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車輛租賃的協議書(通用5篇)

個人車輛租賃的協議書(通用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個人車輛租賃的協議書(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個人車輛租賃的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裝置齊全、車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車輛品牌 車牌號 車輛型別 車身顏色 車輛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用為 元/月,合同簽訂後 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1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個人車輛租賃的協議書2

  甲方 (租賃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有 一輛,車輛號為豫 ,手續齊全,車況良好,為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特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租期為 年(如果乙方不愛惜車輛,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每月 日付本月租金。

  二、甲方將一輛 租賃給乙方,租金為每月 圓整 (¥ 元),押金為 元整( 元)。

  三、在承包期限內如因乙方人為造成的(如車身擦傷、輕微碰撞、發動機損壞等)一切大小事故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發動機如屬正常磨損,由甲方負責。

  四、乙方在承包期限內,發生違章(如闖紅燈、壓黃線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如乙方在承包期內發生交通事故。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包括修車(車損費包括鈑金、噴漆、配件等一切修車費用)。

  六、乙方在承包期限內,計程車只限乙方本人駕駛,如乙方私自將車交給別人,甲方將不退還乙方所交押金,並收回車輛,此協議終止。(如果產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在乙方承包期內,如發生交通事故,保險費用的上浮部分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承包期到期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等甲方找到司機後方可解除合同。

  九、燃油補貼歸甲方。

  十、保養車指定地點,每 公里更換機油。

  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車輛租賃的協議書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就甲方名下的計程車租賃經營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車輛出租:

  1、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牌汽車,牌照號碼:,租賃車輛型號:,牌照:,車輛發動機號,車輛大架號:,製造廠家:,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2、車輛的產權和經營權歸甲方所有,由乙方租賃經營,雙方與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共同辦理工商登記的變更,變更產生的費用由承擔。

  二、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元,共元。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度租金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元租車押金,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乙方支付甲方元,剩餘元在 年 月 日支付完畢,有租賃期內,乙方如有違約和其他責任扣款的,在雙方明確責任後,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合同終止後,如乙方無違約和其他扣款的,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的押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3、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宣告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4、甲方必須按規定時間繳納保險費(最低約定險種及保額為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100萬元)、運管費、管理費、稅費,並將相關繳費憑證隨車交給乙方;如不按時繳納以上規費的,造成租賃車輛被扣、被罰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乙方必須持有效的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服務證等證件上崗駕駛車輛,並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管理;如不按交通法規合法經營,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各種證件的年審(檢)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按時負責營運車輛、證件的年審和季審,並承擔相應的費用;如造成車輛證件、牌照遺失的,由乙方負責補辦,並承擔一切費用。

  7、乙方在租賃期內應當妥善保管、規範使用租賃車輛,按車輛生產廠商的養護要求保養維修租賃車輛,履行繳納國家或地方規定車輛規費的義務,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租賃車輛的年審費、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車輛清潔費、裝潢費、維修保養費等所有費用。

  8、乙方必須愛護車輛,保持車內外清潔衛生;車輛必須在每6000公里數內更換新機油與三濾一次,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發現超出公里數更換(未更換)機油的,造成車輛損壞由乙方承擔後果。

  9、乙方必須承擔營運車輛的日常維修,按規定時間對車輛進行二級維護,並負責蓋章和費用;車輛須大修、做三保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修理期間月租金照交。

  9、乙方不得隨意改變營運車輛的應有裝置、顏色、字樣,不得將營運車輛轉包、轉借他人行駛,不得將營運車輛作任何抵押、轉賣;甲方如發現上述情況,有權隨時收回承租的車輛,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0、因乙方或乙方所聘駕駛員違章駕駛、酒後駕駛、機械故障、事故逃逸等原因發生的交通事故,導致保險公司以此理由拒絕理賠的,均由乙方承擔100%的事故賠償責任和甲方的經濟損失。

  11、車輛在乙方佔有、使用期間中所產生的安全、經濟、政策等相關風險(包括但是不限於車輛毀損、滅失、以及造成乙方或者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等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由此導致甲方遭受利害關係人或者有關國家機關追訴而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12、在乙方佔有和使用租賃車輛期間及所欠甲方債務未清償完畢之前,乙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交通違法應及時接受處罰,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罰款、扣分、車輛無法過戶等相關違法車輛不能過戶等責任。如本合同項下租賃車輛由乙方指定內部人員或者外聘駕駛員駕駛,乙方應與該駕駛人員簽訂安全及違法責任書或協議,並詳細記錄該駕駛人員的駕車時間備查,督促該駕駛人員遵守交通法,並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處罰。如由此引起的車輛違法罰金、滯納金、車輛停駛擱置以及年檢擱置的租金及保險賠付損失,不論該駕駛人員是否接受處罰或離職,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4、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15、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租賃期滿後繼續使用或佔用車輛,乙方應繼續承擔租賃車輛的保險費用,並交由甲方予以投保。乙方須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金額及支付週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否則,一切風險和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在租期內,如甲方車輛發生買賣,乙方不得干涉甲方買賣;但甲方需要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到期油費補貼,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並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工商登記的變更。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絡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附:車輛交接單

  甲方:乙方: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個人車輛租賃的協議書4

  甲方(經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第二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保證金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第四條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方、乙方、擔保方 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術語解釋

  1、出租方:獲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的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

  3、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雙方簽定的合同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單位為 元/月、 元/天、 元/小時。

  6、超時費:超過合同規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規定租金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7、超程費:超出合同規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記收費用。

  8、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附: 汽車租賃登記表

  出租方經辦人:

  (簽章)

  日期:承租方經辦人:

  (簽章)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車輛租賃的協議書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1、乙方為甲方提供座一輛通勤車,為甲方提供接送職工上下班。

  2、甲方要求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進行全額保險,以確保員工的人身安全。

  3、車輛的一切事宜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4、乙方並出示車輛相關的證件。(此車輛的駕駛照、證照、牌照、此車輛的全險等證件)經雙方確定後將有關的證件影印件由乙方交給甲方留檔備查。

  二、出車時間及費用

  每天,早()時間發車,從()地點到()地點,晚()時間發車,從()地點到()地點,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出車期間,每天金額為()元,以實際出車天數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乙方負責統一合理排程安排,乙方需安排有駕駛經驗的司機。

  2、乙方為甲方安排的通勤車應根據甲方所提供的員工人數安排車輛,不得有超載現象,確保甲方員工的安全。

  3、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甲方員工。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4、甲方應按月結算租金並足額兌現。

  5、乙方的車輛維修費、燃料費等一切費用自負。

  6、乙方需遵守甲方的用車管理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取保行車安全。如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

  7、乙方提供的車輛要經過安全部門的稽核,取保車輛無故障。

  8、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9、甲方如有特殊情況不需用車,提前通知乙方,便於乙方車輛的安排。

  10、乙方如更換車輛,需提前與甲方協商。

  11、如乙方想終止合同,需提前與甲方協商,待甲方找到合作伙伴後,方可終止合同,否則按違約處理。

  四、違約責任

  在合同期內,無特殊情況,乙方每日按時出車,如在合同期內甲方在未知情的情況下乙方終止服務,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六、協議文字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身份證: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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