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讀後感(精選10篇)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精選10篇)

  《自私的基因》是1976年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讀後感(精選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1

  “這本書寓意深厚,機敏流露,是在寫得太好了!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諾貝爾生理醫學獲獎者梅達華如是評價《自私的基因》。它也被形容為“年輕人的書”,值得我們一看。的確,作者道金斯,作為一位行為生態學家和生物學家,當然這本書的主題是動物行為。但這本書的重點是講述利他主義。作者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貢獻也在於,把根據自然選擇的社會學說的這一重要部分,用簡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橫生的語言介紹給大家。

  作者並沒有將我們人類看作是一個特殊的整體,而是放在了生物這個大整體中,我們都是生存機器——作為運載工具的機器人,其程式是盲目編制的,為的是永久儲存所謂基因這種秉性自私的分子。就是我們人類這種固有的特性,是我們在社會中作出選擇時,都是充滿利他主義的。透過閱讀這本書,作者驚世駭俗地讓我們知道:我們生來是自私的,使我們人類更全面地窺見了社會關係中基本的對稱性和邏輯性,在充分的理解之後,我們的政治見解將會重新獲得活力,並對心理學的科學研究提供理論上的支柱。

  儘管達爾文的自然選擇進化學說是研究社會行為的關鍵所繫(特別是同孟德爾的遺傳學相結合時),但卻一直為許多人所忽視。但道金斯對社會學說中這一嶄新工作的主要論題逐一作了介紹:利他和利己行為的概念,遺傳學上的自私的定義,進犯行為的進化,親族學說(包括親子關係和群居昆蟲的進化),性比率學說;相互利他主義,欺騙行為和性差別的自然選擇。道金斯精通這一基本理論,他胸有成竹,以令人欽佩的清晰文體展示了這一嶄新的工作。

  我們可以用書中的原理解釋社會生活中的現象。例如生活中為何有無數的騙子?知道一點進化論的人會想,既然進化是由低階到高階,那我們的生活也應該會一天天的進步,可事實上,人類進化了上百萬年,騙子卻從未消失,而且現代社會反而好象越多。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中,理查德·道金斯曾舉例在一個物種中有鴿派和鷹派兩種情況,利用數學分析的結果是,在正常的群體中,兩中派是並存的。生活中騙子和好人也是一樣。基因是自私的,其實人性也有自私的一面,一個都是騙子的社會是不穩定的,因為大家都不幹活,都想騙別人,但一個全是好人的社會一樣是不穩定。因為人性自私的一面會驅使一些人變成騙子,而因為周圍都是好人,所以行騙是很容易的事情,結果是騙子得到更多的利益,從而驅動更多的人去變成騙子,直到整個社會很警惕,當騙子變的越來越困難,最後當騙子的收益和付出平衡,這個社會就不會有更多的人再去當騙子,最後好人和騙子形成一個比例,達到穩定狀態。當然具體分析很複雜,而且這裡我們只把人當成利益的動物,實際上人的行為受到的影響是多方面的。結論卻是正確的,就是騙子不可避免。大家都可能很悲觀,其實我們可以儘可能的減少騙子的數量,前面說過,當騙子的原因是收益大於付出,如果我們改變環境,加大懲罰力度,這樣就能減少騙子的數量,比如外國發達國家騙子相對比較少,原因就是他們的環境讓當騙子代價很高。從這個分析我們也能看出,改善社會環境實際不能主要靠道德,道德在利益面前永遠不可靠。

  本人讀完第一遍後,最大的感受是這本書涉及太多生物、科學的知識,對於我這個文科生來講,太多不明,有許多地方都是囫圇吞棗,必須通過了解其他資料來搞明白,但這樣耗費的時間也較多,所以我在我精度部分想重點研究這本書涉及社會這方面,說白了,就是給我們人類的啟示,以及對我們生活中一些思考方式的指導,並希望透過我們這個讀書演示,不僅能激發其他人閱讀這本書的慾望,還能影響到他們生活中的思考行為,讓這本書更好領導我們認識自己。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2

  為什麼西歐人能輕而易舉的征服美洲的印第安人進而征服非洲乃至亞洲,難道是人種的原因?如果這個命題成立了,那麼為什麼日本人同樣是亞洲人卻能征服亞洲進而打敗俄羅斯,並且敢於挑戰美國?什麼樣的社會管理體系和政治制度更適合人類發展?為什麼有的人天生就聰明?為什麼有的病能遺傳?人的本性是否是自私的?決定一個人心智水平究竟是天生的還是後天的?因素各佔多少?帶著這些問題,我認真閱讀了由英國生物學家道金斯撰寫的自私的基因。

  讀後明白了一些道理和感受:在現實社會里,我們感覺人和人之間是有差異的,這種差異主要是由基因和文化決定的。基因是人類遺傳的基本單位,人體是基因的載體,是基因機器。人類生存的自然目的就是為了基因的生存和繁衍。人類生存的社會目的,就是為了人類文化的延續。基因和文化都能遺傳的,但方式不同,對人行為的影響也是不同的。基因的遺傳方式是透過基因複製進化淘汰的方式依靠人體作為寄生載體代代傳遞下去的,主要依靠種群傳遞。而文化的傳遞則是透過人們後天的學習教化,形成共識認同而傳遞下去的,主要依靠個體傳遞。人的心智智慧先天的基因遺傳因素大約佔50%,在後天中,家庭環境影響大約佔20%,其他的影響,如在子宮環境中的影響和後天學習教化以及朋友影響大約佔30%。

  從生物的遺傳進化方面看,生物的一切行為都是由基因間接控制的,基因透過支配生物機器和它的神經系統的建造方式而對其行為施加最終的影響。基因是主要的策略的制定者,而大腦是執行者。由基因的自私性決定了個體的自私本能。這裡說的個體的自私性是他的本能,是客觀存在性,不是說的是主觀意識方面。從這一點可知,聰明的人所生的後代天生就會聰明的,高大勇猛的人後代就會高大勇猛。有遺傳基因疾病的後代就會遺傳疾病。同時,透過科學家破譯人體基因,就會找到改變基因排序,達到治療疾病,攻克癌症,杜絕遺傳疾病的傳遞。也會透過改變遺傳基因使人們變得更加健康更加美麗的夢想,這些完全是可以實現的。

  但從人類文化的影響看,人體作為基因的載體,雖然接受基因的控制和影響,但是人作為有意識有思想的動物,在基因面前並不是無所作為,相反,人們的智慧能力足以抵抗基因的本能自私性,他受文化的影響至大。人只有擺脫自然慾望的控制,以自己設定的行為規則來立身處世,才能實現真正的自由。社會秩序的構建,本質上是用社會意義上的人來約束生物意義上的人,讓社會意義上的人實現真正自由,於是就有了道德、民主、法治。而道德是透過教育來實現的,民主法治則是透過人和人之間建立契約來實現的。人們的行為是受文化的影響和引領的。當一個國家和民族的文化超越其他國家和民族時,它智慧的視野和維度就會超越其他國家和民族。這就解釋了為什麼西歐人能征服印第安人,日本人能征服亞洲,他們靠的不是力量,而是文化和智慧。

  因此,從承認基因的自私性到承認人的自私性,是事實求是的態度。只有我們真正認識自己,瞭解自己,才會知道怎麼約束自己的行為,才會以科學的態度對待世上所發生的事情。思考問題才會更加理性和符合邏輯,才會正確處理理性和現實之間的矛盾,才會使人更加陽光、鮮活、充滿朝氣地渡過美好的一生。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3

  基因在億萬年的進化長河中廝殺倖存並不是因為它們本身懂得競爭和爭取,自私只是一個比喻。基因才不懂得要存活下來自己必須得做什麼,必須得擁有什麼條件,得適應什麼環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億萬年來死亡消失的基因連自己敗在哪裡都不會知道,就像這些倖存下來的基因也不會知道為什麼偏偏是自己得以倖存,或許,只是一個很隨機很偶爾的機遇。自私只是一個比喻,人類的比喻。

  很喜歡作者的這種表述方式,喜歡他談論這些東西的口吻。喜歡他一再強調自己只是在用一個人們的都很喜歡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來闡述基因的不自覺無意識無目的性。喜歡他有時候得費力的向我們說明,些些的矛盾我在會意的時候往往內心裡是充滿笑容的

  作者用自私這個比喻想要表達的卻和自私這樣一個人類術語完全相悖的理念。有時候我看著這些矛盾的表述不禁佩服起作者來。正如作者所說,他只能用這個我們都能理解的比喻來做這次闡述,所以,這個標題很恰當卻又很不恰當。

  其實讀完這本書是和DM巴斯的進化心理學混著讀的,讀完還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己的能力實在有限,也表達不出什麼。不過相信以後會有機會的。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4

  大約是年齡的原因,現在的我對所有的小說喪失了興趣,只肯去閱讀一些我感興趣並能記住的書藉。

  英國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興趣的科普讀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薦過。當下,我與全中國的人們一樣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對於有趣的書,當然值得再次翻閱。

  時間回到40億年前的地球,科學家們將那時的海洋稱之為“原始湯”,在原始湯中極偶然的產生了大的有機分子,某個時刻,一個非凡的有機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夠複製自己,這之後漫長的時間裡,生命產生。

  幾十億年後,它們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們在天空中飛翔,它們在山林中奔跑,它們遍佈地球的每個角落,它們是你,它們是我,它們是我們。

  科學家們稱它們為基因,而我們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時坐在電腦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邊呼呼大睡的貓,我們的身體裡,總有著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們都來自於40億年前的原始湯。

  基因是不朽的。

  它們一代一代的從一個個體轉到另一個個體,並用自己的方式操縱著這些個體:它們將在這些個體衰老死亡前拋棄個體容器,實現轉移。以這樣的方式,它們在億萬年的時間裡,得以永存。

  個體是不穩定的,它們不停地出現與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塵,但是基因卻像鑽石一樣長存。

  我們人類的生命是短暫的,短的幾年幾十年,長不過百年。我們會發現,從大機率上來講,體弱多病的總是老年人,而年輕人總是顯得身強體壯。那是因為,基因這個鬼東西,它需要人們在年輕強壯時生育繁衍,一旦實現後代延續,基因已經得到了傳承,那麼,之前的那個軀體容器,老、破、殘、死,都不再影響基因的生存,再也與它無關,將會得到它無情的拋棄。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萬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過,原因在於長壽的基因都掌握著看家本領,即它們善於製造供它們生存的容器,它們讓容器一代代的進化適應環境。地球上生物大滅絕共發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萬年前的恐龍大滅絕。隨之而消逝的,是它們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義,運氣不論好壞並無規律可循,一個一貫敗陣的基因不能怪自己運氣不好,因為它本來就是個“壞的'”基因。這一點,與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致的。

  雖然地球上物種滅絕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終還是有生存下來的物種,原始人“阿爾迪”的第一塊骨骼化石於1992年在衣索比亞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萬年以前。亦即,我們人類,在這個地球上已經繁衍了440萬年。

  我們儘管已經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個個體來說,還是想要儘量地生存得更加長久,不甘於只是承載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發現,成功基因的一個普遍特性就是,它們通常把它們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時間拖至個體生育之後。

  因此,他提出了兩個有趣的觀點,第一,人類可以延長生育時間,即可以拖到40歲以後再繁衍後代,這樣才能讓基因對你手下留情;第二,我們可以想辦法去“愚弄”基因,讓它以為它所寄居的個體比實際的要年輕。即,你在一個老年個體中越能模仿或模擬青年個體的特點,不論這些特點看來是多麼表面化,那個老年個體應該生存得越久。

  這是一種“擬態“。

  其實在自然界中為了生存下去,物種的擬態比比皆是。比如枯葉蛺蝶,會擬態一片枯葉來逃避昆蟲天敵的獵殺,使它生存期更長久;蘭花螳螂不僅可以擬態成白色,還可以隨著蘭花的生長而變色,更是迷惑天敵獵殺獵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擬態年輕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讓它以為你還很年輕,於是,它會給你更長的歲月。

  如果說這本書帶給了我什麼啟示,那就是更加堅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氣。

  既然生物學上已經給出了支援年輕化的理由,那麼在心靈上也就更加釋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輕人一樣任性妄為敢愛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輕人一樣勇敢熱血異想天開,因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為你是一個年輕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華健彈著吉它微笑著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遠,在世界的盡頭撒野,卻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著每一首歌,留住的快樂。有些路用力走著,有些傷用生命癒合,我還能微笑著活著

  ……歲月總是跑在靈魂的前面,好在還有一點信念陪我們完成每一天。別忘記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別忘記心中的少年。他像鑽石一樣永存。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5

  “自私的基因”是個很有趣的書名,它激起了我揭開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沒有遇到這本書之前,我覺得“基因”只是靜靜地呆在人類體內,併為人的一生而勤勤懇懇工作的小粒子。我也從來沒有想過,基因的性質竟然可以用“自私”這樣富有強烈的人類感情色彩的詞語來修飾。

  讀罷本書,心中還在深深地驚歎造物的偉大。在“不朽的螺線圈”這一章裡,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們,不僅僅是人類,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態的物種都是生存機器。這樣大膽的論點就進一步證明了,基因是自私的這一論點。從人類到大象再到細菌,體內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屬一種型別。我們都是同一種複製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機器。而在我個人的主觀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論可以把我們人類的軀體解釋為用於保護基因,為基因的正常運作提供穩定環境的“臭皮囊”。而我們人類在地球的活動絕大多數都受到基因行為的控制。我的驚歎在於,原來事實往往比想象更離奇。我們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創造,並用來延續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機器。我們人類一直都自認為自己是地球上的萬物之靈,但往往沒有想到,從自然的客觀規律上,我們和大多數物種一樣,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這樣說來,自私應該就是生命體的客觀性質,並非含有貶義的感情色彩。當我們人類自私地想操控整個世界的時候,卻未曾想過,生命的幕後還有更加自私而難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著所有物種的進化和發展。道金斯在內容的開始就毫不猶豫地丟擲了這個有趣的觀點,賦予了讀者一種新的生物思維,併為後面的生物行為的解釋做下了極其重要的鋪墊。

  道金斯認為,基因是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單位。既然自然選擇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實體的差別性生存,那麼,在我看來,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個物種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壯大,就不能用我們人類道德上所遵循的“共產主義”來決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強,優越的個體才值得種群付出更大的代價將它們保留下來;也只有它們才經得起自然選擇的殘酷考驗;也只有它們才有足夠的生命力來為物種繁衍做出貢獻。就拿貓頭鷹的習性來說,很多小型的貓頭鷹都會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後孵化的,並不像大多數鳥類那樣同時孵化。因為貓頭鷹的食物比較難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夠的情況。所以為了保持種群的繁衍,貓頭鷹媽媽必須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兒。也就是說,在不能保全的情況下,寧願捨棄一些。這樣,後孵化的弟弟妹妹們,就可以被已經長成的哥哥姐姐們吃掉。這樣的做法雖然是自私而殘忍的,但是從物種發展的整體來觀察,卻又是合理的。這就是自然選擇的結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無論是我所提及的貓頭鷹的行為習性,還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種大大小小的生物行為,都可以說明一點:生存機器的行為有一個突出的特徵,那就是具有明顯的目的性。事實上,生存機器都能夠深思熟慮去幫助動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來,現在地球上能夠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經過漫長的自然選擇而形成的。它們都有著適應自然的精密編碼程式,甚至還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潛在序列。用一點帶有主觀色彩的形容來說,基因比生物實體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們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種生存機器從沒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層保護壁,到人類這種有思維能思考的極其精密的生存機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經營下漸漸完成的。基因行為的目的性因而是極其明確的,可以說為了生存下去,它們是不擇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書,心裡多多少少會對人性有點恐懼,原來自私就像是動物的本能一樣潛在在人類的體內,甚至在很多情況下,自私的行為卻又是合理的。但是我們還是不能忘記一點,在很多時候,人類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脫穎而出,人類之所以可以與大部分動物區別開來,是因為我們有屬於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們有道德的約束。所以,在我們瞭解的生命的本質後,還是要保持意識上的清醒,保持對未來的美好憧憬和人類的傳統美德。基因在客觀上是自私的,但我們可以在主觀意識上改變我們的生活價值觀。和諧發展始終是這個社會必不可少的元素。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6

  讀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滿想象力。我開始體會到任何生物,包括我們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機器。我們知道基因不會思想,但由這些基因所創造的我們不僅可以理解我們自身,同時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機遇擺脫它們無聲無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讓我們設法透過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義灌輸到人們頭腦中去吧!因為我們生來是自私的。讓我們懂得我們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為這樣我們至少可以有機會去打亂它們的計劃,而這是其他物種從來未能希望做到的。

  這本書是實實在在的認知科學。用自達爾文以來所建立的進化的生命觀,揭示出生命世界裡那使人無法認知的秘密,使我們能夠穿越千變萬化的具體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推翻了我們對自然界的看法,也開啟了另一道完全不同於先前認識得自然界之門。現代生物學告訴我們,就算是我們的子孫後代,事實上也無法真正延續我們自己。我們的身體只是一群彼此協同也勾心鬥角的基因暫時構建以延續它們生命的機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複製、變異和淘汰簡單的三種機制可以演變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現象裡的林林總總。本文語言簡明通俗,妙趣橫生使人一讀就懂,妙趣橫生。結構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邏輯性很強,不會那麼繁雜讓人云裡來,霧裡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們生來是自私的。人類窺見了社會關係中基本的對稱性和邏輯性,在我們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後,我們的政治見解當會重新獲得活力,並對心理學的科學研究提供理論上的支柱。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也必將對我們受苦受難的許多根源有一個更深刻的理解。這一觀點,對於我們瞭解和認知自然界是相當重要的。

  讀完這本書給我留下的沉思就如書中所說:我們從哪裡來,又將到哪裡去。生命有何意義,我們該如何認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7

  經典大作就是不一樣,儘管是幾十年前寫的關於進化理論的書籍,新的理論和技術不會出現在裡面,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建立的解釋體系,仍然是強大的。

  從我的閱讀記錄來看,我對關於本原問題的好答案有很濃的興趣,《自私的基因》給為什麼各種生物會像現在這個樣子?的問題提供了一個邏輯自洽且證據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這本書裡,只是一種擬人的說法,方便說明而已,我們大可以這樣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質,是指它有自發增加自己數量的趨勢,就和物體在高處總有下落趨勢、高溫物體自發向低溫傳熱的性質一樣,是物理規律、化學規律等。

  實際上,全書對進化的一個根本邏輯可以這樣概括:為什麼會這樣呢正常來說,不這樣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從宇宙形成之初,物質已經存在(比這一部分更深入的問題只能交給物理學家了),此書從這樣的條件開始。在某個條件下,例如壓力、溫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組合在一起,形成一個穩定的結構,而另外一些,因為不穩定,無法形成或者無法維持某種結構這時,可以把穩定的結構看作進化了,它們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說,假設原來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種環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為性質穩定而佔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徹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進了一步。

  根據上面的邏輯去演繹,各種各樣的分子機緣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分子,各種分子達到了比例穩定的狀態,穩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狀態了。

  有些有機物,可以複製自己據我的理解,應該就是鹼基之間的連線與分開吧,也可以對應形成氨基酸,進而形成蛋白質。這裡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質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穩定,它的數量會逐漸增加。

  不同的基因會碰到一起,有時候可以連線在一起,如果連線在一起可以穩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護更好,他們的數量也會變多(不是它們主觀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穩定的東西才會隨著時間推移而積累變多的)。漸漸地,基因就變成了基因集合,進而形成生命。

  單個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壞,在不同的集合裡,同一個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壞。假定草食動物對應合適的牙齒和胃由兩個基因管理,碰巧出現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們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賽艇為例說明,划槳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為好,在一個右手漿手多的環境,左手漿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績。

  作者極力避擴音到意識這東西,更不用說人。他把各種各樣的生物歸類為生存機器,和當初保護基因分子的蛋白質一樣,把行為都看作是基因製造的物質的外在表現,是基因這個程式設定好的。(當然,他也說了,對行為的控制是遲滯的、延時的)。

  這種基因控制行為的理論基礎,解釋了各種各樣的行為,包括、父母兒女/兄弟姐妹的愛、蟻后奴役工蟻、鳥一窩該生幾個蛋等等。即使在個體層面上的利他行為,拋開意識對行為的干擾,也可以理解為基因增加自己數量的手段。這裡並不是說日常生活中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說不同的行為,包括利他行為,都符合以每個基因在盡力使自己變多為基礎的演繹。

  我個人延伸的部分:

  人是有意識的,而不是單純受基因控制,儘管受基因控制的行為還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從哪個階段的動物就算是有意識。我覺得,用書中同樣的邏輯去推理應該是這樣的:在一群無意識的生物中,出現了幾個有一定記憶力的生物,後者顯然比前者有更強的生存能力,進而擴大了比例;然後,記憶和預計未來的能力在進化歷程中越來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式出現了放權,即原來慣有的程式碼是無論如何你要做這事,新的程式碼變成了如果長期來說那樣做更好,你可以那樣做而不用這樣做我猜想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基礎,我們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們的長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來說,作弊可以在短期獲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長一段時間的總獲益提高。記憶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來,被淘汰了。

  小時候我就想過,身體的構造真好,一些東西不用腦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腦子只需要思考,現在想來,這完全是反過來了,應該是無意識的基礎還在,意識能力的發展對基因有了更好的保護看看人類在地球上的統治力就知道了,同時也可以觀察到有些人類不想發生的身體變化,還是會發生,放權的程度不足以讓意識完全控制自己這個生存機器)。

  目前來說,人的意識的自主度還是相當高的,很多情況下人不必像一個機器,可以更像一個人。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8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識字之初,這句話被奉為真理存於腦海。這句話說人生來都是善良的,之所以會出現好人和壞人之分,是受到後天不同的成長環境所致。直到現在我對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終讓自己保持一顆善良的心,做一個好人。但是,隨著社會中越來越多的關於人性的令人髮指的不良事件走進我們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許多人都開始懷疑這句已流傳千百餘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為什麼有那麼多人會泯滅良知;若人性本善,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即使進過牢獄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說我們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麼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無疑是最有力的說教武器。道金斯說人具有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人與黑猩猩的進化史有99。5%的共同之處,但古往今來人類都習慣性把自己看做是萬物之主。古時候“人定勝天”的征服萬物的思想是最好的體現;現代社會,雖然人們已漸漸學會與萬物和諧共處,但我們仍然認為人是最高階的動物。然而,對於一個進化論者來說,這樣的認識卻是錯誤的。認為某一物種比另一物種高尚都毫無根據,因為任何物種都經過十幾億年的自然選擇而來,在這個縱向的發展過程中,橫向優劣比較顯得沒有意義。

  道金斯試圖用很多自然界的例項來向我們說明人的自私與生俱來,即人性本惡。他的思想足以推翻我們所信仰的一切偉大之事,其論據的完美性和邏輯性也讓你無從反駁。閱讀《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後代得以延續並得以最佳化的體現。不錯,這是道金斯想要告訴我們的,但這樣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終想要。單單沉於本性乃惡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裡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反對自私的基因複製暴政。

  道金斯也曾說過,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之後補寫第二卷,對人類作一些論述,然而他發現《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構想。這也說明作者並沒有因為人永恆的自私基因而否認了人性的美。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並不醜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於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並不能代表什麼,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9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僅僅多了一個變數。怕是再細微的謬誤,在時間長河不斷積累下,都會被無限放大。也正是這些細微的謬誤,成就了你我,成就了這個美麗的世界。

  因此,謬誤再不是貶義。錯也成了無限可能的一種。我們總是做著各種各樣的嘗試,每種嘗試在某個角度總有一種有利於某一個個體或集體,現實或虛擬的解釋。便是這種解釋,讓我們在嘗試的過程中獲取著不同體驗。再由自然法則大刀闊斧的挑剔著嘗試的結果。

  成功是一種結果,失敗是一種結果,堅持是一種結果,放棄也是一種結果。每種結果都將在新的世界生根發芽,以各種形式將結果的資訊傳遞給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據自身生長環境對於這種資訊作出相應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資訊的對映。

  書中描述一個蠻有意思的角度,肉體是基因開的車,每個基因都希望可以穩定的長久的儘可能多的傳播出去。基於這個假設,基因會根據道路的變化調整車的軌跡,改變車的外貌,甚至改變車的功能。

  似乎與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資訊的表徵是傳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個個資訊包,所有表現出來的,無非是如何保障讓自己的資訊可以完整的傳播出去。

  這裡又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資訊的傳播是需要載體的,這些載體除了攜帶資訊本身,還攜帶了更多東西。這些附加的東西最初可能並不重要,但是隨著傳播次數的增加,附屬的東西可能會反向影響資訊本身。

  比如人們對黑暗,對高頻噪聲的恐懼。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寫在了基因裡,源自百萬年間人們受到的來自黑暗來自發出高頻噪聲的物體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這樣的例子,比如對抗生素免疫的變異體。變異的病毒分類出的個體同樣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會反思生不帶來死不帶走,歸塵歸土的說法。其實我們世間往來一遭是為了留下些什麼的。比如後代在某種程度上是50%的我們自己,又比如著書立說,工作生活的過程中,我們也把自己對世間萬物的態度與感悟輻射了出去。不管願意不願意,與我們接觸的人與物都會因為我們而發生或多或少的改變。而這些改變有極大的可能會有部分透過遺傳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輻射出去。

  換而言之,只要我們活著,我們就在不斷的成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後,或火葬,或土葬。不過是將一點殘留重新劃回萬物運轉。

  再聊個小類比,一個朋友公司為了業務發展,將營銷團隊獨立開來成為若干產品代理商,自負盈虧。若將企業看成一個智慧生命向外表徵意識的話,在這個階段,就相當於原來依附於智慧生命的元件突然也有了意識。而這些意識相當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繼承下來的。但是新的意識受限於原有的智慧生命。當業務發生重新調整的時候,獨立開來的銷售團隊可能會重回組織,獨立意識也將被收回。相當於人類個體的誕生於消失。

  當然也有極個別發展的很好的可以脫離智慧生命的控制,獨立開來另行開闢新的市場。換而為人怕是為聖,修仙之道了,也就是傳說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並不是每個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獨立自由的方式生活……這個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總是覺得一切組織都是相近的。無論是菌落,蜂群,蟻群,還是像人一樣的細胞集合,亦或家庭,企業,國家。同樣是遵守著類似的基本規則。總有方法可以解釋歸類。越是這樣以為,便約覺得有個冥冥在看著我們,在寫好的條條框框裡快樂或者不快樂的玩耍著,愛著,恨著,悠閒著,忙碌著……

  縱然基因寫了許多相近,但是我們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間一遭,還是要留下些什麼,哪怕只是給那個冥冥看呢……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10

  當斷斷續續託了好幾天才把這本書看完的時候,說實話已經把一些當時覺得很有趣的東西忘得差不多了,但還是有很多東西值得去寫一片讀後感的,《自私的基因》一書喚起了我對認識自身的渴望,它遠離尋常人生的科學和我們自己密切相聯。

  現代生物學告訴我們,即便是我們的子孫後代,事實上也無法真正延續我們自己,我們的身體只是一群彼此協同也勾心鬥角的基因組所暫時構建以延續它們自己的機器,在生物界甚至不是構成我們自己的基因組而僅僅是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們的子代事實上只能繼承我們基因組的一半,數代的傳遞之後,我們同子孫之間的親緣關係同任何一個陌生人之間可能就已經相差無幾

  然而事實上並沒有這麼嚴重,因為在人類社會中,代代相傳的更重要的東西是文化傳統和觀念,是它們將人群凝聚在一起。所以道金斯說應該透過教育來實現這個公共的理想。

  連生物的利他行為,其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即:幫助別人是為了別人能幫助我.雖然整本書所闡述的觀點很有說服力,語言也比較通俗易懂,但畢竟作為學術性的東西有點過於純粹,我們可以不完全相信甚至崇拜它,但絕對可以在某處受點啟發,用新的視角去窺探很多也許不曾被注意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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