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條例》讀後感
《校車安全條例》讀後感
讀完校車安全條例才知道國家已經對我們校學及學生的愛護,從制度上賦予了校車特權,讓校車享有優先權,校車都被塗成最醒目的明黃色,享有很多特權:其他車輛自覺避讓,收費站免收過路費等。校車的這些特權,有的已成為習慣,有的已被地方人大立法確認。這些“特權”飽含著成人對孩子的特護,飽含著家長對兒女的呵護,飽含著社會對弱小的保護。這是一種文明的體現,是對我們、對未來生命的'尊重與安全承諾。達成這樣的共識,即意味著在社會生活中,我們更多地需要耐心,需要容忍,需要平和的心境,還需要一份真心的付出。能否搞好校車工程,不僅在於財力是否充足,更重要的是有沒有對孩子生命負責的使命感,以及是否盡到了教育投入的政府責任。有了這種決心和責任感,把每一個孩子都看成自己的孩子、國家的未來,就能擠出購買和運營校車的錢。
我想只有政府,社會,學校,家長多方面共同提高對孩子安全的重視,我們這些學生才能有更加安全,自由的學習環境,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的投入學習。我希望以後都不會再出現校車事故,不要再有更多的兄弟姐妹們收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