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1

  1)學校內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以及消防栓要定期檢查測試,要及時維修或更換確保完善。

  2)學校各類消防設施要按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

  3)學校各類設施要按月進行保養,保證裝置的正常好用,並做好記錄。

  4)學校範圍內的消防水泵、消防水管,消防水箱和消防栓等設施,不得任意改裝或挪作其他用。

  5)消防給水系統需停水維修時,必須經消防委員會稽核同意後方能施工。

  6)學校全體教職工有義務愛護所有消防裝置。

  7)對有意損壞、違章使用消防設施造成損失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2

  一、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三、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一)煙、溫感應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主管部門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二)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效能是否完好。

  (三)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四)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其它消防裝置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四、消防器材管理: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二)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三)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四)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3

  1、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門有關消防法規法令,做到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在學校內開展消防法的宣傳,做好消防知識普及及宣傳工作。

  2、保安部門負責消防安全隱患的檢查及滅火器、消防栓的檢查工作,工程部門維修人員負責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

  3、消防裝置故障維修應及時,一般不超過8小時,如確實因故障在8小時內排除不了必須及時將特殊情況上報校方處理。

  4、在各班級成立消防小組,定期培訓消防知識。

  5、任何人未經消防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拆改、移動消防設施,更不得在消防設施前堆物品或設定障礙而影響臨警狀態下的使用。

  6、樓層內設定的滅火器一年檢查一次滅火器的藥效,過期失效的應及時更換。

  7、經常深入樓層巡視消防設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況,隨時發現糾正火災隱患。

  8、制訂消防的防範措施,確保校園內人員財產安全。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4

  (一)維護管理人員從業資格要求

  消防設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的從業人員,需要具備符合下列規定的從業資格:

  1。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專案經理、技術人員,經註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合格,具有規定數量的、持有一級或者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資格證書。

  2。消防設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合格,持有初級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能夠熟練操作消防設施。

  3。消防設施檢測、保養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合格,持有高階技能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

  4。消防設施維修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合格,持有技師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

  (二)維護管理裝備要求

  用於消防設施的巡查、檢測、維修、保養的測量用儀器、儀表、量具以及洩壓閥、安全閥等,依法需要計量檢定的,建築使用管理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校驗,並具有有效證明檔案。

  (三)維護管理工作要求

  建築使用管理單位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實施消防設施維護管理:

  1、明確管理職責。同一建築物有2個以及2個以上產權、使用單位的,明確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責任,實行統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約定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委託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實施統一管理的,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職責,確保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設施正常執行。

  2、制定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和維修管理技術規程。建築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後,建築使用管理單位制度並落實巡查、檢測、報修、保養等各項維護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及時發現問題,適時維修保養,確保消防設施處於正常工作狀態,並且完好有效。

  3、落實管理責任。建築使用管理單位自身具備維修保養能力的,明確維修、保養職能部門和人員;不具備維修保養能力的,與消防裝置生產廠家、消防設施施工安裝單位等有維修、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合同。

  4、實施消防設施標識化管理。消防設施的電源控制櫃、水源以及滅火劑等控制閥門,處於正常執行位置,具有明顯的開(閉)狀態標識;需要保持常開或者常閉的閥門,採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保證其處於正常位置;具有訊號反饋功能的閥門,其狀態訊號能夠按照預定程式及時反饋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裝置電氣控制裝置具有控制方式轉換裝置的,除現場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轉換標識外,其控制訊號能夠反饋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報修。值班、巡查、檢測時發現消防設施故障的,按照單位規定程式,及時組織修復;單位沒有維修保養能力的,按照合同約定報修;消防設施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的,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採取消防安全措施後,方可停用檢修。

  6、建立健全建築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檔案。定期整理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資料,按照規定期限和程式儲存、銷燬相關檔案檔案。

  7、遠端監控管理。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聯網使用者,按照規定協議向城市監控中心傳送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消防安全管理等資訊。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5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鬥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誌。

  二、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三、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四、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並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五、按有關規範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六、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效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6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瞭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依法提請有關職能部門追究責任人及當事人的責任。

  3、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在室內,應存放一定量滅火用沙及滅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在做實驗前應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嚴防發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有效證件上崗,嚴格操作規程,液化氣罐應存放操作間室外通風處,由硬質鋼管接入室內,並經常檢查管道介面是否漏氣及橡膠管硬化現象,嚴防氣體洩漏事故發生。

  7、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誌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8、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待檢查後要及時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菸,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裝置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裝置,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11、定期組織學校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培訓,演練,提高處置火災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內消防設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裝置完好率100%,並做好日常安全檢查記錄。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7

  為確保學院財產安全及師生生命安全,學院在教學樓、實驗室等區域配備了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以備火險發生時進行自救。為規範管理,規定如下:

  一、加強對消火栓的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應當及時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隨意啟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滅火器固定於箱內,放置在明顯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實驗室安全責任人為本區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責任人,學校、學院將定期對各使用地點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等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

  四、滅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發生火險時使用,使用後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更新。

  五、學院負責全院消火栓、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標誌等設施的使用狀態的巡查,及時發現並協助相關責任部門及時維修或更換。

  六、故意損毀消防器材是違法行為。師生不得隨意玩弄或損毀滅火器材,一旦發生意外,造成傷害,按《消防法》條例將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賠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為保證消防設施裝置的正常執行,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裝置維修和保養工作;

  1、消防設施裝置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2、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裝置。

  3、應當委託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裝置維護保養;

  4、必須定期將滅火器送消防部門認可的專業人員進行檢修維護和充氣換粉。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8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型別,知道火警電話(119、110)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瞭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學校在校園內決不允許焚燬資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燬的不得隨便亂燒;要選擇遠離建築物的空地,並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餘燼完全熄滅後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學校用於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及用及領,用後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裝置,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裝置。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問題和用電器故障等引起火災。

  6、嚴禁在學校庫房、實驗室、微機室、等地吸菸和亂扔菸頭。嚴禁在辦公室內私自應用電熱餅和電熱玻璃插座等電器裝置,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瞭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裝置,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定消防安全標誌,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9

  一、延安大學保衛處綜合科負責對全校的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

  二、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設施應有明顯標識,並附有使用操作、檢查測試說明;

  2.室內消火栓不應上鎖,箱內裝置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圈佔,距室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2.0M範圍內不得設定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學校的教學裝置、儀器設定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於正常執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採取相應的措施啟動備用設施,維修完成後,應立即恢復到正常執行狀態;

  6.保衛處消防管理員按照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並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每年委託具有相關資責的消防檢測公司進行消防裝置檢查測試,達到合格標準,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存檔及報送市消防支隊存檔;

  三、消防控制室應保證其環境滿足裝置正常執行要求。室內應設定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存放完整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資料以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

  四、消防設施、器材檢查及維護應在放火檢查記錄中記錄相關內容。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10

  一、建立完善單位消防安全組織機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加強學校員工消防安全教育、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定期組織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員工和義務消防員消防安全意識和防控火災能力;

  三、落實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對確無能力當場解決的火災隱患應當提高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五、加強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確定專職管理員負責,定期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器材整潔、完好。每年對建築消防設施進一次全面技術檢測;

  六、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加強用火管理,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做好動火作業前的安全防範工作。

  七、加強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建立專用庫房,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配備必要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八、制訂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明確分工與責任,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九、切實做好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燃氣、電器裝置、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燃氣、電氣裝置應由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11

  1、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專人或定人管理制度。

  2 、管理人員對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丟失等問題,及時報告保衛部門查清原因後進行維修和更換。

  4、消防設施器材到期,及時到消防部門檢測維修並予以辦理更換。

  5、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正確管理好消防器材,切防丟失、損壞。

  6、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對擅自挪作他用保管不力的,要報告領導,給予處理。滅火器材的設定位置,保證方便可取,嚴禁隨便改變位置。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12

  一、全校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由校保衛處統一佈局及全面監督管理。

  二、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實行責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經使用或被損壞,由責任人及時報告保衛處。

  三、校保衛處負責全校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維修保養及更換。並負責消防培訓及防火宣傳等工作。

  四、全校的室內室外消火栓是滅火時的。供水系統,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證道路暢通。消防器材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資品,確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消防器材必須專物專用,不得將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關規定處罰,造成嚴重後果者,報公安、消防機關按有關法規處理。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13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及在校園的任何地方燃放煙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室、檔案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檢查學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學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14

  一、制定好各部門防火措施,組織師生學習和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建立好義務滅火救護隊伍。

  二、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各部門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做到責任明確。

  三、為增強全體師生的防火安全意識,提高防火滅火技能,每學期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教育,進行一次消防演練。

  四、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使制度、接施、責任真正落到實處。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定期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一旦發生火災能引導師生迅速疏散。

  七、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15

  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確定本校和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並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

  二、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成立有校長掛帥,由校委會成員為組員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落實分工負責責任制,提高對火災的防禦能力。

  三、校內基建專案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築竣工後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築構件和建築材料的防火效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儘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五、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六、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標本兼治,認真消除,火災隱患。對基礎設施容易陳舊老化的地方,進行統籌規劃,區別輕重緩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對易誘發火災的老化供電設施要每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新裝置,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經費中調劑資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九、電腦房、食堂、倉庫、圖書室、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每月進行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須制訂應急防範預案,並將防火責任落實到人,嚴防嚴守,確保萬無一失。

  十、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組織力量撲救火災(原則上不組織學生撲救)。

  十一、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並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十二、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廣播、黑板報和各種會議強調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為廣大師生的自覺行為。要重點加強防火知識和火災逃生知識的宣傳,提高學生和教職工的應急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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