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是什麼朝代

  三省六部制的'職能

  三省,分別為:

  尚書省——最高行政機構,負責執行國家的重要政令;

  門下省——審議機構,負責稽核政令;

  中書省——決策機構,負責草擬和頒發皇帝的詔令。

  六部,分別為:

  吏部:負責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員;

  戶部:負責財政、國庫;

  禮部:負責貢舉、祭祀、典禮;

  兵部:負責軍事;

  刑部:負責司法、審計事務。具體審判另有大理寺負責。重大案件組織刑部、御史臺、大理寺會審。謂三司審。

  工部:負責工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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