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校學生食堂目標管理協議書範文
有關學校學生食堂目標管理協議書範文
甲方:桐柏一高中法人代表:張長銀乙方:目標管理責任人:景文彩
第二學生食堂2012-2013學年目標責任管理時間已到期。經學校研究,決定景文彩為新任目標管理責任人。為明確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協議如下:
一、目標責任時間:自2003年8月1日起至2005年8月1日止,為期二年。
二、目標責任任務
1、雙方共同辦好第二學生食堂,使飯菜質優、價廉,熱情服務全校師卞;
2、每年上交管理費用66000元;
3、水電、涉外(如:體檢、防疫、衛生、工商、稅務等等)費用自理。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提供樓房一座,餐廳三層12間(六個攤位)以及相關裝置供乙方使用;
2、目標管理期內,乙方歸屬總務處領導,其工資、晉級、評先等待遇與學校教職工一樣;
3、甲方應隨時檢査屑導第二學生食堂工作,在言語/經營不善的情況下,甲方隨時存權終止協議。
四、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需要遵守自己制訂的學生第二食堂目標管理方案(詳見方案2、乙方在協議期內,每年8月1日一10日內一次性上交費用66000元,不拖不欠,現金支付;
3、乙方在食堂發包時,每年不得超過72000元(即平均每個攤位不得超過12000元,押金除外)。超工作量補助80元停發;
4、乙方必須分別與食堂攤主、擔保責任人簽訂合同。合同要嚴肅,公正,責、權、利分明,切實可行。合同條文必須經甲方稽核、批准;
5、乙方隨時檢査、指導、管理學生第二食堂工作,全面負責,全權處理日常運營事務;
6、乙方要定期向學校彙報經營、管理、財務等方面情況,接受學校檢査與督導;’
7、乙方必須做好安全工作,特別是飲食安全,保證不出現飲食事故。若出現事故,事故直接責任人、乙方均要負責,甚至承擔法律責任;
8、乙方和學生第二食堂全體炊管人員要認真執行國家法規、政策,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一切違法、違規、違紀行為自行負責;
9、乙方負責各攤位水電費一學期一清交。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外協商。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檔案室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