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今天讀了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這書第一版於1976年問世,逐漸獲得了很高的關注,有人盛讚,也有人對它予以毫不留情的抨擊,傳聞是一本會顛覆讀者基本觀念,給予不假思索的人生觀念已重創的書。對我而言,由於有心理預期,所以沒有特別大的衝擊,但是也觸發了一些新的思考。
如果認真讀完這本書,並且理解一些機率和統計基礎的人,是不會過分地批評它的。我讀的是三十週年珍藏版,有一些增補的內容,作者一再強調,“自私”、“目的”、“競爭”這些擬人化的描述,並不是說基因真的像人一樣擁有這些信念,而是從結果和單純的行為上看,對於不存在人類社會這般複雜文化的生物而言,兩者似乎是等效的。即便是人類,很多天性也可以追溯到進化史上的前人類時期。儘管我認為這樣過於科普的寫作方式有其弊端,但是這不妨礙作者的“洞見”。
自達爾文以後,關於自然選擇作用的物件有很多競爭的觀點,而基因的維度之所以如此關鍵,因為它幾乎是唯一代代相傳的相對穩定的結構,不同基因之間透過其宿主或者說“表現型”進行相互作用(我不想用“競爭”這個詞)。也就是說,在特定的背景條件下,哪個基因可以使得其主人有更高的機率產生更多適應性強的後代,那麼透過一代代統計學效應的累加,它就會繁榮。這就好像傳銷的擴散一樣。限制它的則是與它起不同效果的等位基因,通常情況下它們會形成平衡。這個過程如果擬人化地表述就是:這些基因為了自身更多的存續,而影響甚至操縱著宿主的`行為。(是不是聽起來有些驚悚?)
閱讀過程中偶爾會陷入沉思——這種擬人化與其客觀行為的重疊,究竟只是一種巧合,還是說所謂“意圖”這種心理現象不過是一種幻想呢?
《自私的基因》所說的這種觀點,必須放在由代際遺傳而產生的統計上的累計效應來理解,如果要用來解釋人類的行為,還要加上所謂“文化基因”(Meme)的維度,但即使這樣,生物性基因在人類行為中依然效果顯著。而這一切,在將來很可能會改變。Crisper這種高效的基因剪輯技術的出現,預示著未來,人類將全面進入基因編輯的時代——一方面是修復成年人的生理損傷,另一方面是編輯嬰兒的基因以實現“超人類”。有人會說,現在這個技術只是嬰兒期,有一大堆技術瓶頸,還有繁雜的倫理問題,今天不是連轉基因作物都有數不清的人在批判嗎?但是要知道,它帶來的好處是巨大的,從根治各種絕症、遺傳病到改善基因,中間只需要跨過一小步。而且人類從很久以前就開始進行動植物育種,這就是不自覺地在改變基因了,而現在盛行的產前預檢,其實就是篩查並提前清除遺傳病。
表面上看,人類如果不意外滅亡(諸種存在性災難果只是導演的臆想,在今後的幾百年中出現的機率不見得很高),那麼人類終將贏來一個“基因”時代,而我認為這似乎恰恰是基因時代的終結。藉助道金斯的工具來分析,首先,在一個“超人類”已經很普及的社會,生殖遺傳對於基因的延續來說已經不再必須了,基因有了新的“出口”。子代的基因不是從父母處各取1/2了,如果改造得很多的話,那父母和子女間的天然聯絡,就比今天淡了很多,父母自身可能非常長壽,自己的生命有了更多自由和價值;其次,很可能一個精子加一個卵子的組合模式也不是必須的了,可以從幾個人身上各取一部分基因,或者乾脆從基因庫裡抽調大量基因加入進去。這就導致,我是否把自己的基因遺傳給我的後代,對於這些基因本身的繁榮來說已經不重要了,一個次大規模的編輯,完全可以瞬間扭轉基因庫中的排行榜;最後,甚至那種原始的遺傳衝動也可能從基因庫中被抹除。
在這種時候,基因庫、遺傳這樣的概念已經過時,那基因的時代也就結束了,那時如果還存在“競爭”,必然是在一些更高層級、更抽象的層面上了,其可能性甚至超出今日想象的邊界。我不願意簡單地用今天的思維和道德去判斷那樣一個社會,因為這些東西本身就是不斷迭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