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個人合作協議書範文彙總9篇
關於個人合作協議書範文彙總9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個人合作協議書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1
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銀行
聯絡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合作院校):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為支援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學生完成學歷,促進全民素質的提高,雙方本著平等合作的原則,根據《中國建設銀行個人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經友好協商,就個人助學貸款業務進行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雙方承諾堅持平等互助、誠實信用的合作原則,互不欺詐,互不侵犯對方權益。
第二條
甲乙雙方指定專人負責個人助學貸款業務,以便協調工作。
第三條
甲方為確保與乙方合作的順利進行,甲方承諾如下:
(一)對乙方推薦前往甲方申請個人助學借款並符合條件的借款人,保證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資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是否同意發放貸款的決定,並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證及時向乙方提供個人助學貸款運轉情況和其他資金資訊。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貸款的學生名單和貸款的償還情況。
第四條
為保障與甲方合作的順利進行,乙方承諾如下:
(一)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個人助學貸款的宣傳營銷工作。
(二)乙方對貸款學生的情況應進行審查,向甲方開出《個人助學貸款推薦書》,對貸款學生的思想品德、學習狀況、身體情況、家庭情況及還款來源寫出鑑定材料。
(三)乙方應協助甲方進行個人助學貸款的貸後管理,定期向貸款行出具借款人的學習、健康、品德情況。
(四)貸款學生出現足以影響貸款回收的特殊情況(如退學、休學、被校開除、生病住院等),乙方應及時將此情況通知甲方。
(五)乙方應協助甲方回收個人助學貸款,對未還清貸款的畢業生應扣押《畢業證》和《派遣證》,並及時將其欠款情況通知借款人的用人單位,督促其償還貸款。
第五條
協議的變更、終止
對本協議任何內容的變更,或未盡事宜,雙方承諾經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合作期限內,雙方同意不得提前終止。確因客觀原因,一方需要終止協議時,應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協議終止後的雙方權利義務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
雙方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設銀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協議的合作期限為_________年,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合作期滿後,雙方就是否延長合作期限可另行協商。
合同期滿後,甲方不再發放新的貸款,但合作期內發放的尚未收回的貸款,乙方應繼續履行協助甲方回收貸款的義務。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蓋章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做好某公司在___某校區的銷售以及宣傳工作,經雙方友好協商決定簽定以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從乙方一次性得到贊助費用人民幣___元。
甲方須給乙方提供場地和桌椅(場地在明秀校區主幹道上,面積為幾平方米)。
甲方供給乙方的具體擺攤時間為哪天___共幾天時間。
二、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區域內宣傳其產品。
乙方必須在簽定日期起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幾元,由甲方代表簽收。
乙方必須遵守___校內的校規校紀。
三、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定後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協調。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份合同到幾年幾月幾日自動廢除。
如果出現某方違約,按相關法律追究責任。
甲方:
甲方代表:
簽定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乙方代表:
簽定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中國建設銀行__________行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作院校):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支援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學生完成學歷,促進全民素質的提高,雙方本著平等合作的原則,根據《中國建設銀行個人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經友好協商,就個人助學貸款業務進行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雙方承諾堅持平等互助、誠實信用的合作原則,互不欺詐,互不侵犯對方權益。
第二條 甲乙雙方指定專人負責個人助學貸款業務,以便協調工作。
第三條 甲方為確保與乙方合作的順利進行,甲方承諾如下:
(一)對乙方推薦前往甲方申請個人助學借款並符合條件的借款人,保證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資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是否同意發放貸款的決定,並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證及時向乙方提供個人助學貸款運轉情況和其他資金資訊。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貸款的學生名單和貸款的償還情況。
第四條 為保障與甲方合作的順利進行,乙方承諾如下:
(一)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個人助學貸款的宣傳營銷工作。
(二)乙方對貸款學生的情況應進行審查,向甲方開出《個人助學貸款推薦書》,對貸款學生的思想品德、學習狀況、身體情況、家庭情況及還款來源寫出鑑定材料。
(三)乙方應協助甲方進行個人助學貸款的貸後管理,定期向貸款行出具借款人的學習、健康、品德情況。
(四)貸款學生出現足以影響貸款回收的特殊情況(如退學、休學、被校開除、生病住院等),乙方應及時將此情況通知甲方。
(五)乙方應協助甲方回收個人助學貸款,對未還清貸款的畢業生應扣押《畢業證》和《派遣證》,並及時將其欠款情況通知借款人的用人單位,督促其償還貸款。
第五條 協議的變更、終止
對本協議任何內容的變更,或未盡事宜,雙方承諾經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合作期限內,雙方同意不得提前終止。確因客觀原因,一方需要終止協議時,應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協議終止後的雙方權利義務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 雙方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設銀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協議的合作期限為五年,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合作期滿後,雙方就是否延長合作期限可另行協商。
合同期滿後,甲方不再發放新的貸款,但合作期內發放的尚未收回的貸款,乙方應繼續履行協助甲方回收貸款的義務。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蓋章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秘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資訊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XX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資訊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xxxxxxxxxxxx廠(以下簡稱“甲方”)與xxx (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的模具業務自願結成合作夥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秘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模具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原則上按實際開具發票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具體為每次貨款到賬後的三日內支付,匯進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內。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乙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甲方必須按合作協議中的事先約定支付。
2、甲方在支付資訊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寧波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 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資訊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6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_________號。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_________號。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二)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確定。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_________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7
XX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借款合同
貸款合同號:
借款人:
敬請注意
為了維護您的利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如下注意事項:
1、您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已悉知其含義;
2、您已確保提交給XX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含各分中心下同)和貸款銀行的有關證件及資料是真實、合法、有效的;
3、您已確認自己有權在本合同上簽字,並知悉簽署本合同後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4、您已確知任何欺詐、違約行為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您將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自願簽訂並依約履行本合同;
6、請您使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工整地填寫需要您填寫的內容。
如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之處,您可在簽署之前向XX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貸款銀行諮詢。
XX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
立約人:
貸款委託人(抵押權人): 貸款受託人(貸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保證人:
見本合同第二十七條 見本合同第二十七條 見本合同第二十七條 見本合同第二十七條 見本合同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各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承諾嚴格履約。
本合同由借貸條款、擔保條款、違約責任條款、其他約定條款、特別簽定條款等內容組成。
目錄
第一章 借貸條款……………………………………………………………2
第二章 擔保條款……………………………………………………………5
第三章 違約責任條款………………………………………………………10
第四章 其他約定條款………………………………………………………12
第五章 特別簽訂條款………………………………………………………15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見本合同第二十八條。 第二條 借款金額 見本合同第二十九條。 第三條 借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三十條。
本合同所載的借款期限起始日與XX市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借款憑證(簡稱借款憑證,下同)所載日期不一致的,借款期限起始日(即起息日)以借款憑證所載實際放款日期為準,借款到期日根據借款期限相應調整。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貸款利率、罰息利率 (一)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的約定見本合同第三十一條。 (二)罰息利率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在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本合同項下借款逾期的,罰息利率在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本合同中借款逾期是指借款人未在每個還款期的結息日(最後一期為借款到期日)償還借款的行為。
(三)利率的調整
在借款期限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貸款期限在一年及以下的,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和罰息利率不作調整;貸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貸款利率和罰息利率。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
第五條 借款的發放與支用
一、除貸款委託人書面表示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滿足下列前提條件,貸款受託人才有義務發放貸款。
(一)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貸款委託人要求的擔保權利已生效; (二)借款人未發生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三)借款人已按規定向售房人支付了首付款。
(四)法律、法規、規章或有權部門不禁止且不限制貸款受託人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二、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受託人按照約定的用款計劃,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款項直接劃入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約定的賬戶內,此授權行為不再另行簽發授權書。
第六條 計息、結息
貸款利息自劃款之日(即起息日)起計算。日利率、年利率、月利率三者之間的關係為: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
借款人從貸款發放的次月起按月償還借款本息(採用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還款方法的除外)。借款按月計息和結息,當月本息當月清償,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內每個還款期內的任何一天還款,均按30天計息,但首期當月利息和最後一期當月利息按實際天數計收。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項下借款逾期的,罰息按照逾期的實際天數計算。
第七條 還款 一、還款原則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當期應還本金、利息應一併償還。但若本金或利息逾期超過90天仍未償還的借款,按照先還本後還息的原則償還。
二、約定還款日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約定還款日見本合同第三十三條具體約定。 . 三、借款人可以採用委託扣款或櫃面還款方式還款。
(一)委託扣款方式:借款人授權貸款受託人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銀行系統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中扣收應還款項。委託扣款方式下,當期應還本金、利息應一併扣收。借款人最遲應在每期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櫃面營業終了前將當期應還款項足額存入指定委託扣款賬戶內。
借款人未能在約定還款日前一日櫃面營業終了前將應還款項足額存入指定委託扣款賬戶造成借款拖欠的,貸款委託人有權自約定還款日開始計收逾期罰息和複利,並有權要求貸款受託人在該期約定還款日及此後的任意時間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銀行系統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劃應還款項,但該扣劃並不構成貸款委託人和貸款受託人的義務。
(二)櫃面還款方式:借款人直接到指定的營業櫃檯以現金、支票、銀行卡等辦理還款。對於每一期應還款項,借款人最遲應在當期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辦理還款手續。
借款人未能在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足額償還應還款項的,貸款委託人有權自約定還款日開始計收逾期罰息和複利。
(三)採用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方式還款的,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日到指定的`營業櫃檯辦理還款手續。
四、借款人可選擇以下還款方法之一償還借款: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 .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
還款方法及每月還款額的約定見本合同第三十五條,還款方法一經確定,在借款期限內不再變更。
五、提前還本
(一)貸款期限在一年及以內的,不允許提前還款。
(二)貸款期限在一年(不含)以上的,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本金,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貸款委託人提出申請,經貸款委託人同意,方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
借款人在還清拖欠款項的前提下方可提前還本。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本金的,貸款委託人按照提前還本時本合同執行的貸款利率、提前還本的金額以及當期的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此前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調整,其中借款人提前部分還本的,還須先結清當期應還本息。
借款人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金的,貸款委託人有權收取提前還本違約金。借款人申請提前還本時,可同時申請縮短借款期限,但貸款利率仍按本合同約定執行;申請經貸款委託人書面同意後方生效,貸款委託人有權要求借款人因此支付一定數額的縮短借款期限違約金。
借款人不得在還款日當天辦理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或全部貸款。 提前還本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三十六條。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8
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專案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 方式出資,於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 _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夥協議的注意事項:
1、合夥人資格審查。由於全體合夥人即合夥企業要對合夥人的經營行為承擔責任,一定要審查好合夥人的資格,包括合夥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況、資產情況、有無對外大額債務等,這是簽訂合夥協議的最重要的方面,合夥人的身份證明一定要備份;
2、合夥人的出資一定要明確。出資的方式、金額、期限要明確,其他合夥人要注意落實,動產要轉移持有人,不動產要辦理變更登記,建立合夥企業帳目。
3、合夥企業的賬目要清晰。可聘請專業人員按規定建立健全,注意單據入賬的審批制度要經全體合夥人透過,合夥人有查閱帳目的權利;
4、合夥協議的其他條款儘量具體。凡涉及合夥事務的管理制度,儘量落實到書面上,預防將來發生爭議,無據可查。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9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
雙方經一致協商,決定共同投資——————事業,本著公平、自願的原則,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專案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1、專案名稱
2、經營地點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工商、稅務等部門註冊登記:
介於工商、稅務等機關的註冊規定只能由一人擔任法人代表,經雙方協商決定由_____ ____擔任註冊法人代表,但實際上__有資產和經營權由合夥人雙方共同所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51%;乙方出資人民幣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49%;
(二)雙方以 方式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六條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意見分歧時最終表決全歸甲方所有、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無限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分工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主要負責: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負責: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九條 賬目管理和利益分配
1、賬目管理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財務支出一定要在甲乙合作雙方互相同意的情況才能支出
(三)所有出貨進貨、都應該保留原始單據以備查驗
(四)對公支出需雙方簽字才能報銷
(五)一定要保證財務公開性,不要有因個人問題出現查不清道不明,出現甲乙雙方矛盾,雙方有權隨時檢視財務狀況、
2、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甲、乙商定每一年進行一次盈餘分配。
分配時間:每年農曆臘月26日。甲、乙雙方的盈餘按投資比例分配
若經營不善,債務按照各自利益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④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4、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一)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二)合夥人不得在未經全體合夥人的同意下進行違反常態的交易、
第十二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合夥解散與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人民法院審理。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