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罰制度14篇

員工獎罰制度14篇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獎罰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獎罰制度 篇1

  一、獎懲制度:

  1、不帶工作帽進操作間,罰款1元/次;

  2、在工作間內吸菸,喝酒者,罰款2元/次;

  3、在操作間打罵,嬉戲,罰款20元/次;

  4、浪費原材料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致開除;

  5、不愛惜廚房工具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至開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時間,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訴,跑單者,罰款10元/次;

  7、因個人原因。沒有在事發前寫入採購單,造成原料沒有,不能出菜者,罰款5元/次(市場缺貨的情況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鬧,造成鄰居投訴者,罰款10元/次,超過兩次開除宿舍,自行解決住宿;

  9、劃菜員不向傳菜員報菜名,桌號,罰款5元/次;

  10、劃菜員報錯桌號或傳菜員報錯桌號,造成本店損失的,按菜譜價格賠償;

  11、不經經理允許,擅自改選單者,按菜譜上此菜的價格賠償;

  12、下班前不關燈,不關煤氣,或不關抽油煙機,究其責任人責任,罰款10元/次;

  13、衛生檢查不合格者,罰款5元/次;

  14、菜內發現髮絲,鐵屑或其他廚房用品,追究負責人責任,如查不出,配菜員,炒菜者和傳菜員平攤此菜的賠償金;

  15、熱菜出菜時不加任何修飾的,打盒者罰款5元/次;

  16、丟失工具者,按工具價格賠償;

  17、成菜上桌後客人顆粒未盡的菜,究其炒菜人員的責任,落實後於以懲罰,如因菜品質量問題,炒菜人員按菜譜價格賠償;視情節,酌情處理。

  二、獎勵制度

  1、提出對廚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切實有效者,獎勵10元/次;

  2、創作出新菜品,並給酒店帶來良好效益者,獎勵50元/次;

  3、連續一個月,衛生檢查全優者,獎勵20元;

  4、及時發現隱患(例如下班前發現煤氣閥門沒關),避免危險發生者,獎勵20元。

  5、酒店員工獎罰的規章制度

  一、獎勵制度

  1、工作積極,團結同事。

  2、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為其贈送禮品。

  3、工作能力優秀,不遲到,不早退,無曠工。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無破損、無丟失。

  6、從酒店的利益出發,為酒店的發展,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季度、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表彰和現金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以下條款按次進行現金處罰

  1、浪費公物,視情節輕微的。

  2、對客人指手劃腳,品頭論足。

  3、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辨。

  4、與客人爭吵,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6、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7、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隨意撥打電話。

  8、當值時擅離工作崗位,閒逛,幹私人事情。

  9、隨意進出廚房、餐廳,到廚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經請假,隨意曠工。

  11、上班時間隨意吸菸,擅離工作崗位,無故遲到、早退。

  12、當班時吃東西、看電視,用酒店電話辦理私人事情。

  員工獎罰制度 篇2

  為確保本公司所有規章制度及公司所有業務工作的有效實施,並激勵員工的潛能及工作的積極性,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適用範圍適用本公司所有部門。

  第二條:職責

  (一)各部門的獎罰由該部門主管或部長提報,總經理批准。

  (二)人事行政部負責獎罰的歸口管理。

  第三條:獎罰原則

  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後。

  第四條:獎罰術語說明

  (一)罰款定義:

  1、警告:指對管理層和員工一次性罰款20元。

  2、小過:指對管理層和員工一次性罰款50元。

  3、大過:指對管理層和員工一次性罰款200元。

  4、其他:指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超過200元的罰款。

  (二)獎勵定義:

  1、嘉獎:指對管理層和員工一次性獎勵20元。

  2、小功:指對管理層和員工一次性獎勵50元。

  3、大功:指對管理層和員工一次性獎勵200元。

  4、其他:指對公司創造重大價值超過200元的獎勵。

  第五條:獎勵

  (一)獎勵種類:

  通報表揚、物質獎勵、晉升工資或晉級、發放獎金。

  (二)公司將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員工根據情節大小給予獎勵。

  1、對舞弊危害公司權益之事大膽檢舉或制止,使公司減少或減免損失者。

  2、對改革公司管理有好的意見或建議,提高服務質量,技術創新等有重大貢獻者。

  3、維護公司利益、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4、在外服務、接待、工作態度好,為公司創造對外影響良好者。

  5、為公司提供最佳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受到客人多次表揚者。

  6、出現事故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7、嚴格控制開支,為公司節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8、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當月被評為優秀員工者。

  9、對工作流程或管理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10、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於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11、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蹟者。

  12、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或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三)獎勵程式:

  1、凡符合上述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蹟以書面形式報告上報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核實無誤後報公司領導批准後實施。

  2、每季度將對員工進行一次考核,考核成績可作為季度考核依據。如一年內兩次被評為先進者,授予優秀員工稱號,並給予獎勵。

  3、大功或大過以上者公司下發檔案並通報表揚。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秀工作者評獎。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但無記大過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益者。

  3、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其他可參選優秀工作評獎者。

  第六條:違紀過失:

  (一)有下列行為者屬於甲類過失(扣款20元)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2、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3、不按公司規定著裝;儀表、儀容不整。

  4、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5、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者。

  6、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8、儀容不整,上班期間不按公司規定著裝、影響公司形象者。

  9、工作期間擅離崗位、閒逛、幹私有事情、干擾別人工作者。

  10、工作時間看廣播、錄音、電視、利用公司電話辦理私有事情者。

  11、工作時間喝酒、在指定區域(吸菸區)以外抽菸者。

  12、隨地吐痰、亂丟菸頭、紙屑影響公共衛生者。

  13、上班時間打瞌睡、工作散慢、粗心大意、服務態度差、受到客戶投訴指責者。

  14、在廠區內高聲喧譁、發出不雅聲音、做出不雅動作、影響公司整體形象者。

  15、浪費公司財物(料)、能源、例如:不關水源、電源等。

  16、洩露公司機密、汙穢公司領導、影響公司對外形象者。

  17、上班時間吃零食、檢視與工作無關網頁、影片、看報紙、聊天、玩遊戲、看小說。

  (二)有下列行為者屬乙類過失:(扣款50元)

  1、因翫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上班時間睡覺、打鬧、飲酒者。

  7、未經同意私自調班或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或早退(1周超過2次)。

  8、因服務態度差受到使用者投訴時,與使用者爭辯、吵鬧或對業主投訴的處理不當或不及時,引致業主向上級部門領導投訴者。

  9、弄虛作假,塗改單據、證明、記錄、報假學歷。

  10、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並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1、超越職權範圍或違章操作尚未釀釀成事故者。

  (三)下列行為屬於丙類過失(扣款200元)

  1、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及安排,不聽從上級領導指揮監督、與其發生衝突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工作時間喝酒、賭博、打架。

  4、工作範圍內聚眾賭博、變相賭博等。

  5、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6、服務態度極差,與使用者吵架,或累計被使用者投訴3次以上者。

  7、聚眾鬧事妨害、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8、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9、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10、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裝置事故者。

  1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連續曠工2天。

  12、盜竊同仁或公司、客戶財物者。

  13、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5、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6、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18、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著。

  19、故意撕毀公文者、遺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洩漏商業秘密者。20、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第七條:部門的罰款

  (一)各部門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按其本身制度予以扣罰。

  (二)洩露本公司秘密或機密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至少大過罰款或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嚴重達不到公司考核指標的,給予該部門至少大過的處罰。

  第八條:獎罰相關規定

  (一)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二)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作為優先考慮物件:

  1、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項社會活動。

  2、學習培訓機會。

  3、職務晉升、加薪。

  (三)各級員工獎懲由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通知單》,員工獎懲,調查核定,經總經理審批執行。

  (四)各項獎懲時間,需通知本人,酌情公佈,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收處罰的員工可在7個工作日內書面形式向兩道申訴,經核查後將處理結果給申訴員工。

  第九條:本制度由總經辦擬定,並負責制度的修訂、解釋、檢查、考核。

  第十條:本制度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修改時亦同。

  員工獎罰制度 篇3

  第一條

  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

  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

  適用範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

  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七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經常性遲到、早退的罰款;

  2、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

  3、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

  4、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檔案、物品或工具罰款;

  5、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

  6、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7、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8、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進行處罰;

  10、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

  11、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員工獎罰制度 篇4

  為引導員工積極向上,嚴明勞動紀律,維護餐廳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獎優罰劣,促進經營管理工作的開展,制定本條例。

  第一章獎勵

  第一條獎勵的種類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二條精神獎勵包括:表揚、通報表揚、通令嘉獎;

  第三條物質獎勵包括:發放獎金、晉升工資;

  第四條在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表揚併發給50元以上100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端正、服務質量高,當月受到賓客書面表揚累計達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級交辦的重要工作事項,效果突出,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好評的;

  (3)拾金不昧,及時設法將物品歸還失主,金額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

  (4)見義勇為,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及時制止各種不良現象和違紀行為,影響突出的;

  (5)維護公司及餐廳利益,及時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經濟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團結互助、關心他人和集體,當月為員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範執行公司及餐廳各項規章制度,6個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病事假和違章處罰記錄;

  (8)帶病(病情經醫生證明應該休息的)堅持工作,1個月內累計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點不計報酬、不要補休,當水累計達3個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積極舉報違紀違法案件,經部門經理室核查,情況屬實的;

  (11)完成任務好,當月受到公司領導表揚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現突出,在部門進行的評選活動中,被評定為部門優秀員工的;

  (13)其他類似於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表揚併發給100元以上200元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好,服務優良、當月受到酒店書面表揚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時獎物品上繳並幫助查詢失主,金額在3000元以上;

  (3)見義勇為,及時制止違法犯罪和各種破壞活動,抓獲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為酒店及餐飲部著想,為酒店及餐飲部排憂解難或使賓客避免人身損害及經濟損失,受到賓客表揚的;

  (5)當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時檢查發現並排除裝置故障或消防隱患,避免酒店遭受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擴大酒店影響、宣傳酒店形象、創造社會效益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為酒店及餐飲部贏得榮譽的;

  (8)自覺維護酒店及餐飲部利益,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以及降低經營管理成本方面作出優異成績,得到領導和員工一致好評的;

  (9)愛護公物,在裝置維護保養、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

  (10)一貫工作表現突出,全年被評為區域優秀員工達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終考核中,考核等級為優秀的;

  (12)其他類似於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給予通令嘉獎並考慮申請晉升工資;

  (1)在年終優秀員工評比中被評選為酒店優秀員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中,作優異成績,受到酒店或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的;

  (3)維護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經濟損失,成績突出的;

  (4)見義勇為,積極同損害酒店利益和賓客安全的行為作鬥爭,作出突出貢獻受到公安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通報表揚的;

  (5)拾金不昧,及時、主動地將物品上繳部門或歸還失主,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書面表揚10次以上,事蹟突出的;

  (7)其他類似於上述情形,應予獎勵的。

  第二章處罰

  第八條處罰種類:分為口頭警告、罰款、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辭退;

  第九條違反公司及餐廳規章制度情節較輕,夠不上行政處分的,處以罰款。

  罰款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條給予行政處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時處以罰款,當月發生違章違

  紀行為2次及其以上的給予加倍處罰或從重處分;

  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首次處以口頭警告,2次及以上處以書面警告及罰款:

  (1)不按規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員工證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規定著裝的;

  (3)儀容不整、不修邊幅、衣冠不整潔的;

  (4)談吐和舉止粗魯的;

  (5)缺少酒店職業意識遇到上級領導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講禮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禮貌用語的;

  (7)當班時走路姿勢不正或與他人搭肩牽手而行的;

  (8)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含3次)以上或曠工一天以內的;

  (9)當月上下班不按規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別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電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間的;

  (12)穿工作制服離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員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隨身帶包進店離店、不主動地向保安展示包內攜帶物品的;

  (15)當班時擅離崗位的;

  (16)當班時用酒店聯絡私人事務或接聽私人電話時間超過5分鐘的;

  (17)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的;

  (18)參加會議無故遲到的;

  (19)隨地吐痰、亂丟菸頭、紙屑的;

  (20)攀越圍牆、欄杆、門窗的;

  (21)在更衣櫃記憶體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離開酒店,無故在酒店逗留的;

  (23)本部員工在營業場所消費、娛樂的;

  (24)在工作崗位大聲喧譁或聊天的;

  (25)當班時間收看電視或收聽收錄機或看與工作業務無關書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情節較輕的;

  (27)工作粗心,出現輕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頭投訴的;

  (28)管理人員、督導不力,產生工作事故,負有領導連帶責任的;

  (29)管理人員有侮辱、體罰員工行為,遭到投訴的;

  (30)其他類似於上述情形,應予處罰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並處以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並罰款:

  (1)當月遲到、早退累計5次(含5次)以上或曠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偽造病假單,騙取病假或編造理由,騙取其他假期的;

  (3)請假超過規定時間一天以上的;

  (4)損壞公物和客人物品,價值在500元以內的;

  (5)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的;

  (6)拾遺不報,金額在500元以內的;

  (7)服務質量差,業務技能不熟練,未能及時為客人提供滿意服務,遭到客人投訴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的;

  (9)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行上級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11)違反操作規程,給酒店造成損失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痺大意,未能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給酒店成損失的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的;

  (14)侮辱、謾罵、恐嚇他人,影響惡劣的;

  (15)當班時擅自離崗,給工作帶來影響的;

  (16)攜帶酒店物品離店的;

  (17)上班時睡覺的;

  (18)發現危害酒店及餐飲部和客人的行為不及時採取措施制止或及時向有關人員和部門報告的;

  (19)使用酒店電腦玩遊戲的;

  (20)下班或離崗,不鎖門或忘記關閉電源、水龍頭開關的;

  (21)鋪張浪費,不節約水、電給酒店帶來損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區域亂寫亂畫的;

  (23)損壞酒店及餐飲部聲譽和形象,情節較輕的;

  (24)違章違紀不接受教育或處罰的;

  (25)參加會議無故缺席的;

  (26)其他類似於上述情節應予處罰的;

  員工獎罰制度 篇5

  一、獎勵:

  1、受客人書面表揚3次~7次,在原獎金係數上提高0、2,7次以上提高0、5、

  2、銷售業績前十名,按銷售額來計算。

  3、受公司通報表揚的,視情形在原係數上提高0、3~1、

  4、被評為A級的員工,當月可在原係數上提高0、2、

  5、被評為優秀員工或管理人員稱號,可在當月獎金係數上提高0、5、

  6、各店經理可視情況對工作表現好的員工給予提高獎金係數0、1~1、

  7、總公司將拿出當月獎金的8%作為對平時工作表現突出的員工獎勵基金。

  二、處罰:

  1、凡曠工者,取消當月全額獎金。

  2、事假1天扣當月獎金的30%,二天扣60%,三天或三天以上取消當月全額獎金。

  3、病假須有區、縣級以上醫院單位出具的證明,1天以內,手續齊全者不扣;1天~3天手續齊全扣20%;3天以上~7天以內扣50%;7天或7天以上扣全額獎金,凡手續不齊者按事假處理。

  4、遲到、早退、脫崗每次扣5%。

  5、頂撞上級、不服從領導安排,扣10%~當月全額獎金。

  6、有罵架、偷吃、偷盜、開飛單、受通報批評等重大過失、較大過失者,扣當月全額獎金。

  7、惡意阻礙公司物品回收的,扣當月獎金的50%。

  8、隱瞞事實真相的、知情不報者,扣10%~當月全額獎金。

  9、客人投訴3次以內扣1%~20%,3次以上(含3次)扣當月全額獎金。

  10、凡代打卡者,一經發現扣當月全額獎金。

  11、除此之外,店經理、部門經理對下屬員工可視情節輕重扣1%~100%獎金。

  員工獎罰制度 篇6

  一、獎勵的原則

  1、多獎少罰,獎罰公平

  2、及時獎勵

  3、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

  4、獎勵程度與員工的貢獻相當

  二、獎勵措施

  1、員工貢獻獎(不定期獎勵)

  ①各類合理化建議,對提高管理工作質量確有成效。

  ②工作細緻負責,經常獲得客戶的書面表揚。

  ③解決疑難雜症,降低成本,節約費用。

  ④拾金不昧,見義勇為(救火搶險等表現良好)。

  ⑤維護公司聲譽,受委屈忍辱負重,不計較個人得失。

  ⑥其他應給予獎勵的行為。

  2、月度優秀員工

  每個部門,每月度評選一次,並張貼紅榜,以資鼓勵。

  3、年度優秀員工

  按員工總人數的2%比例民主選舉,投票選出年度最佳員工,附優秀事蹟書面報告,上報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部,稽核同意後給予獎勵,並頒發由總經理簽署的獲獎證書,並張貼紅榜予以通報表彰。

  4、其他獎勵

  ①義務獻血獎勵

  ②獲得各類榮譽的獎勵

  三、違約金的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部門主管及經理有權按情節輕重提出警告或並扣10元——200元不等的違約金。

  1、遲到或早退。(詳見第四節第三條)。

  2、服裝、儀表、儀容、禮節禮貌不符合本守則的規定。

  3、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聊天,不得使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電話或收費臺聽取資訊。

  4、上班時間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報,不得在辦公區域內進食、吃零食、喝酒、抽菸嚼口香糖等。

  5、上班時間未經主管同意私自外出逛街購物。

  6、工作時間擅離本職崗位、串崗,上班後不到規定時間的崗位或扎堆聊天。

  7、注意保持辦公區域的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丟菸蒂、紙屑、雜物,不保持更衣櫃內外及環境的整潔,在更衣櫃記憶體放不應放的物品。

  8、不愛護小區及辦公區域內的一切公共設施,不得浪費公共物品,不得隨意毀壞、塗抹,不得將公共設施及物品據為己有。

  9、禁止高聲喧譁、汙言穢語、言語粗俗、罵人和進行騷擾客人的活動,不經同意擅自進入租戶或業主單元內。

  10、散步不利於團結的言論,發表有損公司聲譽的言論。

  11、對上級分派的工作無故遲緩拖延。

  12、不經請求私自接待外人參觀客戶單位及所屬區域。

  13、在工作區域內(無論上下班)不得進行上網聊天、喝酒、聚賭、打牌、睡覺、下棋、玩電子遊戲等。

  14、對下屬不管理、不批評,發現違紀行為不制止,不按規章懲罰處理。

  15、工作時間打瞌睡,夜班當值睡覺。

  16、工作時間沒有按要求完成作業或完成任務。

  17、工作時間手機、呼機應始終調為振動狀態。

  18、一月之內受到二次口頭/書面警告,第二次警告應予以交納違約金。

  19、下班或外出離開是,應收拾好與工作有關的資料檔案及個人物品,節約公司一切能源,隨時注意關閉電源、水源開關。

  20、除公司領導配備車輛外,其餘車輛必須按規定入庫,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出車。

  21、一月之內連續二次受到客戶或業主投訴,核實後確係員工責任。

  22、經同意私自接受客戶、租戶、客人小費或物品。

  23、違反部門所制定的工作程式或規章制度。

  24、員工不得髮型不整、怪異或染色過度;不得濃妝豔抹或佩帶過於繁雜、誇張的飾物;不得在暴露在服裝外的肌膚上紋身;女員工均應淡妝上崗。

  25、由於責任心不強,非故意損壞或丟失工具,價值在500元以下者;500元以上者,酌情予以賠償。

  26、提供不真實的報告、材料。

  27、向外洩露公司機密、遺失公司鑰匙、資料及單據等。

  員工獎罰制度 篇7

  一、目地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許可權及程式,構成良好的獎懲機制。

  獎:激發員工的進取性和創造性。

  懲:更好地規範約束員工的行為。

  2、是公司各項規制度良好執行的保障體系。

  3、是公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4、是全員進取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範圍

  1、行為規範類:適用於本公司、特殊崗位能夠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於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執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於集團各職能部門、業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僅有較大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到達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併到達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員工獎罰制度 篇8

  一、獎罰規定及執行程式

  1、獎罰由分來計算每一分為人民幣1元。

  2、各類管理人員根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員工的實際表現給予適當的獎勵或懲罰,並告知當事人,做好記錄由部門主管統計後交經理簽字後報財務由工資中扣除。

  3、若有對處罰決定不服者當事人不得當場抗拒或頂撞,可事後逐級投訴。

  4、領班5—10分;副理10—50分;經理50—100分;總經理100—200分。

  二、獎勵制度

  1、能盡職盡責的做好本職工作,能互相幫助,積極搞好團結工作,並能堅持不懈者,獎勵5—10分。

  2、為本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議或意見,被採納後經實施創造出顯著成績者,獎勵10—20分。

  3、為本公司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者,獎勵5—10分。

  4、發現事故苗頭、隱患,能及時通知上級主管部門或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根據情節獎勵5—20分。

  5、拾到貴重物品或現金,及時主動的上交部門主管,視其金額或價值,給予5—20分獎勵。

  6、保護公司安全或客人的人身安全,見義勇為者獎勵10—20分。

  7、嚴格開支、節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獎勵5—10分。

  8、被評為本公司,部門或班組遵守規章制度的模範表率者獎勵5—10分。被評為本酒店“優秀員工”、“服務明星”、,帶薪休假1天並獎勵20—50分。

  8、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主動協助其他部門或上級領導,使工作完善並達到一定的成效者獎勵5—10分。

  10、不利於本公司的人和事,及時制止或向有關部門舉報者獎勵5—20分。

  11、其他值得獎勵的事情獎勵5—20分。

  三、懲罰制度:

  (一)、凡有以下表現,一律扣減100—200分,並立即給予辭退。

  1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

  2威脅、恐嚇或暴力加諸於本公司、同事或客戶者。

  3貪汙、謾罵、索賄及一切打架、鬥毆,尋釁滋事者。

  4強行向客人索取小費或其他報酬者。

  5組織、煽動員工罷工或打架鬥毆、聚眾鬧事者。

  6有企圖的損壞、偷竊公司、同事、客戶的財務者。

  7有預謀私、洩露本酒店機密檔案、資料者。

  8道德極其敗壞者,立即除名。

  9因業務過失致使公司蒙受重大經濟損失者。

  10違反安全、衛生造成火災或食物中毒等重大的事故者。

  11隱瞞他人或個人犯罪不軌事實,足以影響本公司重大利益或造成重大傷害者。

  12私自偽造、塗改單據、憑證、證明、檔案、資料等。

  13重大的欺騙行為,嚴重的違背誠信原則或損失本酒店利益者。

  14在店內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者。

  15散佈不真實的或對本公司的不利及與本公司政策規定相違背的言論,嚴重影響本酒店公司的經營或企業的形象者。

  16工作態度極其惡劣,不服從上級的安排工作者。

  17私自外出兼職,私配公司鑰匙,圖謀不軌者。

  18違背公司的規章制度,行為不端且屢教不改,作風不正者。

  19有意無單出品,造成重大損失並據損失賠償者。

  20私自偷拿客人的酒水、物品者,原物退回外,一次罰20分。如果價值超過200元,立即除名。

  21拾到客人物品不及時上交據為己有者,立即除名。

  22故意超收客人費用者,立即除名。

  23利用各種票據、單據、貴賓卡舞弊者,立即除名。

  24私拿或故意撕毀各種票據、單據、考勤記錄本等,立即除名。

  25利用職權公報私仇者,立即除名。

  員工獎罰制度 篇9

  第一條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稽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准;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檔案、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並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嚴重;

  3、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4、故意洩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拒不執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貪汙、盜竊、敲詐勒索、賭博、流氓、鬥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曠工或從事其它兼職的;

  12、散佈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3、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的;

  15、因行為不當,失信於公司的;

  16、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的;

  第十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實際損失情況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二條公司領導職工發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准,交有關部門執行並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徵求有關部門意見,並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於處分決定形成後3日內陳述理由申辯,並以申辯後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後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佈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准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員工獎罰制度 篇10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應服從上司安排,認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儘量自己將問題圓滿解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11、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隨意在沙發、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時間員工應佩戴工作牌。

  2、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盤頭,保證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襪。

  6、手指應無煙燻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公司衛生:

  1、保潔人員應當在營業之前打掃一次,在工作期間應保證營業區的衛生良好,但不得影響到其他員工工作,不可妨礙到客人。

  五、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六、酒店財產:

  1、員工應清楚自己工作時所需器具的擺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

  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

  安部門處理。

  七、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員工作息時間表》及管理人員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領導允許。

  2、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必須簽到。

  3、嚴禁替他人簽到,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4、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經理認可,事畢後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工作牌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經理批准後補發新卡,辦理所需費用由遺失工作牌的員工本人承擔。

  6、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職。

  八、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九、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裝置。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滅火

  器和消防裝置,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2、發現火災時,情節較小時,儘快用滅火器處理,情節嚴重時,撥打119。

  十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菸"的規定。

  2、嚴禁把菸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裡。

  3、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4、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6、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菸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洩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裝置,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十二、獎罰條例

  為了實現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的高度統一,所有員工應遵守《員工日常行為準則》,在此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會取用一定的資金作為員工的獎金,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月末、季末、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失職的種類,紀律處分: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扣工資、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凡第三次發生甲類失職予以50元的經濟處罰,以後發現一次甲類失職扣除50元,超過五次將不能進行優秀員工評比,六次公司可將該員工辭退;

  3、凡第一次發生乙類失職時予以100—500元的經濟處罰,第二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500—1000元的處分,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相關人員得酌情負責,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被辭退。

  4、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在沙發、座椅上坐躺。違反一次罰款30元。

  5、一經被公司辭退的職員,該月工資將被扣除40%。

  附:失職型別

  甲類失職:

  1、上班遲到,早退,上班不簽到或唆使別人為自己簽到和替別人簽到;

  2、儀表不整潔:A男士留長髮,女士不盤發;B手髒;C站立姿勢不正;

  D手插口袋;E衣袖、褲腳捲起;F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3、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或在酒店其它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做不雅的習慣動作,聚眾討論個人事情;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閒蕩,上班時間做私事,看書報和雜誌、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5、損壞工作服,將酒店文具用於私人之事;下班時未將自己工作用品歸位,未關閉電腦、音響、印表機、照明、空調、飲水機等電器電源。

  6、培訓課曠課,不參加單位舉行的集體活動。

  7、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8、不按規定做事,對公司造成一定損失的。

  9、違反《員工日常行為準則》、《辦公人員行為準則》規定情節較輕的。

  乙類失職:

  1、曠工。

  2、營業區、服務生個人、餐具的衛生不合格,影響客人心情的。

  3、上班時間打瞌睡;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4、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5、未經允許在酒店內喝酒,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菸。

  6、在酒店內亂丟東西,故意損壞消防裝置,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私自拿公司財產。

  7、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塗改工卡,擅自配置酒店範圍內任何鑰匙,遺失、複製、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8、不遵守消防規定,因對火源、電路、水管未處理妥當,而出現事故的,隱瞞事故,違反安全規定的。

  9、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拒絕執行管理人員的合法的命令,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的。

  10、超過工作範圍與客人過分親近;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作不道德交易。

  11、洩露酒店機密情況;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12、工作表現差或工作效能差。

  13、違反《員工日常行為準則》、《辦公人員行為準則》規定情節嚴重的。

  14、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員工獎罰制度 篇11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與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領導機構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解決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組長:xxx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

  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知識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樓道安全、防火安全,緊急狀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安全培訓制度。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師會。利用例會、教師安全專題會、暑期教師會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技能培訓。

  2、學校集會。一般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全校學生集會,總結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項。

  3、專題報告會。邀請鐵路、交警、公安、消防、衛生、防疫、電力等有關部門來校作專題安全知識報告。

  4、班會。安全培訓制度。各班利用班會,結合本班實際,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

  5、利用廣播、板報、圖片展覽、安全教育光碟等多種形式,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技能。

  6、體育課、綜合實踐活動課、理化生實驗課。課前有關教師務必進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項教育。

  四、安全教育職責

  (一)團委工作職責

  1、利用廣播、櫥窗、板報、學生會、教師會等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2、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依法執教,熱愛學生,面向全體,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進行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

  4、學生離校及時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學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報告。

  6、每學期舉辦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圖片展覽。

  7、每學期舉行一次交通法規、法律常識、消防知識、安全知識為資料的知識競賽或講座。

  8、每學期組織觀看一次安全知識教育錄影片。

  9、定期指導或召開安全教育專題班會、團會。

  (二)保衛處職責

  1、配合團委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2、對學生家長進行一次加強子女安全監護的教育。

  3、對在校外租住學生和騎腳踏車學生每月進行安全教育、檢查,並建立檔案。

  4、重點對違紀學生進行法制等思想教育。

  (三)總務處職責

  1、每週對各類管理人員和第三產業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培訓安全技能。

  2、教育學生注意飲食衛生,不吃生、冷、過期、黴爛、變質食品。

  3、教育學生買飯、打水要排隊,以免燙傷。

  (四)教務處職責

  1、有計劃地組織開展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師遵循教育規律,遵紀守法,依法執教,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教育教師注意實驗課、室外課的規範操作和安全管理。

  (五)班主任職責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直接職責人。要充分利用班會活動等不失時機地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潛力,並詳盡記錄。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2、每週班會,要及時總結上週安全工作,指出存在問題,對今後安全注意事項提出明確要求。把安全教育作為班會的重要資料之一。

  3、每學期開學、放假、集會、實踐活動前都要對學生進行全面細緻的安全教育工作。

  (六)教職工職責

  1、平時和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潛力。

  2、利用綜合實踐活動課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訓練安全防護技能。

  員工獎罰制度 篇12

  一、 基本要求

  (一) 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 認同超市企業文化

  (三) 良好的推銷技能

  (四) 很強的溝通能力

  (五) 具有團隊精神

  (六) 全面遵守超市規章制度

  二、 員工(促銷員)行為規範

  1、 維護和傳播超市和促銷人員所代表廠商的公司形象;

  2、 嚴格按規定作息時間出勤,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3、 隨時保持得體的儀容儀表,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語,按要求佩戴工牌和著裝;

  4、 員工進出超市應從規定的通道進出,所有個人物品應按規定統一寄放在規定的地方,不準帶入賣場內;

  5、 服從主管人員的指示或命令;

  6、 員工應按要求參加每天的早會、晚會;

  7、 嚴格遵守安全規則;

  8、 禮貌的對待客戶和同事,不得怠慢顧客,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不打罵、誹謗同事;

  9、 不在賣場內抽菸和吃任何東西,不得在上班時間打磕睡、打堆聊天,不在工作時間喝酒,不在上班時間內串崗、戲鬧、幹私活、打私人電話;

  10、 不聚眾賭博,不打架鬥毆,不吸毒,不做任何違法亂紀的事;

  11、 嚴格遵守輪班、換班制度,工作時間不擅離工作崗位;

  12、 不擅自動用公司機器和材料;

  13、 不陽奉陰違,不消極怠工;

  14、 不營私舞弊,不利用職務之便貪圖小便宜;

  15、 不隨意拿取賣場內任何商品和贈品;

  16、 珍惜、愛護公司的財產,不得以各種方式私自使用、佔有和侵吞公司財產;

  17、 誠實可靠,不欺上瞞下,不弄虛作假,敢於對不良行為進行檢舉和批評;

  18、 團結協作,凡事多溝通,不拉幫結派,不勾心鬥角,不搞小團隊;

  19、 保守公司秘密,不洩露公司任何商業秘密;

  20、 工作認真負責,積極向顧客推銷產品,保證顧客的滿意;

  21、 不破壞、竊取、譭棄、隱匿公司設施和檔案;

  22、 不偽造、塗改公司的報告、記錄;

  三、 獎懲規範

  (一) 獎勵

  獎勵的方式

  對員工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現,由店長決定對促銷人員進行獎勵,主要以獎金方式進行獎勵,獎金由公司支付。

  獎勵細項

  1、 凡受顧客口頭表揚一次獎勵5元;書面表揚一次10元;錦旗或新聞媒體表揚一次獎勵50元。

  2、 商品陳列好、所屬區域整潔獎勵20元。

  3、 思想品質好,撿到顧客遺失物品主動上交獎勵50元。

  4、 提出各類合理化建議,並經採納取得成效獎勵10元至100元。

  5、 發現並上報各類安全隱患為公司挽回重大損失獎勵50元至100元。

  6、 同壞人、壞事和不良傾向作鬥爭,或在保護顧客生命財產中有功績的獎勵50元至200元。

  7、 工作任勞任怨、埋頭苦幹、奉獻精神強或遵守規章制度、組織紀律好的員工獎勵10元至100元。

  8、 在特殊、緊急情況下仍能堅守工作崗位,為顧客提供一流服務的員工獎勵10元至100元。

  9、 抓獲小偷一次按賠償金額的一定比例提成。

  10、 舉報或提供偷盜線索一次獎勵20元。

  11、 增收節支獎勵50元至200元。

  (二)、懲罰

  對違紀員工的處罰由店長決定,透過經濟處罰方式進行,其所處罰金額由被處罰員工到樂美家超市財務室交納。

  1、凡儀容、儀表、儀態、語言、禮節不符合規定者,發現一次處罰5元。

  2、上班一週後,不熟悉超市流程、產品特點等處罰20元。

  3、工作現場發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或禁止帶入超市的物品一次處罰10元。

  4、所屬區域內衛生狀況差,發現一次處罰5元。

  5、違反考勤規定的按《員工考勤制度》規定處罰。

  6、上班時間串崗、幹私活、打磕睡、打堆聊天、打私人電話一次處罰10元。

  7、對顧客諮詢不理不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8、與顧客發生爭吵一次處罰10元至5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9、對顧客服務質量低劣、態度差,受到顧客投訴者,一次處罰10元至50元,情節嚴重予以開除。

  10、上下班不走規定通道,拒不接受安全人員檢查者,發現一次處罰10元。

  11、因個人原因損壞商品或其它設施照價賠償。

  12、聚眾賭博,打架鬥毆一次處罰20至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構成違法的送公安機關處理,公司保時刻保持整潔的店面形象和定期更換店內的佈置是超市留住客戶的一大法寶。為有效地保持店面的清潔衛生,裝置的完好無損,為客戶建立一個良好的購物環境,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店內物品的管理

  店內物品主要包括商品實物、宣傳資料和桌椅等。

  (1)商品實物由前臺導購負責定期的清理,不得隨意觸控、碰撞,以免弄髒和損壞商品實物;

  (2)宣傳資料前臺導購負責保管、發放;

  (3)每個員工需維護所轄區域桌椅,應經常清理和維護。

  超市衛生管理

  1、維護店面的清潔,任何人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2、每個員工需維護所轄區域的清潔衛生,隨時清潔地面、貨架和桌面,發現地面上有菸頭、雜物、垃圾等應立即清除;

  3、公共區域的衛生工作應由前臺導購負責清理;

  4、物品擺放要整齊、美觀。

  超市安全管理

  1、隨時注意菸頭火星、以免引起火災;

  2、下班之前應關閉空調、電視、音響、計算機等,以免電器短路引起火災;

  3、收取的押金、支票必須當天存入銀行;

  4、下班後應該注意關閉門窗,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留值班人員。

  員工獎罰制度 篇13

  隨著公司的不斷髮展,需要每位員工有更強的責任感和凝聚力。個人的付出與收穫跟公司的命運息息相關,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為開創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獎勵制度:

  1、工齡獎:在本公司食堂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報銷第二年的健康證費用。

  2、滿勤獎:員工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獎勵15元,在發放當月工資時發放。

  3、帶薪假日:每位食堂員工每月允許有兩個下午帶薪休息日(須完成中午開餐後的工作)由班組長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滿勤獎獲獎資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優秀獎:對食堂各項工作積極主動,愛崗敬業,表現優秀者,公司經予100-200元獎金,每季度評審一次,年終發放。

  5、特別獎:對公司的業務、管理技術、廚房內部存在的問題等提供建議性的改善意見,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經營業績這意見或建議,用書面形式提交公司,經公司分別研計評審後,(包括如下內容)

  A舉報某領導處事不公正,內部人員問題,收受禮品、回扣;員工假公濟私,私帶公司物品、破壞公物等破壞公物等破壞行業。(公司經予保密)

  B對廚房運作過程、作業方法或等程式,提出改進方法、有助降低成本、減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實行的。

  C對公司組織機構提出調整意見,能精簡機構或強化組織功能效益者。

  D對於公司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提出具體改進建議或方案,具有重大價值可增進收益者。

  E對於公司未來經營發展提出具體研究報告,或提供有效業務資訊;有參考價值可以採納的。

  6、表現優秀、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員工,可以自我推薦,經公司核准培訓合格後經予調整新的工作崗位。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愛崗敬業精神,有管理經驗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訓晉升為管理人員。

  二、懲罰制度(每分1元)

  遲到、早退:

  A、遲到、早退時間5分鐘以下者,第一次警告,當月再發現每次扣罰5分。

  B、時間在5分鐘以上15公鍾以下者,每次扣罰5分。

  C、時間在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10分。

  D、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20分。

  E、時間在60分鐘以上者,按情節輕重扣罰25-40分。

  2、請假:廚房員工請假時間在一天之內,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員批准,報公司備案;一天以上應報公司批准,請事假應提前一天報批。

  3、曠工:未請假或未經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當月累計曠工達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離職:廚房員工離職應提前15天用書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報請公司經理批准,公司在15天內給予批覆結算工資,在此期間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罰。

  5、員工未經批准擅自無故離開工作崗位,參照第一條給予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按損失程度給予扣罰20-30分,並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損失的,給予扣罰30-50分,並給予記過處分;造成誤餐等重大事故的給予扣罰100分,並給予記大過處分。

  6、爐灶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非有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爐灶等設施;廚師等有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程式使用爐灶等設施,下班前應對有關裝置進行全面清潔,並檢查水、電、煤氣的閥門是否關好;定期對有關裝置進行檢查保養,違者每項給予30分以下處罰;造成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20-50分處罰,並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廚房工作人員應遵守廚房員工獎罰制度,上班時應注意儀容儀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塗脂抹粉,男工不留長髮;應穿整潔制服、膠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違者每項每次扣罰5-30分。

  員工獎罰制度 篇14

  為進一步提高酒店員工素質,規範工作行為,激勵員工積極性,特制訂此制度。

  一,獎勵制度

  1.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統一為其提供禮物或活動如統一就餐。

  2.業務技能優秀,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無曠工。

  3.工作積極,團結同事,任勞任怨。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在區域樓層衛生,連續合格數週。

  6.從公司利益出發,為酒店發展出謀劃策,有貢獻,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照月.季.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一下規定,每次處罰二十元。

  1.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內,(三十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月累計曠工3次無全勤)。

  2.在工作時間.玩手機.閒聊.嬉戲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浪費公物,視情節處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對客人指手畫腳,品頭論足,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規定,不標準服務,違規操作。

  (二).違反一下規定按次罰款五十元。

  1.不服從管理與分配工作。(多次給予開除)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製造事端。

  3.隨意進入廚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櫃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飲料。

  6.上下班拒絕酒店管理人員或授權人員的檢查。

  7.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

  8.當班時擅自離崗,閒逛,幹私人事情。

  9.不請假,隨意曠工。

  (三).違反一下條款給予辭退或開除,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原價賠償,觸碰刑法的提交司法機關。

  1.偷盜同事財務或公有財物。

  2.對上司或同事實施暴力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動。

  3.蓄意破壞酒店或他人財務。

  4.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指揮.無理取鬧影響工作秩序。

  5.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工具裝置浪費原材料,趙成經濟損失較大的。

  6.翫忽職守,違章操作,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較大的。

  7.包庇員工,對員工所犯錯誤視而不見,屢教不改的。

  8.道德敗壞,不良男女關係,向客人索取小費或物品,與客人吵架的。

  9.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三天的

  10.觸動刑法,造成影響的,移交司法機關。

  以上獎罰專案均由總經理主持並進行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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