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集中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8篇)
冬季集中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8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冬季集中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冬季集中供暖的應急預案1
為保證師生冬季取暖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冬季取暖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師生冬季取暖,特制定如下安全方案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組長:
副組長:
二、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學校成立領導小組,對學校的教室、辦公室等進行了實地檢視並進行排查,確保用電安全、用暖安全,無安全隱患。
組長:王振平(主要負責組織學校領導、各班班主任、各功能室管理員對學校各個安全防範點進行檢查、排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後勤相關人員整改)
副組長:劉躍忠,王金磊(負責制訂冬季取暖安全規章制度及緊急情況處理預案,細化措施,責任到人)
監督人員:xxx
成員:各班班主任和值班人員(負責每天對各班教室、教師辦公室、師生活動場所開窗通風換氣、室內用電安全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檢查情況納入學校安全考核管理的內容,確保室內用電安全)
三、主要工作
1、安全教育,常態有效。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會、班會、黑板報、手抄報等多種渠道開展冬季取暖安全教育,實現安全教育經常化、制度化。
2、全面排查,消除隱患。學校組織專門人員對各教室空調、電暖器以及用電線路進行全面排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請專業維修人員對其檢修,消除了安全隱患。
3、專人負責,取暖科學。安排專人開關各教室空調,空調執行期間必須關閉門窗及燈棍,嚴禁開窗、開門、開燈使用空調。放學或教室及辦公室無人時,管理人、責任人應及時關閉空調,放學後由豐國順老師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空調關閉情況,如發現有未關閉的,應及時關閉並通知相關責任人,追查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做到科學取暖,安全與節約並重。
4、為保證用電安全,學校實施錯時供暖,先供低年級(認真檢查各種消防器材,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5、加強值班制度,加強巡視和檢查,排除事故的隱患,確保師生安全溫暖過冬。
6、供暖期間要加強管理,增強責任意識,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冬季取暖安全。
7、對教室及辦公室的門窗提前檢查,有損壞的門窗都作了及時修理或是更換,確保不影響學生正常取暖。對教室及寢室的取暖工具——進行檢查維修,由安全工作相關領導劉躍忠主任親自到各個教室及辦公室進行檢查,一個一個過關。看取暖裝置工作狀態是否正常,看質量是否有保證,發現有毛病的及時維修,不放過任何一個疑點。
冬季集中供暖的應急預案2
冬季是燃煤取暖不當造成師生煤氣中毒和火災的易發期。為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建立平安和諧校園,結合實際,特制定冬季取暖方案如下:
一、目標與任務
認真落實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惡劣天氣期間實習支教相關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聊城大學《關於實習支教大學生冬季取暖安全問題的通知》的精神,強化管理,落實措施,增強師生員工的防範意識和能力,為師生健康、和諧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方法與步驟
(一)宣傳發動
1、召開校長例會,傳達上級檔案精神;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利用板報、櫥窗等方式,及時宣傳取暖的注意問題。
3、落實學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
(二)自查整改
1、組建機構。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具體分工,明確責任,認真部署各項工作,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抓細。
2、取暖要求。用煤爐取暖的學校,室內確保通風;安裝排煙管道,保證管道通暢、不漏氣、並裝有風斗;周圍不能有易燃物。支教教師室內使用新電暖氣取暖,宿舍不準用電褥子取暖;經常檢查線路,保證線路安全。
3、各完小安排專人負責冬季取暖問題,值班人員明確責任,加強檢查。
4、堅決消滅明火取暖,消除煤氣中毒的隱患;禁止使用電爐取暖,易燃物品要遠離火源,防止火災的發生。
5、認真檢查消防器材,保障安全裝置到位。
(三)應急預警
突發事件發生時,學校安全取暖領導小組轉為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向聯校上報突發事件情況,並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事件發生後,聯校指揮部指揮成員要迅速到位,要及時把受災學校事件詳細情況統計彙總,做好學生安撫工作,及時查清事件發生起因,做好事件的發展分析、預測,開展救援工作宣傳,配合其他部門救災搶險;組織醫療救護隊,確保受害師生在最短時間內接受搶救與治療;維護校園安全保衛工作,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三、工作措施
1、各完小透過校會、班會、櫥窗等方式,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預防煤氣中毒等安全教育,讓學生掌握預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事故能力。
2、加強對預防煤氣中毒的安全知識的宣傳,時刻關心支教教師的生活。
3、加強安全課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知識講座。
4、切實進行安全預警演練,提高師生預防自救能力。
5、認真檢查取暖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記錄,寫出書面總結報告。
冬季集中供暖的應急預案3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x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進位總體方案》、《x市農村地區氣代煤電代煤實施意見》要求,加快推進農村地區供熱清潔化,有效改善空氣質量,在總結xxxx-xxxx年工作基礎上,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充分考慮電力、燃氣保障程度,繼續實施電代煤、氣代煤等清潔能源替代,最大限度提高農村清潔採暖比例。未實施清潔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採暖居民推廣使用潔淨型煤等清潔燃料,實現全覆蓋。
二、基本原則
——多種方式、統籌兼顧。充分考量電力、燃氣配套等基礎條件,“宜電則電、電代優先;宜氣則氣、以氣定量;宜煤則煤、型煤託底”,多種形式推進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
——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實行整村連片推進,深入宣傳發動,落實配套政策,採取市場化運作模式,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實現多方共贏。
——完善政策、惠及民生。兼顧群眾承受能力,調整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和社會投資力度,開展光伏+電代煤試點示範,減少居民負擔,把好事辦好,讓群眾滿意,實現預期效果。
三、實施方式及任務
(一)電代煤。在目前電網承載力前提下,能實施電代煤的分散燃煤採暖居民優先實施電代煤,堅持整村推進,連片推進,減少與氣代煤的交叉,降低施工難度,提高投資效率。xxxx年xx月底前完成約x眡萬戶電代煤改造工作。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醫院(衛生所)、鄉鎮政府等分散燃煤採暖單位使用者優先實施電代煤改造。國網x供電公司根據電網承載力,提出電代煤確村確戶和單位改造初步意見,各縣(市、區)會同當地供電公司予以確認,全市彙總平衡後確定各縣(市、區)年度目標任務。
科學選擇電採暖裝置。堅持電代煤工程的系統性和“一戶一設計”原則,按照《關於下達x市“煤改電”採暖專案電採暖裝置及安裝入圍企業產品目錄的通知》(石散煤壓減替代辦〔xxxx〕x號)相關要求,各縣(市、區)組織技術力量和中標企業,根據居民住戶需求和實際情況對每戶科學確定技術路線,提出科學的取暖系統設計方案,確保每個家庭取暖系統做到省錢實用、安全舒適、環保節能。根據目前現有成熟技術和應用實踐,對採暖面積較大的居民住戶,引導居民選用蓄熱式電鍋爐,經濟條件較好的鼓勵採用空氣源熱泵、地源熱泵、太陽能+電輔熱等採暖裝置;對實際取暖面積xx平方米以下,單間取暖面積在xx平方米以下的連續供暖居民住戶可選用蓄熱式電暖氣,同樣條件只在夜間採暖的間斷供暖居民住戶也可選用直熱式電暖器(電加熱器)。要指導居民住戶選擇適宜產品,原則上一戶居民只能選擇一家企業的產品,購置電採暖裝置的居民姓名要與電錶登記姓名相一致。
開展試點示範。鼓勵企業創新取暖技術,對一些效率高、成本低、效果好的技術和產品,全市統一安排進行試點,待成熟後再進行推廣;開展光伏+電代煤供暖試點,選擇有經驗和實力,在行業內信譽良好的專業公司,採用多種運作模式,利用電代煤居民住戶屋頂,建設分散式光伏發電系統,原則上確保居民每年不低於xxx元/kw收益。xxxx年具有整村推進電代煤取暖的縣(市、區),每個縣(市、區)選擇x-x個村進行試點示範。試點村由縣(市、區)推薦,市氣代煤電代煤領導小組確認後實施。
(二)氣代煤。根據資源稟賦情況,鼓勵實施生物質氣、沼氣、輕烴燃氣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繼續按照依託管道氣和燃氣特許經營企業實施氣代煤的總體要求,在電代煤不能覆蓋的平原農村居民住戶推廣戶用燃氣採暖熱水爐,同時解決炊事用氣。各縣(市、區)要組織居民按照《關於下達燃氣採暖熱水爐中標入圍企業產品目錄的通知》相關要求和有關程式選擇適用產品。嚴格限制撬裝站等點供方式實施氣代煤,單位使用者原則上不實施氣代煤。xxxx年各縣(市、區)分散燃煤採暖居民氣代煤任務視氣源落實情況另行安排。
(三)潔淨型煤。未實施清潔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採暖居民推廣使用潔淨型煤等清潔燃料,做到應推盡推,應用盡用,實現全覆蓋。
四、支援政策
(一)氣代煤、電代煤支援政策繼續按照《x市農村地區氣代煤電代煤實施意見》(石政發〔xxxx〕xx號)檔案執行。
(二)實施生物質氣、沼氣、輕烴燃氣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的參照氣代煤補貼標準給予補助(冀財建〔xxxx〕xxx號)。
(三)電代煤工程增加的戶表以上供電網路改造費用由供電公司承擔並負責施工改造,戶表以下線路改造費用由電採暖裝置中標入圍企業承擔並負責施工改造,戶表應就近安裝至電代煤居民住戶牆上,否則產生的線路費用由供電公司承擔;對採暖裝置超過xxx千瓦的使用者需採用高壓供電方案,供電公司負責高壓線路投資,配電室及低壓線路投資由使用者自行承擔;國網x供電公司負責光伏+電代煤供暖試點發電上網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及保障工作。
(四)對居民購買潔淨型煤按照xxx元/噸給予補貼,由市、縣兩級財政按照x∶x比例分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在x市氣代煤電代煤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統一組織實施,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委。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抓緊研究制定本地區工作實施方案和資金配套政策,進一步細化責任,明確具體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組織好本地區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落實工作責任。縣(市、區)政府是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轄區內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
市城管委承擔市氣代煤電代煤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並牽頭負責氣代煤電代煤執行、燃氣使用、供暖保障等工作;市住建局牽頭負責氣代煤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及工程驗收監管等工作;市發改委牽頭負責氣源保障、電力供需平衡協調、潔淨型煤供應、油氣輸送管道專案管理等工作;市質監局牽頭負責特種裝置(城鎮燃氣公用壓力管道除外)檢驗檢測,潔淨型煤質量監管等工作;市工商局牽頭負責散煤管控、氣代煤電代煤採暖裝置質量監管等工作,依法查處散煤銷售違法行為;市財政局牽頭負責爭取省級財政資金,落實市級配套資金,及時下達撥付和清算資金,配合審計部門做好資金使用監管等工作;市審計局牽頭負責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程質量、工程安全、補貼資金支出、使用等審計監督工作;市農牧局牽頭負責可再生能源替代試點示範工作;市環保局牽頭負責清潔能源替代汙染物排放檢測、評估等工作;市安監局牽頭負責氣代煤電代煤安全綜合監管工作;市行政審批局牽頭負責指導各縣(市、區)研究制定農村地區氣代煤電代煤工程審批流程等工作;市公安消防支隊牽頭負責氣代煤、電代煤消防安全監管和火災、事故搶險救援等工作;國網x供電公司牽頭負責電代煤、光伏試點配套電力設施建設,電力供應保障,電代煤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管指導及驗收,電代煤使用者用電量統計及補貼資金代發放等工作。
(三)建立高效審批機制。各縣(市、區)和行政審批、住建、規劃、國土、城管、園林、交通、水利、安監、質監、交管、消防、供電等部門要積極支援氣代煤、電代煤專案建設,建立快捷、高效的工作機制,開通綠色通道,確保專案順利實施。市行政審批局要指導各縣(市、區)最佳化審批環節,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做好審批保障,研究制定有利於保障氣代煤工程建設和執行安全,切合農村地區實際情況、操作性較強的審批流程,遇有問題及時協調最佳化完善。清潔取暖工程涉及的電力設施、燃氣設施等,涉及建設用地指標和規劃調整的,由所在縣(市、區)政府統籌調劑,優先予以保障,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四)強化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和“紅線”意識,把安全和質量工作貫穿於氣代煤、電代煤全過程,嚴把安全生產關、施工質量關、產品檢測關、竣工驗收關。各燃氣公司、採暖裝置中標入圍企業和各級供電公司要選擇最有實力的施工隊伍,執行最嚴格的建設標準和規範,抓好風險排查和處置,保障工程建設質量和後期安全穩定執行。
(五)保障資源供應。各燃氣公司是氣源保障的責任主體,要做好新增氣量測算和資源爭取工作,簽訂供氣協議,落實儲氣調峰能力,制定高峰月、高峰日應急供氣方案,報當地燃氣主管部門備案實施。建立健全應急保障措施,推進應急儲備設施建設,確保供氣安全;供電公司要加大配套供電設施建設力度,滿足供電保障和增容需求;繼續完善潔淨型煤生產配送體系建設,保障潔淨型煤供應。鑑於我市天然氣供應冬夏峰谷差巨大,已影響到供氣和供熱安全,要嚴格落實市發改委等x部門《關於加快推進新增建築電能供暖的意見》相關要求,嚴格限制新增建築採用天然氣取暖,除大型綜合商業綜合體、辦公樓、酒店、醫院等公共建築可實施天然氣分散式能源供暖製冷外,住宅小區等其他建築未經市政府批准不得采用天然氣供暖。
(六)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加強對清潔供暖的正面輿論引導。重點從居民的角度,多種形式宣傳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對改善空氣質量的作用,對改善生活質量和健康的意義,營造全社會共同支援的良好氛圍,引導居民主動自願參與、科學安全使用。
(七)做好考核工作。將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縣(市、區)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年度工作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冬季集中供暖的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保障春節期間全市城鎮居民正常採暖供熱,有效應對採暖供熱執行中的突發事件,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臨汾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
1.3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屬地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供熱採暖工作。
(2)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處置的原則,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化安全監管制度,確保城市供熱安全有序執行。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熱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①臨汾市區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1萬戶以上居民供熱、各縣(市)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5千戶以上居民供熱或影響城市供熱範圍三分之一區域供熱的特大突發性情況。
②供熱管網重大破裂、鍋爐爆炸等。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政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各縣(市、區)政府建立、完善和實施城市供熱採暖應急預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制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供熱採暖應急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組織體系;各供熱企業與當地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相銜接,負責制定本單位採暖供熱應急預案,建立相應應急組織。
2.1臨汾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
為快速、有序、高效地處置春節期間城市供熱突發事件,市政府成立臨汾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
(名單見附件)
主要職責:
指導和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啟動應急預案,部署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2.2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與保障供熱執行協調組
2.2.1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值班電話:12319),辦公室主任:宿青平(兼),副主任:陳保金(兼)。
主要職責:
(1)及時傳達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督促檢查有關執行情況;
(2)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全市城市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及上級部門彙報有關資訊;
(3)起草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工作計劃,組織收集與分析相關資訊,提出城市供熱突發事件處理建議;
(4)建立與指揮部領導和成員單位的資訊聯絡機制,保證資訊暢通。
2.2.2保障供熱執行協調組
組長:宣為民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韋明市建設局督查室主任
劉連鎖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經理
馮強臨汾河西電廠廠長
主要職責:
按時保質做好冬季供熱工作。保障城市供熱安全正常執行。
2.3城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有關供熱情況的宣傳報道。
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必要的資金調撥籌備工作。
市經委負責對供熱企業煤炭儲備進行總體協調調撥。
市煤炭局、省煤炭運銷公司臨汾分公司負責供熱煤源供應的組織協調。
市交通局負責對供熱儲煤運輸提供支援。
市安監局、市建設局負責供熱企業的安全運營監管及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市交警支隊負責保障供熱儲煤運輸車輛在城區道路的正常通行。
市物價局負責燃煤價格及供熱價格的核定監管。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春節期間有關氣象資訊。
市建設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對事件資訊進行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
市房產局負責協助堯都區政府做好市區集中供熱以外物業小區的供熱監管工作。
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負責保障市區集中供熱正常執行。
臨汾供電分公司負責保障集中供熱企業用電工作。
煤炭運銷臨汾分公司負責為集中供熱企業購進用煤提供便利、高效、快捷服務。
堯都區政府負責市區集中供熱以外物業小區的供熱協調工作,同時負責做好市區供熱信訪穩定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日常預防和預報
各縣(市、區)政府及供熱主管部門負責當地城市供熱執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市建設局負責臨汾市區城市供熱執行的監測、預警工作。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明確影響的範圍、資訊渠道、時限要求、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3.2預警預防行動
(1)加強監督檢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市、區)政府應當對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和供暖設施的日常監測、維護、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做好應急準備。從事城市供暖運營的企業要根據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習,對所有供熱系統執行裝置每天進行盤點、巡查、維護、加油保養,對機械裝置定期進行檢修。加大對生產區域、重點要害部位的巡邏檢查力度,防止停暖事故的發生。供暖企業各執行崗位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責任到人。各供熱企業要提前儲存7—10天優質原煤,確保鍋爐煤炭供應。
(3)建立值班制度。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市、區)政府春節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履行值班查崗制度,及時處理供熱執行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認真處理使用者投訴,對供熱區域內出現的影響供熱的問題進行協調。做到出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春節期間供熱安全執行。
(4)公佈應急熱線電話。各縣(市、區)政府及臨汾市區要向社會公佈城市供熱應急熱線電話。臨汾市區24小時供熱應急熱線電話為xxxx。
(5)開展宣傳教育。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報紙、宣傳手冊等媒介,廣泛宣傳城市供暖相關知識,提高公眾應急反應能力和安全用暖、規範用暖意識。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城市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發生事件的供熱企業應在第一時間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和裝置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將危害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4.2報告程式
城市供熱發生突發事件後,發生事件的單位應立即向歸口管理部門、當地政府和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同時報告市人民政府。
4.3響應行動
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城市供熱突發事件報告後,應詢問出事地點、波及範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同時嚮應急指揮部進行報告,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建議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並立即聯絡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事件狀況及發生事件原因,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建議。並做到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緊急協調組織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及時報告事態發展趨勢及狀況。
4.4資訊釋出
城市供熱突發事件資訊的公開發布由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新聞中心對外發布。資訊釋出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5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決定,並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
5後期處置
5.1總結評價
(1)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有關單位應在應急響應結束一週內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出書面報告。
(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書面報告後,應及時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檔案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原因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行動。
5.2調查報告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件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建議。
6應急保障
6.1指揮保障
各級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地點,由市、縣政府指定專門的場所,配備必要的裝置,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
6.2通訊保障
各級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必須保障通訊聯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通訊工具必須保證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值守,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應急指揮部與市政府、市級應急組織及供熱企業通訊聯絡的需要。
6.3物資保障
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建設局制定緊急情況下供熱設施搶險裝置、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政府備案。供熱企業儲備的專用搶險車、工程車輛等常規裝置要執行正常,鐵鍬、洋鎬、鋼絲繩、毛爪、繩子、撬槓、橇棍等搶險工具要儲量充足。定期維護要安排專人值守待命,隨時應對突發事件。
6.4隊伍保障
各供熱企業按照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應急處置隊伍,開展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應本著就近就快的原則,以事發地應急組織先期處置為主。
7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縣人民政府對在處置城市供熱應急事件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翫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8附則
8.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冬季集中供暖的應急預案5
為切實做好2022-2023採暖季供熱執行保障工作,不斷提升供熱服務水平,給廣大市民創造一個溫暖舒適的環境,依據石家莊市供熱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冬季取暖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群眾滿意,領導放心,社會好評”的工作目標,以保障供熱系統安全、穩定執行為重點,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更好地服務和改善民生,確保廣大群眾溫暖過冬。
二、工作任務
(一)認真做好物資儲備,確保滿足供熱需求
熱源單位要做足煤炭等各類生產物資的儲備,擴大煤灰庫容,制定大氣預警狀態下的燃料儲存及運輸應急預案。燃氣供熱單位要科學計劃、留有餘量,確保燃氣供應充足,提高冬季能源穩定供應能力和水平。
發改部門會同其他職能部門按照“多籤、多儲、多疏、多增、多開、多減”的原則,確保燃氣單位按需足額簽訂供用氣合同;確保儲氣設施建設完善,儲氣量充足,滿足應急調峰需求;確保天然氣管輸能力滿足高峰月高峰日用氣負荷;確保“壓非保民”應急預案完善,能夠保障迎峰度冬要求;排查電網負荷能夠滿足高峰時段需求。
(二)全力做好供熱設施檢修及執行除錯,確保按時達標供熱
各供熱單位作為責任主體,提前開展供熱設施檢修保養工作,10月25日前,城區集中供熱完成對各換熱站保壓試水工作,農村“雙代”戶完成壁掛爐安全檢修工作,同時強化產權單位自管熱力站的監管,確保10月31日所有供熱裝置全部實現安全穩定執行。
(三)做好供熱熱價監管工作,確保民生保障有力
今年居民採暖價格按照每平方米18元執行。縣屬各機關單位、垂直部門、駐正單位辦公和商業採暖價格按縣物價區域性門核定的價格核算。垂直部門和駐正單位的居民採暖蒸汽價格,按照縣物價部門核定成本價核算,換熱站熱價補貼,由本單位和上級部門解決(已移交熱源企業管理的換熱站除外)。多層建築居民採暖熱費,按建築面積扣減10%公攤計算;有電梯和有消防通道的,按建築面積扣減15%公攤計算;平房和單位建築(包括二層以上)不存在公攤面積,按建築面積全額繳納熱費。
(四)深入排查整改供熱隱患,確保供熱效果明顯改善
各供熱單位對上一採暖季執行故障率較高、群眾投訴集中、供熱效果不佳的老舊小區,再次進行拉網式排查,走訪到每一戶居民家中,檢查供熱設施,建立臺賬,及時消除供熱隱患;特別是對今年進行供熱設施改造的老舊小區以及新竣工首次供熱居民小區,要認真做好裝置除錯工作,避免因裝置執行不暢影響使用者供熱效果;執行期間要安排應急保運隊伍駐場,及時處置供熱問題,確保供熱效果明顯提高。
(五)加強崗位人員技能培訓,提升供熱服務水準
供熱單位、燃氣單位以及相關物業單位要對負責供熱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提升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服務意識。進一步加強24小時供暖熱線值班值守,及時接聽群眾訴求,快速反饋處理相關問題。暢通以服務視窗、服務網點、服務熱線以及APP服務平臺為載體的“線上線下”高標準服務系統,形成申請、受理、維修、收費、諮詢及投訴為一體的全方位、系統化辦事服務體系,提高行業工作效率。
(六)充分發揮供熱智慧平臺作用,確保提高供熱管理水平
各供熱單位要在供暖季前期做好供熱智慧監管平臺系統啟用準備工作,確保供熱設施資料採集完善、居民小區室溫採集全覆蓋,供熱期間指派專人盯守供熱智慧平臺資訊,及時掌控熱源、熱力站、熱使用者的執行狀態,對預警資訊、上級轉辦、督辦交辦、使用者投訴等問題及時處置並反饋結果,提高隱患處置效率。
建立天氣、熱源智慧聯動機制,結合室外天氣變化、智慧平臺監測、投訴問題和執行實際等情況,指導熱源企業提前調整執行引數,確保使用者室內溫度穩定達標。嚴禁供熱單位因室外溫度升高間斷供熱,致使室內溫度降低現象。
(七)不斷強化供熱執行管理,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嚴格落實《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修訂)》、《石家莊市供熱服務標準》的各項要求,加強供熱用熱管理,規範供熱用熱行為,推行供熱服務標準化、規範化,認真落實供熱質量網格化監管,全面提升供熱服務水平,按照“誰建站、誰主管,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部門分包責任制,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熱源企業、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公司)、各鄉鎮是供熱工作責任主體。城區集中供熱工作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各村“雙代”工作、新民居供熱工作由各鄉(鎮)轄區負責;醫院、學校等公服單位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八)切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件
加強應急防範。各供熱單位要及時修訂完善本單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確保突發事故科學、及時、有效處置。同時,堅持技防人防有機結合,嚴格落實供熱期間領導帶班和值班制度,嚴格內部無縫隙安全監管,嚴格執行執行期全程檢查、班次安全巡查要求,配備足額小區服務搶修人員,全力保障供熱裝置安全執行。
強化應急搶修。堅持“誰供熱、誰負責、誰搶修”的原則,各供熱單位要提前做到裝置、材料、人員“三落實”,切實與技術力量雄厚、裝置先進的應急搶修隊伍簽訂合作協議,確保重大突發爆管等事故能夠快速及時處置。
強化主幹熱源熱網應急保障。熱電聯產熱源企業要全面加強主、備用設施裝置的檢修除錯工作,嚴格規範操作,切實做好熱電聯產熱源應急保障相關措施。
(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和防範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各供熱單位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規範操作,堅決杜絕和防範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規程,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加強鍋爐房、燃煤場、燃煤運輸、壓力管道維修等關鍵部位、關鍵環節的安全管理,特別是對一些使用時間長、曾經出現過洩漏的管段,安排專人緊盯,嚴防死守,確保供熱管網安全執行。各區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安全無事故。
各鄉(鎮)要切實擔負屬地責任,排查鄉村清潔取暖燃氣安全問題,保障老百姓取暖安全。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問題臺賬,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時限,全面整改到位,避免發生安全事故,重點對涉氣第三方施工是否按要求實行全面安全管理問題;燃氣安全隱患是否全面整改到位;是否按照“一村一案”制定農村燃氣應急預案,是否按規定開展應急預案;安全用氣知識是否宣傳到位;是否在10月底前完成燃氣管道、壁掛爐安全檢查工作。
(十)積極完善投訴處置制度,確保妥善解決供熱問題
各供熱單位在小區顯要位置張貼供熱明白牌,公佈供熱諮詢服務報修電話,確保24小時暢通,積極回應群眾訴求,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確保群眾投訴事項件件有迴音、事事有著落。切實提高單位報修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
供熱主管部門要藉助資訊化手段,結合室溫監測裝置資料分析,加大日常監督管理力度,依法依規對人為縮減供熱執行時間、降低服務質量的供熱單位予以處罰。
供熱主管部門成立投訴輿情小組,健全供熱輿情的監測、研判、回應機制,切實增強輿情意識,對媒體、群眾反映的問題迅速核實,妥善處理,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回應,第一時間解決,避免反應遲緩、被動應對現象,防止小問題積成大矛盾。
三、有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
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以極端負責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態度、連續作戰的作風,切實把冬季供熱這一事關民生和發展的重大政治任務堅決、有力地做實、做細、做到位,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千家萬戶,不斷增強群眾供熱服務獲得感。
(二)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
供熱工作是當前一項緊迫的民生問題,也是一項龐大繁雜的系統工程,各鄉鎮、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充分履行職責,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強化管理服務,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管供熱違規行為,確保供熱工作健康有序發展。各供熱單位要轉變觀念,改善服務,以良好的供熱質量取信於民。
(三)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考核問責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全面抓好冬季供熱工作的督導排程,對熱點難點問題安排專人負責、專題督辦,建立供熱日協調、周排程制度,及時掌握供熱執行情況。要不定期召開供熱工作會議,加強聯絡協調,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解決供熱問題。建立督查通報制度,對由於工作不到位而導致供暖不達標、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等造成社會影響的突出問題,予以嚴肅查處,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追責問責。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作用,加大供熱政策法規宣傳力度,加強新聞輿論監督,為供熱正常執行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廣泛宣傳供用熱常識,引導廣大群眾科學用熱、安全用熱。
冬季集中供暖的應急預案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組織和調動全辦各方面力量,做好全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濱州市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理調查處理規定》和《沾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標準、規範。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農村清潔取暖安全事故的先期處置工作。
2、超出鎮應急處理能力,或者跨區域、跨領域的事故。
3、涉及傷亡人數多,社會影響較大,鎮政府事故災難應急領導小組認為有必響應的事故。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清潔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幹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小組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有關清潔取暖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小組和村安全員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科學決策。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組織體系職責
(一)鎮政府設立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鎮長李坤曉擔任,成員由黨政辦、資訊室、安監辦、派出所、環保所、經委、總工會、民政所、人保所、衛生院等相關部門及事故發生地的村委會負責人組成。
特大、重大、較大生產清潔取暖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辦,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履行以下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3、緊急呼叫本行政區域內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有關物資、裝置、人員和場地;
4、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6、適時釋出事故公告;
7、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鎮政府根據根據實際情況設立10個應急小組,每個應急小組負責6-7個村,每村20名取暖戶配備一名安全員,負責街道清潔取暖工作應急處理,具體涵蓋到每一個村,每一個取暖戶。
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通訊聯絡
辦公室值班電話:7560003(夜間)
安監辦值班電話:7560530(白天)
(二)事故報告
涉及清潔取暖事故發生後,各小組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黨政辦公室、安監辦和歸口管理部門,並由其迅速分別轉報區府辦、區安監局和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採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鎮長報告,同時通知派出所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安監辦)接報後,應立即前往事故現場,瞭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
(四)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
(一)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搶險情況報縣政府及縣有關部門。
(二)交通、供水、供電、通訊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當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訊等有關設施,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三)公安部門應當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匿。
(四)衛生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五)經貿、交通部門應當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六)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呼叫的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
(七)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連鎖反應和損失擴大。
(八)事故發生後,由牽頭部門負責組織搜尋工作,事故發生地群眾要積極配合搜尋。
五、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一)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範圍制定。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由派出所負責制定;
2、水上交通事故由農機水利站負責制定;
3、火災事故由派出所負責制定,其中林業火災事故由林業站負責制定;
4、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事故由安監辦負責制定;
5、工程建設事故由城建辦負責制定;
6、急性中毒事故由衛生院負責制定;
7、學校、幼兒園事故由教委負責制定;
8、其他事故按照其職責範圍由有關部門制定。
(二)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
(1)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機構;
(2)應急救援預案的指揮機構和日常協調機構;
(3)相關部門在應急救援中的職責和分工;
(4)危險目標的確定和危險性評估;
(5)應急救援組織狀況和人員、裝備情況;
(6)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
(7)緊急處置措施、人員疏散措施、工程搶險措施、現場醫療急救措施;
(8)社會支援和援助;
(9)應急救援的經費保障;
(10)應急救援預案的其他內容。
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是本預案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預案共同構成濱州市沾化區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六、宣傳、培訓和演練
(一)宣傳
各有關業務口和應當小組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鎮資訊室應當提供相應的支援。
(二)培訓
各有關部門應當組織應急管理部門、企業及兼職救援人員經常開展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方法、處置程式等陪訓,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三)演練
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相關業務口要定期開展生產事故應急演練工作。每年取暖季前必須組織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各小組應當根據自身工作,經常性村級安全員應急演練。
七、附則
(一)本預案是涉及清潔取暖事故發生後,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搶救工作並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國家其它有關規定進行。
(二)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有參加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三)應急救援經費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墊支,不足部分由辦事處財政預支,事故救援結束後,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對救援組織不力,造成事故擴大的,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五)各村居委會、各有關部門及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結合本地、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本單位的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八、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冬季集中供暖的應急預案7
為做好採暖季天然氣供應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需求,建立應對天然氣供應短缺的應急工作機制,確保我市天然氣安全、平穩供應,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保障目標
保障採暖季城市民生用氣所需,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二)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壓非保民”的保障原則,統一指揮、協調運作、有序高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採暖季全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因天然氣氣源供應不足或其他突發情況,出現緊急狀態的應急保障協調工作。
(四)實施機構
西安市天然氣保供指揮工作組(以下簡稱市保供工作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陝西省民生用氣保障責任書》的保供次序,將已配置氣量分層配置給城燃企業和終端使用者,無條件優先保障民生用氣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熱水、居民採暖、城市公交車、計程車、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學校、政府機關、職工食堂、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酒店、工商業等公共服務設施用氣;
2、帶有公共服務設施和採暖用熱的熱電聯產、分散式能源使用者的安全負荷和載客汽車、環衛車等以天然氣為燃料的運輸車輛用氣;
3、重點工業企業等斷氣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害或裝置嚴重損壞企業的安全負荷用氣;
4、國家重點工程、軍工企業用氣。
二、應急響應
(一)常態化措施
1、鼓勵多能源供熱。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按照中央和我省“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和“以氣定改、先立後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結合採暖季天然氣供需狀況,暫停集中供熱燃煤鍋爐拆除工作,符合環保排放標準的集中供熱燃煤鍋爐可視情況繼續使用。鼓勵使用電、地熱能、太陽能等多種能源供熱,緩解天然氣保障壓力。
2、加強節約用氣宣傳。加強對全社會進行採暖季節約使用天然氣的宣傳工作,倡導全市天然氣使用者節約用氣、錯峰用氣。對工業使用者及商業使用者積極宣傳採暖季中央和我省、我市“壓非保民”天然氣保供政策,爭取理解支援,確保減限措施執行到位。
(二)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天然氣供需缺口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從低到高設定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共四個等級。
1、Ⅳ級響應
預警特徵:藍色預警(一般,天然氣日供需缺口小於5%)。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使用者、商業使用者酌情減、限、停氣。具體停氣名單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批准後實施。
2、Ⅲ級響應
預警特徵:黃色預警(較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5%—1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使用者、商業使用者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限氣量不超過30%)。對小區採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供氣。對10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採取錯峰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
3、Ⅱ級響應
預警特徵:橙色預警(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10%—2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使用者、商業使用者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用氣(限氣量不超過50%)。對小區採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停氣。對5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採取錯峰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燃氣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4、Ⅰ級響應
預警特徵:紅色預警(特別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超過20%)。
處置措施:根據使用者分佈情況,結合管網現狀,儘可能平均分配用氣需求,全市主城區範圍共劃分為9個區塊,在缺口超過20%時,9個區塊進行輪換停氣減限(分片區停氣時,盡力保障對醫院、養老院、幼兒園的供氣)。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個區塊輪換減限,直至達到供需相對平衡。輪換減限措施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主城區以外區域由當地政府和城燃企業執行各自保供限供應急方案。極端情況下,由市保供工作組統一指揮排程。
(三)響應啟動與實施
1、指令批准。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各城燃企業報送的供需資訊及啟動應急預案建議,召整合員單位研究,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及相應預案級別的建議後,報市保供工作組審批。應急響應指令經市保供工作組組長稽核簽發後,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第一時間分別向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備。
2、指揮協調。預案啟動建議獲得批准後,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應急等級發出相應指令,組織實施預案相應處置措施,並做好應急預案執行資訊的釋出工作。
3、指令傳導。各成員單位接收到預警資訊後,第一時間提出具體應急組織實施意見,待市保供工作組作出決定後,各成員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應急響應指令下達後,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落實應急措施,加強值班,保持聯絡暢通,做好各項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4、工作開展。各成員單位按照響應級別對應的預案,組織做好本單位本系統相應措施的執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氣應急供應保障工作。並及時向市保供工作組彙報工作進展情況,防止輿論對天然氣保供問題進行炒作。
5、資訊報送。應急響應啟動後,各成員單位應於每日17時前將前一日16時至當日16時期間的應急工作日報(電子版、蓋章紙質版)報送至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週末和節假日仍需報送)。各城燃企業每日按要求報送供氣情況及採取的應急保供措施,情況緊急時隨時報送。
6、響應終止。當天然氣短缺或其他緊急情況得到緩解後,市保供工作組經研判做出停止應急響應或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決定,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立即向各成員單位發出相應指令,明確結束響應或執行降低響應級別。
7、總結評估。各成員單位在每次應急響應工作結束後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本單位應急工作評估(內容包括領導檢查情況、工作開展情況、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等),並以書面形式報送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
8、監督檢查。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透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應急措施落實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本預案在市保供工作組的統一領導下實施,各成員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凡無故拖延應急處理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各城燃企業、集中供熱企業應按照本預案的組織和調控原則,擬定本企業的處置響應預案,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備案。
3、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本預案和各級預案內容,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內容。
4、應急響應結束後,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要及時總結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改進工作措施,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冬季集中供暖的應急預案8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最大程度減少集中供熱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儘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集中供熱,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實施細則》《西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與處置管理辦法》《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檔案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在供暖期發生的造成城市居民生活用熱無法保障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於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把安全防護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保障。
2、以人為本,保障重點。
堅持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採取一切措施降低、減輕集中供熱事故對人民群眾生活產生的影響。同時對可能受影響的重點區域、單位、群體採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集中供熱事故次生、衍生事件的發生。
3、整合資源,科學應對。
透過整合集中供熱事故的監測和預警資訊、應急物資、應急隊伍、應急專家,降低應對集中供熱事故的成本。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制定科學有效的應對機制和處置流程,採用先進的技術和裝置,減少處置中的資源消耗和浪費。
4、依法依規,科技支撐。
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充分藉助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二、應急組織體系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西安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
市城管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信訪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總工會,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集中供熱方面的法律法規,分析、研究集中供熱事故防範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集中供熱事故市級層面的應急處置;
(3)指導、協助區縣(開發區)開展集中供熱事故的應對工作;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辦事機構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長兼任。
主要職責:
(1)傳達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指示和批示,對集中供熱應急管理工作的相關事項提出建議;
(2)負責集中供熱風險資訊和事件資訊的收集、流轉,並組織開展統計、分析和研判;
(3)根據集中供熱風險資訊和事故資訊的分析研判結果,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提出預警釋出和應急響應的相關建議,經批准後釋出或傳達相關資訊;
(4)完成上級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集中供熱事故資訊及搶險救援情況的釋出,處置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輿情;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和應急知識宣傳。
市委網信辦: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相關網路輿情的監測,根據情況開展輿情應對和處置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協調落實熱電企業發電負荷,組織協調氣源,做好熱電企業、供熱企業等單位生產用氣調配和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組織教育系統內部做好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
市工信局:負責協調通訊運營商,做好應急救援通訊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集中供熱事故現場及周邊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時可依法實行臨時性交通管制。經上級公安機關和市政府批准,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突發事件,根據情況實施現場管制措施。
市財政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負責為集中供熱事故中遭受傷害的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期間,汙染事件處置的統籌協調、監督及調查。
市住建局:負責協調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建築的安全鑑定和應急監測;督導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應急處置和協助人員疏散避險。
市城管局:承擔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職能;協調供熱企業開展供熱設施的應急搶修;負責收集、報送集中供熱事故資訊;參與集中供熱事故調查處理;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協調集中供熱事故現場人員和物資的運送。
市水務局: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過程中的應急供水保障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過程中相關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集中供熱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供熱相關行業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督導集中供熱承壓特種裝置的檢驗檢測和隱患整改工作;協調特種裝置專家制定承壓特種裝置搶修方案;參與集中供熱事故調查,並協調開展承壓特種裝置的技術鑑定。
市信訪局:負責指導責任單位做好群眾的信訪接待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群眾思想穩定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及時為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提供氣象分析和預測預報。
市消防救援支隊:參與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現場火災撲救和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總工會:負責協助相關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企業職工進行疏散避險;參與對受傷人員的慰問和安撫;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國網西安供電公司:根據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需要,為處置工作提供電力保障;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供電線路、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
西安城投集團:組織下屬供熱搶修隊伍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設施、管線的搶修,參與制定相關技術方案;組織下屬供熱單位開展應急響應期間本單位供熱管線、設施的風險監測;協調公交車輛協助人員疏散避險;協調配合進行天然氣臨時供應;組織下屬單位參與應急知識宣傳和資訊釋出。
西安水務集團:負責協調下屬單位對集中供熱事故周邊供排水管線、設施進行風險監測,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供排水管線、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協調下屬單位進行臨時供水。
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督導本轄區內供熱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預警措施的落實,收集與上報相關事件資訊;組織預案啟動前的先期處置工作;組織疏散避險和臨時安置,協助維持相關秩序和提供臨時生活保障,安排鎮街、社群(村)做好群眾的宣傳和勸導工作;協助提供應急處置辦公後勤保障;組織或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四)應急工作組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組成綜合協調、專業處置、宣傳輿情、安全穩定、物資保障等工作組,按照各自工作職責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委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綜合協調工作,向各應急組傳達指令,聯絡督促各應急組工作;根據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需要聯絡上級主管部門協調集中供熱事故相關事宜;組織專家組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專業處置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事發地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制定搶修、搶險等恢復集中供熱的對策措施;擬定並組織實施集中供熱搶險救援方案。
宣傳輿情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城管局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釋出集中供熱事故事中和事後資訊,統一進行現場媒體接待;組織開展網路輿情的監測和應對。
安全穩定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現場的安保維穩、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嚴厲打擊編造傳播謠言、製造社會恐慌等違法行為,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依法及時、有效處置由集中供熱事故引起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
物資保障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保障指揮通訊、搶險救援、疏散轉移、醫療救助、現場辦公所需的`裝備、裝置和物資,並根據需要協調相關裝備、裝置和物資的生產和徵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撥付應急資金;保障因集中供熱事故受到影響的水、電、氣臨時供應。
(五)專家指導組
在集中供熱事故預警釋出、應急響應和後期處置期間,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邀請或聘請供熱、搶險救援、輿情應對、應急管理等領域專家組成專家指導組,為集中供熱事故的預警行動、搶險救援、風險監測、警戒疏散、善後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援和決策諮詢,必要時直接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
(一)預防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加強集中供熱安全生產檢查、風險隱患排查及隱患整改工作,根據供熱特點,梳理隱患風險因素,劃分監督管控風險等級,明確監督監管計劃,必要時組織相關專家、技術人員對較大或敏感度高的風險源進行評估,提出防範對策,督促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方案或應急預案,做好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二)監測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配合,建立集中供熱事故資訊監測預警體系,透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資訊;市政府有關部門釋出可能會影響正常集中供熱的其他突發事件預警後,各成員單位應對重點部位、危險源進行持續性監測,有針對性地提出防範要求。
(三)評估
在資訊監測的基礎上,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對監測資訊進行分析、彙總,及時對隱患進行評估,必要時請相關專家對事故產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發展趨勢進行會商研判、評估,為下一步採取預防措施提供依據;對外地已發生的集中供熱事故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範、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四)預警
1、預警釋出。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資訊,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同意後,依照相關規定釋出預警資訊,各成員單位接到預警資訊後應及時做好相關工作,並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反饋預警資訊接收和預警行動落實情況。
當市政府有關部門釋出可能會影響正常集中供熱的其他突發事件預警資訊時,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將預警資訊轉發給各成員單位,並要求其做好相關工作。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資訊的釋出可採用檔案、電話、簡訊、傳真、社交軟體工作群等方式傳送,傳送時需附《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預警資訊釋出單》(見附件2),內容包括預警範圍、保密要求、聯絡方式、集中供熱風險情況概述、預警措施、釋出單位和釋出時間等。
2、預警行動。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釋出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應根據集中供熱風險情況決定採取相應預警措施,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和相關成員單位督導供熱企業或可能受影響區域內的相關單位,配合落實以下一項或多項預警措施。
(1)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預警期間值守工作,要求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開展值守並保持聯絡暢通;
(2)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確定風險資訊報送頻次並要求相關單位報送集中供熱事故風險資訊變化情況;
(3)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指導組,聯合制定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控制方案,並開展相關協調工作;
(4)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落實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控制方案;
(5)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成員單位統計可能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區域周邊道路交通、避難場所等情況,檢查應急物資、裝備和裝置,確保其處於可用狀態,聯絡協調搶修隊伍,要求其做好響應準備;
(6)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督導有關集中供熱企業對存在隱患的設施、管網進行緊急關停,估算影響的時間和區域;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在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的指導下發布相關資訊,相關成員單位依據職責開展受影響區域內群眾的疏導和安撫;
(7)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與相關成員單位制定疏散計劃,組織集中供熱事故影響區域內的人員提前撤離,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8)市公安局組織維持治安和交通秩序,清空並封閉高風險區域;
(9)市委網信辦組織開展網路輿情監測,適時釋出權威資訊,避免造成過度恐慌;
(10)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調集相關應急物資、裝備、裝置存放於指定地點,並調集專業處置隊伍、消防救援隊伍趕赴集中供熱事故風險區域參與風險控制工作;
(11)市城管局督促有超淨排放燃煤鍋爐的供熱企業儲存一定數量的煤炭;
(12)上級指揮機構和市供熱指揮部主要領導認為有必要採取的其他措施。
3、預警解除。
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消除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解除的建議,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副總指揮或總指揮批准後,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釋出預警解除資訊。
四、應急響應
(一)資訊報送
集中供熱事故資訊報送分為首報、續報和終報。首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相關成員單位或區縣(開發區)報送的集中供熱事故資訊後,對其進行核實並上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續報和終報:綜合協調組對各應急工作組的應急處置資訊進行彙總後,交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整理報送市供熱指揮部。其中終報應在應急響應結束後進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在向市供熱指揮部報送資訊時,應將集中供熱事故資訊同時上報市應急委值班室,對於影響比較大的集中供熱事故須按照相關規定向上級報送資訊。
集中供熱事故的首報、續報和終報應在第一時間透過電話報告,隨後補報書面報告。電話報送需明確報送單位、報送人和聯絡方式,書面報告需填寫《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資訊報送單》(見附件3),並採用紙質檔案、傳真等形式於電話報送後30分鐘內提交;供熱企業和使用單位(企業)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後,應於30分鐘內報告屬地區縣(開發區)供熱行業主管部門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
首報內容應包括髮生集中供熱事故的單位概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現場情況,事件的型別和簡要經過,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已經採取的措施,以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續報內容應包括集中供熱事故搶險救援進展,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及醫療救治情況,已經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事發地周邊風險監測和氣象情況,人員疏散避險情況,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情況等。
終報應包括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的措施、過程和結果,次生、衍生事件風險的控制情況,事件初步調查結果,需要善後處置的事項等。
(二)先期處置
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後,屬地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集相關人員、隊伍、車輛及裝置趕赴現場,全力開展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最短時間瞭解並掌握事件情況,確定事件等級,及時報告事件發展趨勢與應急處置情況;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散、轉移或採取措施保護受災人員。
(三)分級響應
根據集中供熱事故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市級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Ⅲ級響應、Ⅱ級響應、Ⅰ級響應三個級別。
1、Ⅲ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Ⅲ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150萬平方米以上、3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②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50萬平方米以上、80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指揮
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後,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研判分析,需要市級部門進行指導、協助處置的,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副總指揮同意後,啟動Ⅲ級響應。市城管局立即組織調動應急資源和力量,指導、協助事發地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必要時,可成立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應對工作指導小組或應急處置專家組,指導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①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②排程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趕赴現場;
③視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進行交通管制;
④視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集中供熱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
⑤安全穩定組做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定警示標誌;
⑥必要時,透過媒體進行資訊釋出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Ⅱ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Ⅱ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②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3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③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80萬平方米以上、150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指揮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當集中供熱事故的事態發展持續蔓延、危害影響繼續擴大,需要統籌多個市級部門共同處置、需要調動市級主要應急資源和力量時,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後,啟動Ⅱ級響應。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全面組織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及時向市政府主要領導和省住建廳報告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提出集中供熱事故處置資源力量和響應級別調整的意見建議。
(3)響應措施
在採取Ⅲ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視情排程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置趕赴現場參與處置;
②安全穩定組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
③通知相關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工作;
④在天然氣短缺的情況下,啟動超淨排放燃煤鍋爐進行供熱;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Ⅰ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Ⅰ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萬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②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500萬平方米以上,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③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150萬平方米以上。
(2)組織指揮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當集中供熱事故的事態發展持續蔓延、危害影響繼續擴大、需要繼續補充應急資源和力量,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後,啟動Ⅰ級響應。Ⅰ級響應在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應急指揮機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全面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的應對工作,及時向省住建廳報告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並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提出請求支援需求,接受上級工作組的指導,積極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在採取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採用空調、電暖器等取暖;
②對非居民使用者用熱進行限供,優先保障居民使用者用熱;
③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④對於供熱管網互聯互通的區域,可進行熱力調劑,保障受事故影響區域內居民用熱;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疫情封控期間響應措施
疫情封控期間,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後,在採取分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應與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保持有效溝通,以便及時、高效處置封控期內發生的集中供熱事故。
供熱企業應在所在區(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前辦理市政設施搶修通行證,以便於供熱搶修工作的開展。搶修人員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個人防護工作的前提下開展搶修工作。
(四)應急結束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組織專家指導組和相關應急工作組,對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進行研判,認為事故已全部得到有效處置,風險被已全部排除,且無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時,可作出應急結束的決定,由市供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各應急工作組和參與應急處置的各方力量,終止響應。
(五)資訊釋出
資訊釋出應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科學公正的原則,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或者授權宣傳輿情組統一協調、組織報道,透過接受記者採訪、召開新聞釋出會等多種方式,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重點新聞網站、微博、微信等多種途徑,釋出事件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資訊,正確引導輿論。
集中供熱事故資訊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報請市政府批准後,按要求統一發布。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權威資訊,並根據集中供熱事故發展情況,組織做好後續資訊釋出工作。資訊釋出內容應當包括事件概況、嚴重程度、影響範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採取的措施、公眾防範常識和處理進展情況等。
未經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釋出集中供熱事故資訊。
五、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應急響應結束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派相關成員單位成立善後處置組,開展集中供熱事故善後處置工作,妥善救治受傷人員,慰問傷亡人員家屬,統計並撫卹因公殉職人員,保障轉移安置人員的飲水、食物、住宿和衛生等基本需求,收集、清理和處置事件現場有毒有害物質,鑑定評估受損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督導保險機構做好理賠工作,確保社會秩序穩定。
(二)調查、評估和總結
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組成事件調查組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評估和總結工作,並形成報告。調查、評估和總結主要內容包括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造成的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和影響範圍,發生原因和事件性質,責任認定以及對相關責任者的處理建議,防範和整改措施,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等。
(三)現場恢復
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響應結束、現場勘查和汙染處置等工作完成後,立即開展現場恢復工作。應制定科學、合理、可行的現場恢復工作實施方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審批通過後組織實施;現場恢復工作包括供熱的恢復,受損建築物和構築物的修復,疏散避險人員的回遷,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範圍內生產、生活秩序的恢復等。
現場恢復由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實施,需要上級支援的,應按照相關規定提出請求。
六、應急保障
(一)通訊資訊保障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應急值班制度,設立值班電話並派專人值守;應急響應期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發地報送的資訊,並及時將事件資訊通報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應保持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並按照本預案資訊報送要求及時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送事件資訊。
(二)應急隊伍保障
各集中供熱企業搶修隊是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隊伍的主要力量,應定期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急培訓和演練,增強專業搶險能力。如遇產生重大影響的集中供熱事故,必要時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協調供熱企業相關搶修資源(包括:搶險救援隊伍、大型機械裝置資源),實現資源共享,提升搶險效率。
(三)應急資金保障
集中供熱企業應保障集中供熱風險監控、監測預警、演練培訓、搶修搶險等工作的資金需求,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責任單位承擔應急處置費用。
市級層面集中供熱事故監測預警、預案修編、宣教培訓、應急演練等應急管理經費,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提出計劃,按照相關規定審批通過後,由市財政予以安排。
(四)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根據交通管控相關規定,保障疏散避險、傷員轉運、物資運輸等通道的開闢和暢通,統一協調公交車、計程車和地鐵等運輸工具,保障人員疏散避險和物資的運力需求。
(五)治安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警力對集中供熱事故現場開展警戒、維持治安秩序和保護現場等工作,保護集中供熱事故周邊重點區域、重要場所及設施,保障搶險救援、疏散避險、醫療救援和事件調查的順利開展。
七、預案管理
(一)宣教培訓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成員單位和供熱企業,開展本預案法律法規、應急職責、指揮協調、資訊報送、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搶險救援、疏散避險等方面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相關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督導集中供熱企業結合本預案,開展面向本單位(企業)工作人員和公眾的供熱安全教育培訓,廣泛宣傳集中供熱安全知識,事件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供熱企業應定期或者不定期開展搶險搶修技能培訓,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做到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常備不懈。
(二)應急演練
本預案每3年至少舉行1次演練,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按照《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組織制定方案和實施演練,並於演練結束後進行評估,也可聘請、委託第三方進行評估,在演練結束後30個工作日內形成演練評估報告,並將評估報告和演練資料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演練對周圍公眾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實施3日前進行公示,並通報相關部門。
(三)審批與備案
本預案由市政府審批,釋出後向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四)預案修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城管局應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其他重要資訊發生變化的;
(6)在集中供熱事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八、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負責考核集中供熱事故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對集中供熱事故資訊上報和先期處置及時,採取和落實各項措施得當,有效降低或避免事件損失,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表揚或獎勵。
對未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未按要求落實預警措施、未按規定履行相關職責,行動不力、處置不當、貽誤時機導致集中供熱事故發生或危害擴大;不服從統一指揮,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集中供熱事故資訊;翫忽職守、失職、瀆職;截留、擠佔、挪用應急資金等情況的單位或個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一)說明
本預案有關等級的表述中“以上”含本級(數),“以下”不含本級(數)。
(二)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管局負責解釋。
(三)預案發布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