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入股合作協議書3篇

實用的入股合作協議書3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入股合作協議書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入股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地址:乙方(投資方):地址: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第一條 總則基於甲方已註冊成立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註冊資本 元,公司持股情況:佔股%;佔股%;佔股%,法定代表人,公司註冊地址 ,本協議為資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雙方各負其責,以甲方現有的公司實體為基礎依託,甲方負公司經營的、經濟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責任。乙方僅以資金為專案融資,從而促進和改變公司資金緊缺的問題,使公司儘快增資增收,實現共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專案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第二條 投資方的出資額、出資方式投資方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所佔股份:出資到位時間:

  第三條 合作目的甲乙雙方合作的前提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以乙方投入資金為合作意向,目的在於透過資金引入,儘快恢復公司生產,雙方合作促進發展,互利共贏,以振興企業經濟。

  第四條 公司的經營管理

  1、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透過的原則。

  2、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3、公司的財務會計賬目受董事會監督檢查,日常管理由財務經理負責。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專案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專案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公司年利潤參與分紅,不承擔公司虧損。甲方承諾乙方每年獲得50%年均分紅,每年月份分紅一次,如乙方不能按公司年利潤50%獲得收益,不足部分由甲方補足。

  2、甲方經營、管理好資產,遵循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工作。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

  3、乙方有權對甲方的日常經營管理進行監督,甲方應配合接受乙方的監督。

  4、公司財產為公司全體股東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雙方和董事會一致透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5、乙方有權監督甲方按合同用途使用投資款。

  第六條股權轉讓

  1、乙方自支付投資款後個月內有權選擇是否辦理股權變更手續,按約定份額持有公司股權,如乙方選擇變更工商登記,則雙方在10個工作日內另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甲方配合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2、乙方投資時間不少於個月,超過上述期限後,乙方隨時可要求甲方返還投資款,並按實際投資時間結算分紅。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第七條 違約責任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按如下方式向有關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

  2、乙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出資額,按逾期付款金額承擔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不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投資款的,乙方可隨時要求甲方返還投資款,並承擔違約金元。

  4、甲方不按乙方的要求退款投資款或不按約定分紅,按應返還或支付部門的日千分之一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

  1、協議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衝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2、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透過協商友好解決,____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協議修改、變更、補充本協議之修改、變更、補充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正式簽署後生效。

  第十條 協議之生效協議經雙方合法簽署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

  第三份備存於公司內;副本若干份,供報批及備案等使用。

  第十一條 其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以下無正文)甲方:法定代表人:

  股東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股東簽字:

入股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以往對甲方開辦的 店的貢獻及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也為了使甲、乙雙方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同意甲方以虛擬股(乾股)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名詞定義

  1、虛擬股(乾股):指 店(個體經營者)名義上的分紅比例,虛擬股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店(個體經營者)年終淨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2、分紅:指甲方年終稅後可分配的淨利潤。

  二、分配方式

  1、甲方在協議期限內,每年分配給乙方共20%的虛擬股(乾股),即甲方將年終稅後淨利潤的20%分給乙方。若乙方在工作中的經營管理能力得到甲方認可,並每年為甲方取得稅後淨利潤 萬元及以上,則甲方每年分配給乙方的虛擬股(乾股)可以提升至30%,具體約定雙方可另行協議。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為甲方年終稅後有可分配的淨利潤,如果當年虧損則沒有分紅。

  3、乙方取得的甲方虛擬股(乾股)分紅比例,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但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該虛擬股(乾股)分紅比例,沒有任何實際股份作為分紅依據,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紅,僅僅是甲方的單方面獎勵,與股權無關;乙方不能據此認為在甲方有相應20%的股權,不得以此虛擬股(乾股)對外作為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乙方亦不能以其虛擬股(乾股)要求甲方折成現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購。

  4、乙方提前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或者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職的,或者其他任何因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離職的,基於本協議的獎勵性質,雙方認可:乙方無論何種原因離開甲方,則本協議自動失效。如前一年已進行了分紅,前一年的分紅不用退還,但當年的分紅不再分配給乙方,其分配比例歸甲方所有。

  5、簽訂本協議不影響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勞動關係,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的虛擬股(乾股)同時,仍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待遇領取勞動報酬。

  三、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獲得虛擬股(乾股)無需進行實物、土地使用權、貨幣、有價證券等的投入。

  2、乙方需保證勝任並積極完成甲方的工作,積極努力為甲方創造利潤;

  3、 在執行協議過程中,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或其附屬檔案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從事或為他人從事與甲方構成競爭的業務。

  5、甲乙雙方對甲方的盈虧狀況進行監督,每月一小節,每季度中結,年終總結,以統計出實際可分配的稅後淨利潤。乙方對甲方所報的合理開支應充分尊重,予以認可,若有遺漏,允許甲方在分配之前補充。年終稅後可分配的淨利潤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

  四、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協議到期終止後,甲方根據協議期限內的經營情況決定是否簽署新的虛擬股(乾股)分紅協議。

  五、協議解除情形

  1、 因乙方工作不稱職或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權依法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並終止本協議。

  2、乙方在本協議期限未滿前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並經甲方同意的,雙方可解除勞動關係,本協議同時終止。

  3、除以上兩款規定外,在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解除,本協議也隨之終止。協議終止後的其他事項按本協議第二條第4款的規定處理。

  4、本協議終止後,本協議第六條的規定甲乙雙方仍須遵守。

  六、保密義務

  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洩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虛擬股以及分紅等情況,除非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許可。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洩漏本協議內容,則需向甲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七、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相關爭議,雙方應爭取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規定

  1、本協議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檔案的方式修改。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簽字)

入股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飲專案。

  甲方出資方式:金額:大寫(小寫 )繳付期限: 乙方投資金額:金額:大寫(小寫 )繳付期限: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企業名稱 企業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三條 合夥企業管理方式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夥人委託甲方管理和經營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夥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第四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十年,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即從 月日至 年月日。

  第五條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企業虧盈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承擔,按甲方50%,乙方50%的分配份額進行分配享有承擔。

  第六條 合夥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入夥與退夥事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本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書,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專案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八條 爭議處理

  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違約處理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一條 合夥終止財務清算

  1、合夥終止後應當進行財務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返回合夥人的出資。按照以下順序清償:合夥人所欠聘用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債務。

  3、清償後如有剩餘,按出資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的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擁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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