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定向鑽施工合同
水平定向鑽施工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水平定向鑽施工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穿越公路施工工程相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豐收路與修武東口交匯處、汙水處理廠前S308、雲臺大道路共三處。工程名稱:焦作電廠廠外補水管道非開挖定向鑽工程專案
工程地點:修武東口、汙水廠、雲臺大道、
工程內容:定向鑽穿越公路工程(PE630及以下的管道)
工程質量:按設計檔案及《穿越公路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工程開工時間:20xx年12月日
工程竣工時間:20xx年12月日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單價
負責以下道路或區間道路頂管、拖管工程;工程量以實際發生為準。
三、組成合同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書
(2)施工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3)設計圖紙
(4)工程量現場簽證單
四、轉包與分包
承包人不得將本工程轉包,不得將主體工程分包。承包人不得將發包人指定的不能分包的專案分包出去。
五、發包人的主要工作
5.1負責安排工程進度。
5.2開工前1日內,發包人組織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5.3發包人在承包人施工期間,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5.4隱蔽工程隱蔽之前,承包人應當通知發包人及監理檢查。
5.5施工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查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及水壓試驗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並接收該施工工程。施工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5.6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施工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單位在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返修。經過修理或返工、返修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監理的主要工作
6.1本工程監理代表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更換。
6.2審查承包人的質量管理體系及相關資質證書,稽核承包人的施工組織機構,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6.3質量控制
對承包人質量保證體系稽核、認可並監督在現場的有效執行,對現場關鍵工序質量進行旁站監控,並對承包人自檢結果進行確認。不經工程監理對上道工序質量進行確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經工程監理確認質量的工程的質量責任仍由承包人負責。工程監理認為有必要時可對任何工序質量進行不定期抽查,對工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和事故提出處理意見,對工程質量驗收提出初步評定意見,對裝置和材料質量進行稽核、檢查、抽查和認定。
6.4進度控制
簽發開工令、停工令和復工令,按施工作業計劃協調現場施工,控制工程進度,參與工程投產試執行。
6.5本工程質量管理權屬於監理。在處理工程質量問題時,承包人若有異議,政府質量監督有權做出最後的裁決,此裁決為最終裁決,承包人和工程監理必須無條件服從。
6.6隱蔽工程必須經工程監理代表檢查,管道下溝作業必須有工程監理代表在場才能施工。
6.7所有施工記錄按工程統一表格來填寫原始記錄。
七、承包人的主要工作
7.1本工程專案
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承包人應開始管線的施工放線工作,發包人將派出代表配合和協助承包人完成此項工作。
7.2工程施工
承包人按照圖紙的規定內容,負責施工基坑開挖、回填、作業帶的清理,負責所需管材從承包人指定的廠家運至現場作業地點,負責裝置、材料的運輸的和施工整個環節的全部過程的一切責任;嚴格按相關國家規範、設計圖紙的要求進行施工。
7.3報表制度
按發包人的規定,承包人按日、周定期向工程監理、發包人上報。
7.4負責工程試運轉過程中的保修、搶修、維修、清除險情及故障等工作。保投產時間為投產後一個月。
7.6施工場地周圍建構築物和隱蔽物包括地下管線、通訊設施等由承包人負責妥善保護。施工中因承包人責任或原因造成的'所有損失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7.7施工場地清理
按建設部頒發的有關規定執行,做到文明施工,竣工後及時拆除臨時設施,撤退施工機械裝置,清理和平整臨時徵用的施工用地,建築垃圾按當地政府的規定及時清運,並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7.8承包人有義務接受工程監理的監督(如質量、工期、施工排程等),同監理密切合作,保證監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對不按規範和設計要求進行施工或不接受工程監理監督的承包人人員。
7.9承包人應接受政府質量監督,及時辦理相關手續並提供所要求的各方面資料,其費用由承包人自理,發包人予以配合。
7.10承包人應當遵守發包人及工程監理單位為該項工程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7.11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取得相應操作資格證件方可上崗。
八、延期工期
8.1發包人代表或工程監理要求停止施工時,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派往工地的代表,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命令承包人停工,在24小時之內補書面通知。
8.2因承包人的責任不能按期開工,則每延期一天罰款1000元,且工期不予順延。因發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工期相應順延。
九、付款方法
工程施工完畢後及時辦理相關手續並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移交發包方,方可進行結算。工程結算後一次性支付工程款90%,剩餘1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質保期一年如無質量問題一次支付。
十、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為1年。以結算款的10%作為保脩金。保修一年後,無質量問題結算保脩金。保修期間,承包人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3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發包人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返修費用,發包人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另行支付。
十一、竣工資料
12.1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將資料一式肆套裝訂成冊(其中正本一套),移交工程監理,經監理審查合格後,交發包人檢查,合格後正式辦理竣工資料的移交手續。
12.2移交給工程監理的各種資料要符合存檔要求。
12.3各種施工記錄按原始記錄填寫,手續齊全並經工程監理檢查合格簽署意見。
十二、竣工驗收及移交
13.1承包人在所承包的全部工程達到工程質量標準,並備齊工程竣工資料後,應填寫《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經監理總體預驗收後,將申請報告提交發包人。
13.2工程竣工材料必須齊全,如竣工材料的某部分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補齊合格資料,再進行驗收。
13.3發包人收到申請驗收報告的20天內組織驗收,驗收後,要作出工程質量評價,驗收合格後雙方填寫工程移交證書,辦理正式移交手續。
十三、安全施工
14.1承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加強安全技術管理。由於承包人管理不善或因承包人職工過失造成的人身傷亡、材料裝置和工程質量事故、工地火災以及其它人為事故,其全部責任由承包人自負,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失。
14.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人員和工程監理人身傷亡的,承包人應及時負責救護和賠償。造成人員受傷的,承包人應支付全部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和受傷人員工資獎金、補貼及其它一切賠償;因傷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的和造成人員死亡的,按國家現行相關政策執行。
14.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第三方傷亡的,承包人應與第三方工作單位或親屬協商賠償金額,並支付賠償金。
十四、工程質量
15.1承包人應建立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檢查機構。
15.2承包人對工程應嚴格按圖紙、設計檔案、中裕能源中低壓管網施工驗收規程和國家及部頒施工驗收規範、標準組織製作、安裝、驗收,確保優良工程。
15.3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承包人應及時通知監理和發包人,並提交事故分析報告和處理意見書報監理核定和發包人審批。承包人處理完事故,需經監理及發包人確認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十五、違約
16.1承包人未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屬於違約。工期每拖延一天,按每天1000元人民幣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質量不合格,除限期無償返修、返工合格外,並賠償其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16.2發包人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屬於違約,應賠償承包人的損失,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十六、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為個日曆天數。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十八、未盡事宜及爭議的解決
21.1承包人、發包人發生合同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均可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訴。
21.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12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修武縣(甲方經營所在地)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