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制度1
一、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搞好消防管理工作,形成全公司的消防管理網路,實行群防群治,切實保障好集體和個人財產安全。
二、公司主要負責人是倉庫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三、倉庫保管員、警衛人員應熟練掌握消防器材、設施的使用與維護知識,負責對滅火器換粉、維護。
四、進入庫區任何人不準將煙火、可燃物、易燃物等帶入庫區。庫區內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許可證方可作業,並做到嚴格限定動火區域和人走火滅、人走物清,火種及可易燃物不許在庫區過夜。
五、嚴格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頒佈的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等。庫區內消防器具、裝置等消防器材嚴禁挪作它用。
六、公司應定期對全體幹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知識教育,
七、完善逐級檢查制度。倉庫保管員和警衛人員,經常對庫區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發現的及時處理,自己不能處理時彙報公司領導。
八、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成績的人員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九、對無視消防安全工作,違反消防法規,不落實火災防範措施及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人員,公司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制度2
一、管理職能
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在主管領導下,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按要求及時上報。
二、報告程式
1、發生一般輕傷事故,負傷人員或事故現場的其他人員在保護現場單位負責人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做出相應的應急處理決定。
2、發生多人死亡以上的事故,應立即上報經理,並按規定時間上報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
3、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當保護好事故現場,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物,防止事故擴大。
三、事故的調查
發生事故的'部門領導應組織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因,並落實整改措施。
四、事故的處理
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部門負責落實,單位無力解決的問題,由事故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上報上級部門統一協調解決。
五、事故統一、報表、建檔
1、傷亡事故統計辦法和報表格式按統一規定執行。
2、公司辦公室將歷年發生的事故整理裝訂成冊,儲存備查。
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制度3
為規範民用爆破器材的規範專用,減少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隱患,根據公司相關規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用爆破器材要定人審批後才能領用,未經過審批的人員不得領用民用爆破器材,冒領或沒有憑證發放,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安全責任,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為做好民用爆破器材的專用管理,做到即領即用,用完退回,不得將爆破器材亂扔亂放,違反規定者將按相關規定執行,領用要做好各項進出登記。
三、各項登記要與實際相符,庫管員要做好發放前的稽核檢查及退回時的核對,發現問題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反應,不得拖延,更不得隱瞞不報。
四、庫管員不得發放有問題的爆破器材給領用人,對已經發現有問題的要與其它完整的區分開來,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
五、生產管理人員要及時核查爆破器材的去向登記,發現不符合相關制度要求的,要及時終止或制止使用,做好防範工作。
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制度4
1、庫房貯存量不得超過核定容量。
2、性質相牴觸的爆破器材必須分庫儲存,庫房內嚴禁存放其他物品。
3、庫房內不應存放任何廢品。
4、爆破器材物品應成垛堆放,堆垛間以及距離牆柱應留有檢查、清點和裝運的通道。
5、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嚴禁在庫內吸菸和用火;嚴禁把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帶入庫房;嚴禁在庫房內住宿、會客及進行其他活動。
6、發現爆破器材丟失、短少、被盜,必須立即報告單位領導和當地公安機關。
7、管理人員應瞭解產品的安全效能,掌握防火、防爆知識,熟悉倉庫管理各項安全規定並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8、暴雨及雷電等惡劣天氣下,不準出入庫。
9、倉庫內使用的運輸及工具應是不產生火花的金屬工具。
10、庫房內必須保持整潔,防潮和通風良好,杜絕鼠害。
11、庫房內嚴禁存放明火照明,嚴禁用燈泡烘烤爆破器材。
12、庫房內嚴禁存放與管理工作無關的工具和雜物。
13、庫區內的消防設施,通訊裝置,報警和防雷裝置應經常檢查。
14、嚴禁穿帶釘子的鞋和化纖衣服進入庫房。
15、嚴禁將通訊工具帶入民爆器材倉庫。
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制度5
一、安全生產臺帳
制定以下安全生產臺帳:
1、安全生產會議臺帳;
2、安全生產檢查臺帳;
3、安全生產宣傳教培訓臺帳;
4、生產安全事故管理臺帳
二、安全教育培訓
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具有相應的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和管理能力,經培訓考核合格。對從業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對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要建立臺帳、計劃和檔案。
三、現場管理
1是否設定避雷設施;
2、庫房之間、庫房與外部建築物是否符合安全距離;
3、是否設定了安全警世標誌;
4、是否配備了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
5、運輸車輛是否持有《爆炸物品物品運輸證》,是否有押運員負責押運,是否配有滅火器,有無危險品標記,貨運包裝是否牢固、嚴密,裝載有無高出車廂擋板,有無網罩或蓬布覆蓋,有無將性質相牴觸的爆破器材混裝同一車廂內,有無同載運乘客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6、使用爆破器材的單位是否持有《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是否有專職爆破員和安全員,以及是否持有《爆破員作業證》和《爆破器材安全員作業證》,爆破器材的來源是否合法;
7、爆破器材倉庫是否有專職保管員保管,並且雙人、雙鎖管理,晝夜是否有人值班守護;庫房門口部位是否有標識牌標識清楚核定的危險等級、儲存品種、最大允許儲量以及負責人,庫房存量是否超出最大允許儲量。
四、應急救援
制定火災、爆炸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和救援組織;定期開展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