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地區的耕作制度

  耕作制度型別

  耕作制度是農作物栽培的方式及用地、養地農業技術體系的總稱,又稱農作制度。它以種植制度和作物佈局為中心,包括土壤耕作、栽培、施肥、灌溉、水土保持、植保等農業技術措施的'綜合運用。農業地理學十分器重自然環境和社會經濟條件與耕作制度的關係。

  耕作制度的形成和發展主要取決於一定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並與當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和生產經營水平密切相關,其發展主要經歷了撂荒耕作、休閒耕作、連作耕作和輪作耕作 4種耕作制度。

  撂荒耕作制是一種原始的遊耕制度,在耕作土地的自然肥力用盡後即行遺棄,另闢耕地。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生產力的提高,逐漸進入休閒耕作制,即耕作土地休閒一、兩年,靠自然恢復地力後,再行耕作。

  此後,發展了連作耕作制,即在同一塊田地上連年種植同一種作物,強化對土地的利用。由於連作耕作制不能均衡利用土壤中的養分,長期連作會引起土壤衰竭,於是呈現輪作耕作制,即在同一塊田地上按不同時間依次輪種不同的作物(或同一作物依次輪作於不同田塊)。隨著集約化水平的提高,又發展為一年多熟的輪作,即複種輪作制。複種輪作制又有間作、套作、混作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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