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1
一、為確保師生在校內外的人生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二、切實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做到教育“常規化、細實化”。
三、校外行走嚴格遵循道路交通規則;做到路上不玩耍、不追逐、不打鬧;按時上、下學;發生意外及時求助,同學間要互相幫助。
四、校內不準追逐,上下樓梯靠右行走;做到不跑、不擠、不推、不搶,按次序行走。
五、年齡不滿十二週歲不準騎車,家校路程不超過1000米不準騎車。
六、定期檢修保養車輛,確保騎車安全。
七、校內不準騎腳踏車,進入校門後一律下車推行,到指定位置停放,擺放整齊有序。
八、進出學校的汽車必須減速慢行,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每小時;上下學時禁止車輛通行;校內禁止按喇叭;車輛到指定車位停放。
九、定期進行學生上下學出行情況調查,杜絕乘坐“黑車”現象。
十、每位教師要做好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對學生進行教育,幫助學生改正錯誤。
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2
為確保每一位學生乘坐校車的安全,避免出現安全事故,學校專門成立校車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其他行政、班主任為成員,根據教育局安全工作精神特制訂如下學生乘坐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1.實行車輛系統化管理。與公交公司簽訂協議,建立接送學生車輛行車路線、駕駛證號、載客人數、車況等校車管理檔案,嚴格審查駕車司機資格。
2.實行動態監控。定期調查車輛安全狀況,排程、抽查、車檢等各項規章制度。
3.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透過上交通安全課、告學生家長書等形式,讓學生了解乘車管理制度。
4.乘車學生應自覺遵守公共道德,講究文明禮貌,服從管理,共同維護好乘車秩序;學生乘車時要互幫互助、互相關心和照顧,發揚助人為樂的精神。
5.學生下車後要和隨車照管人員、駕駛員說:“再見”,講究文明禮貌。
6.學生在等車時不能隨意丟垃圾,以及破壞社會公共財物,在車上不允許吃零食,大聲喧譁,更不能發生爭搶坐位,不得在車上看書,寫作業,更不能在車上玩玩具,尤其不允許攜帶危險物品(如刀,棒等)。
7.學生在乘坐校車時不得吵鬧,甚至打架,更不允許以大欺小、搶位、欺負、恐嚇年齡小的學生。
8.學生每天早晨要準時到指定地點等車,不得隨意更改乘車地點,如果遇到要更改乘車地點的,家長必須提前一週向學校提出申請,否則,不得隨意更改站點。
9.候車時在指定區域排隊候車,依次排隊上車。乘車學生必須服從隨車照管人員的安排,路隊長應該聽從隨車照管人員的安排,協助隨車照管人員的工作,遇到自己不能處理的事情,應該與隨車照管人員商量,由隨車照管人員來處理。
10.學生每天早晨應提前5-10分鐘到指定地點等車,如果因為有事而不能乘車,應及時告訴路隊長或班主任,以防產生安全隱患。
11.車輛行駛中不要隨便走動,不將手、頭伸出窗外,不隨便將雜物扔在車廂內、外,確保車輛整潔和安全。
12.乘車者必須等車輛停穩後,待車門完全開啟後依次下車,以免引發安全事故。下車時請注意車門外是否安全,特別提醒注意車門的右邊是否有非機動車輛小型機動車輛在通行。
13.如遇車輛機械故障、交通事故等情況,乘車學生不要隨便下車,應聽從駕駛員或隨車照管人員現場指揮,遵循安全、有序、迅速的原則。
14.學生下車後必需直接回家,不允許在外逗留,甚至不回家,一經發現,將給予嚴肅的批評,如屢教不改的,學校將與家長協商解決。
15.負責跟車的老師每天上下學時要清點好跟車線路上的乘車人數,如發現少人應及時與相應班主任聯絡,做好記錄;在侯車時要管理好紀律。
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3
1、本校所用校車須為按照國家校車標準制造的中小學專用校車。
2、本校校車必須取得公安機關頒發的校車接送牌,並註明行駛路線和編號,在進出校門時必須掛好。未載學生上路行駛時不得使用校車標牌、標誌和停車指示標誌。
3、嚴禁酒後駕車,在接送學生時不準無校車駕駛資質的駕駛員代駕。
4、不開違章車、鬥氣車、故障車、英雄車。
5、駕駛校車時需中、低速行駛,注意避讓,避免急剎,車門車廂未關閉不準啟動校車。
6、按規定定期檢測校車,檢查、保養車輛,保持車況良好內部整潔不出髒車。
7、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應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有抽菸、進食、接聽手機、聊天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8、校車上路前必須對車輛的制動、轉向、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零部件是否存在安全問題進行排查,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上路行駛。
9、校車駕駛員行車途中要注意車載各類儀表的`工作情況,發動機、底盤是否存在異響、制動轉向系統是否正常。
10、接送學生時需開啟gPS衛星車輛定位導航系統和3g實時監控系統。
11、必須辦理50萬/座的校車座位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
12、車輛未停穩時,禁止開門上下學生,並注意行人和其他車輛動向。
13、校車接送學生遇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時應應加大車輛橫向及縱向距離。
14、校車應在公安部門核准的線路上行駛,儘量避開急彎、陡坡、臨崖、臨水的危險路段。
15、在核準線路上確有無法避開的危險路段,應提請道路或交通管理部門按照標準對上述路段設定安全防護裝置、限速標誌、警告牌等。
16、校車行駛速度不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或遇雨、雪、霧、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時速不超過20公里;在校內行車不超過5公里。
17、校車隨車需帶好有效滅火器、安全錘、停車警告標誌、急救箱、車內通道禁止堆放雜物保持暢通。
18、校車禁止在接送學生途中進入加油站加油,應在空車時加足油料。
19、校車上有學生、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20、副駕駛座位上不得安排學生乘坐。
21、校內禁止鳴笛,禁止在校內設定禁行標誌的路段行駛和停靠。
一、加強安全教育。體育教師在體育課、課間操、課外活動和運動競賽中,對學生進行思想、運動常識、生理衛生和運動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造成運動傷害的原因、後果和預防措施,要求學生在體育活動時遵守紀律、思想集中、嚴肅認真、掌握科學鍛鍊方法。
二、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要使學生知道每一項運動動作的技術要領,懂得鍛鍊和保護的方法以及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和應該注意的事項。教師應耐心地指導學生練習,並多做示範動作。要加強運動安全保護,並逐步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和互相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學組織。嚴格活動紀律,嚴格規定運動程式,克服體育活動中打鬧、渙散的現象。
四、體育教師要與班主任密切合作,建立學生體格檢查制度。對於有病與體弱的學生,指導他們進行適當的體育活動。
五、體育場地和器木才等設施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體育衛生標準要求,與學生年齡、特點相適應。體育教師和體育裝置管理人員必須合理劃分運動場地和設定警戒標誌,並根據具體情況規定運動秩序和規則。場地、裝置應注意經常檢查,及時修理,消除隱患。
六、進行鉛球、壘球等投擲運動時,特別要加強組織、嚴格紀律、認真保護。
七、學生參加體育活動的`衣著應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運動服和無跟軟底鞋。衣服要寬鬆,不應穿帶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帶金屬徽章、別針、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質物體等。
八、課內外體育活動要嚴密組織,嚴格紀律。體育設施必須安裝牢固。學生不得攀爬有關體育設施,如:藍球架等。
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4
網路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全體師生提供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路環境,支援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為充分發揮校園網路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路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網際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2、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網新聞傳播和資訊內容的安全管理,對上網資訊要進行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範措施。
3、校園網路的所有使用者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對校園網的所有裝置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學生上網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路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5、為了使學校的網路暢通無阻,發揮網路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網路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
機網路安全活動;
G、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遊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並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6、計算機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7、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碟的C盤區,私人檔案不得儲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檔案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8、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9、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學校網路管理員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
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5
1、實行主管部門負責制,經營點由總務處負責對外發租、發包,並由該部門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2、總務處對承租、承包方當事人應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和有關證、照,並及時將審查情況報校長室備案。
3、必須居住在經營點內的人員,必須到總務處辦理臨時居住登記手續。
4、總務處與其簽訂的合同、協議書上必須有安全責任條款和違章處罰辦法,必要時應取得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
5、主管部門應定期派員組織用火、用電等安全檢查,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和超標準使用大功率電源的電器裝置。
6、承租經營者不準經營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差過期食品,嚴防發生集體中毒事故。
7、承包人應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承包期內不發生安全事故。
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6
一、科學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環境保護工作、消防工作是關係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頭等大事,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應定期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二、科學實驗室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具體負責安全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於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
三、科學實驗室使用制度,要張掛在明顯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裝置,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和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五、科學實驗室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毒藥品的使用要嚴格按規定操作,如有撒落,應立刻採用科學方法處理。接觸過有毒藥品的手,應及時清洗乾淨。
六、對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品,要按規定存放,並妥善保管。領用時必須經保管老師批准,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剩餘部分要立即放回,並做好詳細記錄。
七、電器裝置和電源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結電線。
八、實驗室內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菸。
九、配齊消防器材並能保證應急使用。實驗教師要學習和掌握實驗室傷害救護常識,能在突發事故中做好急救工作。
十、對違反操作,翫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火災、被盜、汙染、中毒、人身重大損傷,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裝置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學校報告。學校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作嚴肅處理,追究有關人員相關責任。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7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按照“誰組織誰負責、誰上課誰負責、其餘班主任負責”的原則,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學期要對學生進行有關法制和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年級部、班級每月應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校長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生出走、失蹤及其他安全事故要及時報告,不得瞞報、漏報、延報。
4、學校要建立安全預案,堅持晨檢、午檢制度,定期開展消防逃生演練。
5、建立幹部和教師值周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學校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6、加強對教師的師德師風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7、學校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及時消除。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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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學校用電安全管理,更好的節約能源,特制定《學校用電管理制度》如下:
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任何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徵得總務主任及管電人員的同意。
2、辦公室空調原則上在攝氏三十度以上開始啟用,人員離開時電扇要關閉。
3、校內任何人不準使用電爐、電暖器等電器。
4、禁止在校內使用電夾板、電熱水器,禁止私拉電線,注意用電安全。
6、晴天教室上課儘量利用自然光,少開燈;晚間關閉室內用燈。
7、教室、辦公室人員離開後要及時關閉用電器(燈、電扇、媒體、飲水機、電腦、印表機、音箱等),做到“人離燈滅”。
8、全校師生要愛護用電裝置,不準隨便扳動、毀壞電器開關。
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9
一、校園網的安全執行和所有網路裝置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路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路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帳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記錄、分類和妥善儲存工作。
三、除網路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資訊的學校部門負責人稽核並簽署意見後,交校辦公室稽核備案,由網路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資訊服務。
五、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六、為防範駭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定硬體防火牆。若遭到駭客攻擊,網路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
外來軟體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10
為使教學秩序、生活秩序正常開展,確保師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⑴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
⑵加強學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確保學生健康成長。
⑶結合“安全教育月”,圍繞“注重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這一主題,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
⑷校內安全要做到“六不準”,即:不準爬樹爬牆、不準亂摸電器、不準帶管制刀具進校園、不準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鬧,上下樓梯不準擁擠,不準做危險遊戲。
⑸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要注意交通安全,透過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透過”,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做到“高高興興上學來,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得騎車上學。騎車靠右走,行人靠邊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
②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學校組織或家長監護,不得結夥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水庫游泳。
③要注意防火用電安全,不得玩火和亂摸亂動電器。
④要注意防騙安全,不得與陌生人外出。
⑤組織學生春遊、秋遊活動,縣內要報告鎮中心校,縣外要報告教育局,教師得私自帶班外出活動。
⑹加強校舍的安全檢查,每學期在開學前,學期結束後進行兩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⑺堅持門衛制度。治安人員要按照學校要求,做好門衛工作,對外來人員實行來訪登記制度。
⑻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及時做好善後工作,認真吸取教訓。
⑼實行責任追究制,班級教師負責本班,校長負責全校,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11
為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學校必須認真做好交通安全監管和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為此特制定學生、幼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家長送幼兒和低年級學生到學校時,必須把孩子送進校門,特殊情況送到班主任老師面前。
二、學校對停在校門的車輛要進行規範停放,教職工的交通工具應按規定停放在車棚內。
三、在學生接送時間裡,學校對門前來往車輛的數量和行駛的速度要進行管理和控制。
四、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五、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六、嚴格注意交通訊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誌線,服從交通指揮。
七、小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車和三輪車必須戴安全頭盔。
八、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走。
2、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透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透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3、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4、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幼兒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人帶領。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行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佇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時,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透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透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透過。
九、學生乘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上後下。
2、不要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車。
3、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計程車和長途汽車等。
4、在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坐超載車。學生上下車必須按學校規定認真組織,做到有序上下,按照核定人數坐車,不得超載。
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12
1、食堂主管人員要認真學習,宣傳國家食品衛生法,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這方面的知識培訓,提高全體人員對搞好學校食堂重要性的認識。
2、食堂班長是食堂的安全責任人,要加強對所屬人員的思想教育,做到遵紀守法、優質服務、愛護師生,不準和師生髮生吵架、鬥毆打架事件。
3、食堂不得將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供應給師生食用,如發生食物中毒,責任人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食堂工作人員注意用電、用氣、用火安全,規範用電、氣、火設施,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開油鍋人員不得隨便離開,防止發生事故。
5、食堂工作人員應定期體檢,不準患傳染病者在食堂工作。
6、加強對外來用工的管理,外來用工必須有人擔保並將合法身份證明、證件交總務處審查,並備案。私自使用臨工,責任人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各承包人員應注意保管好消防器材,並將其放在醒目的位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學會使用,發現損壞要查明原因,落實責任並及時添置。食堂物資要有專人保管,門窗隨時關鎖,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13
1、教科室對參加的培訓人員,應嚴格審查,非培訓物件不得參加培訓。
2、校長辦公室管轄的旅館部,應嚴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接待住客。住宿人員要證件齊全,嚴格登記手續,無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者不得留宿。
3、服務員應隨時掌握住宿人員進出情況,對形跡可疑的人員要做好控制工作,並及時和學校有關部門或當地派出所取得聯絡。
4、參加培訓、臨時住宿人員的貴重物品、機密檔案,服務檯應提供代為儲存服務。客人不得隨便將以上物品自行存放在客房內,預防發生失竊案件或洩密事故。
5、服務人員進入客房打掃應隨時關窗鎖門,非工作人員不準帶入客房。房間內接待來訪客人,晚上12時前必須離開。
6、培訓的講師和學員名冊、來客登記、每天住客情況,必須接受學校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的檢查,突擊檢查時工作人員應主動提供資料給予方便。
7、培訓活動內發生案件、事故,學校應主動組織人員保護好現場,及時報警,積極配合保衛、公安部門做好對案件、事故的調查工作。
8、校長辦公室有責任對旅(賓)館加強安全管理,督促其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工作。
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14
為適應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加強水電管理,杜絕水電的浪費,節約資金,規範水電使用行為,現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教職工及公共場所用水用電
1、教職工用水用電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有關安全用水用電等有關制度,愛護學校水電裝置,做到“不亂接”、“不亂裝”、“不亂拆”。自覺維護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2、公共場所採取自控,專人負責或區域內部分管的管理辦法,各處室、機房等,由負責人管理,對執行故障及時報修,杜絕“長明燈”、“長流水”。
3、辦公場所的照明及電器裝置,實行負責人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燈滅,電器裝置在無人使用或監守的情況下要關閉電源。
4、禁止任何辦公或工作場所使用熱得快和電炊壺燒開水(學校批准的除外)。
5、對違反上述規定,每次給予處室人員及負責人罰款10—50元。由此造成裝置損壞、電線短路或者引發火災事故,一切後果由該處室成員承擔。
二、教學樓用水用電
1、主要指教室樓用水用電,學校以保障、節約、嚴管的原則進行管理。
2、教室用電,實行集中控制,專人負責供電,按時開關供電。
3、教室禁止使用自制電發熱器、充電器、熱得快以及任何單體大於100W的電器(學校批准用於教學除外),禁止私拉亂接線,禁止擅自啟封電器裝置,如發生上述行為,經查獲,除沒收物品外,每次扣班分5—20分,因上述原因造成電線損壞或事故,每次扣班分10—30分,同時追究當事人責任並罰款。
三、施工和經營性用水和電
1、施工時用水用電除按規定裝、驗、封表外,要按用電安全規程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和懸掛警示標,確保用電安全。
2、施工用電用水隨時接受學校水電工檢查、監督和指導。
3、經營性質的用電用水一律按有計量,按上級標準收取水電費。
4、各經營主必須按照學校批准的經營範圍使用符合規定的電器裝置,嚴禁違反用電性質的行為發生和在經營門面內私自拉亂接電線。違者,每次罰款100—300元。
5、施工隊與經營業主如因水、電錶計量失準而影響使用,需要啟封水、電錶,應申報總務處,由學校水電工處理。如私自啟、封、拆、卸水電錶,按偷盜行為論處,每次罰款300—1000元。
四、管線及裝置檢修
1、水電工負責對全校水電線路定期進行檢查(每兩週一次),對線路及管道等相關裝置有故障的要及時進行維修,所需更換器材報主管處審批。
2、學生在校期間,水電工要堅守崗位,在接到報修情況後,及時出動趕到現場排除故障,應迅速查明原因,通報相關領導和使用部門(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過夜。
3、遵守操作規程,水電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防護安全,同時按技術規範要求進行管線、裝置的安裝,維護和檢修,嚴禁敷衍塞責,馬虎行事。
4、對水電工的違紀、違規及怠工行為,經查實,按《崗位考核實施辦法》處理,由此而釀成事故隱患或引發事故,按上級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處罰,並追究責任。
五、其它
1、以上規定如有違犯,需要賠、罰款或處分,由總務處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2、實行用水、用電監督、舉報有獎制度,對違規行為,教職員工均有權舉報。經查實者,如有罰款,在對舉報人予保密同時,所得罰款的50%獎勵舉報人。
3、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試行。本規定解釋權在總務處。
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15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並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黴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教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護導教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4、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週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5、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6、學校衛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7、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腳踏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杆,到單雙槓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譁。
5、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16
學校安全關係師生終身,關係家家幸福,關係社會穩定,系學校根本之一,應引起學校全員關注。特定此制度,確保師生安全:
一、學生安全款項:
1、學校對學生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節假日,重點加強教育,防止各項傷害事故發生。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自律自護本事,確保校內外安全。
2、加強學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學後堅持路隊護送制,佩戴安全標誌。
②學生在校期間不得擅自出校,傳達室要對出校學生進行詢問或制止。
③校內嚴禁學生追跑打逗,課間開展有意活動,班任、值勤教師、值勤行政和值勤學生共同負責監督。
3、群體活動要組織有序,按要求進行,職責到人,出現問題,追究職責人。
4、各種競賽及外出活動,組織者要安全先行,確保學生安全;全體教職工要精心組織,合理分工,職責到人;聽從統一指揮,一旦違規造成事故,追究職責人。
5、體衛教師要加強安全防範。體育教師嚴格執行《體育課堂常規》防患於未然。衛生教師要利用廣播、板報、授課加強飲食衛生、防病治病安全習慣。及時處理意外傷害。
6、禁止教職工讓學生做有不安全隱患的事情。
7、學校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杜絕各方面隱患。
8、學前班堅持家長接送制,必須把孩子親自交給家長。
9、進取動員學生參加以外傷害保險,以防不測。
10、學生在校發生各類事故傷害,有關人員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否則後果自負。
二、教職工安全款項:
1、學校要定期對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識。
2、教職工要注意用電、防火,禁止使用電爐、電壺,確保安全。
3、教職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貴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鎖好門窗,關掉各種電源,確定無遺漏方可離校,由於過失造成財產損失的,追究職責人。
5、學校要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確保教職工在校安全。
6、學校夜間值班人員到崗後要巡視學校情景,及時排除隱患,加強夜間巡視,出現情景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