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通用6篇)

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通用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1

  為確保學院財產安全及師生生命安全,學院在教學樓、實驗室等區域配備了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以備火險發生時進行自救。為規範管理,規定如下:

  一、加強對消火栓的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應當及時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隨意啟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滅火器固定於箱內,放置在明顯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 、各實驗室安全責任人為本區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責任人,學校、學院將定期對各使用地點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等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

  四、滅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發生火險時使用,使用後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更新。

  五、學院負責全院消火栓、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標誌等設施的使用狀態的巡查,及時發現並協助相關責任部門及時維修或更換。

  六、故意損毀消防器材是違法行為。師生不得隨意玩弄或損毀滅火器材,一旦發生意外,造成傷害,按《消防法》條例將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賠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為保證消防設施裝置的正常執行,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裝置維修和保養工作;

  1、 消防設施裝置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2、 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裝置。

  3、 應當委託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裝置維護保養;

  4、 必須定期將滅火器送消防部門認可的專業人員進行檢修維護和充氣換粉。

  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2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小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型別,知道火警電話(119)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瞭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保養,使之處於隨時可用狀態;對超過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時進行重新加粉處理;

  3、對專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師隨便移動位置的及時復位;要求清潔工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擦洗。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或其他公共場所。學校用於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地方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後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裝置,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裝置。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老化和用電器故障等引導火災。

  6、嚴禁在學校空屋或其他房簷邊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嚴禁在學校、實驗室、微機室、廚房等地吸菸和亂扔菸頭,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瞭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裝置,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員工下班後,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注意提醒教職員工經常檢修用電器和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學校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標誌的安裝位置應在腰部以下。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學校結合“安全月活動”、“119消防活動日”和季節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3

  一、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保衛科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衛科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二、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部門歸口管理,各部門對本責任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並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三、與具有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出具維護保養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測,確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後進行清洗,以後每3年清洗一次。

  五、滅火器至少每年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託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型別、數量、設定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裝置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啟動運轉一次並模擬自動控制啟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週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並作啟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七、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捲簾手動開關等,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

  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4

  一、延安大學保衛處綜合科負責對全校的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

  二、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設施應有明顯標識,並附有使用操作、檢查測試說明;

  2.室內消火栓不應上鎖,箱內裝置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圈佔,距室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2.0M範圍內不得設定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學校的教學裝置、儀器設定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於正常執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採取相應的措施啟動備用設施,維修完成後,應立即恢復到正常執行狀態;

  6.保衛處消防管理員按照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並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每年委託具有相關資責的消防檢測公司進行消防裝置檢查測試,達到合格標準,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存檔及報送市消防支隊存檔;

  三、消防控制室應保證其環境滿足裝置正常執行要求。室內應設定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存放完整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資料以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

  四、消防設施、器材檢查及維護應在放火檢查記錄中記錄相關內容。

  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5

  一、室內、外消火栓系統

  1、每月對消火栓泵及消火栓管道閥門啟動檢查1次.

  2、每月對消火栓泵遠距離啟動按鈕和消火栓檢測1次.

  3、水帶、水槍完好率每半年檢查1次.

  4、每半年對室內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檢查、保養1次.

  5、噴淋泵接合器和消火栓接合器有明顯區分標誌.

  二、消防安全疏散系統

  1、安全疏散指示標誌、事故照明燈每季全部檢查1次.

  2、每日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檢查1次.

  3、對應急廣播每月測試1次.

  三、消防設施其它方面

  1、對配置的移動式滅火器材每天檢查,每月清潔、保養1次.

  2、對消防設施檢查、測試後,認真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3、及時修復故障和損壞的消防設施.

  4、檢查情況及時向單位分管領導彙報.

  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6

  一、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三、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一)煙、溫感應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主管部門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二)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效能是否完好。

  (三)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四)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其它消防裝置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四、消防器材管理: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二)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三)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四)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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