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企業內審獨立性的原因與提升建議論文
影響企業內審獨立性的原因與提升建議論文
1引言
在我國市場經濟飛速發展、企業制度愈加健全和完善的同時,企業經營過程中頻發的財務醜聞現象也愈加嚴重,這說明企業內部控制職能嚴重失職,而內部審計作為內部控制的核心,不僅能對企業實施控制,還能夠進行再監督。內部審計是企業建立行之有效自我監管制度的重要環節,而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會涉及很多人的利益,由於人際關係的牽扯和企業短期利益的驅動,就必然會威脅到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因此,在現今經濟形勢下,研究內部審計獨立性這一問題就顯得更為重要。
2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含義
《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22號---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客觀性》中,稱獨立性是指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進行內部審計活動時,不存在影響內部審計客觀性的利益衝突的狀態。
《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標準》中,對內部審計機構的組織地位規定總結有三點:一是內部審計機構應置於組織內部的一個較高層次;二是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應直接向組織內的最高決策層負責;三是內部審計活動不受其他職能部門或個人的干擾。
除內部審計機構需要具有獨立性之外,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在工作時也需保持獨立性。一方面,內部審計人員應獨立於他們所審計的經營活動及其決策過程之外,並保持一種獨立的精神狀態,公正、無偏見地執行審計活動和評價審計成果,不對審計事項的判斷屈從於他人的意願,對審計結果決不作重大的質量妥協;另一方面,審計人員必須誠實、勤勉和盡責地履行其任務和職責。
3影響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原因分析
3.1法律法規不健全
我國現階段已頒佈的和內部審計有關的法律主要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而該條文是站在國家審計的角度制定的,其相關內容主要針對政府審計,雖然也有 《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和 《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規章規範,但只是為內部審計提供了一個規範性的指導作用,並沒有針對在評價與監督時會出現的具體情況進行明確規定,更沒有說明如果發生威脅到獨立性的事件,內部審計人員該如何處理。內審人員在執業過程中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參照和遵循,致使企業內部審計規則體系全憑其自我發展而成,沒有法律的硬性要求就必然導致當內部審計工作和企業選擇發生衝突時,內部審計的行為結果更偏向於企業選擇,如此也對內部審計獨立性產生了威脅。
3.2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不強
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主要是受其與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關係的影響,並需要依靠規範的機構管理工作得以保證。
也就是說,內部審計機構管理層層級越高,內部審計具有的獨立性就越強。而在我國大多數企業中,內部審計機構並不是單獨設立的,大多都依附在其他部門之下,在組織中的地位也不高,進行審計工作時難免會受到其他各部門負責人和利益相關者的制約,在遭受來自審計部門內部或外部的壓力下,規範的審計活動便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在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較弱的情況下,內部審計無法對本企業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的發現、適當的評價和有效的監督。這些普遍存在於各企業獨立性弱化的現象不但降低了內部審計機構在履行審計職能時的效率,更影響了其本可以達到的效果。
3.3內部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不高
內部審計的目標是促進組織完善治理、增加價值和實現目標,可知,其工作需求對內部審計人員的要求較高。而在我國企業中,內部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總體不高。在職業道德素質方面,內審人員過分注重私利,當社會利益、組織利益與個人利益相沖突時,內審人員往往選擇保全後者。在處理工作事務時,態度不夠端正,沒有盡心盡力、忠於職守,也無法做到客觀公正、不偏不倚,這些原因使內審人員很難具有該有的獨立性。在業務素質方面,我國企業內審人員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普遍較低,大多數為財會專業且學歷較低,缺少必要的審計專業理論知識,對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夠了解,在審計工作方面經驗和能力都不足,不能完全滿足內審工作的需要,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4提高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建議
4.1完善內部審計法律環境的建設
我國相關審計機關應抓緊時間頒佈一套全面系統的 《中國內部審計法》,並針對不同企業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和解釋說明,具體可以從企業規模、性質和行業特徵等方面進行規定。隨著法律環境的完善最好能將內部審計這一規章制度寫入 《公司法》裡,讓其成為企業從成立到發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中國內部審計法》中,除了對內部審計進行審計活動的.具體事項作出明確規定外,還要規定審計機構或人員對於故意或失誤造成的違規行為應承擔的相應法律後果,在法律中加入嚴懲機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法律法規的不足。相信隨著內部審計法律的實施,內審人員執行審計任務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更好地進行監督與評價,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也能得到合法的保障。
4.2科學設定內部審計機構
雖然審計準則中指出內部審計機構應隸屬於組織的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但在實際企業中,很多企業並沒有按此設立,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企業最高管理層對內部審計的本質和目的認識不足。所以,首先要讓管理層充分了解認識內部審計,並在其工作時予以該有的支援。企業在設定內審機構時,要確保內部審計部門在組織關係上是獨立的,保證內審人員在部門關係上與被審計的部門、單位及其相關業務活動相分離,從經濟上和組織上解放其與其他部門之間的關係。在內部審計機構中,針對企業不同時期的不同業務活動,成立匿名評價監督小組,在專案執行的過程中各成員保持高度機密,這樣可避免由於個人原因和無法拒絕的人際關係而傷害到內審的獨立性。
4.3加強內部審計人員綜合素質
加強內部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主要從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兩方面下手。在道德素質方面,企業需建立良好的企業文化,在積極的企業文化薰陶下,內審人員在進行審計活動時會更自覺地選擇集體利益。在業務素質方面,現階段內審人員大多是財會專業,這主要是因為在許多大學中財會類專業較多,而開設審計專業的學校較少,所以從市場需求角度來看,以後各大學中應多增設審計類專業或是選修課,讓有審計愛好和需求的同學有更多的學習機會。針對現階段已工作在內審部門且知識和能力不足的人員,由國家或者組織開辦內部審計職業培訓班,由有經驗有能力的人士來執教,為有需要的企業或個人提供服務,透過知識和經驗的積累,內審人員會更加懂得如何保持獨立性。
5結論
隨著全球經濟的共同持續發展,我國的內部審計事業正逐漸融入到國際內部審計的大熔爐中並且越來越趨同,企業內部審計的重要作用也越來越凸顯,而內部審計獨立性對於內部審計部門開展有效的審計活動尤為關鍵和重要,所以,應透過多種措施和方法增強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以適應現代經濟對內部審計的高層次要求。
參考文獻:
[1]中國內部審計協會。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具體準則第22號---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客觀性 [C].2006.
[2]劉翡。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獨立性問題研究 [D].昆明:雲南大學,2015.
[3]熊軍,左英,胡志堅。內部審計的獨立性研究 [J].廣東技術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2013(11):81-86.
[4]吳思妮。關於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有關問題的探討 [J].全國商情,2011(8):71-72.
[5]劉榮生。論 企 業 內 部 審 計 的 獨 立 性 [J].發 展 研 究。2010(7):72-74.
[6]茅健。關於我國內部審計獨立性問題的探究 [J].現代商業,2012(18):20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