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用車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
學校用車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用車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用車安全的管理制度1
1.學生騎腳踏車到校,要到德育處辦理手續。
2.進入校園內的腳踏車、摩托車、小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車輛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3.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4.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6.發現腳踏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門衛室、政教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學校用車安全的管理制度2
學校是學生密集、學生活動的公共場所,為了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防止車輛進校造成安全事故,經學校研究決定,對進出校園的車輛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校園內職工車輛規定
1、學校教職工機動車輛,在校內行使,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
2、嚴禁教職工酒後開車,必須遵守交通法規。
3、學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應停放在規定的區域,不得停放在陡坡地帶,防止車輛自動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4、學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自己應妥善保管,嚴防盜竊事故發生。
二、外來車輛的管理規定
5、嚴禁報廢車、無牌無證車進入校園。
6、上課期間,探望學生的家長的車輛不得進入校園。
7、嚴禁營運性質的計程車、摩托車、三輪車、大貨車進入校園。
8、來校辦理公務的車輛進校,須經門衛值班人員同意並登記後方可進校。
9、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應自覺接受門衛值班人員的查詢;進校後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位,不得停放在公路的陡坡上。防止車輛自行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10、來校參加文體、教育教學等活動的車輛,誰組織誰負責安全。
11、凡遇下課、放學等學生出入高峰期,不論是在校內行使或準備進校的任何車輛必須自覺停車,待學生疏散完後,方可繼續行駛。
學校用車安全的管理制度3
近年來,隨著學校辦學規模的擴大,對外往來的增多,進入校園的公務車輛、教職工的私家車輛不斷增多。各類車輛頻繁進出,給校園管理帶來了壓力。為維護校園良好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和校園財產安全,減少各類事故發生,營建良好的校園環境和停車秩序,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所有出入學校,並在校園內部通行的車輛。
二、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車輛進出
1、所有進入校門的機動車輛(含摩托車、電動車)必須減速緩行,進出校門應主動接受門衛查驗,經同意後登記,方可進出。本校教職工私家車、送貨車輛一律從後門進出。
2、無牌無證車輛嚴禁進入校園。
3、凡在校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一天向學校申請,經同意辦理手續後由學校通知門衛放行。相關科室人員須事先通知安保人員具體時間、路線等,避開學生上學放學和自由活動時間。
4、禁止來校的其它外來機動車輛,任何來訪的車輛一律從後門入校。
5、車輛載物出門,一律憑處室、部門負責人出門證明放行。
6、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進出校門安保人員要主動疏導,確保暢通。
(二)車輛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後,禁止鳴笛,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嚴禁超車;在遇學生上下課人流高峰時,機動車應主動避讓,嚴禁與學生爭道。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剎車;駕駛證照必須年檢有效,並與所駕駛的機動車型相符;嚴禁酒後駕駛。
3、摩托車、電動車、助力車嚴禁在校園內行駛;上、下班使用者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維修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到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發證後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三)車輛停放
1、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地點,嚴禁在禁行區域和道路上亂停亂放。
2、因辦理公務或來校指導工作等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由學校保安人員指揮車輛按指定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3、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
4、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水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學校批准。
三、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
(二)進出校門時,須下車推行,載物出門時,憑物品出門證放行。
(三)校園內禁止騎車帶人,不準雙手脫把或手中持物;不準扶身並騎,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四)所有非機動車應停放在指定地點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五)學生腳踏車停放在校門外兩側指定地點,要鎖好。
四、管理辦法
(一)上學放學時,值日師生在校門口維持秩序,管制車輛。
(二)進出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後果的,由公安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
(三)在校園內行駛的車輛,造成對學生傷害的負主要責任,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
(四)對無牌無證,或擅自進入校園以及在禁止通行區域內行駛停放的各種車輛,除教育批評外,對其立即驅逐出校。
(五)保衛工作人員負責檢查校園內的非機動車,對違規的車輛停放、行駛等,要做出相應的處理。無視校園規定的,加鎖暫扣,並按相關規定處理。
(六)對違反規定不服從管理者,必須學習校內車輛管理規定後方可領取車輛,嚴重違規者除學習規定外,還須其交納費用,並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附則
1、此規定由學校校長室解釋並執行。
2、本規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規定相牴觸者,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學校用車安全的管理制度4
為了建立“安全文明校園”,營造安全、和諧的環境,減少校園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強校園車輛行駛、停放的管理,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校教職工機動車管理規定
(一)教工車輛憑門證卡出入。(門證卡只限教師本人使用,不得外借,門證卡遺失要及時報告保衛科並按保衛科相關規定進行補辦)
(二)在校園內駕駛汽車或摩托車時行駛速度控制在5km/h以內,有學生經過時要緩速或停止通行。
(三)校內禁鳴喇叭,機動車一律不得進入學校田徑場、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四)車輛必須按規定的行駛路線行駛,不得隨意停放。
摩托車停放在劃定的教師車棚。汽車停放時請按所劃車位停放,停放整齊,不要橫置,不要停放在車位中間,以免妨礙他人停放。
(五)駕駛員應鎖好機動車的車門,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
(六)機動車輛損壞公、私財物,違反交通規定,軋壞人行路面、草坪,發生交通事故等,必須照章賠償,並承擔相應責任。
二、社會車輛進入學校的管理規定
(一)社會車輛未經批准一律不準進入校園。不得停放在校門口。
(二)需要進入校園的社會機動車輛,須經學校批准,在門衛室登記備案,並按指定的時間和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進入校園內的所有人員、車輛均須遵守交通法規和本規定。
經允許進入校園送貨、送菜的車輛時間限定每天:
上午9:00-上午10:20
(三)各種車輛進出校門均須服從值班、執勤人員指揮,自覺接受詢問、檢查;騎腳踏車進出校門時,應下車推行。
(四)各種車輛進入校園後,不準鳴笛,不準在非停車區(校園大道,教學樓、學生宿舍樓、餐飲樓門口)隨意停放。
(五)社會車輛在學生活動期間禁止入校。
學校用車安全的管理制度5
為規範校園車輛行駛秩序,強化治安管理,維護校區教學工作及生活等各項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 所有車輛(包括校車、工作用車、施工用車及經批准進入校區的其他車輛),在校園內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學校工作人員指揮。
2、 校外單位車輛進入校園,必須主動接受門衛查詢方可入校。
3、 車輛進入校區後須注意行車安全,減速慢行,不得鳴號;禁止在校園內練習駕駛或試車、驗車。
4、 校內車輛應停放在指定地點。
5、 施工用車、垃圾清運車應注意清潔衛生,防止拋、灑、滴、漏。
6、 禁止學生在校園內騎腳踏車,教職工和學生使用的腳踏車必須停放在腳踏車棚內。
7、 家長會等大型活動車輛管理按學校制定的臨時方案實施。
8、 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學校職能部門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並視情節處理。
9、 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用車安全的管理制度6
為建立和諧安全文明校園,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學校利用教師大會、年級會、班會和宣傳欄對師生做好校園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使全體師生自覺成為學校安全管理的`維護者和執行者,讓教職員工做遵守安全制度的表率。
二、校門口嚴禁一切車輛停放。一般情況下,不提倡家長到校探望學生。
三、安全值班教師在學生上、放學時嚴格按照學生上、放學的安全管理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責任追究制。
四、未經允許的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能進入校園。門衛請示學校有關負責人,經學校允許進入的車輛,門衛必須按照門衛制度對外來車輛及人員實行登記查驗制度。要查驗有效證件,嚴格登記手續,並認真檢查進出車輛及人員、物資的情況。進入校園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有效的證件。嚴禁無牌無證的車輛進入校園。除特殊情況外,晚間23:00後不容許車輛進出校園。
五、經批准進入校門的車輛,均應停放在指定的地點。確需進入校園裝卸貨物的,均須按規定的時間、速度行駛,不準在非停車區隨意停放。進入校園的車輛,行車、轉彎、後車要注意學生的動向。禁止超車、並行,禁止鳴喇叭,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規定校內行車的速度為5km/h以下。
六、本校教職員工車輛進出校園時,按規定的速度行駛。車輛必須停放在教職工車位或停車場,不得搶佔學校校車車位。
七、禁止任何人在校園內學車試車。需要進入校園裝卸貨物的車輛不能在學生下課時間或活動時間進入校園。本校教職員工車輛進出校園,遇到有學生在道路上要停車避讓或慢速行進。
八、不能組織學生在有車輛行駛的道路上體育課和開展其他集體活動。
九、經批准舉辦的校內大型活動,須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動和有重要領導、重要來賓出席的活動,由保衛人員統一組織安排車輛和交通管理。
十、全體教職員工尤其是門衛必須對車輛的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和對駕駛員進行教育。
十一、各部門、各老師嚴守進出校園車輛管理制度,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職責,實行層級責任追究制。
學校用車安全的管理制度7
根據學校有關檔案精神,為確保校園安靜,加強對進出車輛及閒雜人員的管理,特制定本細則。
一、車輛進出管理
1、因公來校聯絡工作的小汽車須停車登記,聽從指揮,限速行駛,依次停放,不得佔道,不收停車管理費;
2、為學校運送物資的車輛,須停車登記,限速行駛,予以放行,不收停車管理費;
3、各類因私需進校的車輛,須停車登記,經許可後,交納停車管理費,按指定地點依次停放,不得佔道;長期停放在校內過夜的各種車輛,不得停入家屬區內,應停在指定位置(進校方向馬路右邊,即十號樓-校醫院-橋頭),並辦理月票,教職工租用的計程車只登記,不收管理費;
4、校內物資外運,須停車檢查,出示物資外運手續或由有關部門聯絡方可放行;
5、拖拉機、農用車、垃圾車透過時間:早7:0 0以前,晚 6:0 0以後,糞便不得外溢,否則給予10~50元罰款;
6、空駛的外來計程車不得進入校內,違者給予 10~ 50元罰款;
7、兩輪摩托車進入校仙內必須證件齊全,帶頭盔,不得超載、拖掛,違者給予處罰
8、違反前四款的各類車輛依照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二、閒雜人員進出管理
1、因私來校探親訪友人員須在門衛登記;
2、外來人員進校不得在家屬區大聲喧譁,違者按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3、外來拾廢收舊人員,除週六和星期天可進入外,其它時間不得入內,進入者須交2元管理費,違者按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