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園建設辦公室職能職責管理制度(通用5篇)
平安校園建設辦公室職能職責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平安校園建設辦公室職能職責管理制度(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平安校園建設辦公室職能職責管理制度1
為了全面提高學校內部防範能力,預防和減少校園案件和學生違法犯罪,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師生人身安全,學校安全工作應當納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現將議事範圍、議事程式、組織管理規定如下:
一、學校安全工作的議事形式分為校長會辦會和部門會辦會兩種。校長會辦會的主要內容是討論學校安全工作年度計劃和重大事故處理意見等;部門會辦會的主要內容是討論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安全裝置設施購置,安全工作考評辦法,一般事故處理意見等。
二、學校每月必須召開一次以上安全工作部門會辦會,每學期必須召開一次以上安全工作校長會辦會。
三、校長會辦會和部門會辦會的參與人有對安全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有反映意見和提出要求的權利,有對重大決定進行審議透過的權利。
四、校長會辦會的決定或決議實行表決制,三分之二參與人透過,決定或決議表示形成。
五、校長會辦會對重大決定和年度計劃先進行討論,在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審議透過。部門會辦會和校長會辦會形成的安全工作決定或決議,任何人必須無條件貫徹執行。
六、出現安全事故,發現人、責任人或接收訊息人應當果斷處理,並直接向學校值班領導和校長報告情況。學生、家長、社會人士向學校任何人報告事故時,接收訊息人不得推辭,否則將嚴重處理。
七、安全工作實行發言人制度,學校校長作為發言人負責向上級彙報安全工作,校長可以授權其他領導或人員向上級彙報安全工作和宣佈安全工作任務。
八、若發生安全事故,責任人必須向校長會辦會或部門會辦會彙報事故的詳細情況,以便作出處理決定。學校分管領導應當認真做好議事記錄,收集安全工作過程資料,並規範存檔。
平安校園建設辦公室職能職責管理制度2
學校安全工作關係到廣大師生的根本利益,關係到改革發展的穩定大局。學校為保護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特制定建立“平安校園”的八項制度,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師生的自救自護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一是落實學習制度。
及時組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教育檔案的指示精神,領會好實質,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和創造性。
二是落實領導責任制。
成立建立“平安校園”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建立“平安校園”辦公室。堅持“一崗雙責”,校級領導和中層幹部既要做好分管的業務工作,又要切實做好平安建立工作。
三是落實工作責任制。
學校每年年初要與教師個人簽訂了《建立“平安校園”目標管理責任書》,建立和完善了學校制度,各項工作職責到人、責任上牆、責任到位。
四是落實監督檢查制度。
成立由校長為組長的監督檢查小組。定期召開例會,彙總情況,研究解決辦法,提出具體要求。檢查工作中堅持“三結合”:綜合檢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突擊檢查和日常檢查相結合,抽查和自查相結合,確保學校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做到無安全隱患、無安全漏洞、無安全死角。
五是落實資訊反饋制度。
學校政教主任為資訊聯絡員,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資訊反饋制度和資訊通報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彙報和向全校師生通報情況。
六是落實宣傳制度。
學校利用主題班(隊)會、校會、升旗儀式、校報、宣傳欄、校園廣播等途徑,做好對學校安全工作的宣傳。透過宣傳,營造一種全員參與,齊心協力,共建平安校園的良好氛圍。
七是落實家長聯絡制度。
進一步加強與學生家長的溝通與聯絡,加強對學生的監管和教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是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對疏於職守,思想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對缺乏大局觀念、不服從統一指揮和排程,推諉扯皮的;對緩報、瞞報和漏報工作實情的;對造謠傳謠,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都要進行嚴肅查處。
平安校園建設辦公室職能職責管理制度3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公私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定期集中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多樣化;班級每週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傷亡事故三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製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中心校和教育局。
9、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立即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設施安全可靠。
10、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工商管理、文化監管村組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11、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人員對學生進行騷擾或發生的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12、教師要經常提醒學生注意放學和來校途中的人身安全。
13、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掌握正確維護公共秩序的方式方法,提高自護能力。
14、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15、學校集會、做操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和安全。
16、學校集會、做操時要求學生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安排教師負責疏散管理,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17、集會做操以班為單位到指定位置,由班主任負責本班紀律,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8、組織學生開展入學教育活動,必須制定周密的實施方案,並嚴格遵照執行。
平安校園建設辦公室職能職責管理制度4
一、領導機構
根據市綜治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蘭教發[20xx]147號檔案關於“校園安全及綜合治理一套班子、一個機構”的精神,經20xx年12月22日行政會研究決定,專門成立學校綜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在學校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綜合治理由辦公室總協調,安全工作由總務處總協調,各處室及組員配合開展相應工作。學校綜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法制副校長
組員:各處室主任、副主任
辦公室主任:綜治辦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安全辦主任由總務處主任擔任
二、工作機構
1.學校安全保衛責任小組組長:總務副校長,組員:總務主任、政教主任、安全保衛人員
2.學生安全責任小組組長:德育副校長、法治副校長,組員:政教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
3.教學安全責任小組組長:教學副校長,組員:教務主任、體育教研組組長、資訊教研組組長、實驗室老師
各責任小組的具體人員名單由組長負責確定並報安全辦備案;人員變動時及時書面通知安全辦
三、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組長:
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根據具體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每學期與分管部門的負責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把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落到實處
2.領導小組副組長:
副校長、法治副校長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3.組員:
各處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組員直接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4.辦公室主任:
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
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統籌協調安排學校綜合治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計劃、總結的制定;
負責檔案室安全
5.學校安全保衛責任小組:
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保衛人員,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保障校園硬體設施安全、食品衛生及飲水安全、用電用氣安全、車輛使用安全;
具有防範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措施;
建立建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及時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負責財會室的安全和財務管理
6.學生安全責任小組:
負責對學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瞭解學校周邊治安環境狀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確保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儉學活動、課外活動時的安全;
每學期(年)組織一次安全自救演練;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和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特殊的問題學生建立檔案,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確保其健康成長。如遇特殊、異常情況,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7.教學安全責任小組:
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定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
負責教學時間內的學生安全,尤其是體育、實驗、資訊課的安全;
校園網必須安裝防範反動、色調、暴力等不良資訊的監控裝置;
保障“綜合實踐活動”課的安全;
保證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的人員擔任教師
8.具體職責:
總務主任負責校園硬體設施安全,保障水、電、氣、消防安全,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疾病防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教務主任負責教學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置;
政教主任負責學生活動安全保障、身心安全;
心理輔導老師(團委書記協助)負責學生心理健康安全;
校醫負責學生生理健康安全.;
資訊科技老師負責機房安全和網路安全;
體育老師負責體育課、課外活動安全;
實驗室老師負責實驗室安全和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
年級組長負責相應年級學生安全;
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四、獎勵與責任追究
1.對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一學年中,對無安全事故年級、班級的年級主任、班主任分別給予適當獎勵;
2.對制止校內重大事故發生的人員給予適當表彰、獎勵;
3.一學年中,班內學生在校園內發生重大人身事故的班級不得評為優秀班級,班主任不得評為優秀班主任;
4.將安全工作納入教職工年度考核,對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教職工實施一票否決,年終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年度目標管理獎扣除10%~50%;
5.對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措施的部門或個人,應責令其限期改正;
6.對於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以及發生事故未及時採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後果等特大安全事故的,由上級相關部門處理。
平安校園建設辦公室職能職責管理制度5
為了有效地維護校園秩序和安全,保障學校教學、教研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校園管理
1、加強校園車輛管理。為保障校園安全,避免發生意外事故,校園內不準騎車,凡進入校園的一切車輛(含家長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自覺下車接受管理。
2、進行校園秩序管理。全體師生要自覺遵守公共場所的秩序,服從管理。凡出入公共場所,要遵守公共道德,防止發生擁擠傷人等事故。違者將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警告、記過處分。
3、嚴禁在校園內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盜竊公私財物。違者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4、發現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事故,在場教職工及學生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學校,並協助調查處理。
二、內部管理責任制度
1、校內各辦公室負責人為本辦公室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班主任為本班級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對辦公室、本班級的治安工作負有教育和管理的責任。
2、班主任要注意掌握本班學生的思想狀況,一旦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向學校報告。
3、學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責,要形成群防群治、齊抓共管的校園安全管理網路,發現可疑人員以及對學校安全不利的情況,全校師生人人負有制止、舉報的責任和義務。
4、校內各辦公室、各班級要自覺接受校保衛人員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切實做好本辦公室、本班級的防火、防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