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調解的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賠償調解的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賠償調解的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賠償調解的協議書1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調解事由:

  乙方在沒跟甲方協商下,利用塑膠水管從歸顯(水源地名)進行引水,甲方想阻攔乙方,但沒跟鄉村兩級反映過,就私下把乙方的水管砍成若干節,甲乙雙方從而發生爭議。現經鄉駐村工作小組從中調解,雙方同意後,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照價賠償乙方的塑膠水管。

  二、 甲乙雙方共同利用塑膠水管從歸顯水源處引水到水溝末端(公路上坎),在此建一個小水池,甲乙雙方再從小水池進行引水,雙方的水管必須保持同一高度,乙方(王xx、王xx)必須在自家安裝自動水塔。

  三、 乙方在每年的陽曆3月至9月份期間,只能作為家庭飲用水,不能用作其它(如:養魚等),更不能浪費水。

  四、 乙方引來的水只允許王xx、王xx兩家飲用。

  如有一方違反協議,雙方發生爭執後所造成的後果由違反協議的一方負責。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鄉政府儲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賠償調解的協議書2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土地權屬糾紛伴隨著土地登記工作而始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本著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實事求是、有利於社會安定團結的原則,為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依法、公正、及時地做好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工作,根據原國家土地管理局95年頒佈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我們制定了以下操作程式規範。

  第一條 辦理機構處理土地權屬糾紛機構為各縣國土資源局。處理意見經局辦公會討論透過,報縣人民政府下達處理決定。對部分在全地區範圍內有重大影響或者涉及到兩個縣以上權屬單位的土地權屬糾紛,由林芝地區國土資源局地籍科負責協調處理。

  第二條申請

  1、土地權屬爭議的一方必須書面申請。

  2、申請書應包括申請單位名稱、法人代表名稱、四至、聯絡方式、爭議土地座落位置、爭議事實及理由。

  3、申請單位如果委託他人代理的,應出具委託代理證明書。

  4、申請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無法人資格的單位應當由其上一級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提出申請。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 如村民小組等 )的上一級具有法人資格的村民委員會不提出申請的,該集體經濟組織內有三分之二成員要求處理的,也應該受理。

  6、申請書及其附件應當按對方當事人數提供附件。

  第三條 受理

  1、收到土地權屬爭議申請書後 ,各縣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初步查閱有關檔案,向局領導彙報並提出是否受理意見,七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2、初步決定不予受理的,寫出書面不予受理的理由,報縣政府下達不予受理通知書。

  3、決定受理的,組建三人或三人以上的調查小組。

  4、五日內向爭議另一方送達爭議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同時要求爭議另一方提供答辯意見,如果另一方不提供答辯意見的,不影響調查處理。

  5、農村土地經營承包糾紛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不予受理。

  第四條 調查

  1、收集爭議雙方各自的理由及各種書面證據。爭議雙方對自己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2、實地勘丈,繪製宗地圖,標繪雙方主張界線。

  3、查閱地籍檔案及各歷史時期的其他檔案:如土地詳查資料、變更調查資料、法院判決、雙方協議、《土地管理法》實施前有關部門的用地批覆及建築許可證等。

  4、所爭議的土地必須與爭議雙方有直接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事實,防止爭議雙方透過爭議、協議的方式瓜分國有和集體的後備土地。

  5、在三個月內完成調查處理意見,特殊情況需延長的應經過批准。

  第五條 調解

  1、在全面調查的基礎上,先行調解,根據基本事實,對照法律法規規定,在實事求是,有利於社會穩定的原則下,公平合理、互諒互讓地組織雙方協調。

  2、經調解協商如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由雙方簽訂權屬爭議協議書, 雙方單位和法人代表( 或經授 權的代理人)簽名蓋章。承辦人簽名,縣局蓋章。協議書可作為土地登記依據進行土地登記。

  3、經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也應將不能達成一致的意見書面記錄存檔。

  第六條 處理

  1、調查小組初步提出處理意見。

  2、經局辦公會討論形成正式處理意見報請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3、由縣人民政府下達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 縣政府批准後由縣國土資源局下發處理決定,但要在此決定中註明經縣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條 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1、爭議雙方當事人對縣人民政府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2、土地權屬爭議實行復議前置原則,未經人民政府處理或行政複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土地權屬爭議案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賠償調解的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原甲乙雙方的'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書:

  1、甲方雙方同意在本協議書經雙方簽收之日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萬元(除本協議書第4條約定外的建築物的保修、維修及後期整理均由甲方雙方承擔),該款從法院業已凍結的款項中支付,且甲方雙方同意從凍結款項中另行劃款_______萬元至法院並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支付;同時乙方同意申請法院解除對________萬元外款項的凍結。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書籤定之日起的2日內將__________全部安裝完畢;

  3、在乙方完成上條之同日,甲方雙方同意將乙方支付的_____萬元保證金及其銀行利息由甲方雙方簽字後向________市_______銀行遞交解封憑證。

  4、乙方同意按照建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案工程的主體結構工程、基礎工程承擔設計合理使用壽命期限內的保修責任,並出具必須的質量保修書。

  5、對於_______建設局質監站提出的應由施工單位提供的驗收所需的完整合格的資料和手續,乙方同意在協議書籤定之日起的30日內提供,並同意負全部提供責任,否則乙方每遲延一天扣付工程款______萬元給甲方雙方。本條義務完成後,乙方向法院提出並徵求甲方雙方及______縣建築局監督站書面意見同意後由法院將______萬元予以轉付。

  6、甲方雙方雙方均放棄追究對方的本協議約定以外的其它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

  7、在上述條款履行完畢後,雙方就施工合同已無其他經濟糾葛,雙方經濟糾紛已經解決。

  8、本案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賠償調解的協議書4

  醫療機構名稱:_____

  患者:

  患者__________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_____在醫方處住院(門診)_____科治療,其間,醫患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醫療行為爭議。經醫患雙方行為主體同意,醫患雙方均願透過協商解決該醫療行為爭議;本著當事雙方自願、平等、公平、合法、真實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由醫患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醫患雙方對自主協商解決該醫療爭議不持異議。

  第二條:醫院同意向患方實行一次性經濟補償: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醫方同意於本協議生效後_____日內向患方一次性支付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款項。

  第四條:在醫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醫患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患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醫方主張權利,否則患方應無條件返還醫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醫患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由醫方交主管部門備案,協議自雙方代表人簽字後,醫方蓋上公章、患方蓋上指印之日起生效。

  調解機構(代表人署名):

  患方簽字:

  簽註日期:

  賠償調解的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20xx年8月3日在車間打架至乙方受傷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此賠償款直接由公司從甲方工資中扣除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者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後身體或者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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