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協議書範文集錦十篇

委託代理協議書範文集錦十篇

  現如今,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託代理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託代理協議書 篇1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委託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受賄案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卡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

  (代理許可權,在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的範圍內,由委託人與律師協商確定)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協議書 篇2

  甲方(投資者):_________

  乙方(證券營業部):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雙方宣告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宣告: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揭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宣告: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開設資金帳戶

  第三條甲方應親自開設資金帳戶。

  甲方在開設資金帳戶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戶卡,並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第四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戶。

  第五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時,應同時自行設定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條甲方可以透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分紅派息;

  5.應甲方要求提供其帳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甲方進行櫃檯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證券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透過乙方櫃檯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透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透過乙方櫃檯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

  乙方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

  第十五條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櫃檯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檔案。

  第十八條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檔案。

  第十九條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帳戶。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的;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需書面通知甲方,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託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權代理人委託

  第二十三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後,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託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託書,並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

  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許可權、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甲方授權委託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可除外。

  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七條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許可權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責任、乙方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託。

  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洩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當甲方遺失證券帳戶卡、身份證、資金帳戶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裝置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一、三十二條所述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資訊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五條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六條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帳戶,按如下程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託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檔案副本及其影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影印件、證券帳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鑑和密碼。

  第三十七條甲方不能透過乙方櫃檯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三十九條甲方的委託憑證是指其櫃檯委託所填寫的單據、非櫃檯委託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條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儲存甲方的委託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條所指情形發生。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代理協議書 篇3

  編號:第號

  甲方:乙方:稅務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聯絡人:聯絡人:

  稅務登記號:

  茲有(甲方)委託稅務師事務所(乙方),提供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現將雙方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委託事項:

  (一)專案名稱:

  (一)具體內容及要求:

  (二)完成時間: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

  元,差旅、食宿等費用另行計算。

  (二)上述費用按方式,自協議簽訂後日內支付完畢。

  三、甲方義務及責任:

  (一)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代理人員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及時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賬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稅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的,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三)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按未服務的時間計算退還甲方。

  (四)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數額的比例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的義務及責任:

  (一)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二)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員必須對執業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保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必須按時出具代理報告。如超過約定時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收取代理費的比例支付違約金。

  (四)因乙方失誤造成甲方不正確納稅,被稅務機關處以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的,由甲方負責補稅,乙方對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簽訂後,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

  六、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七、協議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透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九、本協議有效期為,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時止。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委託代理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產品代辦中國強制性認證證書(簡稱3C認證),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並願意共同嚴格遵守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

  一、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及時提供代辦所需的基礎材料,並確保材料的真實、合法和有效性。因乙方所提供基礎材料的瑕疵而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申請認證應提交以下檔案:

  1、產品總裝圖、電氣原理圖、線路圖等;

  2、關鍵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單;

  3、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個型號產品之間的差異說明;

  4、其他需要的檔案。

  二、乙方有義務為甲方起草相關申報材料,代填相關表格,代辦相關手續,並不得有意拖延時間。

  三、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從事商業活動及從中獲利。

  四、委託代辦費用為強制性產品認證費用、檢測費用、工廠審查費以外的諮詢服務、協調代辦的費用。

  產品名稱及型號:__________

  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三個工作日之內,甲方將申辦費用交付乙方。在企業獲證後,根據認證機構實際徵收費用結算,多退少補。

  六、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申辦資料備齊並透過預審後________個工作日完成代辦事項,並將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遞交甲方。如因甲方的遞交樣品因檢驗專案不合格,企業需進行整改和複審時間不計算在內,或在乙方盡到通常意義上的職業所需要的認真與勤勉的情況下仍有遲延,則不受上述期間的限制。

  七、根據國家認監委的規定,凡是屬於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目錄中的產品只有在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並加施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方可出廠、進口。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和相關規定。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無故中途停辦,應返還給甲方所收取的全部服務費用;

  2、甲方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的,甲方所付費用不予返還。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方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均應嚴格履行,發生分歧時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出裁決。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蓋章、簽字有效。

  甲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與_________就貸款協議、抵押協議及保證書一案發生糾紛,甲方擬向_________提起訴訟和/或仲裁(下稱“該案件”),並需聘請律師代理,為此甲乙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代理訴訟和/或仲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在此就甲方與_________的貸款協議、抵押協議及保證書糾紛一案,委託乙方指派其律師擔任該案件訴訟和/或仲裁及執行的代理人,但有關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和/或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等事項,必須經甲方對乙方另外出具書面的特別授權。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條中所作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和/或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有關該案件的訴訟和/或仲裁代理人。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就乙方代理該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四條規定金額的律師費,此外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另由甲方據實支付。上述實際開銷包括乙方發生的與該案相關的電話費、傳真費、影印費、中國國內的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雜費,但乙方律師往返新加坡與甲方討論案情收集證據的差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根據上述第三條之規定所應支付的律師費及實際開銷應按以下規定向乙方支付:

  1、首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支付給乙方。

  2、第二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該訴訟的第一審訴訟審結(包括由第一審法院作出判決、調解書)後,或者在仲裁機構作出仲裁裁決後立即支付給乙方。

  3、第三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請執行該案件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並得到法院立案後立即支付給乙方。

  4、第四期律師費為甲方在該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請人償還之貸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該案件的判決書、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被履行或被執行完畢後,或者在甲方以債轉股、債務抵銷、抵押物或其他財產折價受讓、用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完成了該案件請求金額的債務重組或全部或部分受償後,甲方應立即將該第四期律師費支付給乙方。

  4.5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由甲方隨時憑乙方的要求補償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根據上述第四條規定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應由甲方付至乙方書面通知的銀行帳戶。

  第六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時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協議書 篇6

  甲方: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志剛,董事長

  乙方:xxxx法律服務所

  法定代表人:趙偉華,主任

  因江陰市體育中心專案北京xxxx有限公司及北京城建建設工

  程有限公司在合作期間有債務糾紛需要向甲方支付,甲方應收賬款為892679元,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委託追款協議如下;

  1、甲方在北京xxxx有限公司享有債權892679,如乙方兩個月內使甲方收到該款892679元(含透過江陰市建設局及重點工程辦公室使甲方收到該款),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92679元(乙方免開律師服務稅票)。

  2、如甲方收款後3日內不向乙方付款,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付清餘款外,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6萬元。

  3、在甲方不付款時乙方有權透過德州德城法院管轄受理本合同糾紛。

  4、乙方收款方式如下:

  收款人:仝吉紅

  銀行卡號:6227 0022 7008 6042 132

  開戶銀行:建行德州市德城區支行營業部

  5、如甲方未在兩個月內收到上述款項,但是也未書面取消乙方的代理關係,本協議依然有效。

  6、本協議雙方均有義務對本協議內容保密,如洩露給雙方法定代表人之外的第三方應當賠償合同對立方利益損失10萬元。

  7、擔保人為甲方的履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8、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有限公司擔保人:

  代理人:

  乙方;xxxx法律服務所

  代理人:

  20xx年02月12日

委託代理協議書 篇7

  委託代理協議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

  受託單位: (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達成如下協議:一、委託內容:二、委託方式:全權委託三、收費金額:四、付款方式:雙方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後甲方支付元整,甲方在官網查詢到安全生產許可證稽核合格後付清剩餘元整。五、甲方按照省建設廳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向乙方相關檔案資料,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完整,如未按時提供資料造成延誤,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六、乙方負責將相關資料整理完全,在辦理過程中必須保證甲方的企業和個人資料完整,對知悉的商業機密嚴加保密,不得外洩。七、協議期限:乙方於年月日受理資料後,在年月日之前完成委託。未按該協議時間完成,乙方將退還甲方所付的全部費用和檔案資料。(特殊情況除外)八、在辦理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協作,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九、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委託代理協議書 篇8

  甲方:瀋陽有限公聯大房地產開發司

  乙方:北京中廣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

  第一條 主體資格

  甲方有權就本次會議之事項委託乙方代其辦理相關事宜。

  乙方具有國家認可經營資格和專業人員,有能力完成甲方委託其辦理的會議事務、組織事宜。

  第二條 會議概況

  會議名稱:北京市樓市考察與展望

  會議日期:20xx年8月15日—20xx年8月19日

  會議地點:北京國際酒店

  會議人數:預計10人(以最後雙方確認人數為準)

  第三條 委託事宜

  甲方委託乙方,根據“會議”議程,代理甲方辦理以下相關會議事宜,並提供全程的會議服務:

  1. 參會人員食宿安排;

  2. 會場的確定及佈置;

  3. 參會人員會後的考察安排;

  4. 會議其他相關的事宜,具體內容及預算見附件。

  第四條 具體費用及結算方式

  1. 此次活動的委託承辦費用總金額為:82000元。(大寫:捌萬貳仟元整)。

  其中住宿費:27000元;場租費:13000元;伙食費:22000元;交通費:17000元;其他雜費:3000元。結算時按實際消費明細單據結算,多退少補。

  2. 超出此次活動的保價費用外開支需經甲方同意,費用另行計算。

  3. 甲方需在會前將人民幣20000元訂金打入乙方賬戶,會議中甲方須支付乙方20000元運作資金,會議結束後離開本地前結清全部款項。

  4. 如雙方對提供的服務標準無異議,則會議尾款在會議結束後根據實際發生額付清。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享有知悉乙方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行程時間表,提供乙方服務價格、住宿標準、餐飲標準、交通標準等服務標準的有關情況。

  2. 甲方享有要求乙方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和行程時間表安排會議和考察。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所提供和安排的會議服務及其他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2. 乙方應當在會議開始之前7日,向甲方書面通告會議及考察安排的準備情況,並就可能發生的我變動及時通知甲方。

  第七條 責任的減輕和免除

  1. 甲、乙方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2. 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八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及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簽字:

  日期

  乙方:北京中廣旅行社有限公司

  簽字:

  日期:

委託代理協議書 篇9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許可權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託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託書為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檔案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製作復件留存,並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檔案及其它事實情節,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聯絡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託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絡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透過以上聯絡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絡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絡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採取第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範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併採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 元;

  b、 。

  5、合併採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說明並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託範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後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許可權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託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後,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託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託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檔案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願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委託代理協議書 篇10

  委託人(本案被告人):xxxx,男,________年____月x____日生,家住xx省xx縣xxx街xxx號公民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

  受委託人:xxx,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工作單位:xxxxxxxx,職務:xxx,住址:xxx省xxx市xxx路xx號xx大廈11樓,電話:xxxxxxx

  現委託受委託人在xxx與被告人xxx在xxxxxx合同糾紛一案中,作為被告人的訴訟代理人。訴訟代理人xx的代理許可權為:全權代理(包括本案應訴、庭審、增加和放棄本案訴訟請求)委託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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