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變與質變的哲學原理
量變質變規律涵義
①質――事物區別於他事物的規定性;質透過屬性表現;把握質是認識的基礎、實踐的起點。
②量――事物的規模、程度、運動速度的快慢、顏色深淺等可量化的規定性;把握量是認識的深化和精確化。
③度――事物保持其質的量的界限。適度原則是實踐活動的正確準則。
④量變――事物數量的增減或場所的變更,是一種漸進的、不顯著的變化。
⑤質變――事物根本性質的變化,是漸進過程的中斷。
⑥量變和質變的區分標誌――是否超出度。
量變和質變的辯證關係
(1)量變是事物數量的增減和次序的變動,是一種漸進性的、不顯著的.變化,是事物發展的連續性。質變是事物根本性質的變化,是事物發展的非連續性,即連續性的中斷。
(2)量變和質變是相互轉化、相互滲透的辯證關係。
①量變和質變是相互轉化的:量變是質變的必要準備,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當量變達到一定程度,突破事物的度,就產生質變。質變又引起新的量變,開始一個新的發展過程。
②量變和質變是相互滲透的:在總的量變過程中包含著部分質變;在質變中有舊質在量上的收縮和新質在量上的擴張。
③事物的變化是否超出度的範圍,是區分量變和質變的根本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