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際分工理論述評論文
新國際分工理論述評論文
分工“是政治經濟學的一切範疇的範疇”, (P304)國際分工是世界秩序的基礎。一個國家在經濟分工體系中的地位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它在世界經濟、政治、文化領域的地位和影響:“一個民族的生產力發展的水平,最明顯地表現於該民族分工的發展程度”。 (P68)
分工理論的發展歷程是曲折的。經濟學文獻開始關注“分工”這一概念始於17世紀晚期。從18世紀開始,特別是亞當·斯密論證分工幾乎是經濟進步的惟一因素之後,直到19世紀末,分工問題在經濟理論著作中都處於重要的地位。但19世紀末至20世紀50年代,分工問題不再是經濟研究的主題,而被資源配置問題取代了。這與馬歇爾(1920)倡導的新古典經濟學的興起有關, 馬歇爾用規模經濟概念替代了專業化經濟概念,這使得經濟學的焦點從生產率與經濟組織之間的關係(分工問題)變成了要素、產品數量與價格的相互影響(資源配置問題)。 儘管隨後就有揚格(1928)指出馬歇爾這樣替代是個錯誤,但直到20世紀50年代,經濟增長問題成為經濟學家的主要研究物件後,分工問題才重新開始受到重視。20世紀50年代的兩篇文獻對這一回歸起到了很大作用,一篇是豪客爾(1956)的,一篇是斯蒂格勒(1951)的。前者喚起人們分清斯密的分工經濟與李嘉圖的比較優勢的區別。該文指出,斯密的分工經濟是比李嘉圖的比較優勢更一般的概念:即使沒有事前的比較優勢,如果當事人關於專業化選擇的決策不同,也有可能因為分工經濟產生事後生產力的差別。後者延續揚格(1928)的研究,部分區分出了專業化經濟與規模經濟的不同。儘管20世紀50年代以來分工理論獲得了較大的發展,但我們的分析表明,由於新國際分工是一個紛繁複雜、動態變化的過程,諸多層面的相關問題還沒有進入理論的視野,現有的理論正規化還不能全面、系統地解釋20世紀50年代以來興起的新國際分工。對近來有關新國際分工現象的論述進行歸納、總結,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20世紀80年代以來有關新國際分工現象的重要觀點
自從弗洛布林(1978)的著名論文《新的國際分工》發表以來,很多學者開始討論新的國際分工現象,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一)“新國際分工”是跨國公司生產體系向第三世界國家的擴充套件
弗洛布林將20世紀60年代以來的國際分工與此前舊的國際分工進行了比較。作者透過對德國紡織與服裝業的全球區位演變的分析論述道,此前形成的極少數工業化國家從事工業生產,其他絕大多數欠發達國家則為前者提供原材料,並主要從事農業生產的國際分工格局正在打破,跨國公司將一批批勞動密集型的生產線,開始從工業國家向欠發達國家轉移。欠發達國家由此湧現出越來越多與世界經濟體系相關聯的生產部門。世界經濟體系的聯絡也由此發生了重大改變,從“貿易”轉向“生產”。
弗洛布林認為,新國際分工發生的根本原因是:(1)技術進步使得距離和地理位置對於生產的重要性減少了;(2)技術進步、企業組織的改進使得複雜的生產過程可以分解為基本的簡單步驟,受教育很少的人也可以很快學會;(3)發展中國家大量廉價的勞動力。
赫裡克(1982)論述的新國際分工與弗洛布林比較接近。但他揭示出了資本—生產關係在國際分工中的改變。他選擇1973—1974年的石油危機作為國際分工的分水嶺,在此之前,傳統的國際分工占主導地位,基本特徵是美國、西歐、日本等國家用製造品換取第三世界國家的原材料;之後,體現為第三世界國家用製造品換取西方工業國家的資本品。這種改變顯然也是跨國公司生產體系向第三世界國家擴充套件的結果。貝隆(1981)、拉斯蒂(1985)、馬斯達帕(1998)定義的“新國際分工”與赫裡克基本相同,也是從資本—生產—商品的關係來論述國際分工的新特點的。
(二)“新國際分工”是國際垂直一體化
在題為《垂直一體化和水平一體化:所有權的優勢》這篇著名論文中,格羅斯曼和哈特(1986)並沒有明確指出垂直一體化將成為一種重要的新國際分工。但我們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世界經濟的發展看到,他們對於垂直一體化的所有權優勢提供了準確的預見,越來越多的跨國企業開始採用這種分工方式,併成為一種重要的新國際分工模式。20世紀80年代晚期後,跨國公司採取垂直一體化方式的FDI開始大量流向發展中國家。1990—1995年,採用垂直一體化分工模式的FDI每年增長了20%,而1996—2000年間,則每年增長了40%(UNCTAD,2002)。
(三)“新國際分工”是“訂單製造”(或者“外包”)
羅斯傑把訂單製造(contract manufacturing,簡稱CM)稱為網路時代的新國際分工。 羅斯傑對訂單製造的定義是:大型公司把部分(或全部)零件設計、程式工藝、裝配裝置、後勤、營銷渠道、倉儲、售後服務等環節用合同的方式外包給其他企業,產品和服務貼發包公司的品牌,承包企業則一般沒有品牌。訂單製造是IT行業增長最快的一個亮點,每年達到20%—25%的增長率。根據“技術預測者”的計算,2000年全球的訂單製造達到了880億美元。而IT產業的迅猛發展使得CM從“美國模式”變成了全球的大規模生產模式。CM不限於IT行業,通訊行業、汽車行業、空間技術等行業都有。 訂單製造導致了專門從事訂單製造企業的產生。訂單製造業開始成為行業的“基礎設施”,而訂單企業則成為跨國分工網路的載體。
(四)“新國際分工”是產品內分工對福特製、豐田制分工模式的替代
盧鋒認為,分工首先是企業內分工,以始於20世紀初的福特製為代表。[9] 以福特汽車公司為例:生產方式是:從大湖附近礦山運來煤炭和礦石,全部過程,包括熱處理、制模、銑削、衝壓、焊接、拋光、噴漆、總裝等數百種工藝,都在底特律的雷格工廠完成。克魯格曼形象地說,雷格工廠一頭吃進的是煤和礦,另一頭吐出的是轎車。其次是企業間分工,以20世紀80年代風行世界的豐田製為代表。以豐田汽車為例:這是一種多層次生產方式,總公司只進行最終組裝和基本原材料供應;數以百計的企業在第一層:次級組裝,大部件生產;數以千計的企業在第二層:單個部件生產;數以萬計的企業在第三層:工程性服務。此後就是產品內分工,以產品為物件的分工——以工序、區段為物件的分工體系。這開闢了生產率提升和經濟增長的新源泉。為發達國家對全球資源進行整合提供了方便;為發展中國家融入國際分工提供了新的契入點,這正是跨國公司全球價值網路的細密化。
(五)“新國際分工”是隨資源稟賦變化的國際分工
在《全球化與“更新的”國際分工》一文中,弗朗西斯描述了比弗洛布林(1978,1980)的“新”國際分工“更新”的國際分工。他認為,弗洛布林的新國際分工理論沒有考慮到發展中國家資源稟賦的動態發展,因而認為新國際分工的根本特徵是中心國家集聚高技術生產,外圍國家集聚低技術生產,而且外圍國家越來越被逼到外圍。可是,弗朗西斯認為,20世紀80年代“亞洲四虎”的崛起否定了弗洛布林的觀點。[10]
弗朗西斯認為,20世紀60年代以來,發展中國家的人力資源有了巨大的增長。他援引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統計來說明這一點。到1995年,發展中國家的大學在校生達到3540萬,超過了發達國家的3370萬。其中技術類在校大學生髮展中國家也超過了發達國家(700萬/580萬)。技術類大學生在多為發展中國家的亞洲分佈最多,達到460萬(其中中國120萬,印度100萬),而發達國家集中的歐洲、北美分別只有270萬、200萬。拉美地區的技術類大學生也達到了140萬。發展中國家這種資源稟賦的進步具有重要意義。因為,按照裡德爾(1996)的研究,一個國家有沒有絕對數量的技術人力資源,對於這個國家能否參與基於知識的經濟活動具有關鍵的意義。發展中國家技術類人力資源的增長將影響跨國公司的生產分佈決策,使發展中國家捲入新的國際分工。羅爾(2000)和伯曼、馬欣(2000)的研究證明了這一點。[11]
(六)“新國際分工”是基於“全球商品鏈”的國際分工
格里(1998)將“全球商品鏈”定義為:一系列企業圍繞著一種最終產品而建立起來的勞動和生產過程的組織間網路,這一網路將居民、企業、國家融合到世界經濟體系之中。[12] 新的企業不斷透過整合到這種全球商品鏈參與國際分工,使得全球商品鏈條越來越龐大,其作用開始超越政府之間的經濟交往作用。[12]
(七)“新國際分工”是基於跨國公司關係網路的國際分工
孟慶民、李國平、楊開忠這樣描述20世紀60年代以來的新國際分工的基本內涵:跨國公司是新國際分工的主角,推動跨國公司促進新國際分工格局的動力是市場需求、契約轉讓、生產一體化以及降低成本的要素構成和生產組織的改革,新國際分工的直接動力是對外直接投資和跨國生產。[13] 新國際分工的全球格局存在著明顯的空間差異:發達國家之間的分工格局、發達國家與欠發達國家之間的分工格局的差異,以及分工中區域分工優勢的升級轉換規律。再之,新國際分工促使企業國際化、區域一體化。因而企業、地方在新國際分工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企業、地方、國家在新國際分工中的角色發生了顯著的變化,為了各種利益的需要而參與新國際分工的競爭,競爭成為新國際分工的基本機制。
(八)“新國際分工”是市場價格引導的國際分工演變為跨國公司引導的國際分工
冼國民(1994)認為,主權國家對於要素流動的限制,對本國工業和市場的保護以及地理距離等因素的存在,價格機制對國際分工的調節受到一定的限制。跨國公司的成長改變了傳統國際分工的性質及其協調機制。[14] 隨著傳統國際分工部分被跨國公司內部國際分工所替代,世界市場機制就被跨國公司的層級管理制所替代。“看得見的手”因此替代了“看不見的手”來協調各國企業之間的分工與協作,調節資源在各國企業之間的配置。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跨國公司改變了傳統國際分工的性質,使當代國際分工出現了轉型:在由盲目的市場機制協調的國際分工中,出現了由跨國公司內部有意識地、有計劃地予以協調的企業內部國際分工。這樣,當代國際分工就成為由跨國公司占主導地位的,包括其他傳統型別國際分工的混合結構。
(九)“新國際分工”:國際分工的性質從“剝削”轉向“經濟互補”
多杜辛(1993)注意到這樣的現象,儘管18、19世紀的古典經濟學家證明了不僅個人之間可以實現高效率的分工,國家之間也是可以的,但由於殖民地時代的陰影,戰後發展中國家的很多經濟學家和政策制定者因為害怕“資本主義的剝削”以及受“自立發展”思想的影響,低估了國際分工帶來的機會,拒絕參與國際分工。[15] 在《互補性——國際分工的新趨勢》這本書中,多杜辛認為,殖民地時代的國際分工是以“剝削”為特徵的,而20世紀50年代以來的國際分工是以“經濟互補”為特徵的:國際分工同樣為發展中國家帶來了機會,發展中國家可以利用國外要素彌補自己的不足,透過國內國外要素的組合實現經濟、社會的更高效率。
(十)“新國際分工”:國際分工從為國家服務演變成為跨國公司服務
在《新國際分工中的後工業化》中,伍(1994)從市場功能/企業功能對比這一角度來研究新舊國際分工的對比。他引用了哥德斯丁(1976)提出的這一命題:企業內交換是一種後市場經濟機制,對市場機制具有某種替代作用,不過前者只能平衡企業內經濟,不具備後者平衡整個社會經濟的功能。伍從20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跨國公司的“企業內交換”已經超過了國際貿易的一半這一事實出發,認為,近來跨國公司的快速成長使得企業內交換逐漸將市場平衡社會經濟的功能弱化了,國際分工也就發生了新的變化:儘管新的'國際分工與舊的國際分工相比,減少了傳統剝削,增加了經濟互補作用,但這是以扭曲所在國的市場功能為代價的。伍認為,跨國公司力量的來源是對產品的創新和多樣化具有控制力,這使得它們與當地政府討價還價的能力很強,最終將發展為當地政府與其說是參與國際分工,不如說是參與跨國公司的企業內分工。
二、對新國際分工理論的綜合分析
我們注意到,上述研究幾乎都論述了新的國際分工與跨國公司有關。盎德深諮詢公司的一篇工作論文形象地稱跨國公司為“全球網路人”,這提示我們,新的國際分工可能是一種基於跨國公司全球網路的分工,而不同的學者看到了網路的不同的部分,從而研究了不同的國際分工。下面的論述可以使我們更清楚地看到這一點。
跨國公司在20世紀60年代以前主要在第三世界國家進行貿易,透過自己的“國際貿易網路”吸收廉價的自然資源以及推銷自己的產品來增加企業利潤;而60年代以後,跨國公司就開始在第三世界大量複製生產體系,從“國內生產”轉向“國際生產”,透過“生產網路”利用當地的人力資源、物質資源降低成本來增加企業價值,這正是弗洛布林看到的“新國際分工”。
跨國公司在其他地方複製生產系統時,首要考慮的問題是:要不要對這個生產系統擁有所有權。如果需要,就是“垂直一體化”,如果不需要,就是“外包”。當生產地既可以是國內又可以是國外時,就可以有四種選擇:國內垂直一體化、國外垂直一體化、國內外包、國外外包。跨國公司到底選擇哪種分工模式,要看哪種模式有利於增長企業利潤。這四種分工模式構成了跨國公司全球生產網路的基本框架。如果跨國公司選擇擁有所有權的國外生產,就是從國內生產轉向“國際垂直一體化”,這正是格羅斯曼和哈特(1986)的理論預見的“新國際分工”。如果選擇沒有所有權控制的國外生產,就是從國內生產轉向“國際外包”,這正是羅斯傑(2002)看到的“新國際分工”。這裡我們看到,“分工發展的各個不同階段,同時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種不同形式”。[16] (P25)
跨國公司建立起全球生產網路後,就會謀求生產網路的細密化,以便在全球捕獲更多的利潤增長點。理論上,從企業內分工、企業間分工、產品內分工這個分工細化的路徑可能產生分工經濟,於是跨國公司開始大量採用產品內分工,這正是盧鋒(2004)看到的“新國際分工”(產品內分工又可能採取四種分工模式:國內、國外垂直一體化,國內、國際外包。可見後四種分工模式是跨國公司全球生產網路的基本框架)。
上述三種研究都只是從跨國公司全球生產網路的某個單一視角進行觀察,因而掌握到的是新國際分工區域性的性質。
格里和孟慶民、李國平、楊開忠的研究視角更大一些。格里定義的“基於‘全球商品鏈’的國際分工”,將觀察視角從跨國公司一個特定的價值鏈擴充套件到跨國公司的商品網路,發現了新國際分工更多的性質。比如觀察到生產網路對於其他企業、國家、地區的分工的整合性。但他們的研究沒有充分考慮跨國公司對於這一網路的主動構建性,也沒有對跨國公司的生產活動予以足夠的重視。孟慶民等比格里更加重視跨國公司在新國際分工中的主動性,可是“跨國公司關係網路”這樣的定義過於抽象和寬泛。
上述四種研究基本上是靜態的分析,弗朗西斯用動態的眼光考察了跨國公司全球生產網路的變化。理性的跨國公司必然隨著“當地條件”的變化不斷調整全球生產網路,以便動態地最大化企業價值。弗朗西斯看到的原來的附屬企業在國際分工鏈中地位的上升可以看成是在跨國公司全球生產網路中地位的上升。這很可能是跨國公司生產決策的結果:把更高的工序給資源條件更好的企業,選擇資源條件更次一些的企業替代它的位置。當然,還可能是附屬企業主動採用了新的技術框架,發生了分工地位的躍遷。
上述五種研究更加重視的是新國際分工的“現象”,而冼國民的研究更加重視這種現象背後的“本質”。分工是沿著兩條主線展開的:社會分工和企業分工。社會分工受市場機制的引導,企業分工受管理機制的引導。當跨國公司成為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的主要組織者時,社會分工的顯性地位就被企業分工取代了,這勢必帶來世界經濟聯絡的深刻變化。只不過,冼國民的研究有待進一步深化:更進一步地分析跨國公司的具體生產活動,可以發現新國際分工更加生動的性質。我們看到,跨國公司生產的產品,交易的商品,相對以前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種變化即是盧鋒論述的“企業內分工、產品內分工”。
上述五種研究都是實證的,多杜辛、伍的研究是規範的,用同一種價值標準來判斷新國際分工的“好”或者“壞”。
三、啟示:新國際分工引發的新問題及亟待研究的領域
上述分析提示我們,“新國際分工”可以概括為“基於‘跨國公司的全球生產網路’的產品內分工”。跨國公司全球生產網路的每一部分都由分工鏈(或者國際分工或者國內分工)組成,它將世界各地的個人、企業、國家、地區以及世界各種資源整合到國際分工體系中來,形成一個基於分工網路的共同利益。[17] 總結起來,新國際分工“新”在:(1)新國際分工是由跨國公司生產網路主導的;(2)導致了新的生產現象——產品內分工:從“產品在一個民族經濟中完成製造的過程”(霍布斯巴,1979)逐漸轉變到“不再有民族的產品或技術,民族工業,乃至民族經濟”(瑞奇,1991)。
由於產品內分工成為重要的經濟現象,筆者提出應該尋求重新解讀國際貿易資料的理論依據。這裡的基本問題是,A國對B國的貿易順差可能是由於B國(或者C國)跨國公司在A國的子公司透過企業內貿易方式出口引起的,而且A國的順差反而是B國(或者C國)收入:比如A、B兩國最初貿易平衡;A國跨國公司在A、B兩國實行產品內分工,分別完成X、Y兩部分工序,X是高階價值部分,Y是低端組裝部分。A國出口X到B國,B出口X+Y(作為一個產品)到A國,A再將X+Y出售到世界各地。這樣一來,海關統計出來的資料是,從事低端生產的B國比A國出口量還多,看似是B國打破了貿易平衡,實則主要由A國跨國公司的產品內分工引起,而且利益的大部分仍然在A國。不過這裡還有諸多問題沒有研究,比如如何在理論層面上更新當前國際海關統計通行的原產地規則賴以建立的傳統分工、貿易理論,等等。
產品內分工極大加劇了企業內貿易,FDI可能不再是在全球尋找比較優勢從而促進資源的全球最優配置,而是試圖利用企業內貿易謀求躲避國內稅收、轉移國內利潤、避開國內外匯管制、到海外資本市場融資,這應該引起理論界和政府的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