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初中讀後感

《老子》初中讀後感

  《老子》又稱作《道德經》,是先秦道家的基本典籍,相傳為戰國時期楚國的老聃所作。老子的言說代表了他對當時政治的反對,和傳統政治社會制度的反對。

  一、老子對道、德的理解。老子把天地萬物之生的總原理稱為“道”,而且老子認為道的作用,是沒有意志的,是自然如此的。萬物之所以成為萬物的原因就在於道。《老子》第一章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這是老子對“道”的一個總的理解。在老子看來,“道”是看不見、聽不到、摸不著、恍恍惚惚的東西。道,無形無狀,是宇宙唯一的存在,“先天地生”,為“萬物之始”,是一個終極實在,是萬物的根源。並且在本質上道是不可界定和不可言說的`,不能以任何物件來限定它,我們也很難將其特性用語言表達出來。而老子對“道”的稱謂也有很多,包括“無”、“樸”、“一”等。道是一種無限的、無終止的狀態,是一切事物產生的源泉。“道”不是靜止不變的,而是處在永遠不停息的,流轉與變遷的過程中。“道”還可以視作陰陽、剛柔等兩相對峙的力量、事物、原理之相互轉化。在“有”、“無”這兩個概念上,老子認為無是對於具體事務的有而言的,所以無並不是零或什麼都沒有的意思。“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老子對於道“無”的外表的形容。

  二、老子宇宙事物的變化的看法。老子認為,事物的變化規律可以用“常”。“常”具有普遍永久的意思,所以“道”也可以稱為“常道”。而從常道內除的“德”,可以稱為“常德”。而稱道為“無”,就又可以稱“常無”;稱道為“有”,又可以稱為“常有”。老子認為“知常為明”,知道明白“常”的人,依常來規範日常的行為,不輕易為自己謀私利,就可以稱為公了。“知常”指的是依之而行,則又可以稱之為“襲明”,或“習常”。而如果我們不知道宇宙間事物變化的規律,而違背規律,任意而為,是不利於事物的正常發展。而事物的變化有一個很大的特點,即當一個事物的發展如果達到了極點,則必然會向事物的相反方向發展。老子稱為“反”或“復”。所以老子才有“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和“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這樣的論述。老子是道家學派的創始人,他的思想對後世的影響很大。他對“道”的論述體現了樸素的辯證法。在為人處世方面,“不盈”、“不爭”的思想,對激烈競爭的現代社會人們壓力緩解有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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