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制教育精彩講話稿(精選8篇)

學校法制教育精彩講話稿(精選8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講話稿,講話稿的作用是輔助講話者集中有效地圍繞會議議題把話講好,不至於走題或者把話講錯。為了讓您在寫講話稿時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法制教育精彩講話稿(精選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法制教育精彩講話稿1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內容是安全法制教育。

  現代社會是法制社會,在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應的規定。社會中的每一個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規則去做。國家制定相關的法律,目的是為了人民能實現自己的權利與自由,青少年是祖國的棟樑,更應該努力學習,積極向上。

  最近讀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讀本,透過讀本,深深增強了我的法律意識,感受了

  法律的威嚴。讀本中藉著一系列案例,告訴我們一個真理:“犯法就要為之付出責任。”青少年觸犯法律的的案件一件件,一樁樁。比如有這樣一個案例,一名青少年因為與同學語言不和而發生激烈爭吵,最後演變為打架鬥毆,一名青少年因下手過重而造成另一名同學死亡,最終進入大牢,讀到這,我都不得為這位錯手殺人的同學感到惋惜,大好的青春年華就這樣葬送在監牢中。這樣的青少年還有很多,他們現在被關入大牆之中,後悔莫及。當他們見到自己的親人後,一直在聽他們的教育。當然現在聽已經太晚了,如果當時聽一下他們的勸告,也就不會落在這個泥潭之中。他們沒有一個人不關心家裡的,沒有一個人不後悔的,沒有一個人不想好好改造後到大牆外面去,獲得自由的。如果再給他們最後一次機會,他們一定不會再犯罪的。

  其實,在我們身邊也有很多的例子,比如:一個同學把另一個同學的橡皮弄沒了,那個同學肯定會去找他算帳,就難免打架。在玩的時候,有人只是開個玩笑,拿一下別人的東西,而那個人以為他是故意的,就上去打架。現在很多少年罪犯都有一個規律是:輟學—流失—染上惡習--犯罪。往往也有很多人都不想殺人,而是在自衛時都誤殺了他人。很多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他們沒有把精力放在學習上,而是在社會上閒逛或去上網咖結識一些壞人。

  我們平時要把精力放在學習上,不但要把數學、語文學好,更要把思想品德學好,要從現在開始,從我開始,和人相處要團結友愛,相敬如賓,做到寬宏大量,不要為一點小事而斤斤計較,要有正確的思想觀,不但要德、智、體全面發展,更要做一個有很好心理素質的新新人才,心理的健康,能使青少年犯罪降低到零。

  讓我們都重視起來吧,杜絕犯罪,特別是青少年犯罪!

  學校法制教育精彩講話稿2

老師、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今年的主題是“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做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

  我們知道,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資訊時代,同學們可以透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學們是否想過你們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誰違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懲罰。要保護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學

  這裡給同學們講一個關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題目是走路也要有“規矩”。聽到這個題目,有的同學一定會感到可笑,“別逗了,走路誰不會呀!”這裡講的“走路”是講過交通路口時應該何時走,如何走。有的同學在馬路上玩耍、遊戲,甚至在馬路上相互追逐打鬧,這正說明他們沒有意識到危險性。南京某小學二年級學生王誠就是因為沒有這樣的意識,失去了一條腿,留下慘痛的教訓。一天傍晚,王誠瞞著爸爸媽媽溜出家門找同學一起玩捉迷藏。一個同學在前逃,王誠在後追,不知不覺中跑到了一個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當

  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網咖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這裡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

  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紀守法了,才能保護好自己。

  學校法制教育精彩講話稿3

各位領導、各位教師、全體同學們:

  大家好!

  今天在我校召開法制教育現場會,邀請了派出所的領導,我們的法制校長來給我們講解法律知識,進行法制教育,我覺得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這是我們急需上好而且必須上好的一堂課,這將會使我們獲益匪淺,讓我們再一次用熱烈的掌聲向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前段時間,我們學校周邊常有一些社會青年和外校學生逗留、滋事、毆打我在校學生,甚至非正常進入我校,並向住宿生索要錢物,學校值班人員及時制止並迅速與派出所取得聯絡才未引起嚴重後果,事後派出所機構對幾起不法事件及時有效地進行了嚴厲打擊和依法處罰,還給學校一個安靜的教育環境,我們感謝派出所領導對我校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援,感謝派出所民警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無私奉獻。

  目前,在我們同學們當中也有極個別同學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時光,不珍惜難得的學習機會,不嚴格要求自己,不懂得感恩社會、感恩父母、感恩老師。存在著厭學、曠課、打架、衣著不整、吸菸、進網咖等不良行為,對學校的規章制度置若罔聞,對學生守則和規範不屑一顧,對老師的諄諄教導充耳不聞,自以為是、我行我素,做著危害自己一生同時也在危害別人的事。有的還和一些品德差、影響壞社會青年來往頻繁,蠢蠢欲動。在此,我奉勸並告誡這些同學從現在開始立刻懸崖勒馬,改過自新。

  學校政教處的工作中心就是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規範學生的行為習慣,處理學生的違紀情況。政教處將會密切配合派出所加大力度處理來自校內外嚴重影響教學秩序的不利因素,努力保證全體師生有一個安靜安全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最後希望派出所領導、法制校長,能全方位、多角度地對我校師生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加大對我校及學校周邊治安情況的監控力度,同時,透過這次法制教育要求各年級、各班利用班會時間舉行“法律在我心中”主題班會,教育學生認真學習《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條文,使我校學生能學法、懂法、守法、不違法、不犯法;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不受侵害。努力構建我校成為一個文明、守紀,法制、和諧的校園。

  學校法制教育精彩講話稿4

各位領導、老師、同學們: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實施意見》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提高同學們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質,讓法制進入校園,進一步增強同學們的法制意識,接受法制教育,自覺遵紀守法,學會利用法律進行自我維護,做個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德合格小學生,今天我們在這裡舉行法制報告會,並聆聽了劉所長為我們做的精彩的法制報告,幾位領導能在百忙中親臨我校,我們倍感榮幸,讓我們再次以熱烈的掌聲對幾位領導的到來表示衷心的感謝。

  今年來,我校十分重視在校生法律意識的教育和培養,學校多次召開法制報告會,並透過開好主題班會,辦好主題板報等活動,增強師生的法律安全意識,廣泛開展了"告別網咖,做文明小學生"、"校園拒絕邪教"、"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知榮明禮 做文明龍橋人"等主題教育活動,透過這些活動的開展,法制觀念已深入人心,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濃厚氛圍逐步形成。

  老師們,我們都是教育工作者,肩負著教書育人的神聖職責,在進一步解放思想,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今天,我們一定要把學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放在首位,要充分明確它是培養新一代合格學生的基礎,是提高教育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進步文明,首先是法律的尊嚴得到尊重,這樣才能構建文明和諧的社會,才能培養出思想道德高尚,法制觀念牢固的有用人才。對學校法制教育要像抓專業課教學那樣抓研究,抓投入,抓考核,抓效果,要及時有效地解決學校法制教育工作的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使學校法制教育成為日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抓手,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同學們,剛才劉所長為我們上了一堂精彩而又生動的法制課,他的講話是一個法律工作者多年的切身體會,也是關心下一代的深刻總結,更包含著父母般的一片深情,大家一定要牢記在心。要把報告中的案例當做自己的人生警鐘,並讓警鐘長鳴。要走好腳下的每一步,從一點一滴做起,要在學習中深刻體味"要成才先做人,做人須守法"的道理,要時刻銘記一個人發展變化為棟樑之才和社會之惡都是由點點滴滴累計而成的,"一失足成千古恨"是我們決不願看到的。

  老師們、同學們,讓我們以此次法制報告會為契機,老師要擔當教書育人的神聖職責,搞好學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營造"學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圍;同學們要牢記一條古訓:"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從小事做起,從自我做起,在學校做個好學生,在社會上做個好公民,在家中做個好孩子。讓法律意識永駐心中。用法律知識來規範我們的言行,加大警校共建力度,讓我們全體師生攜起手來,為營造"和諧校園"而共同努力!

  最後,讓我們再次對參加報告會的領導表示衷心的感謝!

  謝謝大家!

  學校法制教育精彩講話稿5

尊敬的領導、各位老師、同學們:

  很高興與大家一起以這種方式迎接12.4法制宣傳日的到來。首先請允許我代表東西溪派出所向戰鬥在教育一線的園丁們致以由衷的敬意,並向孜孜以求的莘莘學子們問好!我今天宣講的題目是《青少年知法、懂法才能健康茁壯地成長》。

  講到法,首先我們要明確:什麼是法?有句老話講:無規矩不成方圓。這規矩就是規範。這規矩往大里講就可成為法律。沒有規和矩就劃不成方和圓,有規矩就有了約束力。法就是具有約束力的規範。那法與道德、紀律有何不同呢?法是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約束人們行為的規範,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法律給人們行為提供了一個明確的界定。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優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知法、懂法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不違法。那什麼是違法呢?就是違反了法律規定的行為。法律明令禁止不可以做你卻做了,這就是違法。違法可分兩種:一般違法和嚴重違法。一般違法指的是行為觸犯了法律但尚不構成犯罪的。嚴重違法指的是觸犯了刑律構成犯罪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就青少年學生而言,由於不懂法而違法的事時有發生。因此認真學習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我們的健康成長是非常有益的。

  為什麼要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呢?是因為一般違法的適用法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你認真學習、瞭解、領會了法律的內涵,就可使你的行為規範。從而避免違法甚至犯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八號釋出,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六章,119條,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是處罰的種類和運用,第三章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和處罰,第四章是處罰程式,第五章是執法監督,第六章附則。涉及違法行為名稱有151個。

  那麼哪些行為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適用範圍呢?那就是: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法律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與治安管理處罰。

  下面我們具體瞭解一下有哪些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應受到何種處罰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強行進入場內的;

  (二)違反規定,在場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的;

  (四)圍攻裁判員、運動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

  (五)向場內投擲雜物,不聽制止的;

  (六)擾亂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條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三條第一項刻劃、塗汙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蹟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以上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部分內容,我所摘錄的部分,我認為與同學們的成長關聯密切。青少年,年少氣盛,血氣方剛,初生牛犢不怕虎,往往是一時衝動不計後果,結果一失足成千古恨,下面讓我們來看看發生在我們身邊的真實案例:

  案例一:楊某(男,24歲),某廠工人,20xx年7月3日上午十時許,去縣城南大街商店買了一個西瓜,並讓售貨員給切開口,楊某見西瓜是生瓜,要求換一個,售貨員不給換,雙方先是激烈爭吵,繼而相互毆打,先是楊某用西瓜打周某,周某順手用算盤還手打楊某,楊某抓住算盤又打了周某,這時,另一售貨員張某也來助打,用雨傘打了楊某一下,楊某就繞開櫃檯打張某並踢了周某小腹一腳,後被制止,經醫院檢查,周、張二人多出軟組織挫傷。

  這是一起比較典型的毆打、傷害他人的違法行為,小事引起,後動手毆打致人受傷。雖不屬於尋釁滋事的犯罪行為,但屬於情節輕微的危害他人人身的行為。因此,分別給予周某、張某、楊某五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及兩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案例二:某地一男青年趙某,20歲,於20xx年5月1日上午10時許,在河北承德避暑山莊參觀遊覽時,明知該山莊某建築是國家重點保護的文物,並嚴禁汙抹或刻劃。但趙某卻用水果刀在該古建築上刻劃了“趙某於20xx年5月1日到此一遊”字樣,當即被管理員抓獲並送往派出所。對此,公安機關給予了警告並處二百元罰款的處罰。

  案例三:某中學高一學生因病去縣醫院治療,治療過程中突發疾病死亡。家長認為是醫療事故造成孩子死亡,於是在醫院設靈堂,燒紙錢。燃放鞭炮,致使醫院的醫療工作不能正常進行。這是一起擾亂公共秩序的案例。因事出有因,情節輕微、危害不大,尚不構成刑事處罰,但應給予治安處罰,即處警告及二百元以下罰款。

  案例四:某中學學生張某,男,十五歲,在家中聽說了某地發生了大規模的疫情,他道聽途說之後,便在校園裡見同學便說:我縣爆發了大規模的疫情,縣城很多學校都放學了。結果學生們人人自危,無心學習,以致很多學生不敢到校讀書了。

  後經學校調查,方知謠言的源頭是張某。由於張某謊傳疫情,製造混亂,擾亂了社會秩序,本應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但考慮到張某不滿十六週歲,免於拘留,由其監護人繳處200元罰款。

  同學們,你們恰同學少年,正是指江山意氣風發之時。未來是屬於你們的。由衷希望你們在成長的道理上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優秀公民。最後祝老師們工作順利,同學們學習進步!謝謝大家!

  學校法制教育精彩講話稿6

同學們:

  今天,很榮幸又一次和大家共同學習和探討小學生應當瞭解的法律常識,應當具備的自我防範能力及心理素質,應當自覺抵制不良行為等各方面應注意和應瞭解的問題及交通安全:

  一、從小養成良好習慣,自覺守法。

  同學們聽說過這樣一句話:“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意思是說不要以為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為這件壞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處罰法》涉及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麼樣過馬路,不能打擾別人休息,不能破壞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時要注意什麼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學看來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隨地吐痰,亂闖紅燈,還有攜帶管制刀具,到了學校拿出來炫耀,實際上這樣做已經是違法了。因此大家要學習法律,增強是非判斷能力,自覺遵守《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其它法律法規。關鍵是要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從小事做起,從遵守《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做起。我知道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道德與法律所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說你這一逞強就有可能將自己玩進班房,影響自己的一生。所以在這裡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什麼遊戲室、網咖等地方,同學們千萬不要進去,因為那種地方很容易接觸到一些不健康的東西,而小學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導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這裡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還有些同學會說我現在還不到十四周歲呢,在這裡我要告訴你們,如果你實施犯罪行為時年齡雖未達到能追究刑事責任的界限,國家法律還是有懲罰措施的,比如家人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等等。同時我認為一個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潰於蟻穴。如從小養成了各種不良習性的話,以後再改正就很難了,平時又不注重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注重規範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種規章制度做事,最後必將釀成大錯,後悔也就晚了。

  二、學會自護,運用法律保護自己。

  同學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有時候會遇到各種各樣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詐,被人毆打,被人搶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麼辦呢?我們要冷靜機智,要增強是非判斷能力,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鍊各種應變能力,還要加強鍛鍊身體,增強體魄,這樣有助於同學們在遇到侵害時,能夠及時擺脫或者進行正當防衛,不至於受到違法人員的隨意侵害。根據實踐經驗,我們建議同學們如果在遭到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時候,切切要記住兩點:第一、同學們要以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搏鬥,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後設法擺脫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報警;第二、如果同學們發現自己正在或已經受到非法侵害的就應該採取正確的途徑解決。如:及時向學校、家庭或者其他監護人報告,由家長、老師或學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據調查,一些學生被同學毆打後並不是向家長或學校彙報,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來報復,要知道報復傷人也是違法的,也會受到處罰。

  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從身邊做起。

  最重要的`還是需要我們自己積極學習《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小學生守則》,警惕學習生活中的不良行為,要從小做起,加強自身修養,用科學知識武裝自己的頭腦,做到明事理、辯是非,“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同學們,在加強自身修養的同時,大家也要謹防來自別人對你的傷害,下面給同學們提幾點建議:

  1、珍惜學習機會。要堅持在校學習。自覺接受家庭和學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鑑別能力。不要學習和模仿電視、電影、音像製品和文學作品中的犯罪行為。

  3、謹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師敬長,團結愛護同學,謹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會上品性不端的閒散人員交往,特別是那些有前科劣跡的人。

  4、切莫虛榮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虛榮、攀比心理,說話要謹慎,不要隨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況,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傷害。

  5、增強防範意識。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單獨回家的孩子,在進家門前要注意觀察,不給壞人以可乘之機;獨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隨便開啟家門;在放學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說話。不要輕易相信他人的哄騙,遇事多留個心眼,警惕各種不良誘惑,對陌生人給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輕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領。首先要保護好自己,然後學會善於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蠻幹,要學會用報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後祝願所有同學們都能夠學法、懂法、守法,奮發向上、健康成長!

  學校法制教育精彩講話稿7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好!

  安全這個永恆的主題,今天我們再一次提起它,心裡總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麼?安全就是愛護和保護人的生命不受損害。安全就是一種尊嚴,它既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會有歡樂和溫暖;生活中,擁有了安全,就有歡聲笑語。但是據調查顯示,我國中小學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築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童年,不應該被這些血淋淋的數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國家教委等單位聯合發出通知,決定建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制度,並將每年3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一作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4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裡,讓我們將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們自己的安全上吧。為此,要求每位同學時刻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同學們,在上學、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規則。違反了交通規則,可能會給我們帶來什麼樣的後果,你想過沒有?可千萬別存僥倖心理;我們中的個別同學,溺愛於進“營業性網咖”玩遊戲,這不但把珍貴的時間和美好的青春浪費於遊戲中,同時你注意到了“網咖”中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了嗎?在這人員複雜,烏煙瘴氣的環境中,各種傳染病、消防隱患等不安全因素相當凸現,難道你熟視無睹嗎?開學不久,我校一位同學路遇不法青年敲詐,如果是你,可曾想過如何保護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與他人發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靜清醒地思考該如何妥善處理,卻不可一時衝動而鬥毆。

  作家柳青有這樣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緊要處卻常常只有幾步。”同學們還沒有走上社會,前面的道路還很長,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學會分析,學會辯別,學會拒絕,才能學會自我保護,否則一旦觸犯法律,法律是無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會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遺憾,後悔莫及。在新的學期裡,大家要多學習一些系統的法律知識,逐步樹立較強的法制觀念,有效預防違法犯罪,樹立守法的觀念,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使個人生活和社會生活都能正常執行。俗話說“籬笆扎得緊,野狗鑽不進。”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這一切必須以人身安全為前提。我們的安全不僅關乎我們自己,更關乎著我們的家人、朋友,甚至社會各界關注我們成長的人。

  讓這些無謂的“離去”少些再少些吧,讓“安全的承諾”多些再多些吧!

  謝謝大家!

  學校法制教育精彩講話稿8

各位老師、同學們:

  今天,我給大家上一堂法制課,希望大家進一步提高法制觀念,在學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幫助,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我今天要講的題目是《小學生應當瞭解哪些法律常識》

  一、學生為什麼要學習法律

  鄧小平同志曾經指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開始,小學、中學都要進行這個教育。學生學習法律知識是當今法治社會的需要。首先,學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法商”,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自覺地履行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用法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正確適用法律對待和處理自己周邊的糾紛,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防止違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

  其次,學好法律才能正確地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學生享有法律賦予的生命權、受教育權、繼承權健康權、名譽權、人身自由權等權利受法律保護,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例如:有的個別學生父母讓自己正在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輟學,學生:你遇到這種事情怎麼辦?你學了《義務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父母必須使適齡子女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規定,可以向學校或有關單位報告,求得解決。再如:某家養的狗咬傷了行路的學生怎麼辦?你學習了《民法通則》等127條後,就知道: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總之,只有學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三、學好了法律才能自覺地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尊嚴,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法律體現人民利益,違法就是違揹人民利益,損害了人民利益,國家的法律靠全體人民來維護,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不僅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也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學習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違法犯罪的行為,從而自覺遵守法律,正確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建設順利進。因此,中、小學生學習法律非常必要。

  二、學生應當學習哪些法律

  作為在校學生,你們的年齡基本都介於6至12週歲之間,這個年齡是心理成長,變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階段,用一顆平衡的、正直的心態沿著正確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條條大路通羅馬”!每個人都會在不同的事業中取得輝煌的成績。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錯了路也許會貽誤終身。我們應當瞭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麼樣的年齡段應當負責什麼法律責任,從而來了解我們中小學生應當掌握的哪幾種法律常識。

  (一)18週歲以下均為未成年人,作為未成年人,我們首先應當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從而知道當我們受到傷害時應當尋求哪些保護。

  (二)14至16週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16週歲:完全行為能力人。《刑法》規定16週歲為刑事責任年齡;《治安管理罰法》(修改前為《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14週歲為治安處罰年齡,也就是年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人對自己的違法具有一定的認識能力,但認知能力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的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以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16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嚴加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我們學習了《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就知道自己如果違了法犯了罪,將會得到什麼樣的處罰或刑罰,從而做到自覺守法、護法,請同學們注意的是:法律不因為你不知道法律的規定,而實行違法犯罪的行為而不追究責任,形象的說:“法盲”觸犯了國家法律同樣要追究其法律責任!這就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三)、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於他們正處於成長髮育的過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穩定的,也是最容易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群體,應由本人及其監護人共同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四)、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傷害的,應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12週歲以上方能騎腳踏車上路。 第六條第四次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1、學生乘車時應該注意的安全:

  ①頭部、手不要伸出車窗外;

  ②上、下車不要擁擠;

  ③不要強行搭乘機動車;

  ④乘車時不要向車外亂扔東西。

  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與司機聊天,影響司機安全駕駛……

  2、學生行走時應該注意的安全:

  ①靠右側靠邊行走;

  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遊戲、打球等;

  ③橫穿公路時,要前後觀看清楚後,確保安全通行,有橫行斑馬線或天橋的地方,要走斑觀線或天橋,不要闖紅燈!

  ④不要向過往車輛拋雜物……

  同學們!讓我們利用團、隊活動時間,來開展各種形式的法律學習,提高自己的“法商”,讓法律陪伴我們一起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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