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學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依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小學(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明確專人為學生飲用水管理員。

  2.教育學生養成不喝生水的良好習慣,堅持喝開水或礦泉水。

  3.學校、班級要經常檢查學生的飲用水情況,並隨時教育學生不喝生水。

  4.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記錄。

  5.從事飲水機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並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6.飲水機應遠離黑板,防止二次汙染。

  7.學校制定飲水突發汙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8.在校內醒目位置設定飲水衛生公告欄,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汙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2

  1.物理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由物理實驗室教師專職管理,任課教師及其他科組教師需要使用實驗室做實驗或上課的,要提前一至兩天通知實驗室教師,並進行登記。

  2.每個實驗室、儀器室、都要配一個滅火器,實驗教師掌握其使用方法,並定期檢查。

  3.實驗教師每天下班前都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是否關好。

  4.實驗教師按時上、下班,若碰上第一節課或最後一節課有時,必須提前或推遲15分鐘上班或下班,保證任課教師能拿取和放回儀器、教具等。

  5.實驗教師必須掌握儀器裝置的規格、效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藥品效能,負責做好儀器裝置的保管、使用、維修,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6.每學期開學初對學生進行一次實驗安全教育,學生實驗時,實驗教師隨堂輔導,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管理員要配合實驗教師管理好學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師使用電教平臺時進行登記,並嚴格遵守平臺的使用操作規程。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3

  一、要做好消防裝置的定期檢查及維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裝置。

  二、各樓房的樓道和樓道口要保持安全通道暢通。教室、實驗室、前後門要開啟自如。

  三、學生不得抽菸、點蠟燭,嚴禁學生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

  四、學生宿舍內,不準亂拉電線、不準用電燒開水,禁用電爐等電器。

  五、電器產品的購置、安裝由專人負責,非專業人員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和隨意增設電器裝置。各電器裝置房要做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六、圖書館、閱覽室、化學實驗室、體育館、美術、音樂教室等有關場所嚴禁煙火,不準將易燃品放置館(室)內。工作人員下班時,要切斷電源。實驗樓禁絕明火。對易燃、易爆化學藥品要設專人妥為保管,並定期檢查。

  七、食堂工作人員要切實提高防火意識,做到人到點火,火滅走人。

  八、定期組織師生員工實習消防裝置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一萬無一失。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4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教學活動是學校工作的中心環節,嚴格課堂教學管理,確保課堂教學安全,全體教師人人有責。

  為了提高全體教師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充分調動任課教師參與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效地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課堂教學安全管理,以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一)室內課堂教學

  1、任課教師要努力提高職業道德水平,關心愛護學生,學習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依法維護學生的健康成長。

  2、落實“減負”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時間,學生的作業量、作業時間符合上級有關規定。

  3、加強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針對學生的心理特點,幫助學生解除心理障礙,培養良好的意志品質。

  4、任課老師必須嚴格遵守課堂教學的各項規範、按照學科教學要求,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確保學生安全。並要經常結合各學科特點和教學內容,有的放矢地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

  5、任課教師要嚴格遵守課堂時間和工作紀律。要按時到達工作崗位或進教室上課(含分擔的自習課、學校臨時調換的課時),不得遲到、早退、外出;上課時間不準接打電話;不得自行提前或滯後上課、下課。堅決杜絕缺崗、漏人和隨便缺課、調課現象。如情況特殊,確需調課的,必須經年級部批准,並上報教務處。

  6、每節課任課教師必須清點班上學生的人數,認真核對學生出勤,若發現學生無故缺席或有異常情況,應立即詢問情況、查明原因並及時和班主任取得聯絡。

  7、課堂教學過程中要時刻關注學生的思想和身體狀態,發現學生情緒不穩定或身體狀況不佳時,應主動詢問情況,採取適當方式進行處置,及時與班主任或家長聯絡,妥善處理。

  8、上課期間,教師不準將學生拒之門外或滯留在辦公室內,更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或回家。

  9、上課期間,任課教師應加強課堂教學管理,切實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鬥毆而導致的安全事故。數學、美術等學科使用圓規、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

  10、教師要依法施教,自覺遵守職業道德,應尊重學生人格、尊嚴,教育學生要講究方法,不得采用簡單粗暴的方法,不得諷刺、挖苦、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堅決杜絕由於管理不當而導致學生出現的安全問題。

  11、到專用教室上課,任課教師必須做好學生組織工作。

  (二)實驗課堂教學

  上實驗課教師及實驗員要切實上好實驗課,保證實驗課的安全。

  1、任課教師要嚴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實驗準備,對所用藥品、器材要在課前檢查並進行預做,確保藥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讓過期變質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器材藥品進入課堂。

  2、任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實驗課的教學工作,必須做到:課前教師對要做的實驗的整個過程能熟練操作;對存在一定安全問題的實驗,教師上課時一定先講實驗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處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識;並對重要操作進行必要的示範和演示;同時對實驗的整個過程進行認真指導和全面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3、任課教師領用的劇毒物品,實驗完畢後,剩餘部分及時退還實驗室,嚴防學生將劇毒物品帶出實驗室。

  4、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及實驗步驟進行。

  5、學生離開實驗室後,管理人員和教師及時關好門窗及各種電器,並嚴格遵守實驗室使用登記制度。

  6、如遇各種突發事故,必須立即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處室彙報。

  (三)室外課堂(體育課)教學

  1、上課鈴響前,體育教師必須站在上課場地上等待學生的到來,切實加強責任心,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關注體質較弱學生和特異體質學生。

  3、嚴禁學生上體育課衣服上別胸針、校牌等證章,不佩帶金屬或玻璃裝飾品及穿皮鞋。

  4、對於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對於在教學場地休息,旁觀的學生,體育老師要給予關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課場地的,班主任必須做好管理工作,堅決杜絕出現學生脫管的現象。

  5、體育課上,發生學生嘔吐、暈倒、受傷等突發情況,應立即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如果學生病(傷)情較輕,任課教師要迅速通知校醫、班主任和值周領導,其他教師要給予協助;如果學生病(傷)情較為嚴重,要立即送往正規醫院進行診治或搶救,並聯系班主任及時將學生病(傷)情通知家長。教師事後及時寫出現場情況書面報告,並上交學校。

  6、教學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在準備、學習、練習等環節均佇列整齊安全有序,不得出現學生散亂、離開老師視線、教師離場等嚴重違紀行為及安全問題。

  7、體育組教師要適時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器材進行安全檢查,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對體育裝置、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8、體育課因雨天或其他原因不能上室外課,教師要在教室內組織相應體育常識和健康保健方面的知識傳授,不能出現無授課內容的課堂。

  (四)其他教學活動

  開展學生競賽、考試等教學活動時要有組織者和具體責任人,要加強教師的防範意識;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因為教學需要,必須進行校外活動,直接組織者要在活動前在備課中有詳細的活動方案,並於上課前一天向主管領導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組織活動,且須確保學生安全。

  二、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制度的說明

  凡違反以上規定,給學生造成身心傷害或給學校造成不良影響的,視為責任事故。在課堂教學中,安全工作實行任課教師包課堂的責任制,任課教師將負完全責任。

  此項工作制度由各年級部檢查實施,教務處督查,值周領導值日給予工作配合,望全校教師自覺遵守並嚴格執行。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5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總務主任、學校全面負責,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專業電工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專業電工全面負責電源線路、照明、電器裝置、電教裝置電源的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維修工作。

  4、專業電工要經常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裝置、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分管後勤的副校長,並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使用大功率電器。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

  7、做到節約用電,下班要把燈、電器關閉。

  8、教師經常教育學生要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裝置。

  9、學校用電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總務主任、分管後勤的副校長、專業電工要分別追究責任。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6

  鍋爐巡迴檢查制度

  1、單位主管負責人每月定期組織一次有管理員、司爐工、維修人員參加的對鍋爐的檢查,管理員每週定期組織一次司爐工、維修人員等參加的對鍋爐的檢查,並對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2、檢查內容:鍋爐本體、輸氣管道有無洩露、變形,水位計、壓力錶、安全閥是否靈敏、清晰可見,蒸汽閥、排汙閥等是否開啟靈活,有無洩露。頭孔、手孔,檢查孔等密封墊、緊韌體,是否損壞。

  3、對檢查部位、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裝置維修保養制度

  1、鍋爐每年定期進行一次停爐檢查,正常情況下每六年做一次水壓實驗,鍋爐的檢查和水壓實驗應有詳細的情況記錄,並有檢驗人員簽字,這些記載存入鍋爐技術檔案。

  2、經常保持鍋爐及鍋爐外部清潔、防止鏽蝕。

  3、每班按規定排汙,沖洗水位計。

  4、每週應人為手工動作安全閥門1-2次,防止閥門鏽柱。

  5、每月應對壓力錶的存水彎管進行一次清洗,保持暢通。壓力錶每半年送檢一次。

  6、正常執行2—3月進行一次煮爐清垢,水垢厚度不應超過1mm,如超過應縮短清垢時間。

  7、檢驗中存在的問題應進行修理或更換配件,如發現重大問題,應聯絡有資質的修理單位,先制定好修理方案,報有關部門審批後,進行修理,並作好修理記錄。

  8、停爐後應按規定進行保養,停止執行一年以上,重新投入使用時,應按規定進行檢驗。

  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未到崗,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2、交班人員應將鍋爐執行情況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接班人員瞭解情況後,方可離崗。

  3、作好交接記錄,雙方簽字認可。

  水質管理制度

  1、蒸汽鍋爐用水應設定專職或兼職的水質化驗人員。並按《鍋爐水處理管理規則》的規定做好水質管理工作。

  2、定期對水質情況進行檢測化驗。

  3、水質應符合GB1576《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規定。

  清潔衛生制度

  1、每班應對鍋爐房進行打掃,保持地面、牆壁、門窗乾淨、整潔。

  2、對鍋爐本體、管理應將灰塵清掃乾淨,特別是水位計、壓力錶等玻璃面應清掃乾淨,清晰可見。

  3、對煙箱、爐門外的煙塵,爐渣要定時清理,保持整潔暢通。

  安全保衛制度

  1、為確保鍋爐安全執行,不屬鍋爐房上班人員嚴禁入內。

  2、鍋爐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3、鍋爐房主管人員必須熟悉鍋爐安全知識,任何領導不得強迫司爐工違章操作。

  4、嚴禁在鍋爐承受壓力的情況下,進行修理、拆裝。

  5、鍋爐發現異常情況或事故,首先應停爐,保持好現場,報告主管領導,再進行處理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育人,培養可持續發展的現代人的辦學理念,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保平安、建和諧、抓質量、求發展為主題,保障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建立一個文明、和諧的教育環境。必須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與學校各職能部門鑑訂安全責任書;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第三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機構設定: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學校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和醫務為組員的學校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統籌和協調工作。安全工作辦公室設在保衛科。成立安全護校隊、搶險救治組,確保學校安全管理有序進行。

  第四條學校安全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校長是學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部門負責人、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的具體責任人。

  第五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則:安全第一、教育為先、預防為主、責任到人。

  第二章安全工作制度

  第六條安全責任制

  (一)工作責任制

  學校每學期初與分管副校、處室主任,班主任及任課教師簽定安全工作責任書,各部門與相關人員簽定安全工作責任書。做到安全工作層層有目標,人人有責任、事事有人做。

  (二)首問責任制度

  第一個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或學生受到傷害的或第一個接到險情報告的教職工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對正在進行危險行為的學生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受到傷害的學生要立即進行救助,對發現險情要果斷處置或報告。否則,學校將按有關規定追究首問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第七條安全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進行二次安全大檢查(分別為開學、期中、)班主任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初學寢室輔導員不定期排查安全隱患,每週安排班主任值周,並填寫《安全隱患排查表》。建立安全隱患檔案,發現一起、登記一起、整改一起、銷號一起。

  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校舍、圍牆、體育器材及其它教育教學活動裝置設施、生活服務設施、活動場所;學校消防、電器、電線及防雷設施;學生活動、休息情況;危險物品和校園網路;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學校周邊環境安全狀況及其他安全檢查事項。

  安全檢查的要求:學校每次安全大檢查要寫出書面總結報告,處室安全檢查要寫好檢查記載。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立即進行整改,對處室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書面報告學校,對學校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書面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學生髮生不安全行為要預以登記教育。

  第八條安全例會制度

  每月最後一週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彙報會議,由各處室負責任人向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工作;每學期開學第一月和第四月召開一次全校安全工作會議,研究部署今後一段時間學校的安全工作,每月安全工作彙報會議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長負責召集。

  第九條安全考核制度

  實行安全工作考核“一票否決制”和獎懲機制。每學年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對處室進行一次考核,凡安全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當年評優選模資格,凡安全工作成績突出者,由學校給予表彰獎勵。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十條學校安全教育以學生為主。德育處是學生安全教育的職能部門,其他處室要密切配合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教育、法紀教育,全校教職工都是安全教育工作者。安全教育要做到有計劃、有檢查、有總結,每學期至少對全校學生進行兩次(期初、期末)集中安全教育,每月有安全教育班會。平時透過多途徑、形式和方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如:牆報、廣播、競賽、演講、演練等)。

  第十一條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交通安全教育、治安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健康與衛生安全教育、預防觸電與煤氣中毒安全教育,校內活動安全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防邪防毒及其他方面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學校安全教育的目標:使學生樹立安全理念,自覺遵守安全法規,保護公共安全設施。熟悉學校、家庭、社會中須知的安全知識,掌握緊急狀態下自我救護的基本方法。具備一定的危險判斷能力和防範事故、抵禦暴力侵擾的能力。

  第四章校園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校園設施安全管理

  總務處是學校校園設施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其餘處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與職責要求,對工作範圍內的設施安全負責具體管理。學校校舍、圍牆、活動場所、防雷設施、教育教學設施、特種設施及生活服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的標準,定期進行檢查維護,消除安全隱患。對驗收合格的校舍要定期請相關部門進行勘驗檢查;對學校防雷設施,每年在雷雨季節到來之前要請氣象部門進行檢測;對學生頻繁使用、易造成成損壞的教學樓梯道扶欄、櫥窗玻璃、運動場體育場設施、教室內電器開關等要隨時進行檢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設施、場所、危房等,在隱患未能排除之前要停止使用。

  第十四條用電安全管理

  總務處是學校用電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其餘處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與職責要求對工作範圍內的消防和用電安全管理具體負責。加強電源、電器、電線的檢查,嚴防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問題引發事故;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私自接線安裝各類電器;

  第十五條消防安全管理

  保衛科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其餘各處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與職責要求對工作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具體負責。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加強用火管理,嚴禁將蠟燭等火源和易燃物品帶入學生宿舍,禁止在校園內焚燒紙張、垃圾、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嚴禁學生破壞消防器材。

  第十六條有害有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

  教務處要落實專人管理教學所用化學危險物品。採購危險物品必須到持有國家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購買質量合格產品,並索取詳細使用說明書;化學危險物品購回後,必須進行嚴格驗收才能入庫保管室;取用危險物品必須經管理處室主任審批,並做好詳細取用登記。

  第十七條課堂教學安全管理

  教務處是學校課堂教學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任課教師對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具體負責。其餘各處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職責要求,對工作範圍的設施安全負責具體管理。任課教師在課堂教學中應做到:

  (一)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或其他有關規定。

  (二)每節課前檢查教學活動場地器材,裝置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並及時採取防範措施。報告總務處維修。

  (三)每節課清查缺課學生,並填寫《教學日誌》下課後及時瞭解缺課原因。對缺課原因不明的學生要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絡,班主任並告知家長。缺課學生半天不到的,班主任書面報、德育處、教務處,兩天不到的,分別報分管副校長,校長並做出相應的處理。

  (四)根據教學內容實際,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瞭解特異體質的學生,並給予必要照顧。

  (五)教學內容要符合大綱或教學計劃的要求,教學組織要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不得私自調課、停止學生上課,不得私自組織學生課外集體活動,發現學生有危險行為要及時教育制止。嚴禁侮辱、體罰和變相罰學生。

  (六)學生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時,要及時採取相應的救護措施,並及時報告學校、通知家長。

  第十八條課間安全管理

  課間安全管理指:早上課前、課間休息、中午休息、下午課外活動、放學、集會、晚睡時段學生安全管理。德育處是學生課間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值日領導、值周班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樓層值班人、食堂商店管理員、保衛科值班人員、宿舍管理員對學生課間安全管理具體負責。學生課間安全管理要求做到:

  (一)課間休息:教學樓各樓層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視教師和學生,運動區域(值日領導或值周班主任)。

  (二)早上課前、中午休息、下午課外活動時段:教學樓、學生宿舍等區域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視教師(值周教師)宿舍管理人員和學生。運動場區域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視教師(值周教師或體育教練)和學生。

  (三)學生入學放學時段:,德育處值周負責人負責,保衛科負責校門區域及校門外學生通道安全秩序的維護。憑有效證件出入。

  (四)課間操、升旗、集會:班主任隨班維持班級學生安全秩序。德育處負責組織。其他集會或學生集體活動,按“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相應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九條住校生安全管理

  德育處是住校生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值周教師、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員是住校生安全管理具體負責人。應做到以下要求:

  (一)寢室衛生、器物擺放整齊、紀律秩序井然。

  (二)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防攀爬摔傷和防其他事故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三)每天學生就寢時清查學生人數,發現未按時就寢的學生要及時報告,正確處理。

  (四)學生就寢期間,班主任要下寢室督促,並委派學生值日,輔導老師負責學生安全全程值班,有異常情況隨時處理報告。

  第二十條食品、飲水衛生安全管理

  總務處是學校食品、飲水衛生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學校食品飲水衛生安全管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校食品與學生集體用餐管理規定》和《生活飲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做到以下要求:

  (一)學校食堂、商店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營業。其中食堂配備餐具專用洗刷和消毒等。食品貯存、加工、防蠅、防塵等必備的裝置設施。

  (二)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方可上崗。定期進行培訓和體檢,對患有傳染病的從業人員要立即解聘或停業營業。

  (三)建立食品採購,加工、儲存、銷售等環節嚴格的管理制度。採購食品做到定點、索證和登記;加工食品要符合衛生要求;貯存食品做到分婁、分架、隔牆、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櫃存放;銷售食品要堅持試嘗和留樣。

  (四)對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要做到每日三餐檢查,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發事件應急預警機制和應急預案。

  (五)向師生提供的純淨水、礦泉水必須索取《飲用衛生合格證》和《質量檢測合格證》。

  第二十一條傳染病預防

  學校校醫是傳染病預防工作具體責任人。

  第二十二條校園治安秩序管理

  保衛科是學校校園治安秩序管理的職能部門,保安及相關人員對校園治安秩序管理具體負責。

  (一)無論是上課期間,還是節假日,學校保安均要落實門衛及校園治安巡視及守樓護院晝夜值班人員;上課期間的週六和週日,行政值日要落實值周教師輪流值班;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實行學校領導輪流值班。

  (二)加強門衛管理,建立外來人員和車輛及學生進出登記制度,非學校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未經學校許可不得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將公共財物隨意帶出校園、校內物品出校,末經學校相關處室或物主的許可,門衛不得隨意放行;任何人員都不得私自將危險物品、管制器具、違禁物品帶入學校。

  (三)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為學生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二十三條其他安全管理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職能部門及相關人員按分工與職責要求,承擔安全管理責任。若遇分工調整,由接任部門承擔相應安全管理責任。

  第五章校外活動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組織學生校外活動,應堅持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確保安全的原則。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措施不落實和不安全的活動。

  第二十五條組織學生校外活動,必須嚴格實行逐級審批,校長最終批准准予制度,並按“誰組織、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安全責任。任何人都不得私自組織學生校外集體活動。

  第二十六條組織學生校外活動,必須做到以下要求:

  (一)制訂安全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必要時辦理相關保險手續。

  (二)至少落實一名分管領導帶隊,並配備足夠的管理教師。

  (三)出發前對學生進行專門的安全、紀律教育。

  (四)吃、住、行等環節符合有關安全規定,嚴格管理和檢查,防止危及學生安生事故發生。

  第六章安全應急處理

  第二十七條晚自習停電應急處理

  教務處、教育處、總務處、保衛科是晚自習停電全校安全秩序管理職能部門,值日領導具體負責安全秩序的指揮。晚自習停電,啟動《停電預案》,由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第二十八條學生一般傷害事故應急處理

  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後,在場教職工要立即對受傷害學生進行救助,並立即報告班主任和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同時通知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作出妥善處理;若屬一般輕微傷害事故,則立即成立以分管年級領導任組長,班主任、保衛人員為成員的事故調查處理小組,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在24小時內向學校安全領導小組遞交事故發生,處理情況的書面報告。若屬較重的事故,立即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學校安全的副校長為副組長,保衛、德育、教務、總務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為成員的事故調查處理小組,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在24小時內完成事故調查取證,兩日內寫出事故調查、處理的詳細書面報告,並報告縣教育局。

  第二十九條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重特大安全事故是指發生師生嚴重傷害或死亡、集體食物中毒、火災及其他群體性傷害等事故。按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進行處理。

  第三十條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

  自然災害事故主要指地震災害、洪水災害等事故。按《震災預案》和《防洪險預案》進行處理。

  第七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第三十一條各處室、各年級組及教職工,若不履行相應的安全職責,違反有關規定要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將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學校追究: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後,學校將按有關規定,視其情節,給予相關責任人必要進行的行政,紀律處分,並根據其承擔責任比例大小,追究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凡因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受到學校及以上行政、黨紀處分的人員,當年年度考核不予確認,不稱職並取消下半年評先、晉職資格。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教育行政部門追究:學校校長、分管領導及相關管理人員,在學校安全管理中不履行相應職責或違反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按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司法部門追究:發生學校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8

  1、學校有關衛生工作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2、衛生室購買藥品必須在衛生局指定的醫藥公司購買,不得直接跟廠方和藥商購買,買藥時要逐個進行藥品檢查,發現有偽劣藥品及不合格藥品一律退貨,並調查追究經辦人。

  3、每學期初進行藥品清理,對過期藥品、變質藥品進行登記,並註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然後經有關部門驗證後再銷燬。

  4、醫生不開過期藥品,如領藥者發現過期藥品,立即退回處理。

  5、發藥時要告訴學生怎樣安全使用藥品,並在藥袋上寫明每日服幾次,服藥時間、藥量、分幾次服完等。告誡病人不許超常服藥,警惕用藥過量引起的藥物中毒。

  6、經常檢查衛生室電器裝置,用電開關及線路若有漏電、斷電,應立即報告總務處進行檢修,防止火災的發生。

  7、衛生室使用高壓鍋消毒時,誰消毒、誰負責,避免超壓發生爆炸事故。

  8、醫務人員要堅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輸管,嚴防醫源性交叉感染。各種常用衛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學期檢查1-2次。發現生鏽、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條件不具備時,不要給病人注射青黴素或其他易引起過敏性休克的藥品,對危重病人要立即送醫院處理。

  10、醫務室人員每週一次到體育課場地進行體育衛生監督,檢查體育場地及體育器械有無不安全因素。

  11、醫務人員每週一次下食堂和小賣部進行衛生檢查和食堂衛生知識宣傳,督促採購員不買無衛生許可證、無檢疫證的肉類及食品。不使用、銷售腐化變質食品。小賣部不許出售“三無”食品及過期食品,監督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買回的蔬菜必須進行四步處理(選、洗、泡、切)再煮,杜絕各種傳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9

  實驗室是開展實驗教學和教學科研的場所。為了營造良好的實驗環境和維護實驗教學和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和學校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驗室的安全應以預防為主。學校每學期應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各實驗室應根據各自特點,制定出具體要求和措施,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二、對新調配到實驗室的工作人員和初次參加實驗的學生,要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瞭解實驗室安全防火設施情況和規章制度。外來人員到實驗室參觀應報經學校批准。

  三、實驗過程中必須嚴格按規程運作。器材使用及維修情況必須記錄存檔。

  四、實驗室存放貴重物品和危險品要有嚴密的保管措施,防止丟失或汙染。保管和領出使用要有兩個專人共同負責,避免發生事故。“實驗三廢”的排放要符合環保要求。

  五、保證實驗樓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暢通,不許在走廊過道和樓梯間設立鐵閘、物品架、實驗臺或堆放儀器裝置及雜物等。

  六、進行易燃、易爆、劇毒、有害細菌的實驗,及使用,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在場監護。學生做實驗時要開啟消防通道。

  七、實驗室電氣設施的安裝、維修和拆除,必須經主管部門批准後由專業人員負責施工。嚴禁亂拉、亂接電源電線。未經實驗室工作人員許可,不得動用實驗設施和物品。

  八、要經常檢查實驗室的電源、水源、火源是否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根據實驗室的特點,設定相應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更換,保證器材隨時可用。

  九、下班時要關窗鎖門,關閉電源、火源。烘箱和電爐等大功率耗電裝置一般不通宵開機。節假日使用實驗室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

  十、保持實驗室內安靜,不得在實驗大樓內大聲喧譁、追逐打鬧。除實驗需要外,不準在實驗室內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十一、發生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處理,必須按規定上報。

  十二、實驗工作人員,應做好各實驗用房的文明建設和清潔衛生工作,實驗儀器裝置應佈局合理、擺放整齊,保持良好的實驗環境。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10

  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公安消防機關頒佈的有關消防、防火規則,結合本校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規則旨在加強我校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學校財產及全校師生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本學校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防火安全組織機構

  第四條學校各部門、年級組均實行防火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學校防火責任人由校長擔任,各年組防火責任人由年級主任擔任。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學校成立防火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防火工作,各年級組設兼職的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學校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到達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學校防火責任人和年組安全防火責任人分別對學校和年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教學任務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現象,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學校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學校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檢查,組織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部門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安全防火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應能招之即來,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學校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都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消防機關頒佈的有關防火條例,並根據自己的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教職工及全體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業餘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部門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部們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年組的防火安全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年組的安全防火工作做一次檢查;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月進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七條教學樓、宿舍樓等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水龍頭、水管、滅火器等要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裝置不得藉故移做它用。

  第十八條對電工、鍋爐工、易然易爆等特殊崗位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方可操作。

  第十九條各實驗室、倉庫存放的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佈的《倉庫防火安全規則》的要求進行堆放和管理,對易然易爆有害物品,更要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條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並組織參加撲救。學校接到報警後,應即使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滅火。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一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適當地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它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二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和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三條對翫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11

  為保證師生正常的體育活動,提高教學質量和普及學生體育活動,使教學和群體工作既熱烈蓬勃地發展,又有條不紊、安全有序地執行,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規定:

  一、體育教師及管理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加強責任心,嚴格管理,認真履行職責。

  二、教師上體育課,既要完成體育教學任務,又要保證學生安全。如上到有一定危險性的體育教材如跳馬、單雙槓、鉛球、跳高等時,教師不僅要教給學生體育活動的要領,還要在教學場地對學生進行保護與幫助,並安排學生幹部協助。如因教師組織課堂不力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由任課體育教師負完全責任。

  三、體育教師上課時間和活動時間不得擅自離崗,因離崗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由責任者負責。

  四、學校教務處要按照實際情況合理安排體育課、安排學校運動會、冬季長跑等體育活動,統籌考慮學生人數、場地、時間、活動專案等,以確保學生體育活動的安全。

  五、在組織學生做課間操時,德育處一定要安排專人管理,集隊速度不宜要求過快,禁止學生在樓梯、過道互相追逐打鬧。

  六、教師要教育學生必須遵守體育教師的指揮,服從管理,不得擅自動用各種裝置和損壞體育設施,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學校教務處主任和體育教研組長要定期檢查維修體育設施,如:鐵網圍欄,籃球架、健身器材、單、雙槓、電器開關,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消除隱患。

  七、發生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時,教師要在報告的同時,積極組織將學生送往就近醫療點治療。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12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關係到廣大師生的安全、健康成長,關係到千家萬戶化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關食品衛生、食堂加工相關的管理制度:

  一、食物中毒預防和報告制度

  1.食堂必須持有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健康合格證。

  2.建立嚴格的食品安全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分管校長具體負責,總務科負責日常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制,並指定專人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預防工作。

  3.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和從業人員工作責任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4.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銷售操作間、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原料存放間必須由專人負責。食堂管理人員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嚴防投毒事件發生,確保學生飲食的衛生與安全。

  5.對學生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飲用來歷不明的食物,發現學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變質、汙染和三無食品,應及時向學校和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6.學校要制訂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發生食物中毒要及時起動應急機制,並實行緊急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報告資訊應包括髮生單位、地址、時間、疑似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並做好記錄。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報告,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8.對翫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衛生部和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對學校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二、學校食堂高危食品定點採購制度

  1.為嚴格把好食品的採購關,確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據《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麵粉、食用油、酒、醬油、飲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鮮、冷盤等對人的身體健康關係重大,易發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3.學校食堂採購高危食品,必須實行定點採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以保證其質量。

  4.蔬菜容易殘留有機磷農藥,加工前應用清水漂浸兩小時以上。花菜的殘留農藥難以清除,四季豆未燒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蟶子、泥螺等海產品大腸菌容易超標,學校食堂應謹慎採購和加工。

  5.冷葷冷盤容易感染細菌,引發腸道傳染病,食堂不得采購和加工冷葷冷盤。

  6.學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點採購責任制,加強對食品採購的管理。如發現食堂未按要求定點採購,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因未定點採購而發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採購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因定點採購點原因引起不安全後果的,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學校食品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1.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建立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設立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2.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負責學校食品衛生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對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培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具體工作。

  3.學校食堂每月檢查兩次,及時排查相關安全隱患。檢查內容包括食堂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學生自購食品的衛生等。周查由總務處牽頭組織,月查由分管校長牽頭負責。要建立食品安全檢查臺帳,對發現的問題,要發出整改通知書,由受檢單位負責人簽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學校應及時向當地衛生、工商等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4.學校要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食堂的定期檢查制度,並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13

  校園網資訊釋出實行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制。網路中心對學校主頁資訊進行管理,各處室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的上網資源和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

  一、網管中心負責全校的網路資訊和保密工作,定期對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保密和網路安全教育。

  二、對外資訊釋出。各處室可以申請網路域名和ftp站點(見附件7),自行管理各部門網站資訊釋出。需要在學校首頁上釋出的資訊,需要填寫“網上資訊釋出申請表”,審查後交由網管中心上網釋出。(網上資訊釋出申請表見附件8)

  三、資訊的閱覽與查詢。不得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傷風敗俗的資訊。校園網工作人員和使用者如在網路上發現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資訊,有義務及時上報網路管理人員,做好備份並自覺銷燬。

  四、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校網路中心可提出警告直至停止其使用網路,情節嚴重者,提交學校行政部門或有關部門處理。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者:.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者。

  4.私自轉借、轉讓使用者帳號造成危害者。

  5.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

  6.不按國家和學院有關規定擅自接納網路使用者者。

  7.網路中心,屬我校園網路重地,未經許可不得進入。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14

  食堂職工必須搞好個人衛生、飲食衛生、環境衛生。

  ⑴認真執行飲食衛生的有關規定。

  ⑵講究個人衛生,勤理髮、勤剪指甲、勤換衣,便後洗手,不隨地吐痰、扔雜物,不刁煙作業。上班時穿戴工作衣、帽、口罩。

  ⑶生熟食品分開保管,肉菜洗乾淨、無雜物,熟食要加蓋加罩,售剩的飯菜及時存放保管好,再售時應煮透,不售變質、變味、腐爛飯菜。

  ⑷冰櫃應保持清潔,無黴爛臭味、異味。

  ⑸每餐下班後,把分工包乾地段清洗乾淨;飯盆、菜盆、勺鏟、蒸籠等用具洗淨後放整齊,用前消毒;臺、桌擦洗乾淨;攪拌機無酸味,切肉機無異味。

  ⑹每週大掃除一次,保持廚房、餐廳內外、臺、桌面及用具清潔衛生,廚房、餐廳每天洗一次。

  ⑺採購員不購腐爛、變質、變味食物。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廚房、加工間。

  ⑻廚師不加工變質、變味、腐爛食品,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15

  為了進一步加強食堂食品衛生安全防範工作,維護穩定的教學秩序,不斷提高飯菜質量與服務質量,防止食物中毒,現制定田林中學食堂內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望全體食堂工作人員認真學生,領會精神,堅決貫徹。

  一、 食堂必須按衛生監督部門的要求辦出食品衛生許可證。

  二、 食品(原料)採購

  (1)肉類採購必須要有肉品檢驗檢疫證明。

  (2)豆製品採購必須要有送貨清單。

  (3)蔬菜採購必須要有農副產品批發時常的蔬菜農藥殘留檢測報告。

  (4)其它食品採購要有對方的營業執照和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影印件。

  三、 食品貯存要有專人負責,通風良好有效,離地隔牆,分類分架,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的生活用品,無鼠跡、蒼蠅、蟑螂等。

  四、 餐飲具清洗應當有專用水池,葷、蔬清洗池應分開。

  五、 熟食品、半成品、生食品、食品原料應當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汙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與不潔物。

  六、 食品原料必須新鮮潔淨,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七、不得加工涼拌菜、生拌菜。不得加工改刀菜。食品必須燒熟燒透,中心溫度不得低於70度,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八、 熟食品必須要有留樣,數量不少於250克,時間不得少於48小時。

  九、 食堂如有剩餘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重新食用前應確認未變質,並經高溫徹底加熱後再食用。

  十、 食堂從業人員必須要有衛生部門體檢後的健康證,持證上崗。

  十一、工作完畢要清掃乾淨工作場所,保持食堂的整潔。

  十二、食堂從業人員必須“三白”上崗(頭戴白帽子,口戴口罩,身穿白工作服),不戴耳環、首飾、勤剪指甲,勤理髮,勤洗澡,勤洗衣服等。

  十三、冰箱記憶體放食品生、熟必須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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