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日常維修管理制度

中學日常維修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中學日常維修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為確保學校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執行;及時排查安全隱患、預防全校師生員工傷害事故的發生,制定日常維修制度如下:

  一、每天7:30之前,收取維修申請單;登陸校園網資訊平臺摘錄“總務報修”中的相關資訊,並全天候關注報修資訊。

  二、對電話報修、或口頭報修應及時記載,並予以處理。

  三、及時對維修資訊進行分析、判斷,如有必要分管主任應到現場勘察,以勤儉節約原則確定解決辦法;若屬人為損壞,要追查責任人,並落實賠償制度,同時及時書面、或電話通知相關維修人員。

  四、維修過程應精心組織,在服從教學需要的情況下,儘量減少對正常教學的干擾,同時必須見縫插針,及時維修,儘可能減小對師生員工工作、學習與生活的影響。原則上必須做到“小修不過夜,大修不過周”。

  五、維修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詳細填寫“日派工作單”中的'“施工任務”、“維修說明”、“領取材料”、“價格”、“資訊反饋”等資訊。當天不能解決的,應向分管主任說明原因。

  六、維修人員維修工具、材料等須嚴格履行學校領物登記制度。維修材料的使用要精打細算,節約使用,儘量修舊利廢、做到“實用實領”(即需用多少領多少)。

  七、維修結束後,維修人員須認真清理現場。

  八、維修人員巡查時,如發現設施裝置存在壞損、故障,須及時維修;確實不能維修的,應及時上報分管主任。

  九、水電工、水電臨時工每週對電房、泵房、電櫃、電錶、水錶、電梯、路燈、辦公樓、教學樓等水、電實施裝置的檢查不得少於兩次;寒、暑假每週不少於1次。安全乾事每週對安全重點部位、體育器械的檢查不得少於三次,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檢查時,均應做好記載,並及時向總務處反饋檢查結果,再由總務處落實專人維護與維修,確保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十、遇水、電故障等特殊情況,維修人員須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查明原因,並及時解決,如確實不能解決的,須及時上報主管領導,並協助總務處提出解決方案並實施,在實施中要做好監督檢查,保證質量、降低造價。

  十一、維修人員工作應積極主動,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與責任意識。

  十二、每天下班前,須登陸校園網資訊平臺,對“總務報修”中的資訊進行反饋,當天無法解決的,應向廣大教職工做好解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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