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的組織結構
簡歷的組織結構
第一部分為個人基本情況,應列出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政治面貌、學校、系別及專業,婚姻狀況、健康狀況、身高、愛好與興趣、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
第二部分為學歷情況。應寫明曾在某某學校、某某專業或學科學習,以及起止期間,並列出所學主要課程及學習成績,在學校和班級所擔任的'職務,在校期間所獲得的各種獎勵和榮譽。
第三部分為工作資歷情況。若有工作經驗,最好詳細列明,首先列出最近的資料,後詳述曾工作單位、日期、職位、工作性質,如果是剛畢業的學生,則可以填寫自己的實習情況,在學校參加的各種活動等。
第四部分為 求職 意向。即求職目標或個人期望的工作職位,表明你透過求職希望得到什麼樣的工種、職位,以及你的奮鬥目標,可以和個人特長等合寫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