急預案的編寫
應急預案的編制必須基於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的結果、應急資源的需求和現狀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此外,編制應急預案時應充分參閱已有的應急預案,儘可能地減少工作量和避免應急預案地重複和交叉,並確保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的協調和一致性。
預案編制小組在設計應急預案時應考慮:
(1)合理組織 應合理地組織預案的章節,以便每個不同的使用者能快速地找到各自所需要的資訊,避免從一堆不相關的資訊中去查詢所需要的資訊。
(2)連續性 保證應急預案每個章節及其組成部分,在內容相互銜接方面避免出現明顯的位置不當。
(3)一致性 保證應急預案的每個部分都採用相似的邏輯結構來組織內容。
(4)相容性 應急預案的格式應儘量採取範例的格式,以便各級應急預案能更好地協調和對應。
3、應急預案的評審與釋出
為了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與實際情況的符合性,預案編制單位或管理部門應依據我國有關應急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有關應急預案編制的指南性檔案與評審檢查表,組織開展應急預案評審工作。
應急預案評審通過後,應由企業最高管理者簽署釋出,並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4、應急預案的實施
應急預案簽署釋出後,應做好以下工作:
(1)企業應廣泛宣傳應急預案,使全體員工瞭解應急預案中的有關內容;
(2)積極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工作,使各類應急人員掌握、熟悉或瞭解應急預案中與其承擔職責和任務相關的工作程式、標準等內容;
(3)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應根據應急預案的需求,定期檢查落實本企業應急人員、設施、裝置、物資的準備狀況,識別額外的應急資源需求,保持所有應急資源的可用狀態。
5、應急預案的演練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工作,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高應急人員的實際救援能力。
應急演練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應急預案的規定,結合企業可能發生的危險源特點、潛在事故型別、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和氣象條件及應急準備工作的實際情況,突出重點,制定演練計劃,確定演練目標、範圍和頻次、演練組織和演練型別,設計演練情景,開展演練準備,組織控制人員和評價人員培訓,編寫演練總結報告,針對演練中發現的不足項及時採取措施並跟蹤整改糾正情況,確保整改效果。
應急演練應重點檢驗應急過程中組織指揮和協同配合能力,發現應急準備工作的不足,及時改正,以提高應急救援的實戰水平。
6、預案的修訂與更新
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應積極收集本企業、相關企業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的有關資訊,積極開展事故回顧工作,評估應急過程中的不足和缺陷,適時修訂和更新應急預案。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進行預案的修訂工作:①危險化學品數量和種類發生變化;②預案演練過程中發現問題;③危險設施和危險物質發生變化;④組織機構或人員發生變化;⑤救援技術的改進。
縣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此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處理學校意外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組織恢復正常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二、成立我校危險品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孫亞東
副組長:杜振慶
成員:吳豔秋、周雅平、張鳳、張勇、王曉紅、張仁芳、劉福海、錢立輝、各村小校長
突發安全事故聯絡電話:(xxxxxxx)。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呼叫物資及交通工具,各教師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式
1、報告制度實行校長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知情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校長報告,經請示後及時向教育、公安、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本著“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組織現場人員離開危險區域,救護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報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學校第一責任人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安全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置工作.
4、校內報告程式:事發當事人或目擊者—學校安全事故領導小組成員—校長—縣教育局
5、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究其責任.
四、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措施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櫃存放,專人管理(實驗老師、村小校長)。
2、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迅速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帶,及時將情況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
3、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縣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為及時有效地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工作,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預案》,結合本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危險目標和危險種類的確定
依據《重大危險源辨識》,對本學校目前使用的化學品、實驗耗材、儀器和防護裝置進行了辨識並綜合分析其危害程度,確定了下列危險目標和危險種類。
1、危險目標:學校綜合樓一樓右側實驗儀器室。
2、危險種類:化學藥品洩漏,化學藥品火災,危險化學品中毒。
二、災情報告、報警程式
1、醫療急救電話:120。
2、本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科學教師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首先進行個人防護,然後按照事故不同類別分別採取相應的現場處置措施,並立即報告本學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組長及副組長,判斷事故等級和趨勢後採取相應的內部外部聯絡。
三、實驗室化學品洩漏處置程式
1、易燃、有毒氣體洩漏:現場人員首先從室外總閘切斷電源(避免斷電時電弧引起火災),然後迅速開門窗通風,並按照危險程度通知臨近實驗室或整座建築人員撤離至上風區,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之後對洩漏源進行控制處理:用毛巾或抹布擦拭灑出的液體,並將液體擰到大的容器中,然後再倒入帶塞的玻璃瓶中。
2、易燃、腐蝕、有毒液體洩漏:現場人員首先從室外總閘切斷電源(避免斷電時電弧引起火災),避免中毒和受到灼傷,然後使用相應物資擦拭和吸收。大量洩漏時在實驗室門口設定堵截圍堰後撤離,等待應急救援人員處置。
3、化學廢液及廢舊試劑:學校化學廢液種類主要為各種有機溶劑。教師應嚴格控制化學試劑簽發數量,督促實驗人員進行有機溶劑回收利用。確實無法回收利用的,按類別收集於專用容器中。廢液及廢舊試劑由學校責任部門定期統一處置。當化學廢液及廢舊試劑外洩時,知情者應立即通知本單位安全應急小組組長,立即採取措施追回外洩廢液。外洩廢液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害及環境破壞者,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置。知情不報者按失職論處。
4、化學品包裝物:劇毒化學品包裝物,必須交學校責任部門統一處置。普通化學試劑瓶子,集中裝於紙箱中,定期交給學校責任部門處理。
5、本單位所有實驗操作人員,要有高度的節能環保意識,實驗設計及實難過程中要充分體現綠色化學理念,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己任。實驗工作中,要樹立高度的節能節水意識,全體教師都有杜絕一切浪費的責任。
四、實驗室化學品火災處置程式
實驗中一旦發生了火災切不可驚慌失措,應保持鎮靜。首先應立即切斷室內一切火源和電源。然後根據具體情況正確地進行搶救和滅火。常用方法如下:
1、可燃液體著火:立即拿開著火區域內的一切可燃物質,關閉通風設施,防止擴大燃燒。若著火面積較小,可用抹布、溼布、鐵片或沙土覆蓋,隔絕空氣使之熄滅。覆蓋時動作要輕,避免碰壞或打翻盛裝可燃溶劑的玻璃器皿,導致更多的溶劑流出而擴大著火面。
2、酒精及其它可溶於水的液體著火:可用水滅火。
3、汽油、乙醚、甲苯等有機溶劑著火:應用石棉布或砂土撲滅。絕對不能用水,否則會擴大燃燒面積。
4、金屬鈉著火:用砂土覆蓋滅火。
5、導線和電器外殼著火:不能用水及二氧化碳滅火器,應先切斷電源,再用乾粉滅火器或覆蓋法滅火。
易燃、液化氣體類火災,首先切斷電源,開門窗通風,起火初期首先控制氣體洩漏,然後使用滅火毯遮蓋撲滅,如無法控制氣體洩漏,當容器內容物儲存量低於爆炸極限時,使用乾粉滅火器撲救,火焰消失後使用滅火器對周邊環境降溫至室溫以免氣體重新燃燒或爆炸,否則必須保持穩定燃燒,避免大量可燃氣體洩漏出來與空氣混合後發生爆炸。
五、實驗室化學品爆炸處置程式
混合性爆炸發生後,現場和周邊實驗室人員應開門窗通風,切斷電源,熄滅所有點火源,避免發生二次爆炸,儘快通知學校消防及單位安全應急小組進行撲救,必要時電話119報警。
六、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按“火災控制與人員疏散應急預案”中的疏散、撤離程式執行。
七、受傷人員現場救護、醫院救治
對受到化學傷害的人員進行急救時,按下列方法緊急處理:
1、置神志不清的傷員於側位,防止氣道梗阻,呼吸困難時給予氧氣吸入;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心臟停止者立即進行胸外心臟擠壓。
2、皮膚汙染時,脫去汙染的衣服,用流動清水沖洗;頭面部灼傷時,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3、眼睛汙染時,立即提起眼臉,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
4、發生燒傷時,應迅速將患者衣服脫去,用水沖洗降溫,用清潔布覆蓋創傷面,避免傷面汙染;不要任意把水皰弄破。患者口渴時,可適量飲水或含鹽飲料。
5、誤服化學試劑者,可根據物料性質,對症處理;必要時進行洗胃。
縣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學校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嚴防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指的危險化學藥品,系學校化學實驗室裡的易燃品、氧化劑、毒害品和腐蝕品等。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危化品事故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校長、法人
副組長:黨委書記、副校長
成員:
職責:領導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有效地處理出現的危化品安全事故。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安全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呼叫物資及交通工具,學校各部門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二、防範措施
1、保管
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按有關規定存放在條件完備的專用室或專用櫃(櫥)內,並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滅火防曬等安全設施,專人專管,落實職責。
2、使用
危險化學藥品按當日限量等有關要求,填寫領物單,按程式審批,專人領取。嚴格遵守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使用的原則。
3、組織管理人員(包括師生)宣傳教育培訓有關危險藥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包括自救、報警、防範、撤離等,同時備足備好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和物資,以防萬一。
4、學校分管領導和執行人要定期檢查藥品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應急措施
1、危險化學藥品一旦發生丟失、被盜情況,應立即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報告學校分管領導,及時統計藥品的數量、名稱和價值等書面報學校校長,學校將根據危害程度及事件性質酌情處理,並如實報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2、在實驗操作使用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疏散師生至安全地段,並在第一時間送受傷師生校醫務室或市級醫院救治,及時報119、120等有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報學校校長。
四、其他
事故發生後,應急安全領導小組應及時查明原因,計算損失,落實職責和防患措施,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學校校長。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小學學校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第一條為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證人員及學校財產安全,防止發生環境汙染及安全事故,根據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汙染環境防治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危險化學品,是指列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錶》(GB12268)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以及由國家相關部門確定並公佈的其它危險化學品。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潘南小學學校內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教學、科研及其安全管理活動。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應遵照以下規定:
(一)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並負責檢查和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建立危險化學品使用檔案,並進行明細登記,全面記載領取、使用、結存情況;
(三)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必須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並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相關操作;
(四)實驗室主任或負責人對本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安全負責,並負責落實保管責任制,要責任到人。
(五)危險化學品管理應嚴格落實“五雙”制度,即以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帳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安全措施;
(六)購買劇毒化學品,必須提請實驗室與學校辦公會批准,使用公安部門出具的購買憑證或準購證到指定的危險化學品供應單位購買。
第五條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院(系)應建立集中的危險化學品存放室,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危險化學品的存放區域應設定醒目的標誌;
(二)危險化學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相互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三)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露天、潮溼、漏雨或低窪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
(四)受陽光照射易燃燒、易爆炸或易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五)化學性質防護和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
第六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按《潘南小學實驗室危險廢棄物處置管理辦法》的規定,分級、分類收集化學固、液廢棄物,定點存放,設專人妥善保管,並及時轉運到學校實驗室固體廢棄物暫存庫,不得任意丟棄、掩埋化學固、液廢棄物。
第七條從事危險化學品實驗的人員應接受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配備安全員,安全員應熟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知識。
第八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當配備安全防護設施和用具,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效能,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毒、防潮、防靜電、降溫、避雷、隔離等設施。
第九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要經常性地對危險化學品進行賬賬、賬物核對,發現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等情況,應及時報告學校。
第十條對於違反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造成事故的,將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教導處和學校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