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變與質變的哲學原理

  量變質變規律涵義

  ①質――事物區別於他事物的規定性;質透過屬性表現;把握質是認識的基礎、實踐的起點。

  ②量――事物的規模、程度、運動速度的快慢、顏色深淺等可量化的規定性;把握量是認識的深化和精確化。

  ③度――事物保持其質的量的界限。適度原則是實踐活動的正確準則。

  ④量變――事物數量的增減或場所的變更,是一種漸進的、不顯著的變化。

  ⑤質變――事物根本性質的變化,是漸進過程的中斷。

  ⑥量變和質變的區分標誌――是否超出度。

  量變和質變的辯證關係

  (1)量變是事物數量的增減和次序的變動,是一種漸進性的、不顯著的.變化,是事物發展的連續性。質變是事物根本性質的變化,是事物發展的非連續性,即連續性的中斷。

  (2)量變和質變是相互轉化、相互滲透的辯證關係。

  ①量變和質變是相互轉化的:量變是質變的必要準備,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當量變達到一定程度,突破事物的度,就產生質變。質變又引起新的量變,開始一個新的發展過程。

  ②量變和質變是相互滲透的:在總的量變過程中包含著部分質變;在質變中有舊質在量上的收縮和新質在量上的擴張。

  ③事物的變化是否超出度的範圍,是區分量變和質變的根本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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