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罰管理制度彙編9篇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彙編9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獎罰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1

  為引導員工積極向上,嚴明勞動紀律,維護餐廳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獎優罰劣,促進經營管理工作的開展,制定本條例。

  第一章獎勵

  第一條獎勵的種類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二條精神獎勵包括:表揚、通報表揚、通令嘉獎;

  第三條物質獎勵包括:發放獎金、晉升工資;

  第四條在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表揚併發給50元以上100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端正、服務質量高,當月受到賓客書面表揚累計達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級交辦的重要工作事項,效果突出,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好評的;

  (3)拾金不昧,及時設法將物品歸還失主,金額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

  (4)見義勇為,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及時制止各種不良現象和違紀行為,影響突出的;

  (5)維護公司及餐廳利益,及時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經濟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團結互助、關心他人和集體,當月為員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範執行公司及餐廳各項規章制度,6個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病事假和違章處罰記錄;

  (8)帶病(病情經醫生證明應該休息的)堅持工作,1個月內累計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點不計報酬、不要補休,當水累計達3個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積極舉報違紀違法案件,經部門經理室核查,情況屬實的;

  (11)完成任務好,當月受到公司領導表揚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現突出,在部門進行的評選活動中,被評定為部門優秀員工的;

  (13)其他類似於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表揚併發給100元以上200元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好,服務優良、當月受到酒店書面表揚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時獎物品上繳並幫助查詢失主,金額在3000元以上;

  (3)見義勇為,及時制止違法犯罪和各種破壞活動,抓獲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為酒店及餐飲部著想,為酒店及餐飲部排憂解難或使賓客避免人身損害及經濟損失,受到賓客表揚的;

  (5)當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時檢查發現並排除裝置故障或消防隱患,避免酒店遭受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擴大酒店影響、宣傳酒店形象、創造社會效益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為酒店及餐飲部贏得榮譽的;

  (8)自覺維護酒店及餐飲部利益,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以及降低經營管理成本方面作出優異成績,得到領導和員工一致好評的;

  (9)愛護公物,在裝置維護保養、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

  (10)一貫工作表現突出,全年被評為區域優秀員工達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終考核中,考核等級為優秀的;

  (12)其他類似於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給予通令嘉獎並考慮申請晉升工資;

  (1)在年終優秀員工評比中被評選為酒店優秀員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中,作優異成績,受到酒店或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的;

  (3)維護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經濟損失,成績突出的;

  (4)見義勇為,積極同損害酒店利益和賓客安全的行為作鬥爭,作出突出貢獻受到公安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通報表揚的;

  (5)拾金不昧,及時、主動地將物品上繳部門或歸還失主,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書面表揚10次以上,事蹟突出的;

  (7)其他類似於上述情形,應予獎勵的。

  第二章處罰

  第八條處罰種類:分為口頭警告、罰款、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辭退;

  第九條違反公司及餐廳規章制度情節較輕,夠不上行政處分的,處以罰款。

  罰款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條給予行政處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時處以罰款,當月發生違章違

  紀行為2次及其以上的給予加倍處罰或從重處分;

  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首次處以口頭警告,2次及以上處以書面警告及罰款:

  (1)不按規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員工證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規定著裝的;

  (3)儀容不整、不修邊幅、衣冠不整潔的;

  (4)談吐和舉止粗魯的;

  (5)缺少酒店職業意識遇到上級領導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講禮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禮貌用語的;

  (7)當班時走路姿勢不正或與他人搭肩牽手而行的;

  (8)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含3次)以上或曠工一天以內的;

  (9)當月上下班不按規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別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電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間的;

  (12)穿工作制服離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員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隨身帶包進店離店、不主動地向保安展示包內攜帶物品的;

  (15)當班時擅離崗位的;

  (16)當班時用酒店聯絡私人事務或接聽私人電話時間超過5分鐘的;

  (17)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的;

  (18)參加會議無故遲到的;

  (19)隨地吐痰、亂丟菸頭、紙屑的;

  (20)攀越圍牆、欄杆、門窗的;

  (21)在更衣櫃記憶體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離開酒店,無故在酒店逗留的;

  (23)本部員工在營業場所消費、娛樂的;

  (24)在工作崗位大聲喧譁或聊天的;

  (25)當班時間收看電視或收聽收錄機或看與工作業務無關書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情節較輕的;

  (27)工作粗心,出現輕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頭投訴的;

  (28)管理人員、督導不力,產生工作事故,負有領導連帶責任的;

  (29)管理人員有侮辱、體罰員工行為,遭到投訴的;

  (30)其他類似於上述情形,應予處罰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並處以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並罰款:

  (1)當月遲到、早退累計5次(含5次)以上或曠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偽造病假單,騙取病假或編造理由,騙取其他假期的;

  (3)請假超過規定時間一天以上的;

  (4)損壞公物和客人物品,價值在500元以內的;

  (5)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的;

  (6)拾遺不報,金額在500元以內的;

  (7)服務質量差,業務技能不熟練,未能及時為客人提供滿意服務,遭到客人投訴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的;

  (9)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行上級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11)違反操作規程,給酒店造成損失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痺大意,未能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給酒店成損失的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的;

  (14)侮辱、謾罵、恐嚇他人,影響惡劣的;

  (15)當班時擅自離崗,給工作帶來影響的;

  (16)攜帶酒店物品離店的;

  (17)上班時睡覺的;

  (18)發現危害酒店及餐飲部和客人的行為不及時採取措施制止或及時向有關人員和部門報告的;

  (19)使用酒店電腦玩遊戲的;

  (20)下班或離崗,不鎖門或忘記關閉電源、水龍頭開關的;

  (21)鋪張浪費,不節約水、電給酒店帶來損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區域亂寫亂畫的;

  (23)損壞酒店及餐飲部聲譽和形象,情節較輕的;

  (24)違章違紀不接受教育或處罰的;

  (25)參加會議無故缺席的;

  (26)其他類似於上述情節應予處罰的;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2

  藥房工作細則及獎懲制度

  藥房工作是醫院工作的前沿,直接面對患者,而且經藥劑人員發出的藥品又關係到患者的生命安全。所以要求藥劑人員的工作細節做以說明並列出相應獎懲制度。

  1、入庫驗收,此為合格藥品進入藥房的第一步,所以要求藥劑人員一定要認真,細心核對。雙人驗收,一人對藥品,一人對隨貨通行。核對藥品名稱、劑量、數量、批號、效期。如遇近效期或更換廠家的藥品,要與主任溝通後決定去留。如發現因責任心不強,不認真核對而出現嚴重差錯的,每人扣50元。

  2、驗收登記,要求與隨貨通行相符,認真抄寫,避免人為筆誤而造成損失。如在外院檢查中因個人不認真登記被查處的,扣罰責任人50元。

  3、藥房調劑工作,此為藥品流通中的重要環節,關係重大,要求藥劑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四查十對”,核對準確無誤後再發給患者。如對處方,用藥有疑問,一定要與處方醫生溝通後再發出藥品。藥品發出後,在發藥處扣上自己的印章。如在此環節中,因發錯藥品產生不良影響的,扣責任人50元。如因發錯藥品產生嚴重影響,驚動院裡解決的,罰款100元。

  4、結算處結算要認真核對,如產生嚴重影響的,扣責任人50元。如遇劃醫保,有不明白的地方要與專業人員聯絡,確認後再收款。

  5、藥品價格,如有調整要及時通知,瞭解情況後再商議。本細則即日起實行。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3

  一、獎勵:

  獎勵分表揚、獎金、提薪、晉升四種,表揚和獎金可用於應該受到嘉獎的任何情況;提薪適用於有重大功績者,晉級適用於對公司有特殊貢獻、才能顯著、工作業績優異,可勝任晉升職務者。

  (一)對有下列表現的員工,公司給予表揚:

  1、熱愛本職工作,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為公司默默奉獻者。

  2、為滿足顧客需求和提高店面銷售額,能主動為工作奔波者。

  3、熱心服務,受到公眾好評者。

  (二)對下列表現的員工,公司給予獎勵:

  1、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議,採納後效果較佳者;

  2、超額完成計劃指標,效益顯著的銷售者;

  3、維護公司形象、利益、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檢舉違規,舞弊或損害利益公司行為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5、積極參與公益事業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三)全勤獎:全年度無遲到、早遲及曠工請事假記錄者,公司給予全年全勤獎。

  (四)效益獎:效益獎金是根據店面完成營業額及營業業績情況進行發放。年終效

  益獎金由人力資源部對每一位員工進行綜合考評後,提出意見,報總經理辦公室審議並由人力資源部具體執行。

  二、處罰:

  (一)發現有下列現象之一者,初犯給予員工處罰款10~30元/次,再次違反給予處罰

  50~100元/次,違反3次以上者,予以警告直至辭退。

  1、未積極待客,精神狀態低迷。

  2、上班時間看報紙雜誌、吃零食、串崗、聊天、大聲喧譁或在賣場內進餐。

  3、營業時未站立服務。

  4、利用上班時間打電話談私事或辦私事,聚眾閒聊。

  5、上班時睡覺、開小差、遲到或早退者。

  6、賣場貨架缺貨,沒有及時補齊;商品陳列不整齊;價籤與商品不符;未按商品分類陳列。

  7、責任區管理和清潔衛生差;辦公室或儲藏間凌亂、衛生差。

  8、收銀員因工作疏忽收到假幣,由本人賠償。

  9、收銀時未經店長同意,違規給顧客打折。

  10、顧客投訴,經查屬實。

  11、當天營業額總數與電腦記錄不符,經查由收銀員人為造成的',由收銀員賠償損失。

  12、不遵守工作時間,未請假,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未得允許,無故離開工作崗位。

  13、在賣場或收銀臺上隨便放置私人用品。

  14、未經許可攜帶外人進入櫃位,收銀臺、倉庫等工作場所。

  15、事假、病假不真實,或未事先徵得批准。

  16、未經店長同意私自調班、調休。

  17、下班時間催促顧客購買。

  (二)違反員工個人行為規範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20~50元處罰。

  (三)交接班不清楚、責任區有商品丟失,責任人照零售價賠償損失。

  三、員工解僱條例(同時給予300~500元/次處罰):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辭退。

  2、工作不負責任,管理混亂,因過錯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者辭退。

  3、違反公司規定從事第二職業者辭退。

  4、偷帶店內任何商品和促銷用品者辭退。

  5、惡意中傷顧客、公司同事或上司者辭退。

  6、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辭退。

  7、有意損壞店內設施和公物者辭退。

  8、未經授權轉移或出借店面財產者辭退。

  9、收銀員私留貨款者辭退。

  10、營業員在店面出售自己物品者辭退。

  11、私自塗改各種單據、做假以達到個人目的者辭退。

  12、拒不服從正常、合理工作安排者辭退。

  13、自動離職(未辦理離職手繼)超過一個月者辭退。

  14、洩露公司或門店機密者革職並追究法律責任。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4

  一、商品交接:

  1、凡最小銷售包裝單價在50元以上(含50元)、或商品價格在20~50元,但易丟失損壞的商品,由店長及各陳列區域責任人依店面陳列順序依次登記於貴重物品登記表當中。

  2、交接班時間:15:00~15:30時;

  3、處方區及非處方區商品由負責該區域的當班營業員負責。

  4、交接由當班營業員和接班營業員當面交接,由交班人清點,接班人複核。

  5、貴重商品清點後由交班及接班人員分別簽字確認。

  商品存量與事實不符時,可依據以下措施核查:

  (1)檢查有無進貨資料。

  (2)查詢電腦當班銷售資料。

  (3)檢查是否更改陳列位置。

  (4)如做完以上工作,數量仍不符,證明為丟失;即刻上報店長或當

  班責任人以丟失處理,並記入交班本中。

  二、營業工作的交接:

  1、公司通知事項的交接。

  2、顧客需求情況的交接。

  3、清潔衛生的交接。

  4、收銀票款的交接。

  5、鑰匙交接。

  6、其它事項交接。

  每日開店作業流程

  營業時間:8:00——22:00

  早班:8:00——15:00

  晚班:15:00——22:00

  時間:7:45——8:00內容:1、店內佈置

  2、晨會1)檢查統一工裝;2)互相檢查儀容儀表;

  3)前一天簡要總結;4)當班工作簡要佈置

  3、營業準備(附說明一)

  時間:8:30

  要求:1、員工全部到崗,儀容、儀表附和要求,精神狀態飽滿;

  2、賣場整潔,氣氛和諧;3、銷售準備就緒。

  時間:8:00——22:00

  內容:1、服務顧客;2、賣場整理;3、熟悉商品;4、收集資訊;(附說明二)

  (交接班:15:00——15:30另有交接班制度)

  時間:22:00

  內容:1、清點貴重商品;2、清點、儲存營業款及備用金;

  3、整理票據;4、填寫當班負責人交接班記錄;

  5、按要求關閉POS機;6、確認鑰匙保管人;

  要求:1、不得提前結束營業;2、不得向顧客暗示打烊。

  內容:1、打掃衛生,清潔商品、貨架。(附說明三)

  2、注意並再次確認各項裝置是否已關閉。

  3、離去前,注意安全事項。

  流程說明一:

  1、男、女裝分別統一,不得有冬裝、夏裝同時出現的情況;

  2、晨會簡單明瞭(3-5分鐘),主要內容:

  (1)員工儀容儀表及到崗狀況檢查;

  (2)今日工作事項說明及交辦。

  3、清潔整理工作、商品準備及其它檢查事項:

  商品準備:商品補充分,陳列規範整齊,標識、標牌、價籤分別與

  區域、貨架、商品對應。

  賣場氣氛:燈光明亮,無損壞燈管;有背景音樂且和諧得體;橫幅、弔旗、POP等按要求懸掛張貼。

  裝置檢查:聽診器、血壓計、驗鈔機、體重計等是否正常,POS機

  是否正常,電話連線是否正常,飲用水是否充分準備等。

  收銀準備:零鈔備用金準備充足,膠袋、列印紙、票據等準備充分。

  其它作業:各項報表是否填寫無誤;昨日與總部資料及資訊傳送是否成功,(如又疑問及時與總部聯絡);查閱電腦通知;檢查昨日交

  班內容是否有待處理事宜;注意今日是否為補貨日、效期商品檢查日、退貨日、調價日;有否其它公司指令。

  流程說明二:

  1、各位員工明確個人當班責任區,履行當班責任人職責(清潔、防盜、導購、

  商品整理等),不得竄崗;

  2、遵守員工個人行為規範及服務規範,注意服務態度、服務用語及服務流程、

  服務技巧等;

  3、遵守各項營業操作規範;

  4、注意各項裝置所需保持的適當狀態(例如招牌燈箱的及時開啟等);5、注意商品存貨是否充足,保持商品及價籤整齊對應;

  流程說明三:

  1、清潔整理:清理責任區內商品及裝置,檢查貨架、地板、天花、柱子、

  牆壁是否清潔,玻璃門窗是否無灰塵印跡;裝置是否歸未擺妥,乾淨整潔;垃圾桶是否清潔;店前及走廊是否清潔。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5

  每位員工都是公司的代表,員工在工作期間的個人形象及言談舉止反應了整個公司的精神面貌。我們需要強調的是每位員工都應該穿戴整潔,舉止大方,併為自己外貌而感到自信。

  個人衛生:儀表大方、整潔。

  面部:清潔、無油膩,男士頭髮不超過耳際,不過領,女士髮型美觀大方,不留奇

  異髮型。

  手指:乾淨,指甲勤修剪,不得有汙跡或塗指甲油。

  飾物:項鍊戴在衣服內,不戴耳環。

  口腔衛生:上班時不吃含刺激性氣味的食物,口中無異味。

  服裝:上班時應按照規範穿著公司統一定做的制服,夏冬裝全店統一。制服要求:

  乾淨、整潔、無褶皺、無紐扣脫落、扣齊所有紐扣、衣領平整無汗跡,衣袖

  及褲腳不得翻卷、挽起。不穿涼鞋和拖鞋等休閒鞋。

  站立姿勢:待客時應精神飽滿站立服務,不能雙臂交抱於胸前,或放在背後。站立時不

  彎腰、不叉腳、不能斜靠在貨架或櫃檯上。

  打招呼:員工跟同事或顧客見面打招呼時應熱情、親切、有禮貌。不得在工作場所大聲

  喧譁,以免影響工作秩序,給顧客造成不好的影響。

  電話禮儀:電話是公司的視窗,響二聲之前去接聽電話,標準用語:“你好,XX店”;

  超過兩聲之後去接電話時,應說“對不起,讓您久等了”;轉接電話時,應說

  “請您稍等”,然後立即進行轉接工作。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6

  一、獎勵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蹟予以獎勵。獎勵分為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獎勵。

  1.對改善俱樂部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嚴格開支,愛護公物,節約費用顯著成績者;

  4.服務態度好,為俱樂部獲得榮譽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準確採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者;

  6.技術革新、改革經營方式有成效者;

  7.為保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8.講文明、樹新風、做好事、維護安定團結、敢於同不良傾向和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成績優異者。

  財務考勤管理制度

  1.員工請事假以(時薪*請假時間)扣除。

  2.員工請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並須持有醫院證明,否則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4.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5.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與例會無故曠工按兩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內滿勤,公司將給予50元獎勵

  二、處分

  對違紀員工按其錯誤性質、情節、一貫表現和對錯誤的認識態度,給予必要的處分。處分分為經濟處罰(罰款、賠償、扣發獎金)和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薪、開除等)。

  1、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批評、警告、罰款等處分。

  (1)儀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遲到早退;

  (3)託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時間擅自離崗位、閒逛、吃零食、幹私活、睡覺;

  (5)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電話閒談;

  (6)工作時間收聽(看)收音機、錄音機、電視機或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7)在職工食堂以外的俱樂部場所用膳;

  (8)未鍛鍊就在公司沖涼者;

  (9)下班後無故在俱樂部內逗留、住宿;

  (10)在俱樂部內高聲喧譁、影響秩序;

  (11)責任心不強,工作出小差錯,對營業有所影響;

  (12)對客人不夠禮貌,接待不夠熱情;

  (13)不講衛生。隨地吐痰、亂丟菸頭、紙屑等;

  (14)向會員索取錢物;

  2、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記過、留職察看或開除處分等,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服務態度差,受到會員投訴;

  (2)酗酒、賭博、打架鬥毆;

  (3)偷竊俱樂部或會員的錢物;

  (4)嚴重損壞或損耗公物或會員的物品;

  (5)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次

  (6)私自配製俱樂部的鑰匙;

  (7)不接受俱樂部規定的檢查

  (8)不服從分配;

  (9)頂撞領導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員;

  (10)違反俱樂部的保密規定;

  (11)非工作需要單獨與客人接觸;

  (12)偷看或偷走會員遺留的書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響團結和聲譽;

  3、凡犯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辭退或開除處分,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

  (2)工作嚴重失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3)惡意破壞公物或會員物品;

  (4)道德敗壞,不正當男女關係等;

  (5)經常違反俱樂部規定,屢教不改;

  (6)服務態度惡劣,與會員爭吵;

  (7)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俱樂部和社會秩序;

  (8)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分的。

  三、優秀員工評選制度

  1、每月評選一次優秀員工,符全以下條件員工均可參加:

  (1)文明禮貌:言談親切、舉止大方、精神飽滿、著裝規範整潔。

  (2)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任勞任怨、責任心強、服務熱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務好、不計時間報酬,兢兢業業工作,有協作精神。為了集體的利益,甚至犧牲個人利益。愛護公司財產,節約意識較強。

  (3)遵章守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工作無失職、失誤記錄。

  (4)團結友愛:尊敬領導、友愛同事(當面背後不講不利於團結友好的言語)。

  2、銷售部門每月評選一次銷售業績總冠軍。

  3、總公司每年評選一次年終優秀集體獎與優秀個人獎。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單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達的工作任務達90%以上,或高效的為全公司服務,並實現總經理指示下的對人、財、物的有效控制、監督,為全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提供有效的支援,受到普遍讚揚。

  (3)有良好的團隊組織,在團隊中員工能互相學習、支援工作,經常開展寓教於樂的團隊活動,員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積極協助、配合其它部門的工作,勇於承擔急、難任務,並卓有成效。

  (5)全年書面被投訴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現的失誤造成經濟損失達1萬元以上者不能參加評先。

  4、總公司每年評選一次年終優秀先進個人獎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職的員工(3月1日到崗人員)。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職的員工。

  (3)全年未受過任何處分的員工。

  (4)因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員工不能參評。

  (5)全年累計曠工一天,或遲到、早退5次(含5次),或請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請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參評。

  (6)對公司有突出貢獻者,經總經理批准,條件可適當放寬。

  四、員工投訴

  員工在工作中無論與同事、領導發生糾紛,對俱樂部各級管理人員有不滿之處或對工作安排不滿,均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本部門、人事部或總經理室投訴,但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不得提供偽證;

  2.不得公開或私底下散佈不滿情緒。

  3.不得在事情得到調查解決之前,拒絕執行工作。

  4.不得固執已見,強詞奪理,不服從仲裁。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7

  一、獎勵條件

  (一)對改進飯店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二)在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三)為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多次受到賓客表揚者。

  (四)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五)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和賓客安全者。

  (六)恪盡職守,拾金不昧,建功敬業,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設中有突出貢獻者。

  (七)每月被飯店評為最佳員工者。

  (八)勵行節約,控制成本有顯著成績者。

  (九)其他應予以獎勵者。

  二、獎勵方式:

  獎勵方式: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授予獎金、晉級、加薪等。

  三、獎勵程式:

  (一)部門獎勵由部門經理提出、批准、報總經理審批。

  (二)飯店嘉獎,由部門經理提出,評審無違反員工守則之規定,報總經理批准。

  (三)凡獲飯店表彰獎勵的員工,其事蹟記入檔案,以備查考。

  四、紀律處分:

  (一)輕度違紀:口頭警告。

  1、上崗時,衣冠不整、不佩帶工號牌。

  2、當班時未經許可撥接電話或用酒店電話辦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遺留食品或酒店贈品。

  5、無故遲到、早退者(包括不參加班前、班後衛生)

  6、未經許可,隨意玩弄場內設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時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務。

  8、當天沒按指定崗位打掃衛生者。

  9、未經管理人員批准私自調班者。

  10、班前會及大掃除無故缺席。

  11、當班期間不注意言談舉止,大聲喧譁,講不雅語言。

  12、未經同意離開工作崗位而無合理解釋。

  13、逗留他處偷懶或閒聊,離崗者。

  14、開單或送食品時出現差錯。

  15、在營業場所奔跑者。

  16、亂寫亂畫破壞公共設施。

  17、不按規範招呼服務客人。

  18、對工作不主動使之失職。

  19、當班時用廁時間超過10分鐘。

  20、不按規範站立或站立時間未準時。

  21、開餐前未按要求進行餐前檢查、餐前準備。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盤者。

  23、未及時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當班時間聚堆聊天。

  25、接聽電話不規範或不禮貌。

  26、遇到客人無主動問候意識。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8

  一、獎勵的原則

  1、多獎少罰,獎罰公平

  2、及時獎勵

  3、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

  4、獎勵程度與員工的貢獻相當

  二、獎勵措施

  1、員工貢獻獎(不定期獎勵)

  ①各類合理化建議,對提高管理工作質量確有成效。

  ②工作細緻負責,經常獲得客戶的書面表揚。

  ③解決疑難雜症,降低成本,節約費用。

  ④拾金不昧,見義勇為(救火搶險等表現良好)。

  ⑤維護公司聲譽,受委屈忍辱負重,不計較個人得失。

  ⑥其他應給予獎勵的行為。

  2、月度優秀員工

  每個部門,每月度評選一次,並張貼紅榜,以資鼓勵。

  3、年度優秀員工

  按員工總人數的2%比例民主選舉,投票選出年度最佳員工,附優秀事蹟書面報告,上報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部,稽核同意後給予獎勵,並頒發由總經理簽署的獲獎證書,並張貼紅榜予以通報表彰。

  4、其他獎勵

  ①義務獻血獎勵

  ②獲得各類榮譽的獎勵

  三、違約金的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部門主管及經理有權按情節輕重提出警告或並扣10元——200元不等的違約金。

  1、遲到或早退。(詳見第四節第三條)。

  2、服裝、儀表、儀容、禮節禮貌不符合本守則的規定。

  3、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聊天,不得使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電話或收費臺聽取資訊。

  4、上班時間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報,不得在辦公區域內進食、吃零食、喝酒、抽菸嚼口香糖等。

  5、上班時間未經主管同意私自外出逛街購物。

  6、工作時間擅離本職崗位、串崗,上班後不到規定時間的崗位或扎堆聊天。

  7、注意保持辦公區域的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丟菸蒂、紙屑、雜物,不保持更衣櫃內外及環境的整潔,在更衣櫃記憶體放不應放的物品。

  8、不愛護小區及辦公區域內的一切公共設施,不得浪費公共物品,不得隨意毀壞、塗抹,不得將公共設施及物品據為己有。

  9、禁止高聲喧譁、汙言穢語、言語粗俗、罵人和進行騷擾客人的活動,不經同意擅自進入租戶或業主單元內。

  10、散步不利於團結的言論,發表有損公司聲譽的言論。

  11、對上級分派的工作無故遲緩拖延。

  12、不經請求私自接待外人參觀客戶單位及所屬區域。

  13、在工作區域內(無論上下班)不得進行上網聊天、喝酒、聚賭、打牌、睡覺、下棋、玩電子遊戲等。

  14、對下屬不管理、不批評,發現違紀行為不制止,不按規章懲罰處理。

  15、工作時間打瞌睡,夜班當值睡覺。

  16、工作時間沒有按要求完成作業或完成任務。

  17、工作時間手機、呼機應始終調為振動狀態。

  18、一月之內受到二次口頭/書面警告,第二次警告應予以交納違約金。

  19、下班或外出離開是,應收拾好與工作有關的資料檔案及個人物品,節約公司一切能源,隨時注意關閉電源、水源開關。

  20、除公司領導配備車輛外,其餘車輛必須按規定入庫,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出車。

  21、一月之內連續二次受到客戶或業主投訴,核實後確係員工責任。

  22、經同意私自接受客戶、租戶、客人小費或物品。

  23、違反部門所制定的工作程式或規章制度。

  24、員工不得髮型不整、怪異或染色過度;不得濃妝豔抹或佩帶過於繁雜、誇張的飾物;不得在暴露在服裝外的肌膚上紋身;女員工均應淡妝上崗。

  25、由於責任心不強,非故意損壞或丟失工具,價值在500元以下者;500元以上者,酌情予以賠償。

  26、提供不真實的報告、材料。

  27、向外洩露公司機密、遺失公司鑰匙、資料及單據等。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9

  1.員工獎勵

  (1)獎勵形式

  酒店、KTV通報、大會表揚、授予稱號、頒發獎品與獎金、晉升工資或職務。

  (2)獎勵行為

  ①拾金不昧,為酒店、KTV贏得聲譽。

  ②維護酒店、KTV正常秩序,揭發、檢舉壞人壞事。

  ③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奉公。

  ④積極參加培訓並獲得優異成績。

  ⑤全年出滿勤,安全無事故,表現良好。

  ⑥為客人提供優質服務,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受到客人表揚。

  ⑦發現事故苗頭,及時彙報,防止重大事件發生。

  ⑧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成績顯著。

  ⑨在技術革新、裝置改造方面作出貢獻。

  ⑩為酒店、KTV的發展和服務質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議,並經實施有顯著成效。

  為保護和搶救國家、酒店、KTV、客人財產及生命安全奮不顧身。

  在技術考核方面成績特別優秀。

  努力拓展業務,使酒店、KTV取得較好經濟效益。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貢獻。

  2.員工紀律處分

  (1)口頭警告

  ①進出酒店、KTV拒絕保安部員工的檢查。

  ②上下班不打卡或委託他人打卡、代替他人打卡。

  ③上班不佩戴名牌工卡。

  ④上班時儀容儀表不整,如歪帶名牌工卡、頭髮不整、手插口袋、倚靠牆壁、佩戴除婚戒之外飾物、濃妝豔抹、穿拖鞋上班等。

  ⑤上班遲到、早退。

  ⑥不按指定的員工通道出入。

  ⑦上班時打私人電話或私自會客。

  ⑧上崗前或下班後無故在酒店、KTV內逗留。

  ⑨公共區域逗留串崗,使用客人設施。

  ⑩與客人交談有不禮貌的行為舉止。如在客人面前梳頭、打呵欠、伸懶腰、吹口哨、剪指甲等。

  上班時間吃零食、看報紙、聊天等。

  下班時間私自穿制服在酒店、KTV內消費。

  隨時吐痰,亂扔果皮、紙屑、菸頭等雜物。

  在客用場所內粗言穢語、高聲喧譁、爭吵或嬉笑唱歌。

  工作時服務效率差,工作粗心。

  在非吸菸區吸菸。

  (2)書面警告

  ①一個月內遲到、早退三次。

  ②工作不認真,紀律鬆懈,工作時間聽、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③對上級有不禮貌言行舉止。

  ④不服從上級的合法、合理命令。

  ⑤與客人發生爭執或對客人不禮貌。

  ⑥工作疏忽使酒店、KTV財產受到損失。

  ⑦擅自動用客人使用的物品或器具。

  ⑧擅自翻動客人物品。

  ⑨出示假病假條。

  ⑩未經部門經理同意擅自調班、調休。

  嚴重違反酒店、KTV員工餐廳或宿舍管理條例。

  非工作需要,未經同意進入客房。

  擅離崗位。

  當班時打瞌睡。

  洩露酒店、KTV機密。

  工作時間喝酒或酒後上班。

  對可能發生的事情不彙報或隱瞞。

  違反酒店、KTV的安全條例與安全管理制度。

  將客人、同事財物遺失、破壞,卻沒有及時上報,對調查提供假資訊。

  未經批准在自己的更衣櫃記憶體放酒店、KTV、客人或其它員工財物。

  (3)嚴重警告

  ①一個月內連續曠工三天。

  ②在酒店、KTV內挑撥打架事件。

  ③未經許可擅自使用酒店、KTV長途電話、傳真機、影印機和電腦等。

  ④未經許可擅自將酒店、KTV財產移到別處。

  ⑤拒不接受上級或有關部門的調查。

  ⑥損壞客人與酒店、KTV財產。

  ⑥對聚眾賭博或其它違法行為知情不報,不規勸,互相包庇。

  ⑦管理不善,造成酒店、KTV嚴重損失。

  ⑧違反安全防火規章,造成事故隱患。

  ⑨利用公職謀私利。

  ⑩私自經商,倒買倒賣。

  向客人索取財物、小費等。

  偷錢、偽造單據、與客人串謀損害酒店、KTV利益。

  傳播、收看黃色淫穢書刊、錄影等黃色物品。

  酗酒、賭博。

  (4)開除或辭退

  ①當班時間在酒店、KTV內飲酒。

  ②在酒店、KTV內銷售私人物品。

  ③服務態度惡劣,受到客人書面投訴並經調查屬實。

  ④偷竊財物,未構成犯罪的。

  ⑤私換外幣。

  ⑥塗改、假造單據、酒店、KTV公文,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

  ⑦在酒店、KTV範圍內打架鬥毆。

  ⑧蓄意破壞酒店、KTV裝置設施。

  ⑨未經批准,私自兼職。

  ⑩不按規定保管或使用劇毒、易燃、易爆物品。

  翫忽職守,違章操作給酒店、KTV造成經濟損失和責任事故。

  因管理指揮不當,造成客人對酒店、KTV服務質量問題進行投訴並經調查屬實。

  在酒店、KTV內外有損害酒店、KTV形象的言行舉止。

  丟失酒店、KTV重要鑰匙、印章、單據。

  明知險情卻不及時報告,或接到命令後未及時執行。

  經常違反酒店、KTV規定,屢教不改者。

  觸犯《治安管理條例》及國家任何法律。

  備註:口頭警告一次扣50元,書面警告一次扣100元,嚴重警告扣200元。

  以上提及的種種行為僅舉例,過失行為不侷限於以上所列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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