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房地產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現如今,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地產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地產公司會議管理制度1
一、會議管理
為建立高效、務實的公司運作機制和決策反饋機制,規範公司會議運作,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舉行的董事會會議、經營會議(一般以公司辦公會議方式召開)及專題會議。
董事會會議是指董事會在職責範圍內研究決策公司重大事項和緊急事項而召開的會議,由董事長主持召開,根據議題可請有關部門及相關人員列席。
辦公會議是指各部門副經理以上人員參加的會議,一般由總經理主持,主要是在職責範圍內討論、彙報和佈置日常工作,根據需要可安排催辦員列席。
專題會議是指由公司領導成員召集的會議,研討專項工作,解決疑難問題。主持人或召集人不在崗時可委託相應的其他領導主持。
二、會議服務程式
會前準備工作
1、按規定提前發出會議通知(根據會議內容採用口頭或書面);
2、安排會議室及佈置會場;
3、發放會議材料;
4、根據需要安排記錄員,記錄會議內容。
會間紀律
1、關閉一切通訊裝置
2、積極配合主持人完成會議的各項議程,發言踴躍、凝練、高效
3、不得交頭接耳,影響與會者發言
4、認真做好會議記錄,領會會議精神,抓好落實。
會後清理工作
會議結束後,將會議紀要交辦公室存檔。其他會議上的資料也由辦公室保管。辦公室嚴守保密原則,會議議事過程及決議,要及時督促相應部門付諸執行,有知悉範圍和時間控制的會議內容不得向外洩露。違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房地產公司會議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及時研討處理公司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明確工作方向和提高工作效率,協調工作和統一行動,保證公司決策貫徹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二、會議分類及組織
(一)成都xx集團股東會
1.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在首次會議後的股東會議,均由董事長召集、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可由其指定股東召集、主持。
2.股東會會議定為每半年召開一次。當有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或三分之一以上人數股東,或監事的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股東會議,應於會期的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3.出席人員:股東會所有股東。
4.會議內容:公司章程中規定的股東會行使的職權內容及集團重大經營決策事項。
(二)成都xx集團董事會
1.集團董事會由董事長負責召集,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由董事長不定期召集。
2.出席人員:董事長及董事會所有成員。
3.會議內容:集團重大問題的研究或其他應該由董事會決定的戰略事項。
(三)成都xx集團高層例會
1.集團高層例會分為總經理會議和總經理擴大會。
2.集團高層例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負責召集,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不定期召集。
3.出席人員:總經理會議出席人員包括董事長及董事會所有成員,集團總部各部門負責人,下屬各公司總經理;總經理擴大會議出席人員包括董事長及董事會所有成員,集團總部各部門負責人,下屬各公司總助以上(含總助)人員。
4.會議內容:集團發展中較重大的戰略、經營決定;其它需要由集團高層例會解決的問題。
(四)公司全員大會
1.全員大會由各公司行政部負責召集和主持。公司應根據自身情況,定期召開全員大會(每季度至少舉行一次)。
2.出席人員:各公司全體職員。
3.會議內容:通報公司的經營和發展情況,進行工作小結和職員思想交流。
(五)公司辦公例會
1.公司辦公例會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或總助)負責召集和主持,根據公司情況定期召開(每月至少舉行兩次)。
2.出席人員:各公司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秘書及與會議相關人員列席參加。
3.會議內容:各部門對前期工作總結匯報,並安排下期工作計劃,解決各部門需協調和處理的`問題及佈置其它相關工作。
4.會議考勤和記錄由總經理秘書或行政部負責人負責,會議結束後第二天中午之前整理出會議紀要,經稽核後送發每位與會人員。
5.行政部負責對會議決議跟蹤督辦。
(六)部門例會
1.部門例會由部門負責人召集和主持,每週至少舉行一次。
2.出席人員:部門全體職員。
3.會議內容:傳達公司辦公例會精神,部門職員依次彙報前期工作情況和下期工作計劃,部門負責人對工作中的具體問題給予解答或指示。
(七)外聯會議
1.是指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外單位在本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辦公會、報告會、公司業務會、兄弟單位座談會等,一律由對口部門組織,行政部協助進行會務工作。
2.會議視情況定期或不定期舉行。
三、會議管理
(一)會議組織部門須明確參會人員名單、會議議題、會議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並提前通知參會人員,同時做好會場佈置和準備相關資料及設施、裝置。
(二)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組織者請假。一般例會凡遲到、早退者處以罰款人民幣20元,無故缺席者處以罰款人民幣50元;由集團組織的重大會議,凡遲到、早退者處以罰款人民幣50元,無故缺席者處以罰款人民幣100元。
(三)與會人員應按要求在會議正式開始前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或調至振動),會議中途若發出聲響,處以罰款人民幣20元。
(四)參加工作日期間的會議須著工裝;參加週末或休息日期間召開的會議如無特殊要求,可著便裝。
(五)與會人員應作好會議記錄,對會議內容堅決貫徹執行,做到有佈置、有落實、有檢查。
(六)會議應由組織部門指定專人進行會議記錄,會議完畢後第二天中午之前整理出會議紀要,經稽核後送發每位與會人員(重要會議必須會籤確認)。對會議形成的決議的執行情況,應予以督導。
房地產公司會議管理制度3
為提高會議質量,反映工作情況,部署工作任務,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特制訂本制度。
一、範圍
本會議管理制度適用公司主辦的各種行政辦公會議、各種聯誼會、座談會等。
二、公司例會
1、會議時間:臨時通知;
2、會議地點:公司會議室,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3、參加人員:公司領導及各部門負責人,特殊情況臨時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4、如部門負責人因事缺席,要事先向總經理請假,並指派本部門有關人員代為參加;
5、會議召集人為總經理,參會人員應做好有關準備(提案、發言要點等)材料;6、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會議時間,不得無故缺席;
7、會議研究未定或暫不傳達的事,不準向外洩漏;
8、根據會議決定,各部門要積極組織實施,設法完成,不得推諉,保證決議得以順利落實;
9、上級或外單位在我公司召開的會議,由綜合部負責安排,並做好會務工作;
10、除與會人員做好會議記錄外,綜合部秘書負責做好詳細會議記錄,會議紀要工作,並按會議性質呈相關領導審查簽字;
11、公司以外會議,一律由綜合部向總經理彙報,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指派專人參會,參會人員會後需口頭或書面向總經理彙報;
12、公司臨時組織的會議,綜合部要提前通知與會人員,根據會議內容,與會人員要做好發言或彙報的準備工作。
為了更好的協調工作,控制工程進度,掌握工程質量情況,提高工作效率,工程部制定本方案
一、會議時間:每週六下午兩點半
二、參加人員:工程部全體
三、會議組織:工程部經理
四、會議內容:
1、本週工作情況及存在問題的彙報
2、工程進度情況彙報
3、下週工作重點
4、需要上會研討的其他事項
5、相關技術的探討
五、會議需注意事項
1、有特殊情況需組織專項會議
2、無特殊情況必須參會
3、形成會議紀要存檔檢查制度
1、各技術員每月巡查工地,同時將安全、工程質量等情況做施工日誌,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主管
2、各主管需自查所負責的專案,檢查個技術員的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監理並上報經理,工程部經理每週定期組織巡查總工不定期巡查工地巡查發現的問題對監理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及處理決定對到工地材料做抽查工作對質檢站提供的報告做抽查及複查工作對現場使用材料做抽檢隱蔽工程的抽查並留影像資料及時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