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與組織工作的對策建議論文

關於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與組織工作的對策建議論文

  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加速帶動了建築業的繁榮和發展。建築業不僅對國民經濟增長具有重要拉動作用,也是轉移農村勞動力和穩定就業的主要渠道。因此,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狀況會直接影響到國民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但是建築業自身的工作特點決定了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隱憂較多,不少施工人員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違章作業現象比較嚴重,加上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管理相對滯後,導致建築施工安全事故頻繁發生,損失慘重。安全管理是施工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管理的水平高低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社會信譽和經濟效益,關係到國家財產安全以及職工生命安全。鑑於此,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已成為社會和建設領域普遍關注的現實問題。

  一、我國建築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現狀

  隨著我國《建築法》於1998年頒佈實施,國家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走上了法制軌道,相繼確立了建築施工安全技術的標準體系,基本形成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體系,並初步實現了安全工作資訊化管理和對施工現場實施安全管理體系評價。雖然有這樣一部專業的法律在規範施工,但由於多方面原因,當前在建築安全管理工作中仍存在著以下不足:

  1、經常性安全意識淡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築企業中的部分領導不能妥善處理速度、效益、穩定的關係,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重視不夠,不能持之以恆地抓好日常的安全生產工作,平時過分強調生產進度指標,而漠視工人合法的勞動保障權益。往往是事故發生後才突擊抓安全,日常的安全管理流於形式。加上部分工人自身素質不高、維權意識不強,存在僥倖心理和麻痺思想,從而也會淡化安全意識,違章指揮與操作、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基礎薄弱。具體表現有:一是建築安全技術研究工作基礎比較薄弱,無法很好地解決在建築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有關安全生產的關鍵性技術問題;二是我國安全防護技術、用具和機械裝置與國際水平相比還相對落後,標準化、定型化和工業化程度較低;三是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和施工隊伍整體素質普遍偏低,缺少足夠的職業技能型勞動者,無法有效地對施工隊進行規範管理。

  3、建築安全法律法規體系不夠完善。我國雖然頒佈了《建築法》、《勞動法》等一些有關建築業的安全施工、勞動保護、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但與之配套的規章、規範性檔案不完備,而且現行的建築安全管理規定對規範建築市場主體的各種安全行為與責任存在一定的侷限性,較為抽象,操作性不強,存在著重複和交叉管理的問題。另外,現行的建築安全生產技術標準規範不夠健全、完善,還有相當多的技術標準尚未制定。這都造成了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無法得到充分保障。

  4、建築安全生產監管機制還不健全。我國對建築安全生產進行有效監督管理的機制尚未形成,監管監察隊伍建設仍需加強。例如,目前一些地區和城市仍沒有設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建築安全監督執法人員,現有的一些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和人員職能定位不明確等,致使建築安全技術的法規和標準在一些建築企業無法真正貫徹執行。同時,安全監督方式和管理手段也無法適應日益增大的建設市場規模,難以有深度地開展建築安全監督工作。

  二、建築專案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原因分析

  1、作業過程複雜等施工特點決定了建築專案安全管理難度較大。建築施工過程由多項施工工序和複雜的作業過程所構成。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將不同功能的施工機械、多樣的建築材料、大量多工種的作業人員和各種各樣複雜的施工工序有機結合起來,統籌進行生產組織,而且工作人員的作業面和工作平臺在地下、地表及高空不斷改變,勞動強度較大,安全管理環節多。複雜的作業結構和作業過程是導致建築業事故頻發的原因之一。

  2、工程專案的生產是動態化過程,施工環境處於不斷變化當中。在整個建築施工生產過程當中,涉及的要素較多:施工環境、施工人員素質、工程進度、地質條件、天氣狀況、交通情況以及施工場地周邊大環境、治安狀況等各方面因素對建築安全生產都有較大影響,各種不同因素相互干擾構成了一個複雜的施工環境。安全管理需要對專案生產中的一切人、材、物、環境等進行動態管理與控制,複雜的、不斷變化的施工環境要求對安全管理措施作出相應的調整和安排,稍有疏忽專案安全管理便可能出現漏洞,這也是導致建築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3、專案分包運作模式造成建築市場秩序混亂,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難以落實。目前,建築市場層層分包,以包代管現象嚴重,業務主體對建築安全管理缺乏足夠重視。總包單位只關心具體的對外分包業務,工程分包出去後,認為安全生產與己無關,忽視對安全生產的監督;分包單位承攬到業務後,只關心業務的經濟效益,不願對安全生產過多投入,缺少應有的防護措施和裝備,大多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施工人員缺乏約束力,違章作業現象時有發生。

  三、關於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與組織工作對策建議

  1、立足源頭,強化安全防範意識。為普及安全第一、注重預防的安全管理理念,可以透過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案例研討,總結經驗教訓,促使建築工程專案管理的各級領導和全體管理人員,樹立高度的風險意識和危機意識,變被動抓安全生產為自覺主動地抓安全生產。尤其是要引導基層領導和專案負責人形成正確的安全生產觀,這是搞好施工安全管理的根本所在。

  2、禁止掛靠施工,加強市場監督。首先,從招投標開始,嚴格審查承建資格,不準超範圍施工;其次,政府主管理部門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監督檢查,凡是掛靠、私自分包的工程一經查出,堅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再次,建立健全群眾舉報制度,實行社會監督。只有消除這類現象,才能從根本上杜絕不具備資質的人員非法承包工程,以有效減少安全事故發生。

  3、完善教育培訓機制,提升施工人員素質。目前,農民工的安全教育主要由企業負責。由於勞務市場具有很強的流動性,農民工素質參差不齊,為提高農民工的就業競爭力,政府應勇於承擔起農民工的職業技能和安全基礎教育的責任。輸出勞務的當地政府應該大力培育專業勞務公司,對輸出勞務人員進行初級培訓教育,透過勞務公司建立起一支穩定的勞務隊伍,使農民工瞭解基本的安全政策法規,掌握一定的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等。

  4、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創新安全管理手段。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利用建築安全管理評價系統加強建築安全管理。根據安全管理評價體系,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例如,對安全技術管理方面,首先是要強化防止人失誤的技術措施和方法,使得員工不發生失誤或者即使發生失誤也不會產生嚴重的後果。在施工現場,可用不同的形狀、尺寸或顏色的標識物防止安裝、連線操作失誤,採用連鎖裝置強制性地防止誤操作,採用誤動自鎖裝置使人失誤無害化等等。其次採用冗餘設計技術,提高系統可靠性。例如在危險崗位由雙人操作,或人機並行,採用備用系統等。

  5、依法行政,完善建築安全監督管理執行機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本質就是依法行政,即依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對安全生產主體實施監督管理和監察的行政行為。為此,應以安全生產法制建設為重點,加強法制基礎建設,推進安全生產管理體制的創新。一是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基本法為主體的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二是依法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機構,形成完整的監督管理工作系統,使安全生產工作有制度保障;三是適應形勢變化,結合行業安全生產特點以及發展趨勢,科學制定我國建築安全生產中長期安全管理規劃,增強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宏觀指導;四是依法強化政府安全生產監察,加大對建築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切實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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