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理工學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南通理工學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為進一步規範招生行為,保證2016年招生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了南通理工學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下面是章程的詳細內容。

  南通理工學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為進一步規範招生行為,保證2016年招生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順利進行,依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介紹:

  高校程式碼:12056(國標程式碼)

  高校名稱:南通理工學院

  院校地址:

  校本部:江蘇省南通市港閘經濟技術開發區永興路

  海安校區:江蘇省南通市海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

  辦學層次:本科

  招生型別:全日制普通高校

  辦學型別: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學校簡介:

  南通理工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江蘇省首批登記為事業單位法人的民辦大學;是全國非營利性民辦高校聯盟26家發起單位之一。目前學校有南通和海安兩個校區,佔地面積1100畝,建築面積30餘萬平米,各類在校生近萬人,設有機械工程學院、汽車工程學院、建築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計算機與資訊工程學院、電氣與能源工程學院、船舶與海洋工程系、繼續教育學院、創新創業學院和基礎教學學院等10個院系。

  學校立足“長三角”經濟圈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開設了就業市場前景廣闊、高技術技能性人才最為緊缺的一系列專業,初步形成了以機械、電子、汽車、建築、船舶、新能源、軟體、物流等社會需求旺盛的專業為龍頭、相關專業為支撐的專業群。目前共設定本專科專業40多個。

  學校十分重視對學生實踐能力、應用技術、專業素質和人文素養的培養。學校師資力量雄厚,碩士以上學位教師佔比50%以上,高階職稱佔37%,雙師教師佔67%。學校建成了國內一流的3D列印實驗室、國內領先的機械加工、數控技術、機器人、汽車維修、電子電工、風力發電、船舶、建築、物流、財務、軟體設計等實驗室。學校是國家級汽車檢測與維修實訓基地、機械工業高技能人才培養示範基地、江蘇省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江蘇省科技創業園、江蘇省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基地、江蘇省新能源應用技術實訓基地、江蘇省中小型風力發電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江蘇省國際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基地、江蘇省汽車運用技術實訓基地、江蘇省機動車維修人員從業資格考試點、江蘇省大學生創業示範基地、南通市現代製造技術公共服務平臺等。

  學校高度重視學生就業工作,牢固樹立了“學生有出路,學校才有出路”的育人理念。近十屆畢業生的平均就業率達到98%以上,畢業生的雙證率達100%。根據《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預警和重點產業人才供應(2014、2015年度報告)》顯示:我校2013、2014屆畢業生就業競爭力指數在全省同類民辦院校中位列榜首。其中,2014屆畢業生工作與專業相關度、對母校的滿意度、願意推薦母校的比例、掌握的創新能力水平四項指標分別位列第一;2013屆畢業生畢業半年後就業率、就業現狀滿意度、對母校滿意度三項指標在當年全省同類院校中排名第一。學校2012、2014年連續兩次榮獲“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

  學校先後獲得“江蘇省高等學校和諧校園”、 “江蘇省平安校園”、“江蘇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進集體”、“江蘇省高校‘文明宿舍’先進單位”、“江蘇省高校‘文明食堂’”、“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江蘇省機械工業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先進集體”和“中國民辦高等教育優秀院校”、“全國汽車行業骨幹職業院校”、“全國機械行業校企合作與人才培養優秀職業院校”、“全國機械工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南通理工學院海安校區:

  南通理工學院海安校區坐落於國家級海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核心地段,離校本部約40多分鐘車程,靠近海安汽車站和火車站,交通十分便利。海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形成的高階裝備製造、汽車及零部件、光伏光電、現代紡織、現代商貿物流、軟體及服務外包等六大特色產業為校區的人才培養和就業提供了重要的支撐。南通理工學院海安校區規劃佔地680多畝,規劃建築面積30萬平方米。海安校區按照歐式風格設計建造,硬體條件一流,學生宿舍均為四人間,24小時熱水供應,使用最先進的安全防衛系統。海安校區教學裝置齊全,生活配套設施完善,可為學生提供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

  二、招生原則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以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三、招生專業與計劃(具體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公佈為準)

  四、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設定的`“錄取辦法”,確保錄取公開、公平和公正,擇優錄取。

  2、關於外語:我校各專業不限外語應試語種,但我校學生入校後實行英語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報。

  3、關於體檢要求:體檢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學生入學後進行體格檢查,身體異常者學校按有關規定處理。

  4、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5、我校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最大不超過招生計劃人數的120%(具體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提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05%)。按照我校在各省的分專業招生計劃數,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依次進行分專業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時,該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予以退檔。對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6、面向江蘇省本科錄取有關要求:

  (1)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和等級要求

  我校普通類本科錄取的選修測試科目要求為物理或者歷史。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CC及以上,必修測試科目成績須在C級(含)以上,技術測試科目成績為合格。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必須符合“七門學業水平必測科目D級(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不得超過三門”的要求。

  (2)專業確定原則:

  ①普通類:我校對進檔考生採用“等級級差法”對考生進行排序。進檔考生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等級級差分(選測科目等級級差設定加分標準為:A+=4分,A=3分,B+=2分,B=1分),採用投檔分與等級級差分之和作為錄取排序依據,再採用“分數優先”的方式安排專業(即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願),當排序分數相同時,則比較考生語數總分(含附加分);如仍相同則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進行排序,如再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綜合素質評價等其他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②藝術類(美術):我校對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加專業成績的總分排序,從高往低進行錄取;如投檔成績相同,則按藝術分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依次錄取。

  五、學費標準及獎助金措施

  1、學費:人文社科類14000元/生·年;理工科類15000元/生·年;藝術類16500元/生·年

  2、住宿費:校本部:待定(具體以物價部門核定為準)

  海安校區:待定(具體以物價部門核定為準)

  3、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學年獎學金、優秀貧困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多種獎(助)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此外,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以克服經濟困難,完成學業。

  六、報到入學

  1、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畢業學校領取經密封的個人紙質檔案,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戶籍遷移手續(自願辦理),報到時移交給學校輔導員。

  2、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院規定的有關證件、材料,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兩週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3、新生入學後,學校按照招生規定進行身體、心理複查,檢查合格後方可註冊,對不符合招生條件者,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七、證書頒發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南通理工學院學歷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通理工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八、招生諮詢聯絡方式

  1、聯絡電話:400-100-0112、0513-85601616、85601818、85601919(傳真)

  2、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3、學校地址:校本部:江蘇省南通市港閘經濟技術開發區永興路(郵編:22600)

  海安校區:江蘇省南通市海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郵編:226601)

  九、其他

  未盡事宜,請檢視我校招生網站。本章程由南通理工學院招生與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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