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一大法官》閱讀答案
《中國第一大法官》閱讀答案
能成為出任國際軍事法庭的中國法官第一人,在一般人眼中,是神聖而光榮的使命,而對於1946 年參與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的梅汝璈來說,則更多地意味著艱難和挑戰。
當時政府正忙於內戰,對這場國際審判並不重視,在庭審準備、證據提供、國際溝通
等很多方面表現並不積極;國際方面,由於美蘇冷戰的對峙局面已經形成,東京審判中國際力量的對抗形勢異常複雜,使審判受到了很多不確定因素的影響。所以,國內當時許多有名望、資歷深的法學名家都不願接這個“燙手的山芋”,生怕審判不順利,不能讓日本戰犯受到應有的懲罰而成為民族“罪人”。
重任落在梅汝璈的肩頭,他沒有退縮。臨行前,他慷慨陳詞:“審判日本戰犯是人道主義的勝利,我有幸受國人之託,決勉力依法行事,不負政府和國人矚望。”
4 月,十一國法官齊集東京,開庭審判的日子就要到了。法官在法庭上的座位將按什麼順序來排列?按照慣例,庭長應居中坐首位,但是,第一、二把交椅由誰坐?為此,美、英、蘇等國法官各執一詞,互不退讓。就在鬧得不可開交時,梅汝璈神態平和地說:“個人坐次,本人並不介意”。見大家驚訝,他才神情鄭重地提出自己的觀點:“只因與各位同仁一樣,是代表了各自的國家來的,因而不能不慎,我覺得應按各受降國簽字的順序排列。”大多數法官表示贊同,但仍有人反對。英國法官說:“那就是說讓中國法官坐第二把交椅,這怎麼行?”
一向溫文爾雅的梅汝璈正言回敬:“怎麼不行?首先,今日系審判日本戰犯,中國是東方反法西斯戰場的主戰場,中國受日本侵害最烈,抗戰時間最久,付出的'犧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戰歷史的中國理應排在第二;再者,沒有日本無條件投降,便沒有今日的審判,按各受降國的簽字順序排座次,實屬順理成章。”說到這兒,他話鋒一轉,幽默地接著說:“當然,如果各位同仁不贊成,我們不妨找個體重測量器來,然後以體重之大小排座次,體重者居中,體輕者居旁。這樣,縱使我被置末座亦心安理得,並可以此對國家有所交待,一旦他們認為我坐在邊上不合適,可以派另一名比我肥胖的人來替換我。”詼諧之言使各國法官忍俊不禁,有人甚至拍手叫好。
開庭前一天,開庭“預演”,庭長突然宣佈入場順序為:美、英、中、蘇、法、加……面對這種不公道的行為,梅汝璈怒不可遏地脫下法袍,拒絕參加“彩排“,並要求庭長就自己的提議進行表決。加拿大、紐西蘭、菲律賓等國法官當即表示支援。面對梅汝璈的強硬態度,庭長只好召開緊急磋商會議。最終,入場順序和座次都按各受降國簽字的順序排列,中國法官坐穩了第二把交椅。這把椅子,捍衛了中華民族的尊嚴,也為中國在審判中贏得了主動。審判進入尾聲時,又出現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對這些罪大惡極的戰犯如何量刑。由於不同法律體系的影響,加上各國受日本侵害程度不同,在是否對東條英機等戰犯判刑的問題上,法官們發生了激烈的爭執,主張判刑的人是少數。怎麼辦?“若不能嚴懲戰犯,惟蹈海而死,以謝國人。”梅汝璈暗下決心。為了伸展正義,在審判過程中,梅汝璈根據收集到的日軍罪證,舌戰群雄,據理力爭,堅決主張對東條英機等戰犯處以死刑,最終,以六票對五票的微弱優勢判處東條英機等戰犯死刑。
耗時兩年7 個月,開庭818 次的漫長而艱難的審判終於結束了。經商議,判決書由11 章構成,有法官主張“判決書應統一書寫”,但是梅汝璈堅持認為,中國人受害最深,最有發言權,日本侵華罪行部分理當由中國人來寫。法庭再次接受了他的提議。為了儘快完成工作,梅汝璈和他的兩個助手夜以繼日地工作了一個月,向法庭提交了近300 頁、總計10 萬多字的判決書的第五章。這也是全部判決書中撰寫的最快部分。“那些日子,我們就像鑽進成千上萬件證據和國際法典的蟲子,每天在裡面爬來爬去,生怕遺漏了重要的東西。”
審判結束後,梅汝璈在日本《朝日新聞》上發表了《告日本人民書》,他寫道:“經過這次審判,日本軍界首腦的暴虐行為和虛假宣傳已昭然天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最後宣判,清除了中日兩國間和睦相處的絆腳石,對於今後中日和平合作,相信必有貢獻。”
梅汝璈曾說:“我不是復仇主義者,我無意於把日本軍國主義欠下我們的血債寫在日本人民的賬上。但是,我相信,忘記過去的苦難可能招致未來的災禍。”
(節選自《遠東審判:為了遲到的正義》,有刪改)
(1)下列對傳記有關內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當的兩項是(5 分)
A. 對於梅汝璈來說,在國內外動盪不安的形勢下,參加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日本戰犯,
更多地意味著艱難和挑戰,必然遇到很多困難。
B. 梅汝璈性格溫文爾雅、謙和平易,本不願與人相爭,但因為代表國家參與對戰犯的國際審判,他才不得已在法庭上力爭座次。
C. 本文記敘了梅汝璈參加東京審判的經過,透過語言、動作、神態描寫,再現了他熱愛祖國、不懼困難,維護正義的人物形象。
D. 如果不是梅汝璈據理力爭,以大量不可辯駁的事實舌戰群雄,最終說服部分法官,東條英機等罪大惡極的戰犯就不會被處以死刑。
E.梅汝璈之所以要發表《告日本人民書》,是為了安慰和開導戰敗國人民,以免審判結果對日本民眾造成不必要的刺激,給中國帶來麻煩。
(2)為什麼稱梅汝璈為“中國第一大法官”?請結合文章簡要概括。(6 分)
答: ▲
(3)當時的輿論界曾評價梅汝璈“精通法學理論,善於雄辯而又頭腦冷靜”,請根據文中“力爭座次”的相關內容,對其辯論技巧加以分析說明。(6 分)
答: ▲
(4)梅汝璈在東京審判未果時就立下了“若不能嚴懲戰犯,惟蹈海而死,以謝國人”的悲壯誓言,這種愛國熱忱似乎違背了“司法獨立”“法官中立”的原則,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對此,你有什麼看法?請結合文章,從“法與情”的關係這一角度加以探究。(8 分)
答: ▲
試題答案:
12、(1)答A 給3分,答D 給2分,答C 給1分;答B、E不得分。(B項,“不得已”顯得梅汝璈所做之事是違背自己本性的,不當;C項還有“心理描寫”;E項,發表《告日本人民書》是為了澄清事實,化解仇恨,宣傳審判的歷史意義)
(2)①他代表中華民族第一次站在審判國際戰犯的軍事法庭上。②他參與的這次審判耗時長、難度大、國際影響深遠。③在國內、國際形勢很複雜的情況下他慨然擔負重任,在審判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伸張了正義,維護了民族尊嚴。④作為一個國際法官,他目光遠大,超越了狹隘的民族主義,表現了博大的胸懷,充滿大義和大愛。(每點2分,答出三點即可)
(3)①以退為進,故意低調應對,吸引注意後才鄭重亮明觀點。②據理力爭,面對蠻橫的英國法官,義正詞嚴,有理有據地加以批駁,闡明瞭中國在反法西斯戰爭中不可動搖的主體地位。③巧用幽默,矛盾激化之時,以詼諧幽默的語言提出新的卻是荒唐而不可能實現的建議,既輕鬆了氣氛,又反證了受降順序乃是最佳座次的合理性。(每點2分)
(4)作為法官,的確應該堅持“司法獨立”“法官中立”的原則,不應該感情用事,以確保給犯罪嫌疑人以公正的裁決。從這個角度看,他悲壯誓言中表現出的愛國熱忱似乎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無論在古代還是在追求和諧社會的今天,法與情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相容的,應在法律允許的前提下充分考慮民情、民意,追求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從這個角度來講,東京審判如果不能給東條英機等戰爭狂人以嚴懲,就會傷害熱愛和呼喚正義的世界人民的情感。所以,梅汝璈並沒有違背原則,反而極大地維護了司法公正。(能客觀公正看待“法與情”的辯證關係4分;能緊扣原文聯絡實際4分。如果從其他角度來談,言之成理,酌情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