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桂明《正義不會缺席》讀後感

劉桂明《正義不會缺席》讀後感

  去年鳳凰花開的初夏季節,喜獲劉桂明先生的贈書---《正義不會缺席》。劉先生曾擔任《中國律師》雜誌主編,現擔任《民主與法制》雜誌總編輯。其新著《正義不會缺席》是一本新聞評論集,全書分為七個部分,依次是“正義是一種表態:法律的追問”、“正義是一種表白:律師的思索”、“正義是一種表述:法律的困境”、“正義是一種表現:律師的境界”、“正義是一種表情:青春的救贖、“正義是一種表達:錯案的防範”、“正義是一種表情:封面的解讀”。作者以正義“麥田守望者”的啟蒙情懷針對法律與現實、律師與制度,以及法治與理念等事件進行評述與思考,字字珠璣間能傾聽到作者對公平正義的殷殷呼喚。閱畢劉先生的`新著,掩卷沉思後,試著絮述對“正義”的些許淺思。

  希臘神話當中有一位扮演西方文明社會法律系統正義象徵的天神角色。她就是遠古希臘時代,當諸神與人類同在之時的法律正義之神賽美斯(themis)。在美國、歐洲及香港的法學院或法院門口常常可以看到一個女神的雕像,或矇眼或不蒙,一手持天秤或法典,一手舉著利劍,或立或坐不一而足。她坐鎮於西方各國的司法系統,現在中國有些法院也將她作為象徵性的雕像,作為能發揮維護正義、作出公正裁決的精神象徵,由此展現法律正義的權威,並使人民對該法院裁判的信服。在西方,法律及正義的概念並不是僅僅存在於法條與判決等文字記錄上,它是有神的信仰在背後支援,授與並確立其權威的。

  有時候,我去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辦案,常常會仰望那尊乳白色的正義女神雕像,心中不禁會湧起“什麼是正義”之問。我想正義女神那把緊握的劍其實是可以隱去的,如果天平代表了每個人的良心,如果它真的可以平衡世上善行和罪惡的存在。然而,這種完滿的自然理性永遠只是一種理想,天平從未在平衡點上保持過一秒,我們能夠追求的公正僅僅是一種主觀感覺的近似。“什麼是正義”零碎的拷問常在腦海無意中形成一段問道者和智者寓言式的對話。

  問道者和智者信步走在“真理”的路上,兩人邊走邊進行“蘇格拉底”式的聊天。

  問道者:“你認為什麼是正義?如何才能守望到正義呢?”

  智者:“正義,是一種行為表現,是一種心理狀態。於我而言,正義則是理想。心存仁義、明辨是非,這是正義的心態;濟弱扶貧,推廣正義的普世善念,揚善懲惡,這是正義的行動。”

  問道者:“何謂善?何謂惡?”

  智者:“善者,從言從羊,祥也,善與義美同意。依循道義,實踐美德、尊重倫理,是善的具體表現。惡者,從心亞聲,過也。以任何形式進行傷害、侵犯他人權益,危害整個社會的過錯行徑,這是惡的具體表現。”

  問道者:“如果拯救一個惡人於水火,這算不算行善?”

  智者:“不一定,任何行為皆是出自本心,若是本持純粹善念救死扶傷,不論對方身分,皆是善事。若是心懷不軌,救人是為了惡的動機與目的,便不是善。”

  問道者:“若對惡人見死不救,這算是惡嗎?”

  智者:“惡有大小,若是此人惡貫滿盈、危禍世間,人人得而誅之,見死不救,也未必是壞事。”

  問道者:“這是否是一種雙重標準?表面說是行善,但只要立場不同、其作法理由便不同,這樣的正義之標準能做到真正的公正嗎?”

  智者:“正義是理想,我認為正義跟公正是兩回事,兩者無法混為一談。”

  問道者:“你說正義是理想,難道所謂正義的理想註定將永遠無法達成?”

  智者:“義,從言從羊,義者我也,仁者人也,仁必及人義,真正的正義,是真理,真理是多元,難以被人單一論斷,產生各種歧義是必然的發展。什麼是正義?思辯的過程常有難以清楚辨識的紛擾。正義絕非是為了復仇,正義更不是多數人的輿論暴力。正義並非強權者滿足自己慾望的冠冕堂皇之詞,正義自始至終應和弱勢者真正站在同一陣線。但在思辨何謂正義的同時,還必須思考一個大前提:正義從來就不只是一種停留在腦中的理論狀態,正義需要踐行。正義行動必然面臨各種難關,難關包括自己對自己的質疑與他人對自己的挑戰,但正義守望者只有勇度過難關,最終才可能真正達到正義。正如美國法官休尼特的名言:‘正義從來不會缺席,只會遲到’。也正如李莊案中一律界辯護名士所云:‘正義不在當下,但我們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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