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爾瑪·拉格洛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塞爾瑪·拉格洛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我極愛讀書!最近,在這暑假的大好時光裡,我讀了一本以活潑明媚的筆觸來寫的一首自然交響詩。它不僅有優美的風格,還生動地講述了男孩尼爾斯跟隨大雁旅行的奇妙旅程。這本書的名字就叫做《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由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夫寫的。塞爾瑪·拉格洛夫是一位瑞典人,她在一九零九年因為她的一部大作《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中特有的高貴理想主義、豐饒的想象力、以及優美而愉悅的風格、令人陶醉的自然情懷而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這一榮譽獎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獲得這一文學獎的女性作家。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主要內容簡介:
從前有這麼一個男孩,他十四歲左右,長著一頭像亞麻一樣的淡黃色頭髮。他最喜歡睡覺和吃飯,其次是很愛調皮搗蛋。在一個星期天早晨,他在唸訓言的時候,被一個小精靈變成了一個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人兒。正巧,大雄鵝莫頓要跟隨從大雪山來的阿卡的雁群一起到北方的拉普蘭,大拇指便騎在雄鵝莫頓身上,一起飛往拉普蘭。期間,他們經歷了許多奇妙的事情與各種奇遇……
在《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中,我最喜歡的角色是小灰雁鄧芬。因為在《騎鵝旅行記》,她是一隻溫柔體貼、善解人意的可愛小鳥,長著一身金光燦爛的柔軟絨毛和光滑閃亮的漂亮翎羽。她生性善良、心思純潔,從不把人往壞處想。也因為小灰雁鄧芬即使她的姐姐三番兩次地想陷害她,她也沒有和兩個姐姐反目成仇。小灰雁鄧芬的這些良好品行,我們應該多多學習。
讀完《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後,我想:尼爾斯為什麼能夠從一個調皮搗蛋的壞孩子,變成一個愛護小動物的好孩子呢?這都是因為這次旅行喚醒了他心底那顆愛的種子。以前的他經常扯公雞的雞冠、拉貓的尾巴、用腳踢母雞、甚至用木鞋打奶牛。但是小精靈把他變小了之後,他一直在幫助動物們。讀後感·從這一點來看,我們應該像尼爾斯一樣保護、關愛小動物,要不然,在動物滅絕的時候,人類也會跟著一起滅亡。還有,做人一定不能像小灰雁鄧芬的兩個姐姐——文珍妮和吉安娜一樣用心險惡。她們利用鄧芬的心思純潔,騙她說雄鵝莫頓是烏鴉變的,採來了一些有毒的草根,誘騙鄧芬使雄鵝莫頓吃下去,毒死他。後來,又讓雄鵝莫頓和蒼鷹搏鬥,這分明就是想害死莫頓!而她們這麼做的原因,只不過就是不想讓鄧芬有了這麼一個英俊無比的追求者,以便她以後過上好日子。心中如此險惡之人,以後都不會有好下場。
讀完《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後,我多麼希望我也能變成一個大拇指大小的小人,隨著雁群飛過陸地和海洋,邀遊各地,經歷各種令人遐想連篇的奇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