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新生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醫院新生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醫院新生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一、科室應當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兒復甦技術的醫護人員在分娩現場。分娩室應當配備新生兒復甦搶救的'裝置和藥品。

  二、婦產科醫護人員應當接受定期培訓,具備新生兒疾病早期症狀的識別能力。

  三、新生兒病房應當嚴格按照護理級別落實巡視要求,無陪護病房實行全天巡視。

  四、婦產科實行母嬰同室,加強母嬰同室陪護和探視管理。住院期間,產婦或家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抱嬰兒離開母嬰同室區。因醫療或護理工作需要,嬰兒須與其母親分離時,醫護人員必須和產婦或家屬做好嬰兒的交接工作,嚴防意外。

  五、嚴格執行母乳餵養有關規定。

  六、新生兒住院期間需佩戴身份識別腕帶,如有損壞、丟失,應當及時補辦,並認真核對,確認無誤。

  七、新生兒出入病房時,工作人員應當對接送人員和出入時間進行登記,並對接收人身份進行有效識別。

  八、規範新生兒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兒出入院應當由醫護人員對其陪護家屬身份進行驗證後,由醫護人員和家屬簽字確認,並記錄新生兒出入院時間。

  九、新生兒病房應當加強醫院感染管理,降低醫院感染髮生風險。

  十、新生兒病房應當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應急演練。

  十一、對於無監護人的新生兒,要按照有關規定報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門妥善安置,並記錄安置結果。

  十二、對於死胎和死嬰,醫療機構應當與產婦或其他監護人溝通確認,並加強管理;嚴禁按醫療廢物處理死胎、死嬰。對於有傳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嬰,經醫療機構徵得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同意後,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應當在醫療文書上簽字並配合辦理相關手續。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殯葬管理條例》等妥善處理,不得交由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自行處理。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殯葬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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