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讀後感(精選16篇)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精選16篇)

  當認真看完一本名著後,相信大家都積累了屬於自己的讀書感悟,此時需要認真思考讀後感如何寫了哦。你想好怎麼寫讀後感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讀後感,歡迎閱讀與收藏。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

  理查德道金斯,1941年3月26日生,英國皇家科學院院士,牛津大學教授,著名科普作家,生物學家。2001年當選為英國皇家學會院士。他的暢銷書中,於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為最重要的代表作,他的基因觀念,顛覆了我們對自身的幻覺,深刻影響了整整一個時代。

  這周我們一起共讀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文章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以下幾個章節:

  第一章《為什麼會有人呢》,作者道金斯提出了本書的論點是,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在一個具有高度競爭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發跡的匪徒一樣,我們的基因生存了下來,有的長達幾百萬年。這使我們有理由在我們的基因中發現某些特性。作者將要論證的是,成功基因的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致個體行為的自私性。然而我們也會看到,基因為了更有效地達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

  第五章《進犯行為:穩定性和自私的機器》。進化上的穩定策略,“策略”是一種程式預先編制好的行為方式。例如,“向對手進攻,如果它逃你就追,如果它還擊你就逃”就是一種策略。進化上的穩定策略是指,個人的大多數一旦運用這兩種有條件的策略中的某一種,所有脫離群眾的行為皆會受到懲罰。基因被選擇,不是因為它在孤立狀態下的“好”,而是由於在基因庫中的其他基因這一背景下工作得好。基因因能相互和諧共存而被選擇在一起,這並不一定說明我們必須要像看待蝴蝶的情況那樣,把基因群體也看成是作為單位來進行選擇。基因庫是由一組進化上穩定的基因形成的,這組基因成為一個不受任何新基因侵犯的基因庫。大部分因突變、重新組合或來自外部而出現的基因很快就受到自然選擇的懲罰:這組進化上穩定的基因重新得到恢復。新基因侵入一組穩定的基因偶爾也會獲得成功,即成功地在基因庫中散佈開來。然後出現一個不穩定的過渡階段,最終又形成新的一組進化上穩定的基因——發生了某種細微程度的進化。漸進的進化過程與其說是一個穩步向上爬的過程,倒不如說是一系列從一個穩定臺階走上另一個穩定臺階的不連續的步伐。

  第六章《基因種族》。一個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它的目的就是試圖在基因庫中擴大自己的隊伍。從根本上說,它採用的辦法就是幫助那些它所寄居的個體編制它們能夠賴以生存下去並進行繁殖的程式。如果這個白化基因碰巧使它的一些個體對其他的一些白化體表現出利他行為,那麼不管它情願與否,這個白化基因往往因此在基因庫中自然而然地興旺起來。基因有沒有一些比較合乎情理的辦法“識別”存在於其他個體中的其自身的複製呢?回答是肯定的。

  從遺傳學的觀點來看,父母之愛和兄弟/姐妹的利他行為的形成都可以用完全相同的原因來解釋:在受益者體記憶體在這個利他性基因的可能性很大。人們有可能把種族偏見理解為是對近親選擇傾向不合理地推而廣之的結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的個體視為自己人,並歧視外貌和自己不同的個體的傾向。

  第七章《計劃生育》。撫養只有作為混合策略的一部分,才能取得進化上的穩定——至少需要進行某種數量的生育活動。動物往往從其自私的觀點出發繁殖最適量的幼仔。假如它們生育得太少或太多,它們最後撫養的幼仔,會比它們應該生育的最適量來的少。親代個體實行計劃生育,為的是使它們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適度的數值上。

  第八章《代際之戰》。親代投資的定義是:親代對子代個體進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資,從而增加了該個體生存的機會(因而得以成功的繁殖),但以犧牲親代對子代其他個體進行投資的能力為代價。“幼兒應該欺騙”這樣的提法意味著,促使幼兒進行欺騙的基因在基因庫裡處於優勢地位。如果其中有什麼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類借鑑,那就是我們必須把利他主義的美德灌輸到我們子女的頭腦中去,因為我們不能指望他們的本性裡有利他主義的成分。

  在書中我們可以看到我們生存的意義:盡力繁殖並努力保證我們的後代一直有旺盛的繁殖力——所以“人丁興旺”一直都是對一個家族最大的讚美,達到在生物意義上的不朽。第二點就是努力創造覓母——帶有我們標記的思想或事件——並讓其傳播,達到在文化意義上的不朽。這就是生命的意義吧。

  以前我很討厭自私的人,看了《自私的基因》,也慢慢放下了偏見與狹隘。從古至今,大家都在說:“自私是不好的。”在我們接受到的教育中,自私的人也是不會有好報的。但是看了本書,我的認知也開始顛覆了。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2

  自私的基因是本很有趣的書,作者嘗試用基因的自私來解釋世界的種種。

  基因是遺傳密碼,是對過去進化的總結和未來進化的起點。基因是核苷酸構成的資訊序列,這個序列神奇的決定了你的身高,相貌,性格等等。基因從受精卵開始,不斷分裂複製,複製到所有細胞,根據基因資訊,複製你的心肝脾胃細胞,複製你的腦細胞,複製你的皮膚細胞,二十三對資訊序列能包含如此多的資訊,所以有時候我想地球真的不是更高階的外星文明控制的嗎?純粹靠自然進化,能出現如此繁雜精妙的系統?

  基因不只是遺傳密碼,它還控制了我們的方方面面。首先基因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生存,基因的生存不是個體意義的生存,書中把生物稱之為基因機器,基因生存的方式是複製到更多個體,是資訊意義的生存。就是說當基因透過各種方式複製將當前基因機器的基因到其他基因機器,比如子代或者孫代,那麼即使當前這個基因機器消亡了,基因卻沒有消亡,在其他基因機器中繼續繁衍。

  那麼基因複製的單位是什麼呢?這是我以前沒有想通的一部分。對人來說,二十三對基因序列,一半來自於父親,一般來自於母親。那這一般是怎麼挑選出來的呢,也就是性細胞的基因怎麼來的?基因的遺傳單位是染色體片段,在形成性細胞的時候,並不是將父母中的某一條染色體完全複製,而是在一對染色體中隨機提取片段,重新組序,這種方式提取的二十三個染色體都來自於父母一方,但跟父母原始的染色體卻有不一樣。所以基因的生存單位並不是個體染色體,而是染色體片段。這樣保證基因的變化。假設世界上有個基因庫,包括世界上所以生物的基因,那麼遺傳過程中基因序列會重新組織,但資訊總和還是保持不變,這當然不合適,所以基因會變異,也就是說,整體的基因庫中,總是會有基因消失,又有新的基因產生。

  那麼什麼樣的基因會被選擇呢?就在雌性選擇交尾物件的時候決定,未被選擇的雄性,其基因就得不到複製的機會,如果終身得不到機會,那麼這個雄性的特異基因就消亡了。當然這個雄性的兄弟姐妹還包含了它的部分基因,還有機會繼續複製。問題是雌性如何選擇呢?選擇有利於雌性基因複製能力的雄性,也就是這個雄性要強壯,要有能力獲取更多資源,這樣的基因培養的後代可以在環境中繼續獲得基因複製的機會。

  在進化過程中,性細胞出現兩種不同的變化,有些性細胞個體變小,靈活機動,這就是精子,另外一些細胞為了保證後代的發育的營養,體積越來越大,這就是卵子。卵子由於體積大,雌性需要很大代價形成,因此數量少。而精子不需要那麼多營養,所以數量巨大,雄效能在很短時間生成百萬級量級精子。這樣就導致雄性和磁性兩種完全不同的基因複製策略。雄性的目標是跟更多的雌性交尾,以複製更多的基因到後代。而雌性複製的機會難得,除了生成卵子的代價還有培養後代的代價。因此雌性在選擇雄性的時候會非常審慎,選擇最適合基因複製的雄性,同時要求雄性共同撫養後代。雄性和雌性的不同選擇策略最終會達到一種平衡,書中寫的是八分之五的雄性保持忠誠,六分之五的雌性保持忠誠,所有雄性出軌的機率就是高,這是基因天性,不要在抱怨了哦,哈哈。

  書中最後一段更有意思,從基因延生到文化的遺傳,並創造了一個名字覓母,就是文化遺傳單位。基因創造了大腦,大腦為覓母的遺傳提供了基礎。覓母的遺傳跟基因類似,但比基因更快。基因遺傳依賴代記差距,而文化的傳遞可以在一代人中快速傳播。當然文化的遺傳也有生命力的概念,一般來說流行文化都短命,而宗教,宗族文化卻能長久遺傳。

  在科技要什麼也提到類似觀點,就是說科技是文化的一種,科技的傳遞形成了類似於基因的生命力。

  如果我們沉迷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可能看不到真實,而基因,文化,科技或許才是真正決定人類發展的主線。

  總之,自私的基因好書,強烈推薦!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3

  如果你是個常人眼裡自私的人,那麼道金斯這本自私的基因再適合不過你了,如果你是個經常無私奉獻的人,那麼這本書你同樣需要一讀。

  因為讀完這本書,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點一點從這個世界上被自然選擇所消滅,而無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點一點使得物種進步。

  道金斯在書中提出了幾個重磅的觀點,這在1976年裡引起了軒然大波,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讀過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關注過達爾文主義和進化論的學術研究,那麼可以肯定的說,這本書還是會在你的腦海裡興風作浪,讓你讀完一時無法平靜。

  他的觀點主要在於,自然選擇發生在基因,而不是人們通常認為的個體,甚至是類群。

  這也是這本書開始後著重筆墨攻擊的物件,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簡潔明瞭的邏輯和生動形象的類比,彈無虛發的整體打擊了支援類群選擇學說的同行們。我們人類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難去理解幾百萬年前基因是採取了什麼樣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進化。

  已經有幸活在健全社會當中的我們,理所應當的將群體道德,群體約束,群體利益等概念強加於生物的進化原因之中,就好像非要用位元率來解釋和描述飛鴿傳書的傳輸速率,只會得個牛頭不對馬嘴。

  事實上在生物早期發展階段,如果在一個以群體利益為終極追求的集體中,所以個體都本能的做著利他行為,而這時如果有某個個體突變出自私的行為,它在這個群體中會享受到無與倫比的優勢,不論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機會,或是有更有利的條件來撫養後代,自然地會將他的基因更好的傳遞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書中描述的事實,動物會進化出欺騙與檢測欺騙的功能。繼續上面的例子,由於這種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獨厚的條件傳承自己,這個本來無私利他的群體裡多了許多自私自利的個體,這時出現的情況往往是雙方如何透過進化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

  我們在這裡談論"利他"或"自私"僅僅是我們人類給予這兩種生存策略的名稱,但實際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無效的就是壞的。當保持利他的群體可以成功分辨自私自利者的欺騙行為,自私自利者只好進化更復雜的欺騙行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運,反之亦然。似乎這樣的結果往往逃避不了一個群體的覆滅,但道金斯透過引入進化穩定策略來解答這個問題。

  進化穩定策略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因為便於闡述,道金斯在書中往往透過一個群體當中的兩種基因,兩種性別,或著乾脆就用兩種生物來進行博弈。

  事實上達成這種進化穩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觀,內外部的協調統一。

  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淮北則為枳。一個種群或多個種群達成進化穩定策略的條件是極其複雜多變的,但是回顧歷史的話,我們可以發現,實際的情況只能一分為二,要麼達成進化穩定策略,要麼滅絕。這種進化穩定策略幫助了一片區域內,哪怕是敵對的物種之間的穩定進化,舉個例子,獅子和羚羊之間就屬於進化穩定狀態,當獅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時,很多的羚羊被捕殺了,倖存下來的羚羊無疑有著矯健靈活的基因,隨著獅子群體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靈巧,很多的獅子被活活餓死,而活下來的獅子不是成功忍飢挨餓,就是有著獨特的捕獵技巧。剛好進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來越多供進化的獅子享用,以此週而復始。

  聽上去很簡單,但實際上這個時間跨度極長,其他客觀因素如環境,食物鏈等也會不同程度的影響進化穩定。但道金斯指出進化穩定策略是基因層面一定會達到的,不然這種基因就活該被淘汰掉。

  道金斯對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讀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這也是作者想表達的,我們不應該依靠剖析高度發達的人類社會群體來試圖找尋遠古單細胞生物的進化策略和趨勢,而是應該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學中對"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進化論的構成粒子。道金斯給出了他所在時代最令人滿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觀公正的闡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發現的生物進化規律,以及其潛在的自然選擇原理及動力,如果你是個唯物主義者,那麼這本書將幫助你理解自己的構造,甚至可以引發出自己該如何定位自己在進化史當中的地位這樣的深度思考。

  我們也可以透過自私的基因這種理論依據,去分析和解答當今社會當中的存在的各種社會現象,比如出軌,比如拖延。當然還有些更為複雜的情形比如同性戀,獨身主義等,道金斯給出了他對這些問題的可能性解答,但實際上這些問題仍有待我們去進一步學習,科技進一步發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4

  老實說,讀這本書,乾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覺作者彷彿在說廢話,立足的某些基點我也並不認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麼,明悟到深層的一些人性邏輯、動物性邏輯,將體會整理成書,本意想闡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類要培養利他思維,只是寫成了論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這句話老祖宗唸了幾千年,近幾十年來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惡”的觀點。矛盾嗎?我以為不矛盾。

  怎麼說呢?按佛學中的解釋,人本是高層生命,因一步步變得不好,最後落到了底層,成了人類。

  人最初的那個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層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層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中,由於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變得不那麼好了,就一層層往下掉。

  每次看到這個說法,就覺得人類像個垃圾站似的,扯遠了。

  既然是私心越來越大,落得越來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惡也當屬正常了吧。

  我就是這樣理解的,有的問題,沒必要爭論,說的就不是一回事兒,爭什麼?不是鹹吃蘿蔔淡操心嘛!

  很喜歡稻盛和夫說的:人生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不論你有多麼富有,多麼有權勢,當生命結束之時,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靈魂跟著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場物質的盛宴,而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使他在謝幕之時比開幕之初更為高尚。

  人生不需要給別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說給別人聽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過的是自己心裡那道關。

  當你回首一生歷程,你的靈魂層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戰勝了那個自私的基因,或者說自私的人性,你的這一番回爐再造就有所提升。

  這就是我對自私的基因的領悟。

  基因什麼的,每個人都一樣,但活成什麼模樣,卻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決定的嗎?是每個人自己決定的,是你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對人性的領悟,對人生的追求決定的。

  基因確切的說只是趨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沒有思想,那它的邏輯就會主導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從屬於你。你可能做的比它還過分,也有可能超越於它的層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時,為了後代,會咬死雄螳螂,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們人類不這樣,不會為了孩子去犧牲父親。但為了自家孩子犧牲別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將自家人和外人區分得很清楚,因為人的心不大,顧好自家,才有精力顧及別人。聖人畢竟鳳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為並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蓋完的,它更加複雜多變,基因只是其中一項。

  有句話老話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發現,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當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來的東西,複雜透頂。人性在關關隘隘處的每一個閃念,其實細思極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懷坦蕩還好說,生命向著大道飛馳;若你私心大、心思陰沉,難免營營苟苟,在人性的私慾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總比沒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個清楚明白。

  別糾結,很多事情糾結出不來結果。去做事吧,在做的過程中,不管是我們的心思,還是周遭環境,都會明朗開來。這時,選擇人性中的陰暗還是陽光,就看你了。

  無論怎樣的選擇,成就的都是我們自己的人生,開心與否,後悔與否,時光的車輪都不會後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駛向的是光明還是黑暗,由你說了算。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5

  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書,在最開始看的時候,更多的關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時對於作者比較感興趣的原因就是作者是達爾文進化論的支持者,且反對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論述的。

  “那麼,自然選擇是否像我在這裡強調的那樣,在基因間進行選擇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便不會驚訝於個體生物“為了基因的利益”,表現出諸如餵養與保護親屬等利他行為,因為親屬更有可能與其共享相同的基因。這種親屬利他行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個體利他主義上的一種表現形式。

  怎麼說呢?作者的世界觀還是蠻宏大的,從動物世界到人類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為一個行為生態學家,作者更多的還是把重心放在動物行為的論述上,同時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來對一些深奧的內容來進行論述。

  作者在引言中說,本文的自私用的並不是很好,不應該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別好的替代詞彙,因此還是選用了自私。

  在書的前一段,還是能看到自私的一點影子的,比如說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為了他的更多的遺傳,而人類或者動物其實都是一種生存機器,最終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獨立的DNA複製因子如羚羊般靈活,他們自由奔放的隨世代相傳,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臨時組合,而不朽的雙螺旋則不停改組演替,在形成終將腐朽的肉體時磨鍊,最終走向各自的永恆。

  如果用科幻電影來進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話,更多的是像電影情節中那些透過遠端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們無法直接去佔領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透過預先在電腦中的指令來控制,更類似於一種根植於深處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像對我們的生活並沒有直接的影響,但是實際上卻是在最深處控制著我們的選擇與生活。

  但是對於基因而言,一個個體其實並不能指望透過生育將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傳下去,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中國人的傳宗接代其實是蠻可笑的,因為你所希望遺傳下去的基因組合其實是僅僅存在於你一個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經是不同的基因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組合卻只是短暫而臨時的。

  任何一個個體基因組合(combination)的生存時間可能是短暫的,但基因本身卻能夠生存很久。它們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續不斷的世代中一個基因可以被視為一個單位,它透過一系列個體的延續生存下去。

  不過從基因遺傳的角度來看,中國古代的一夫多妻與偏好兒子還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條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將自己的50%的基因透過精子傳給自己的後代,如果孩子越多,那麼有越多的人擁有他的基因。雖然男孩與女孩其實繼承了一樣多的來自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後代,從而可以將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傳下去。但是也僅僅是基因而已,就像之前所說的那樣,每個人的基因組合是無法遺傳下去的。因此,期望透過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將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續下去,本就是無稽之談。

  但是,雖然基因組合是臨時的,但是人類社會的基因—文化卻是不朽的,因此作為基因生存機器的人類確實無法透過基因獲得不朽的,但是確實可以透過人類自己建造的“基因庫”——文化,獲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謂人或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

  不過對於大部分人而言,最終其實都是歸於無而已。

  那麼進一步聯想到現在的社交媒體,所謂自媒體其實就是為我們留下我們來過的印記提供了便利,比如說之前聽過的一個段子,如果我死了,請不要關閉我的Facebook,麻煩繼續幫我推送。社交媒體的發展某種意義上,也是為了人類傳播文化在起作用,每個人都有可能透過這種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國,成為主宰,被記住,從而不朽。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6

  今晚終於有空,靜下心來讀這本書。讀這樣的書籍,遠不如讀上一本簡.愛來的從容而輕鬆。彷彿又回到學生時代去再學一遍生物課。什麼是基因,什麼是有絲分裂,什麼是基因重組?等等這些離我們的日常生活彷彿很遙遠的詞彙。我們已忘卻了自己正是一個個基因生存機器的存在。

  我不由自主想起了我們高中的生物老師。他身材不高,很瘦,姓氏少見,我們一下就記住了他,而他的課上的也好,課堂上,他不苟言笑,雖然他的年齡並不比我們大多少。他認為很重要的章節和難懂難理解的內容,會反覆的給我們講,給同學提問若還答不上來,他手裡捏著粉筆,默不作聲,那個情境盡顯老師的威嚴。而有一次在課外勞動中,不知何事竟看到這位老師露出孩子般的笑,讓我一愣:喲!這老師還會笑呢!哈哈!更讓我刮目相看的事情,是一個星期天學校賣桔子,那時候學校都有自己的柑橘園,有自己的經濟收入。原本談好的商販變卦不要了。而學校已讓我們留校的學生把柑桔採摘下來並用車拖來了。可能是商販沒料到桔子有這麼多,一再壓價,幾次交涉未果,幾個五大三粗的商販看到只有這麼一個身材瘦小,說話聲音又不大的人和他們談判,沒放在眼裡。後來根本不理老師的了。我們在一旁也乾著急。老師騎上腳踏車扭頭就走了,不一會兒,唰啦啦,學校留校的男生全來了!幾十人!還來了幾個老師。老師們對商販說:今天這桔子按我們當初說好的一定得賣!同學們,把桔子稱重,上筐!所有的同學齊心協力,把那幾個商販唬得站在那裡,你望著我,我望著你,哎,裝車吧!賣完桔子,大家有說有笑的回學校去,談論著商販的表情,樂不可支。這瘦小的老師真有兩下子啊!那天晚自習,每個班都分到了幾大筐桔子,每個同學都有份兒。教室裡的空氣中都瀰漫著桔子的味道,以至於漂亮的女地理老師來上課,掩鼻開窗,作難過模樣!被同學們笑了好長時間!

  慚愧!那時所學差不多已悉數奉還。而今再次看到這些詞彙,也只是意會而不能詳細明白的講述。翻閱此書,彷彿把那時的時光重新拾起!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7

  最近看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總的來說:五味雜陳!

  道金斯在書中對人性透徹的分析,在前半段我幾乎是看不下去了,因為我無法像作者一樣不帶任何感情的去看待裡面的每一個文字,我帶著世俗的眼光去看我們千百億億年來,祖先殘忍的進化,用自利、私心去傷害其他的個體,不管是陌生人還是自己的兄弟姐妹;然後再用欺騙、蠱惑的手段去取得養育者的關注同情和愛。做這些事情的所有終極目標就是為了活下來!

  不管過程都多麼不堪!

  作者一直在強調這些全都是基因在無意識的狀態下,經過自然選擇而促成的結果。但是,作為一個有意識的經過教化的人類,我真的無法做到不去評價優劣。何況書中所列出的理論與現實世界的很多事例那麼吻合。將這些理論與事實相結合。我差一點點將人類的本性判了死刑。我帶著悲壯的心情繼續讀下去,幾乎絕望……然而道金斯在文章過半的時候,突然筆鋒一轉。談到了另一種基因的形成與進化,作者對這種在科學界還沒有定論的“基因”做了一個預言似的闡述:我們的文化正在一個“基因”形成的過程中,就像最初的“基因”在“原始湯”中漂浮的那個階段,作為一種比最“原始”的基因生命力和傳播能力更強的基因。它的發展將會比原始的基因更有穿透力,這些東西已經存在我們生活的每時每刻:語言、書籍、音樂、道德約束......

  而這些東西都是與原始的“基因“不一樣的性質,並且是原始基因的更高表現階段!

  我似乎看到了曙光!不管作者是不是出於對讀者的安撫,才會將未來描繪額那麼美好。但是,他的這樣描述帶來了憧憬和正能量!

  我們在基因的控制下顯得無情與自私,但是,我們並沒有放棄努力。我們在不遺餘力的去和這種天性對抗。

  戰爭還在繼續,前途充滿希望!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8

  被御神團的知友安利數次,終於下定決心開始啃這本大名鼎鼎的科普讀物。沒想到這本書超出想象的精彩。令人歎服的不僅是作者透過現象抓住本質的洞見,更在於其深入淺出、循循善誘的分析講解。

  簡單說,整本書是對進化論更深入的闡述。說到進化論可謂是眾所周知,而進化論為什麼是科學的理論,生物演化的背後是什麼在起作用,可能就沒多少人能講明白了。理查德·道金斯旗幟鮮明地提出以「自私的基因」的角度來分析自然選擇的過程及結果。而透過書中的闡述和給出的遺傳學證據,這樣的分析方法是站得住腳的。儘管基因並不具備情感,更不會有「自私」這種「想法」,但是透過這樣擬人化的方式,道金斯把基因的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解釋得十分清楚。

  更進一步,作者還把基因的行為和博弈論的思想聯絡起來。其實對於基因來說,顯然是並不存在什麼「策略」的,但等位基因控制蛋白質的合成來直接或間接控制性狀,在自然選擇的面前,不同的等位基因的「選擇」必然帶來不同的結果。在這裡我想到了一個相比作者可能略顯蹩腳的比喻:Pinball。

  我們都玩過電腦上自帶的彈珠遊戲。按下彈簧,彈珠就被髮射出去,除了設定初始的發射力度,我們是無法控制彈珠的飛行軌跡的。每次遇到障礙,彈珠會自己選擇反彈的方向;而無論反彈多少次,彈珠終究會落入底部的洞中。

  這和基因控制生物體的生存有些相似。基因就像是在初始時設定了每個彈珠的發射力度,隨後發生的事情就不是基因可以控制了。彈珠碰到障礙後反彈到不同方向,看起來就像是彈珠自己在選擇路徑,實則不然:彈珠只是根據入射的速度和角度,決定反彈後的飛行路徑;彈珠碰到特殊的障礙會使障礙產生變化,而生物和環境也是會相互作用的;最後,所有彈珠都難逃一「死」,只不過有的彈珠會堅持更長時間,獲得更高分數。

  假設有無數個人在操控無數個完全符合牛頓運動定律的彈珠檯遊戲。每個人都可以設定一個彈珠的發射力度,而得分高的人可以用積分換取更多的彈珠。然後讓這些彈珠檯一起開動。我們會發現,有些特定的發射角度,會讓彈珠在彈珠檯上獲得更高的分數,相應地這樣的選擇就會有更多次重複的機會。而有的發射角度讓彈珠很快落入黑洞,導致無法透過積分換到更多彈珠而出局。這可以類比基因控制生物體的自然選擇過程。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理解,其實書中的比喻更加精彩,比如作者對於划槳的比喻就簡單地說明了為什麼自然選擇是以基因而不是個體或群體為單位的。

  作者也提到了「時滯」這一概念。當基因決定了生物體的性狀後,是無法中途去改變的,所以在自然環境發生變化以後,很難直接反饋到基因,只有能夠成功存活下來的基因才能把這些內容傳遞出來。用這個概念去解釋癌症的發病原因,讓人有醍醐灌頂之感。為什麼年齡是和癌症發病相關性最高的原因?簡單講就是因為人壽命提高了,才讓致癌基因控制的性狀顯現出來了。而之前由於人壽命普遍不長,這樣的基因得以在自然選擇中得以保留。

  作者視角不但侷限於生物學,還擴充套件到文化層面,提出了meme的概念。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9

  這是嚴琦推薦的一本書,生物學方面的書,據說是進化論方面的經典著作。不過全文通俗易懂,中間稍微擺弄了一點淺顯的博弈論知識,完全不妨礙外行人如我來閱讀。

  針對動物進化問題,作者道金斯認為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不是個體或種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並把我們人類及其他所有動物都描述成是我們的基因創造的機器。所有的行為都可以歸結為基因的自私行為,即為了更好的複製,傳播。所有的利他行為,也僅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為。

  還好作者強調了,“不涉及到意識的動機”,要不然真的有點像嚴琦說的那樣有點“反人類了”。正因為這樣,在看書的時候,我時刻提醒自己,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作為一個人類,我還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點的,雖然,基因可以這樣的自私。慶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識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別是在講到意識的產生的時候,“把意識視為一個進化趨向的終點”,生存機器最終從主宰它們的基因手中解放出來,變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從能力的決策者,比如說拒絕生育。

  雖然要知道這本書寫的不是基於人類的行為,但作為一個外行人的收穫,也許更多的是將人類納入這些“準則”中去思考,反思發生在自己身邊的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當然,最好是同時懷著一顆積極的心。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0

  大約是年齡的原因,現在的我對所有的小說喪失了興趣,只肯去閱讀一些我感興趣並能記住的書藉。

  英國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興趣的科普讀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薦過。當下,我與全中國的人們一樣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對於有趣的書,當然值得再次翻閱。

  時間回到40億年前的地球,科學家們將那時的海洋稱之為“原始湯”,在原始湯中極偶然的產生了大的有機分子,某個時刻,一個非凡的有機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夠複製自己,這之後漫長的時間裡,生命產生。

  幾十億年後,它們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們在天空中飛翔,它們在山林中奔跑,它們遍佈地球的每個角落,它們是你,它們是我,它們是我們。

  科學家們稱它們為基因,而我們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時坐在電腦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邊呼呼大睡的貓,我們的身體裡,總有著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們都來自於40億年前的原始湯。

  基因是不朽的。

  它們一代一代的從一個個體轉到另一個個體,並用自己的方式操縱著這些個體:它們將在這些個體衰老死亡前拋棄個體容器,實現轉移。以這樣的方式,它們在億萬年的時間裡,得以永存。

  個體是不穩定的,它們不停地出現與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塵,但是基因卻像鑽石一樣長存。

  我們人類的生命是短暫的,短的幾年幾十年,長不過百年。我們會發現,從大機率上來講,體弱多病的總是老年人,而年輕人總是顯得身強體壯。那是因為,基因這個鬼東西,它需要人們在年輕強壯時生育繁衍,一旦實現後代延續,基因已經得到了傳承,那麼,之前的那個軀體容器,老、破、殘、死,都不再影響基因的生存,再也與它無關,將會得到它無情的拋棄。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萬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過,原因在於長壽的基因都掌握著看家本領,即它們善於製造供它們生存的容器,它們讓容器一代代的進化適應環境。地球上生物大滅絕共發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萬年前的恐龍大滅絕。隨之而消逝的,是它們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義,運氣不論好壞並無規律可循,一個一貫敗陣的基因不能怪自己運氣不好,因為它本來就是個“壞的”基因。這一點,與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致的。

  雖然地球上物種滅絕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終還是有生存下來的物種,原始人“阿爾迪”的第一塊骨骼化石於1992年在衣索比亞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萬年以前。亦即,我們人類,在這個地球上已經繁衍了440萬年。

  我們儘管已經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個個體來說,還是想要儘量地生存得更加長久,不甘於只是承載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發現,成功基因的一個普遍特性就是,它們通常把它們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時間拖至個體生育之後。

  因此,他提出了兩個有趣的觀點,第一,人類可以延長生育時間,即可以拖到40歲以後再繁衍後代,這樣才能讓基因對你手下留情;第二,我們可以想辦法去“愚弄”基因,讓它以為它所寄居的個體比實際的要年輕。即,你在一個老年個體中越能模仿或模擬青年個體的特點,不論這些特點看來是多麼表面化,那個老年個體應該生存得越久。

  這是一種“擬態“。

  其實在自然界中為了生存下去,物種的擬態比比皆是。比如枯葉蛺蝶,會擬態一片枯葉來逃避昆蟲天敵的獵殺,使它生存期更長久;蘭花螳螂不僅可以擬態成白色,還可以隨著蘭花的生長而變色,更是迷惑天敵獵殺獵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擬態年輕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讓它以為你還很年輕,於是,它會給你更長的歲月。

  如果說這本書帶給了我什麼啟示,那就是更加堅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氣。

  既然生物學上已經給出了支援年輕化的理由,那麼在心靈上也就更加釋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輕人一樣任性妄為敢愛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輕人一樣勇敢熱血異想天開,因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為你是一個年輕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華健彈著吉它微笑著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遠,在世界的盡頭撒野,卻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著每一首歌,留住的快樂。有些路用力走著,有些傷用生命癒合,我還能微笑著活著

  ……歲月總是跑在靈魂的前面,好在還有一點信念陪我們完成每一天。別忘記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別忘記心中的少年。他像鑽石一樣永存。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1

  對於“我是誰,我從哪裡來,我要到哪兒去”柏拉圖的哲學三問在讀《自私的基因》這本書之前,在我心裡仍然是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在假期照顧生病的爺爺的時候,進行過很多次的頭腦風暴,風暴中心便是生命的意義在何處或者說什麼樣的人生才算是有意義的。

  在《七月與安生》這個電影裡面,記憶深刻的一個內容是一個吉他手要追隨偶像27歲結束生命。這個偶像是因為意外去世,吉他手人還好好的,我當時就在想為什麼要年紀輕輕結束生命,這世界這麼美好。人可能到了新的階段,所想的事情真的都會有所區別吧。

  科學家們將40億年前還處在混沌時期的地球上的海洋稱為“原始湯”,在經過無數次且長時間週期的偶然事件的發生(或者說是偶然產生的有機大分子間的碰撞),地球上有了生命形式的出現,並將這種生命形式命名為“基因”,而我們人類本身其實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基因的保護者。

  此刻,坐在電腦前的你,或是家裡搗亂的貓貓狗狗,我們身體裡,總有著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都來自於40億年前的“原始湯”。之前一直覺著人與人之間,只要去追溯前面的祖宗總會找到一個共同的,也就是每個人之間或多或少都是有親屬關係的。現在看來不僅僅是人與人一個物種之間了。

  “其實你只要花三分鐘想一想地球、宇宙、死亡,感覺生命無意義的絕望情緒立刻就會佔據你的心靈”,我們的生命是短暫的,短暫到長不過百年。在生活中我們會發現,大機率上講,體弱多病更多的是老年人和嬰幼兒,這裡不管是照看還是醫治,老年人會輸於幼兒,相對這兩個群體而言年輕人總是身強體壯一些。歸結其原因,基因需要的是我們人類在年輕的時候生育繁衍,一旦得到延續,基因有了新的保護者,那之前個體的生老病死都不再將影響基因的生存,基因終將會無情的拋棄前一個保護者,由此推想一下正在滅絕、已經滅絕的物種應當是如此了。就如作者道金斯所述“我們都是生存機器——作為運載工具的機器人,其程式是盲目編制的,為的是永久儲存所謂基因這種稟性自私的因子”。

  所以說基因是自私的。

  整個宇宙和世界上存在的萬物從來沒有意義,我們所想要挖掘的、更深層次的思考,只不過是自己給自己設下的困頓情境、一個美其名曰思考的“牢籠”、是自己建立的生活下去的幻想。我們生命本質追求的不是幻想的實現,而是追求實現的過程。

  這裡舉個例子,在逢年過節的時候,對於無論是家裡的還是認識的老人,在大家普遍的意識裡都會祝他(她)長命百歲、福如東海,壽比南山等等。但這裡人們可能只沉浸在節日的喜悅,卻不曾考慮過其它哪怕一個小方面的問題,其一就是在老人贍養方面,子女應該怎麼做。以我家鄉這邊的習俗為例,在我父母這一輩,農村當地的習俗就是家裡老么負責贍養老人,作為“報酬”會將爺爺奶奶名下的地給他們去種,其它子女則各過各的生活,完全不理會生養他們的父母。這種情況在老人身體健壯時問題可能不是很明顯,但隨著老人上了年紀,身體機能越來越差,很多事情不能自理,在身體力不行時、看別人眼色時,“長命百歲”在我看來,往往是一種惡毒的“詛咒”。因為過於年邁,等到的結果往往是身邊所有相知的、有共同回憶的人先自己一步走了,留下來陪著自己的是無奈、孤獨和漫漫長夜身體的病痛的吞噬。

  當然,這裡面忽略了太多其他方面的影響,只討論了老年人一個年齡水平。

  正如作者所述“行星上的智慧生物,當他開始思考自身存在的道理時,他才算成熟”、“沒有意識的基因構成了有意識的人類,而有意識的人類只不過是沒有意識基因的保護者”,作者帶來的這種嶄新的以基因的視角,來審視生命的意義是我還沒有領悟到的新的思考境界。

  而生命最後去到何處,有神論者會說死後會有天堂、地獄之分,但也沒有人死後復活過來向世人闡述兩者,只能說這兩者還只是人們自己的一種幻想罷了。從基因的角度出發,死亡是不存在的,因為基因會像鑽石一般長存不息。我們人類的死亡對基因來說,只不過是沒有保護能力的軀體,因為生育繁衍,基因會一直“寄存”在下一代身體中,直至再過去很久很久,甚至超出人類的時間意識的時候,基因找到比人類更好的保護者而拋棄時,人類是否會像已經滅絕了的恐龍般存在於基因新的保護者意識中……

  看完這本書,我自己理解到的一件事是,人活在世上,生存與繁衍,是作為人類為基因做得最有價值的事。有人會說同性戀者不會像異性戀者一樣育有後代,與上述不符,但想一下DNA在複製過程中也會有錯誤出現的可能,更何況人自身是基因控制蛋白質的合成,以DNA為遺傳物質構成的個體。對於衰老,有一種理論認為,衰老標誌著一個個體一生中發生的有害的複製錯誤以及其他種類的基因損傷的積累。

  讀完這本書,我們也可以透過這種以基因的角度去分析和解答自己所遇到的困惑與不解,如在遇到不順心的事情時可以想一下拖著大自身幾倍的內啡肽走在單纖維努力讓你快樂的一個個肌球蛋白。

  就像卡爾薩根的《活著是一個奇蹟》裡一樣“我們DNA裡的氮、我們牙齒裡的鈣……都是曾經大爆炸時的萬千星辰散落後組成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星辰”。所以生命的意義到底是什麼,沒有人知道它的答案,但總有人是生活在自己所熱愛的領域,並閃閃發光的。畢竟被基因“操控”的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活在當下顯得更重要了。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2

  我們的基因從何而來?不朽的雙螺旋——這只是《自私的基因》第三章的小標題,卻是道出了基因的最基本特點,從遠古而來。

  我們人類是複雜而高階的物種,有思想、有技術,能控制地球上的資源、對其他物種有生殺予奪的權力,是地球的主宰。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卻認為基因控制了人類以及其他一切物種:地球上千姿百態的物種都只是生存機器。是誰的生存機器?是基因的!我們都是同一種複製基因,即雙螺旋DNA分子的生存機器,根據道金斯的理論,在我身上存在的雙螺旋,一個來自父親、一個來自母親,這二條DNA的基因組上溯至唐宋元明清三國秦漢春秋戰國到三皇五帝,基因組一脈相傳,我相信在近3000年的時間裡,我的DNA沒有大的突變,我和我的祖先在作為人類這個物種上也沒有多大的改變,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同時也包括我,我們的軀體作為保護基因的載體,為基因的正常運作提供了穩定環境的“皮囊”。而基因所做的只是複製、遺傳。

  幾乎要把自己作為宇宙中心的人類來說,作者的這個觀點有點讓人難以接受,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也只承擔了一個短暫的瞬間而已,我們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為了我們的基因能在更長時間、更多空間裡長久的遺傳下去。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以供基因源源不斷的複製生存下去——這就是本書的論點。

  道金斯在本書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徵。成功的基因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致個性行為的自私性;同時基因為了達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但這種利他主義的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我們所認同的無私的母愛,作者的觀點確是:母愛不過是自私的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後代得以延續並最佳化的體現。雖然這個觀點太過無情,卻也讓人無法辯駁。

  剛才說過我們的基因和幾千年前祖先傳給我們的那條DNA沒啥大的差別,但大不同的是我們所處的環境、幾千年文化科技知識的積累,社會總體氛圍等等,這一切的發展可以說更有利於生存機器的生存。作者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裡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人類社會發展至今,基因也以另一種溫和的方式來體現自私的一面,比如這幾千年間形成的社會道德體系、法律法規等,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基因的個體自私行為要適應群體發展的需要,就如上面提到的有限的利他主義。基因想要綿綿不絕的延續,他的載體就需要一個穩定的生存環境、很好的社會氛圍,於是人類這個物種基因,為了更好的繁衍生息,保護著其他低等物種,保護著地球這個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盤。

  基因在客觀上是自私的,和諧發展始終是這個社會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冠病毒基因,一上來就想滅殺宿主人類,終將會被人類滅殺,如果其基因變異到能和人類共存,那將是長久的勝利。獨樂樂,體現的是基因個體的自私,眾樂樂,體現了基因既利他更利己的自私,說明基因已經開啟了更高階的自私行為。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3

  這段時間有機會品味過《自私的基因》這本對當今社會有著巨大影響的鉅作,真是思緒萬千。在我看來這就好比對達爾文的《進化論》有著相輔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們展示基因傳承之間的重要聯絡和本質所在,我想基因是沒有錯的這只是他單純的本能而已。

  其實從本質上來說生物所謂的行為其實都是由本身的基因來操作控制的,打個比方父母會對自己的後代盡心盡力會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護自己的後代,人人都知道因為父母是愛我們的。然而透過書中的觀點來看根源可能並不是那麼的正確,因為一切都會歸根於基因的內在的自私行為,也就是基因想要傳承下去那麼就會給予父母一種要保護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識以此來達到讓自己的基因後代生存下去的目的。聽上去是殘酷的,但其實從基因的角度來說這就是為了生存下去而必須存在的手段。想來這聽上去是十分殘酷的,也會有人去質疑此觀點的正確與否,其實不管它是不是徹底遵循規律的,但這無疑就值得我們去細細品味。

  本書的作者公開表明自己是無神論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來闡述自己觀點的重要著作之一。當我們讀過此書之後我們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內部的潛意識,基因的生存意識也是天生的。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卻喜歡無私的奉獻。其實這無非是“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的差別,在我看來本質上都是為了能夠是自己過得更好。也就是說這裡的自私的基因並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種只會為了私慾而進行無休止的行為的貪婪的人,其實是在某一種情況下我們為了是自己能夠更好地保全下來我們不得不去選擇明面上對我們有利的一方面,因為從基因的角度來說我們必須要在能夠保全自己的情況下才會去選擇適當的進行無私行為。打個比方,當一個父親在和他很好的朋友進行合作一起打拼開公司時,自己的孩子這時需要進入大學進修,老父母也已經年邁,正是最需要經濟支援的時刻,若是繼續進行這種不穩定的賺錢方式無疑是具有很大的風險因此就算是對方覺得不理解覺得是你對不起他,但是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會選擇這個時候去向對你丟擲橄欖枝的穩定企業奔去。就此而言我們仔細想想這到底能不能夠稱為自私呢?這就是之前提到過的所謂不論是利己還是利他都是為了讓自己過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認為一直幫助別人就是自己的樂趣,自己就能夠過得很快樂這從另一方面來說就是為了能夠讓自己得到快樂而做出的無私行為。所以從根本上還是沒有改變基因自私的本質。

  基因最大的樂趣與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擴大領地,傳承後代。然而雌雄之間的結合也在基因的思考範圍之內,計劃生育對於基因來說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種也決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類之間雌雄結合就好比開了一家公司而後代就好比經營盈利,在整個公司的經營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資源的較多,因此雌性會十分慎重的選擇。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義所在,同時基因為了能夠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會選擇幫助他人比如大魚需要小魚去對他的口腔進行清潔,就會吞入一些小魚,然而在這同時小魚也要生存也是為了自己能夠更好的生存下去就會吃一些大魚體內的營養物質,這也無法說出到底是誰不厚道,這就是基因為了能夠更好的成長,為了能夠傳承的更久遠因此將自己與他人就行合作,這也就是為了能夠強大自己。

  縱觀整部書籍得知我們平時所理解的自私與無私與基因的自私並不是一回事我們行為上的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不過是基因為了更好的發展自己從而變化而出的不一樣的行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書觀點深刻到需要我們去反覆斟酌。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4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徵,生物的大部分行為和性狀,都是為了提高自己的適合度,或者說是提高某個控制這種性狀基因的適合度。連生物的利他行為,其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即:幫助別人是為了別人能幫助我。

  整本書所闡述的觀點很有說服力,語言也比較通俗易懂,其理論亦是“達爾文”的理論,只是以一種達爾文並未選擇的方式來表達,文中將“基因”擬人化,亦表達出一種冷酷無情的資訊,有點過於純粹,但我們也許可以用新的視角去窺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東西。

  閱讀《自私的基因》,大多隻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後代得以延續並得以最佳化的體現。

  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

  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裡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並不醜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於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並不能代表什麼,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5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僅僅多了一個變數。怕是再細微的謬誤,在時間長河不斷積累下,都會被無限放大。也正是這些細微的謬誤,成就了你我,成就了這個美麗的世界。

  因此,謬誤再不是貶義。錯也成了無限可能的一種。我們總是做著各種各樣的嘗試,每種嘗試在某個角度總有一種有利於某一個個體或集體,現實或虛擬的解釋。便是這種解釋,讓我們在嘗試的過程中獲取著不同體驗。再由自然法則大刀闊斧的挑剔著嘗試的結果。

  成功是一種結果,失敗是一種結果,堅持是一種結果,放棄也是一種結果。每種結果都將在新的世界生根發芽,以各種形式將結果的資訊傳遞給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據自身生長環境對於這種資訊作出相應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資訊的對映。

  書中描述一個蠻有意思的角度,肉體是基因開的車,每個基因都希望可以穩定的長久的儘可能多的傳播出去。基於這個假設,基因會根據道路的變化調整車的軌跡,改變車的外貌,甚至改變車的功能。

  似乎與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資訊的表徵是傳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個個資訊包,所有表現出來的,無非是如何保障讓自己的資訊可以完整的傳播出去。

  這裡又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資訊的傳播是需要載體的,這些載體除了攜帶資訊本身,還攜帶了更多東西。這些附加的東西最初可能並不重要,但是隨著傳播次數的增加,附屬的東西可能會反向影響資訊本身。

  比如人們對黑暗,對高頻噪聲的恐懼。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寫在了基因裡,源自百萬年間人們受到的來自黑暗來自發出高頻噪聲的物體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這樣的例子,比如對抗生素免疫的變異體。變異的病毒分類出的個體同樣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會反思生不帶來死不帶走,歸塵歸土的說法。其實我們世間往來一遭是為了留下些什麼的。比如後代在某種程度上是50%的我們自己,又比如著書立說,工作生活的過程中,我們也把自己對世間萬物的態度與感悟輻射了出去。不管願意不願意,與我們接觸的人與物都會因為我們而發生或多或少的改變。而這些改變有極大的可能會有部分透過遺傳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輻射出去。

  換而言之,只要我們活著,我們就在不斷的成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後,或火葬,或土葬。不過是將一點殘留重新劃回萬物運轉。

  再聊個小類比,一個朋友公司為了業務發展,將營銷團隊獨立開來成為若干產品代理商,自負盈虧。若將企業看成一個智慧生命向外表徵意識的話,在這個階段,就相當於原來依附於智慧生命的元件突然也有了意識。而這些意識相當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繼承下來的。但是新的意識受限於原有的智慧生命。當業務發生重新調整的時候,獨立開來的銷售團隊可能會重回組織,獨立意識也將被收回。相當於人類個體的誕生於消失。

  當然也有極個別發展的很好的可以脫離智慧生命的控制,獨立開來另行開闢新的市場。換而為人怕是為聖,修仙之道了,也就是傳說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並不是每個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獨立自由的方式生活……這個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總是覺得一切組織都是相近的。無論是菌落,蜂群,蟻群,還是像人一樣的細胞集合,亦或家庭,企業,國家。同樣是遵守著類似的基本規則。總有方法可以解釋歸類。越是這樣以為,便約覺得有個冥冥在看著我們,在寫好的條條框框裡快樂或者不快樂的玩耍著,愛著,恨著,悠閒著,忙碌著……

  縱然基因寫了許多相近,但是我們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間一遭,還是要留下些什麼,哪怕只是給那個冥冥看呢……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6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識字之初,這句話被奉為真理存於腦海。這句話說人生來都是善良的,之所以會出現好人和壞人之分,是受到後天不同的成長環境所致。直到現在我對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終讓自己保持一顆善良的心,做一個好人。但是,隨著社會中越來越多的關於人性的令人髮指的不良事件走進我們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許多人都開始懷疑這句已流傳千百餘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為什麼有那麼多人會泯滅良知;若人性本善,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即使進過牢獄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說我們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麼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無疑是最有力的說教武器。道金斯說人具有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人與黑猩猩的進化史有99。5%的共同之處,但古往今來人類都習慣性把自己看做是萬物之主。古時候“人定勝天”的征服萬物的思想是最好的體現;現代社會,雖然人們已漸漸學會與萬物和諧共處,但我們仍然認為人是最高階的動物。然而,對於一個進化論者來說,這樣的認識卻是錯誤的。認為某一物種比另一物種高尚都毫無根據,因為任何物種都經過十幾億年的自然選擇而來,在這個縱向的發展過程中,橫向優劣比較顯得沒有意義。

  道金斯試圖用很多自然界的例項來向我們說明人的自私與生俱來,即人性本惡。他的思想足以顛覆我們所信仰的一切偉大之事,其論據的完美性和邏輯性也讓你無從反駁。閱讀《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後代得以延續並得以最佳化的體現。不錯,這是道金斯想要告訴我們的,但這樣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終想要。單單沉於本性乃惡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裡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反對自私的基因複製暴政。

  道金斯也曾說過,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之後補寫第二卷,對人類作一些論述,然而他發現《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構想。這也說明作者並沒有因為人永恆的自私基因而否認了人性的美。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並不醜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於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並不能代表什麼,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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