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考勤制度15篇

學校考勤制度15篇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考勤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考勤制度1

  為了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管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讓教師能有序地開展工作,保證學校工作暢通無阻地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類:

  1、嚴格執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制度。

  2、嚴肅督查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開會、升旗)的到崗情況。

  3、嚴格履行簽到和書面請假手續。

  二、考勤管理:

  一、教師必須按學校的作息時間上下班,教職工坐班時間以學校作息時間為準。

  二、上午、下午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到指定地點履行簽到手續,漏籤一次扣款2元;無課上班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10元(超過10分鐘,在一節課的時間以內扣款20元),遲到、早退達兩節以上(含兩節)不到半天的扣款50元;有課的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15元,20分鐘以內的扣款20元,超過20分鐘的作誤課處理,誤課一節扣款30元。

  三、教師有事必須書面請假(電話或帶假不作為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學部負責人籤批,請假按一節課扣款5元計算。半天以上由學部負責人註明工作安排情況後由校長籤批,經批准的將批條交學部負責人備案。

  四、事假按一天扣款10元計算,沒有批准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作為曠工處理,曠工按一天扣款50元計算;病假憑縣人民醫院或中醫院的診斷證明和自己的請假條到學部負責人處辦理工作安排說明後到校長處籤批,經批准的將批條交學部負責人備案)。

  五、學校例會(週三、日)請假一次扣款15元,遲到早退扣款5元。

  六、集體公益活動請假一次扣款10元。值崗時遲到早退除扣發值崗工資外,還處以值班工資一倍的罰款。

  七、沒有履行請假手續或請假未批准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屬於嚴重違紀違約行為,曠工超過一天的按《惠湖中英文學校教師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每週星期一學校舉行升旗儀式,全體教教師必須按時參加,站在規定的地點排成佇列進行升旗。課間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後面做操,其他教師幫助班主任管理班級(升旗和做操時有家長到校或領導到校檢查工作,有關人員不能參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5元。

  九、教師請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內,每超假一天罰款30元,超假兩天以上(不含兩天)的學校按自動離職處理。不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調換課程以及代課沒到,均作曠工處理,曠工每一節課的時間扣款10元。

  十、因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師在報到後至開學後10天內及學期結束前半個月內不得請假,請教師自己克服困難。

  十一、教職工考勤每月公佈一次,記載結果每月底上報校長辦公室存檔,學期結束時作為學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據。

學校考勤制度2

  1、各學校要建立考勤冊,一律實行簽到制。每星期要將出勤情況總結公佈,對一學期內曠工、遲到、早退次數較多的教師,要給予一定的懲罰,對每學期內曠工三天以上者,不能當選模範,在職稱崗位評聘中扣分。對出全勤的教師給予表彰獎勵,並做為評模和競聘的重要依據。聯校檢查教師空堂的,公辦教師罰10元,同時罰中心校長2元。連續兩次檢查空堂加倍處罰,通報全鎮。

  2、聯校所有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實行全日坐班制。未經聯校批准,不得擅自停課,否則按曠工論處,扣發工資。

  3、嚴格請假制度,教職工請假要嚴格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向中心校長請假,兩天以上者向聯校請假,到期要及時消假,否則按曠工論處。凡因病不能堅持工作者或事假較長者,每月扣除300元(重病號除外)。有病有事到期不能上班者,應續假,不辦理續假手續,視為曠工。婦女產假按計劃生育條例執行,超假者按前項處理。教職工本人結婚或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假七天,假期工資照發。

  4、嚴格會議制度,凡聯校組織的各種會議和各種活動,教師要按時參加,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更換與會人員,違者按曠工對待(遲到、早退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扣發當天工資。

  5、學校所有工作人員要樹立以校為家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按時到校盯崗,上班時間不準空堂,不準外出,不準回家,不準閒談,不準做與本工作無關的事,不準影響他人工作,不喝酒,對遲到、早退、曠工者按前4條執行。如有違犯,給予嚴肅批評。

學校考勤制度3

  為保證全校教師在繼續教育(第三階段)學習期間參加各項學習活動的時間,確保完成學習任務,達到繼續教育的效果,根據繼續教育工作的具體要求,在開展繼續教育工作期間,要統籌安排處理好工作和學習的關係,正確認識參加繼續活動與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一致性,堅持繼續教育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兩不誤、兩促進”。為此,對全體教師參加繼續教育活動實行考勤、請假、補習等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一、學習制度

  1、認真參加學校繼續教育工作領導組組織的各項學習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

  2、在集體學習期間,要做好學習材料、學習讀本、學習筆記本的準備工作,要關閉手機或調至振動檔,仔細聽,認真記。

  3、在自學期間,要按照學習進度認真學習,作好讀書筆記,記錄好自學的時間、內容,摘錄教材中的要點和重點內容,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作業,結合教育教學工作撰寫學習心得體會。

  二、考勤制度

  1、考勤的內容:全校教師集中學習活動的情況。

  2、考勤的物件:參加繼續教育(第三階段)活動的全體教師。

  3、考勤的辦法:學習活動考勤實行點名制和簽到制相結合,如實做好考勤記錄,以及根據學校規章制度做好考核工作,考勤簽到紀錄要儲存好,以便核查公佈。

  三、請假制度

  1、繼續教育學習活動考勤實行雙重處理制度,即:繼續教育工作中的缺勤除在繼續教育工作考核中計算外,還要計入學校考勤納入學校全方位考核。

  2、對繼續教育工作的各種會議、活動,原則上不能請假。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須向學校領導提出書面請假單,得到批准後方可。請假的教師還須進行補習,保證達到規定的學習時間並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3、請假必須事先請假,不準事後補假。事後補假按曠工論處。

  4、對不請假或未經批准缺席學習活動的老師,經查實後,由學校行政按學校相關制度納入學校考核。並同時作為學習態度的依據,扣除其相應學分。

  四、補習制度

  對因公、因病、處理緊急事務等情況。不能按時參加繼續教育活動的教師,必須辦理請假手續,返回後要立即向學校繼續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報到,由領導小組指導其完成外出期間繼續教育工作的'各項任務後,繼續參加繼續教育活動。

學校考勤制度4

  為嚴肅教學紀律,提高教學質量,經學校研究決定:試行“應城一中坐班考勤制度”。

  一、考勤物件:全體教職員工。

  二、考勤內容:坐班考勤與課堂考勤。

  三、坐班考勤辦法:坐班考勤實行彈性與基本時間坐班相結合。教師的坐班實行彈性,行政教輔人員規定基本的坐班時間。

  1、教師坐班:教師保證每天4個鉤的考勤,高三教師全天候坐班。

  2、行政教輔人員坐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為基本坐班時間。

  3、教師坐班考勤由年級處當日值班人員分早、中、晚時段巡查核對。教師課堂考勤由年級處當日值班人員和各班值日學生核對後確定。

  4、行政教輔人員由校行政辦值日人分上、下午規定的時間考核。

  四、獎懲辦法。

  1、全勤獎:教師每月完成100個鉤,又無缺課現象,可享受全勤獎。行政教輔人員完成每天的基本坐班時間,無曠工現象,可享受全勤獎。

  2、處罰:教師每月累計少於100個鉤,全勤獎只發一半或不發,教師無故曠課一節,除扣除一節課的平均津貼外還扣除全勤獎,一月無故曠課累計達五節者,不發當月課時津貼。事假和病假按天數扣除課時津貼。

  行政教輔人員:每月累計少於100個鉤,全勤獎只發一半或不發。無故曠工半日,扣除當天的課時津貼,一月無故曠工累計五天,不發當月的課時津貼。事假和病假按天數扣除課時津貼。

  五、年級處每月向學校報送教師坐班和課堂考勤表。

  辦公室每月向學校報送行政教輔人員考勤表,彙總後核實每個教職員的當月津貼。

學校考勤制度5

  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過行政會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師每天堅持上下午簽到制度,時間為預備鈴響前後各10分鐘,若有特殊情況不能準時,必須在簽到時間內向值周行政說明原因,由行政籤原因,杜絕他人代簽,未簽到或代簽的扣5元/人次。

  2、政治學習,業務培訓、集會,教學等活動,遲到、早退10元/人、次;事假20元/人、次(不超過一天),教學時間如遇病、事假,相應調整的課時補助累計扣除;缺席40元/人、次,相應課時按40元/人、節累計扣除(不超過一天)。

  3、病假要持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

  4、出公差,由工會主席及時公佈。

  5、教師坐班時間必須在教學區的教室,辦公室,學生寢室,從事教育教學活動,否則,參照上述1——2執行。

  6、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學校考勤制度6

  為了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工作秩序,規範學校內部管理,使學生一到校就有教師履行組織教育和管理職責,鑑於學生年齡特點和自律、自護、自理、自學能力差,如教師不按時到崗入位,學生管理出現空檔,很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聲譽、教師形象和正常教學秩序將會受到影響,為此,依據國家《教師法》及上級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蘇家鎮學校教師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時間:

  按照作息時間安排,每天早上值班教師提前30分鐘到校、值周教師提前20分鐘到校、班主任教師提前10分鐘到校、科任教師在早操前到校,管理、組織學生,進行環境衛生打掃和早讀。下午集中放學,班級學生全部離校後教師方可下班,行政值班教師清理完校園學生,師生全部離校後才可下班。

  二、學校實行坐班制。

  上班時間,每位教師全身心投入教學工作和學生管理工作,不得做與教育教學無關事情(如上街買菜吃飯、打牌下棋、校外閒逛等),特殊情況需外出的須向校長請假(時間控制在2小時內),經批准方可出校門。未經批准出校門在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

  三、嚴格考勤:

  1、作好登記,作為教師績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據。

  2、教師一到校簽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簽到冊,做好當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論親疏,一視同仁。

  3、學校集會做到:不遲到、不開小會、不打瞌睡、不看書報、不帶孩子、不在會場接聽電話,手機設定震動狀態。

  4、教師的紅白喜事,安排在學生離校後,不影響教學,並在事前報學校批准假期。

  5、學校辦公室將對各年級教師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無假外出或弄虛作假者,將作為曠工處理,當年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6、每位教師要有工作超前意識,寧可早到10分鐘,不可遲到1分鐘。

  7、出現缺勤的同志應自覺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為重。

  8、教師離校外出,自覺作好登記,如出現疏漏,查實後記入相關人員的考勤考核。

  四、請假制度:

  1、教師要儘量在雙休日、寒暑假和節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時間最好不要請假。

  2、非請假不可的病事假,須完善請假手續,寫出書面請假條(一天以內由校長批准;一週以內由中心校長審批;一週以上病假交縣教育局審批)待批准以後,與班級教師作好銜接,移交有關手續,將請假條交到校長辦公室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特殊情況(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出現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於處理事情等)不能親自到校請假的,可先向年級領導口頭請假,後補辦請假手續。補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天,事後向相關領導說明原委,以便學校領導看望慰問和查實。

  3、請長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應績效工資(癌症、精神病人除外,按國家有關政策精神執行)。

  五、實行獎懲:

  1、每學期(學年)出滿勤的教師在評優、晉級、聘任等方面優先考慮。

  2、出勤考核分作為教師30%績效考核重要依據之一。(1)病假、事假、遲到、早退與曠工列入績效考核;

  (2)事假、遲到、早退和曠工在期末按實計算;

  (3)全年遲到、早退、曠工累計3天者,當年不能參加評優;

  (4)全年累計曠工15天者,報縣教育局除名,按自動離職處理。

  3、缺勤教師,在年度考核、晉升職稱、評優時,按相關規定扣分。

  4、上班期間有急事需處理臨時耽擱兩小時者可不計缺勤,但須向學校領導請示批准,同時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開。

  六、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規定,不計缺勤,享受出滿勤獎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105天,寒暑假可順延。

  3、喪假3至5天,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喪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喪假,不計缺勤。

  4、結合實際,教師子女結婚,准許請假一天在家為子女操辦婚姻,不計缺勤。

  5、以上四項假辦理書面請假手續,領導批准,交到學校辦公室存檔。

學校考勤制度7

  會議是學校貫徹落實上級指示,安排部署工作的重要途徑之一。會議秩序的好壞,是事關政令暢通和教育工作者自身形象的大事。為了嚴肅會議紀律,確保會議精神的準確及時貫徹執行,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的組織原則

  堅持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全校性的政治學習和有關會議,必須堅持做到班級、教研組的區域性小會服從全校性的全域性大會。任何班級、教研組及個人不得以上課、私事、區域性小會為由拒不參加學校召開的會議。學校領導、教職員工參加上級或學校召開的各種會議、政治學習及教研活動都進行考勤登記且建檔考核。

  二、會議紀律

  1、參會人員必須按通知時間提早到會,不得遲到、早退、缺席。

  2、各種會議每個教師都要帶上筆記本,做好筆記。

  3、參會人員必須自覺維護會議紀律,開會時不能在會場外面逗留或閒逛,開會時不能隨意在會場中走動,更不能中途離會,不準大聲喧譁或三三兩兩“另立會場”,不準帶小孩入會場哭鬧,不得翻看與會議無

  關的報刊雜誌或小說等。

  4、對會議內容或安排有異議的,會後與召集人溝通,不得在會議室無視會議紀律或無理取鬧,否則,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三、會議考勤

  1、學校各種會議(包括全校性會議、班主任會議和教研組會議等)實行簽到或點名制。每次會議或政治學習由召集人按通知時間順延5分鐘開始點名,點名不到記遲到。召集人可視會議情況於會議期間隨時點名,點名不在者記早退,兩次以上點名不在會者視為缺會。遲到的參會人員到會時自覺在點名處消缺席,否則視為缺會。

  2、參會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必須在會前向召集人請假,並說明原因,經批准後,方能生效,否則一律視為缺會。

  3、因學校安排公事不能參加會議的人員,也必須提早向召集人請公假,經召集人同意後按公假處理。

  四、獎懲措施

  1、根據績效考核考勤分值進行考勤。缺席會議,每次扣0。2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1分(當天已辦理教學請假手續的不計扣);因公開會或出差請假,經學校相關科室同意後只考勤不計扣。

  2、學期結束後,各位教師把會議記錄本上交校長室待查。

  3、每學期的會議考勤簿要存檔備案,並將每個人的缺勤彙總記入教職員工業務檔案,為教職員工職稱評審、先進評選,全員聘任等提供參考依據。

學校考勤制度8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切實做好學校各部門的各項管理工作,特制定學校員工考勤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打卡考勤。即上班前和下班後打卡,嚴格遵循打卡時間在崗。

  第三條不得擅離職守,如離開本辦公室必須告之辦公室負責人,確需離崗的應履行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崗,未告之辦公室負責人、未請假離崗的視為擅自離崗。

  第四條一天以內(不含一天)請假須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使用學校統一的《學校員工請假申請單》,經校長簽字批准後,將請假單交予考勤管理員存檔後方可離崗。

  第五條一天以上(含一天)請假須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使用中心統一的《員工請假申請單》,請假單一式兩份,經校長和分管主任簽字批准後,一份交予學校考勤管理員、一份交予辦公室存檔後方可離崗。

  第六條休假須提前履行休假手續,使用中心統一的《員工休假申請單》,經校長和分管主任簽字批准後,交予辦公室存檔並告之學校考勤管理員方可休假。

  第七條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履行請假手續的應電話請假,並在上班後立即補辦請假手續,不得簡訊請假或他人代請。

  第八條因病、因事請假的,根據請假時間,一天以內的由校長批准;一天以上(含一天)由校長和分管主任批准。

  第九條請假人員返回中心後,應立即向考勤管理員辦理銷假手續。未履行請假手續或未經同意擅自外出按曠工規定處理。

  第十條每月初,考勤管理員根據中心辦公室的打卡記錄和出勤情況與上月的請假單進行核對,擅自外出的不予以補請假單。

  第十一條學校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或先進工作者。

  1、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六十天;

  2、擅自離崗三次以上;

  3、累計曠工三天以上;

  對違反上述規定且情節嚴重的,年度考核不予定為稱職等次。

  第十二條本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學校員工年度考核。

學校考勤制度9

  為加強校風建設,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同學們的學習時間,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考勤規定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讀、正課、課間操、自習課、勞動及學校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均屬於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的學生,應辦理請假補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曠課論。上課鈴響後才進教室者視為遲到,在下課前擅離課堂(或現場)視為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算曠課一節。

  3。學生請病假,走讀生需家長證明,住校生應有校醫或醫院證明,2天以內報學生處批准。3天以上報分管領導批准。學生因病來不及請假者,由家長電話向班主任請假,並及時到學生處登記,在回校後當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請假批准後,所有假條存根及證明由班主任儲存。

  4。學生無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應和家長取得聯絡,超過1天報學生處備案協查。

  二、考勤管理規定

  每班設立考勤本,每節課(及學校安排的各項活動)由班長或班主任指定班幹部登記,學生考勤情況每週由學生處統計公佈一次。學期結束時,將學生考勤情況,填入學生成長檔案冊和學生成績通知書。

學校考勤制度10

  每學期開始,學生報到後班主任指派班長開始考勤。

  1、考勤分上課考勤、早晚自修考勤、活動考勤。

  2、上課考勤除點名冊外,課後班長應將班級日誌交任課教師簽字。早、晚自修考勤班長應如實報告本班學生出勤情況。班長對學校、班級安排的活動要進行有效出勤人數的記錄。班長對考勤情況應及時向班主任作好彙報。

  3、學生在學習期間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課,請事假應履行請假條手續,請病假必須有醫院證明。請假條應事前遞交班主任,如班主任不在可交當天行政值班人員。一天內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報學生處批准,假期結束後應及時向班主任銷假。對無故延長假期的按曠課處理,非特殊情況事後不予補假。

  4、班主任要督促檢查班長的考勤記錄,考勤做到及時、公正,不徇私情,對經常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將其違紀情況及時彙報學工處,給予必要的處理,以警示他人。

  5、建立學生缺勤違紀周公布制度。

學校考勤制度11

  一 考勤

  1、公假:凡因公事(含產假)請假,培訓內容自行後補。公假不記入獎懲範圍。

  2、事假:凡因事請假者,須具備請假條,並經校本培訓領導組組長同意後,記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參加培訓學習,須持醫院證明並出具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後,記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診等)除外。

  4、遲到:培訓學習兩次點名後未到者,記遲到一次。

  5、早退:學習中提前退場者,記早退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6、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培訓學習者,缺席一次記曠工一次。

  二 培訓考勤

  每學期公佈一次,學年度累積計算。教師出勤情況與學校年度考核等級和學校獎懲制度掛鉤。

  三 培訓

  學習時,全體參培人員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不說話、不開小差),關閉一切通訊工具,認真聽講,認真筆記。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培訓任務。

學校考勤制度12

  為加強校風建設,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同學們的學習時間,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考勤規定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讀、正課、課間操、自習課、勞動及學校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均屬於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的學生,應辦理請假補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曠課論。上課鈴響後才進教室者視為遲到,在下課前擅離課堂(或現場)視為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算曠課一節。

  3、學生請病假,走讀生需家長證明,住校生應有校醫或醫院證明,2天以內報學生處批准。3天以上報分管領導批准。學生因病來不及請假者,由家長電話向班主任請假,並及時到學生處登記,在回校後當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請假批准後,所有假條存根及證明由班主任儲存。

  4、學生無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應和家長取得聯絡,超過1天報學生處備案協查。

  二、考勤管理規定

  每班設立考勤本,每節課(及學校安排的各項活動)由班長或班主任指定班幹部登記,學生考勤情況每週由學生處統計公佈一次。學期結束時,將學生考勤情況,填入學生成長檔案冊和學生成績通知書。

學校考勤制度13

  一、病假

  ⒈因病休息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需交醫療單位病假證明。

  ⒉到醫院看病要事先請假。

  ⒊病假期間除住院治療外,不發工資。

  二、事假

  ⒈請事假必須事前向主管領導說明原因,經批准後方能離校,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請假,須於上班前用電話或委託別人請假,事後說明原因,補辦手續。

  ⒉事假期間不發給工資。

  三、曠工

  ⒈凡無故不上班或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均作為曠工論處。

  ⒉曠工三日以上,按自動退職處理。

  ⒊曠工期間停發工資。

  四、產假、哺乳假、婚假、喪假

  按國務院及上級規定執行。婚假、探親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滿因故不能按時上班時,需辦理請假手續,經領導批准後方可續假,凡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而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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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發現和培養優秀教師,著重和保護教師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教師職業信心,形成目標一致、互相學習、彼此支援、共同成長的優秀教師群體。特制定本校校本培訓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

  ①公假:凡因公事(含產假)請假,培訓內容自行後補。公假不記入獎懲範圍。

  ②事假:凡因事請假者,須具備請假條,並經校本培訓領導組組長同意後,記事假一次。

  ③病假:凡因病不能參加培訓學習,須持醫院證明並出具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後,記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診等)除外。

  ④遲到:培訓學習兩次點名後未到者,記遲到一次。

  ⑤早退:學習中提前退場者,記早退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⑥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培訓學習者,缺席一次記曠工一次,無故曠工三次者視為不合格。

  2.培訓中老師要認真聽、認真記,同時加強自學,積極參加讀書研討等活動。學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師學習筆記,考核是將學習態度作為成績參考。

  3.每位教師每學年開一節校內公開課;能運用多媒體教學手段進行教學;能讀若干本教育類書刊(有讀書筆記);寫一篇教育教學論文(案例)或小結。

  4.培訓結束時,應及時完成相關作業和培訓調查,作好自我小結和自評。

  5、在校外參加培訓,要憑學分卡到負責人處登記學分。

  6、學期結束前兩週要做好學分自評,再交教研組考評,最後由考核小組考評。

學校考勤制度15

  一、考勤制度

  1、全體教職工實行坐班制。

  2、不無故遲到、早退,上班時間必須準時到校。

  3、教職工凡是需要請假者,一般情況必須事先按規定程式填寫統一印製的《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因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後應儘快按規定補辦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4、請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必須主管部門主任請假(班主任向政教主任請假);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包括三天),必須向分管校長請假;三天以上必須向校長請假,並提前兩天以便學校妥善安排好工作;請假一週以上,應報請科教體育局批准。

  5、請假手續一式兩份,一份交校辦存底,一份交教研組長考勤,由教研組長交總務統計。

  6、病假憑醫院證明;函授學習請假憑面授通知;對婚假、產假、喪假以及哺乳期的女教師的照顧,按有關規定執行。

  7、假期期滿應及時主動向批准部門銷假,否則,視同超假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校,應主動、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8、不存在補假,工作時間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隨便離崗,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准,不得擅自離校,如有違者按曠工處理。確實需要請假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出校門必須出示出門條,否則門衛不予出門。(出門條是用於出門辦事,出門條使用一次不得超過半天,不能代替請假條)

  9、病、事假條必須分管領導或主管部門領導簽字方能生效。

  二、考勤辦法

  絕大多數教職工都能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但仍有極少數教職工,出門不出示出門條,無故遲到、早退等,為嚴明紀律,做到一視同仁,採取以下方法考勤:

  1、早上、下午考勤簽到制,早上、下午負責簽到同志提前20分鐘到崗,本著認真負責態度進行工作,一視同仁,禁止代簽(代他人簽到的發現一次,扣代簽人50元)。

  2、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每次扣考勤獎5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扣10元,半小時以上一小時以內扣15元,超過1小時不足2小時扣25元,超過2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累計不夠扣的再從福利中扣除,(檢查早退現象一般採取不定時抽查,抽查時間一般為下班前20分鐘開始)。

  3、對於中途溜號情況,一經發現,半小時以內每次扣20元,一小時以內每次扣40元,一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每次扣80元,以次類推。( 不定時進行中途抽查,抽查到的教職工按上述時間計算。)

  4、遲到的或因其他原因(包括公事)未簽到的教職工到校後應立即補到,並按第2條款內容執行。

  5、教職工大會一般不得缺席,確有特殊情況應向學校領導請假,無故缺席一次扣20元,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扣5元。

  6、曠工半天扣除半個月職務津貼;半天以上1天以內扣除一個月職務津貼;1天以上2天以內(含2天)扣兩個月職務津貼;2天以上上報區科教體育局,按教科體育局意見處理。

  7、不論公事、私事都要事先調好課,每缺一節課扣除一個月職務津貼。因缺課造成後果者,視情節輕重,追究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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