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證券交易所交易合同
網上證券交易所交易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網上證券交易所交易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證券帳號:_________ 資金帳號:_________ 股票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及雙方簽署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書》,經友好協商,就網上委託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網上委託風險揭示書
第一條甲方已詳細閱讀本章,認識到由於網際網路是開放性的公眾網路,網上委託除具有其他委託方式所有的風險外,還充分了解和認識到其具有以下風險:
1、由於網際網路資料傳輸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會出現中斷、停頓、延遲、資料錯誤等情況;
2、投資者密碼洩露或投資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於網際網路上存在駭客惡意攻擊的可能性,網際網路伺服器可能會出現故障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行情資訊及其他證券資訊可能會出現錯誤或延遲;
4、投資者的電腦裝置及軟體系統與所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不相匹配,無法下達委託或委託失敗;
5、如投資者不具備一定網上交易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委託失敗或委託失誤;
上述風險可能會導致投資者(甲方)發生損失。
第二章網上委託
第二條本協議所表述的“網上委託”是指乙方透過網際網路,向甲方提供用於下達證券交易指令、獲取成交結果的一種服務方式。
第三條甲方為在證券交易合法場所開戶的投資者,乙方為經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核准開展網上委託業務的證券公司之所屬營業部。
第四條甲方可以透過網上委託獲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託方式所能夠獲得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甲方為進行網上委託所使用的軟體必須是乙方指定站點下載的。
甲方使用其他途徑獲得的軟體,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甲方應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原件及其影印件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開通網上委託的申請,乙方應於受理當日或次日為甲方開通網上委託。
第七條甲方開戶以及網際網路交易功能確認後,乙方為其發放網上交易證書。
第八條凡使用甲方的網上交易證書、資金帳號、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委託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乙方建議甲方辦理網上委託前,開通櫃檯委託、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等其他委託方式,當網路中斷、高峰擁擠或網上委託被凍結時,甲方可採用上述委託手段下達委託。
第十條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透過網際網路進行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服務。
第十一條甲方透過網上委託的單筆委託及單個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額按證券監督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確認在使用網上委託系統時,如果連續五次輸錯密碼,乙方凍結甲方的網上委託交易方式。
連續輸錯密碼的次數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
甲方的網上委託被凍結後,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申請解凍。
第十三條甲方不得擴散透過乙方網上委託系統獲得的乙方提供的相關證券資訊參考資料。
第十四條甲方應單獨使用網上委託系統,不得與他人共享。
甲方不得利用該網上委託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並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當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十三、十四條約定的情形時,乙方有權採取適當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當本協議
第一條列舉的網上委託系統所蘊涵的風險所指的事項發生時,由此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甲乙雙方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關係終止;
2、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
3、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第十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