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監理部安全管理制度
專案監理部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專案監理部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第一章總體要求
1安全監理資料管理體系
1)為加強對安全資料的管理,在公司設立相應的部門負責本公司安全監理工作及資料的管理,並設專人保管。
2)安全監理資料應按崗位職責分工,由監理人員編制與填寫。
3)安全監理資料的管理應有總監理工程師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理資料的整理、分類及立卷歸檔。
4)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應按照具體的分工和要求進行填寫和履行簽章手續;應隨施工進度及時收集、整理、存檔。
5)安全監理資料必須收集及時、真實完整、分類明確,能夠全面反映監理人員依法履行安全監理職責的情況。
6)監理人員應做好監理例會及安全專題會議的記錄和紀要,紀要會籤要及時。
7)安全監理資料應在監理工作結束後,匯同其它監理資料,及時整理歸檔。
8)安全監理檔案的驗收和移交應履行相關手續。
2安全管理資料的編制要求
1)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應真實反映工程及施工單位的實際狀況。
2)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應保證字跡清楚,施工現場安全資料應簽字、蓋章手續齊全。計算機形成的工程資料應採用內容列印,手工簽名的方式。
3)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簽字前修改或塗改應有標識,簽字後作為結果性檔案不得修改或塗改。
4)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可以有記錄表,文字記錄、圖片多種形式,並以文字形式作為傳遞、反映、記錄各類資訊的憑證,監理人員應做好資料的收發記錄和簽證
5)安全監理日誌中應當記錄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工作情況,記錄發現和處理的安全問題及現狀。
第二章安全監理管理內容
1監理規劃:
1)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50319)、《建築施工安全技術資料管理標準》(db13(j)/t101-20xx)、《建設工程安全監理規程》和相關行業監理規定的要求,編制包括安全監理內容的專案監理規劃。
2)安全監理規劃應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以及工程專案特點和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安全監理工作目標、工作內容、程式、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安全監理內容應明確給出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的分部分項工程或施工部位。
3)專案監理規劃的編制應由專案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監理工程師參加,由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後實施。
2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1)對於中型及以上專案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應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2)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是指導和規範安全監理工作的重要監理檔案之一,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針對施工單位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和現場實際情況編制,在編寫時應使其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指導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專項安全實施細則。
3)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點和工作流程,以及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情況的檢查方案。
4)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在相應工程施工開始前編制完成,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並經專案總監理工程師稽核人審批後實施。
5)在安全監理工作實施過程中,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並按規定程式審批後實施。
6)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的'依據:
(l)已批准的安全監理規劃;
(2)與專業工程相關的標準、設計檔案和技術資料;
(3)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
7)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編制依據;
(2)工程概況;
(3)專業工程的特點;
(4)安全監理工作的流程;
(5)安全監理工作的控制要點及目標;
(6)安全監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建設工程開工安全工作報審資料
1)核查施工單位的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2)檢查施工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主要內容包括:
(1)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2)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事故處理與報告制度等。專案監理機構應檢查施工專案部是否建立了這些制度,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在安全監理日誌。
(3)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的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齊全有效;專案監理機構應稽核施工單位專案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並保留其影印件。
(4)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其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齊全有效。
(5)建設工程專案應當成立由專案經理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企業派駐專案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置應符合規定。施工專案部應將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的配置及分工情況報專案監理機構。
3)審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任命檔案。
4)稽核施工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主要包括:電工、電焊工、起重操作工、場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爆破作業人員、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大型機械裝置操作工、起重訊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等。以上證件需核查原件,保留影印件。
5)檢查施工單位是否針對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部《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河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規定》、河北省建設廳關於印發《河北省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等的規定:
(1)施工單位應建立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建築施工單位工程專案部應根據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本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工程特點制定應急預案。
(3)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成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和分工,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裝置。
6)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
(1)編審程式的審查:編制、稽核及批准簽署齊全有效;
(2)編審內容的審查:與安全生產有關內容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3)施工單位編制的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4)基坑支護、土方開挖與邊坡防護、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項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6)冬季、雨季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7)施工總平面圖佈置圖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辦公、宿舍、食堂、道路等臨時設施設定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7)核查施工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計劃。
8)核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準備工作,由總監理工程師在表b2-1《工程開工安全工作報審表》上籤署意見。
4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
1)開工前稽核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計劃、費用清單。
2)施工單位填寫《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申請表》向監理單位提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申請。監理單位稽核後填寫《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證書》向建設單位提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證書,經建設單位確認後進行撥付。
3)在施工過程中,檢查安全防護、文明措施費用的使用情況,按期稽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措施費用落實清單及措施費用支付申請。
5專項施工方案報審根據建設部(建質【20xx】87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中規定,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稽核,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准。應組織專家論證的工程,由施工單位組織不少於5人的專家組,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專家組必須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施工單位應根據論證審查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施工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實施。施工單位應將專家論證審查報告作為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報送專案監理機構。
6主要施工機械設施安全報審資料
1)主要施工機械設施是指:挖掘機、基礎及鑿井機械、鋼筋加工機械、混凝土攪拌機械、土方鏟運機械、鑿岩機械、築路機械等。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機械的驗收記錄進行檢查,檢查驗收記錄中的驗收程式、結論和確認手續,並簽署核查意見。
2)巡視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設施的搭設情況,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設施的驗收手續進行核查。
3)由監理工程師在表b2-2《主要施工機械設施安全報審表》上籤署意見。
7起重機械安裝/拆除報審資料
1)起重機械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電動吊籃、物料提升機等。
2)起重機械拆裝前,應對起重機械的拆裝方案、檢測報告、操作人員和拆裝人員上崗證書、拆裝資質及其他有關資料進行審查。
3)起重機械拆裝、頂升前應書面告知安全監督部門備案。
4)專案監理部核驗合格後,在表b2-3《施工現場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報審表》上籤署意見方可進行安裝或拆卸。
8施工現場起重機械驗收核查資料
1)施工現場起重機械使用前,總承包單位應填寫表b2-4《施工現場起重工機械驗收核查表》報專案監理部對起重機械裝置驗收程式進行核驗。
2)核驗合格後在《施工現場起重工機械驗收核查表》上籤署意見方可使用。
9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頂升附著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審查
1)專案監理機構應核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塔式起重機頂升、附著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作業單位的企業資質及操作人員上崗證。
2)專案監理機構應對其塔式起重機頂升、附著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作業程式進行旁站監理,並做好旁站記錄;
10建設工程分包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報審分包單位確認後,專案部應對分包單位的資質及人員情況進行驗證,附被考察的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影印件及分包單位管理人員名冊、特種作業人員名冊、施工人員名冊及相關上崗等資料,填寫表b2-9《建設工程分包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報審表》,上報監理部進行確認。
11安全監理整改通知單監理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填寫表b2-10《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整改通知單》。其中應包括檢查情況及安全隱患、整改要求、整改時間等內容。專案監理部簽發《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整改通知單》後,施工單位應立即進行整改,自查和格後填寫表b2-11《監理工程師安全整改通知回覆單》,上報自查整改結果。
12安全監理停/復工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工程中,發現存在的重大隱患的,應當簽發《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並及時報告建設部門。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專案監理部應當填寫《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隱患監理報告書》上報有關部門。專案監理部簽發表b2-13《工程暫停令》後,施工單位應停工進行整改,自查合格後填寫表b2-15《建設工程復工報審表》,經安全監理人員複查合格,總監理工程師批准後方可復工。並將《建設工程復工報審表》報建設單位。
13安全監理旁站
1)監理旁站方案中應編制安全監理旁站內容;
2)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要實施旁站監理並做好旁站記錄。主要包括:
(1)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頂升;
(2)起重吊裝工程
(3)基坑支護與降水、邊坡防護;
(4)腳手架的搭設與拆除;
14安全監理工作會議紀要
1)第一次工地會議:
(1)工程專案開工前,監理人員應參加由建設單位主持召開的第一次工地會議。第一次工地會議應有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負責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參加。
(2)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介紹施工準備工作時,應包括現場安全生產的準備情況。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時,應包括安全監理的主要內容。會議應包括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工地例會的主要人員,召開工地例會週期、地點及主要議題。
(3)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應由專案監理機構負責起草,並經與會代表各方代表會籤。第一次工地會議應包含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有關銜接與配合的內容;
2)安全監理交底:
(1)安全監理交底可以採取書面交底或安全監理交底會的形式進行。
(2)安全監理交底的內容:
①施工階段安全監理工作的內容、基本程式和方法;
②有關施工安全資料報審及管理要求。
(3)安全監理交底會應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
(4)參加安全監理交底會的人員應包括: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案監理機構的有關監理人員;建設單位現場安全負責人:
(5)安全監理交底會議紀要應由專案監理機構負責起草,並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籤後及時發放。
(6)安全監理交底書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制,並簽字確認。
(7)安全監理交底書遞送給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應有遞接紀錄,遞送人和接收人應簽字確認。
3)工地安全例會:
(1)在施工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應定期主持召開工地安全例會。會議紀要應由專案監理機構負責起草,並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籤.
(2)工地安全例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①檢查上次例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事項原因;
②檢查分析工程專案安全計劃目標完成情況,提出下一階段目標及其落實措施;
③檢查分析工程專案安全狀況,針對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④檢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費核定及安全文明措施費支付情況;
⑤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
⑥其他有關事宜。
(3)總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根據需要及時組織安全專題會議,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安全有關專項問題。
15安全監理日誌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日誌要求包含以下內容:
1)專案監理機構應定期檢查施工單位現場安全保證體系的執行,並將檢查結果計入監理日誌。主要內容包括:
(1)檢查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到崗情況;
(2)抽查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書;
(3)抽查施工單位對進場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4)抽查施工前管理人員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5)檢查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2)對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誌和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檢查情況。
3)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4)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並對其自查情況進行抽查情況,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專項檢查事宜。
5)專案監理機構應對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檢查記錄進行抽查情況。
6)對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發出的整改指令,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情況。
7)施工現場安全保證體系在施工準備階段已進行稽核透過,在施工階段,透過檢查手段,督促其正常執行的情況。檢查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
8)施工階段的自查情況,包括施工總承包單位按企業自身要求進行的內部安全檢查及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進行的安全生產檢查。
9)按照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中明確的檢查專案和頻率進行安全檢查,並詳細記錄。
10)專案監理機構依據專項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作為安全監理的重點監督、檢查、驗收內容,詳細記錄。
11)督促施工總承包單位檢查分包單位安全規則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抽查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的檢查記錄情況。
12)監理人員發現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時,應透過施工總承包單位向其提出整改要求,並檢查整改結果,做詳細記錄。
16安全監理月報
1)監理月報應包括安全監理內容。
2)監理月報中的安全監理部分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本月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審查情況;
(2)本月現場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3)安全隱患及安全事故處理情況和採取的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支付審批情況;
(5)下月安全監理工作的重點;
(6)必要時附音像資料和專題報告。
17監理工作總結
1)監理工作總結應包括安全監理的內容。
2)監理工作總結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制,籤認後報本監理單位,監理單位確認後向建設單位提交.
3)監理工作總結包括的內容還應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50319)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