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建築職工大學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陝西省建築職工大學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陝西省教育廳有關規定,陝西省建築職工大學發不了新的招生章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藏的關於陝西省建築職工大學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希望大家喜歡!

  陝西省建築職工大學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教育部和陝西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我校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資訊,接受學校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範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陝西省建築工程總公司職工大學,

  國標程式碼:51010,在陝招生程式碼:8137。

  辦學型別:舉辦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的公辦成人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陝西省建築職工大學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概況:

  陝西省建築職工大學於1982年經陝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0年由省教育廳批准成為第一批舉辦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的建築類公辦成人高等職業院校。學校隸屬於全國500強企業——陝西建工集團,學校依託陝建集團不斷做大做強,為陝西建築行業培養了3萬多名優秀的專業技術人才。

  學校目前開設建築工程技術、工程造價、道路橋樑工程技術、建設工程監理、建築裝飾工程技術和安全技術與管理等六個專業。建校三十四年來,學校一直致力於做好建築類專業的創新改革,擁有一批富有創新精神和教學實踐經驗的“雙師型”教師隊伍,不斷地將教學過程與施工現場相融合,從而培養出一大批 “上手快,能力強”的實用性技術型人才。省內、外近百家企業與學校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畢業生在用人單位普受歡迎。

  第五條 辦學地點:

  校本部: 西安市太白北路254號 郵編:710068

  建工路校區:西安市建工路50號 郵編:710043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校辦、招生就業處、教務處、教學處、學生工作處、保衛處、紀檢監察等處室人員組成。成立招生宣傳組、招生辦、試題組和保衛組。

  校長擔任綜合評價招生委員會主任,全面負責招生工作;

  分管招生和教學的副校長分別擔任副主任,負責招生具體工作;

  招生宣傳組負責招生宣傳、解釋和諮詢工作;

  招生辦負責招生的計劃編制、考生的報名、有關材料的上報、考生錄取以及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的稽核等工作;

  試題組負責考生的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的出題、考試、考務等工作。

  保衛組負責與招生有關的保衛工作。

  紀檢監察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監督任務。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學校的對外招生工作,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決定。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諮詢電話: 029-88498507、88497427、88497467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專業、分型別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稽核備案後,由省教育廳下達省招辦向社會公佈。

  第九條 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僅在陝西省內進行,2016年分專業計劃以省招辦公佈為準。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6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陝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考試報名,並參加各市、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於2016年3月1日8:00--3月5日17:00,根據省招辦公佈的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願登入省招辦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填寫報名資訊。

  第十二條 2016年3月8日至3月9日申請就讀我校的考生須到我校建工路校區招生辦辦理報名資格現場確認手續,簽訂《考生承諾書》,填寫《陝西省建築職工大學2016年分類招生報名資訊表》,並領取分類考試招生考試准考證。現場確認須提供以下材料:

  ⑴ 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A4紙);

  ⑵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⑶ 中學或職校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原件及影印件(A4紙)。

  如考生本人不能到我校現場確認,可委託家長代其來校確認。除需提供以上考生材料外,還需提供家長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A4紙)和考生委託書。委託書由考生在本人身份證影印件的背面書寫。

  第十三條 參加學校組織的筆試和麵試。其中“普高生”的成績主要依據我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為參考成績。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者主要依據我校組織的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四條 我校於2016年3月10日--3月11日開展對不同型別入學考生組織相應的測試,測試方式有筆試和麵試。

  “普高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面試主要側重於衡量其今後從事建築行業各項工作的潛能水平,以職業素質測試為主要內容;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的面試則側重於對其職業實操水平的衡量,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

  第十五條 我校於2016年3月31日前將入學申請者預錄取名單和考試成績報送省招辦,經省招辦稽核合格後,在我校招生資訊網上進行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

  第十六條 預錄取學生於2016年4月11日—4月12日到我校註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評分標準:

  1. 筆試:筆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滿分50分,總分150分,時間為180分鐘。考試內容不超出教育部頒佈的當年普通高考考試大綱和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大綱。

  2. 面試和技能測試:“普高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滿分150分),“三校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滿分150分)。具體面試和技能測試要求隨後公佈。

  3. 計分辦法:“普高生”面試合格後,按筆試和麵試成績的總分,並參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從高到低錄取;“三校生”總分=筆試成績+技能測試,按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對於沒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但確為普通高中的學生,測試和錄取原則均按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對待。

  第十八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學校提出特殊身體健康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於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覆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十九條 1. 根據招生計劃總數、考試成績和報考人數,按照不同選拔方式分別劃定錄取控制線進行錄取。

  2. 對報考志願不足的專業,經報請招生計劃管理部門同意後,酌情削減該專業招生計劃,多出計劃調整到報考志願多的專業。

  3. 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確定考生專業。

  4. 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順序依次排列。“三校生”在同等條件下,專業技能水平測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我校嚴格按照陝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檔案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專科:文史類、理工類5500元/年;

  住宿費(帶暖氣):女生800元/年(帶衛生間);男生650元/年。

  第八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勤奮學習、品德優良的學生實行特困或困難補助,畢業時優先向用人單位推薦;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一條 國家助學金: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勤奮學習、品德優良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特困生3500元/人年,一般困難生2500元/人年)及困難生生活補貼,受助學生佔在校生比例30%以上。

  優秀學生獎學金:我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獲獎學生佔在校生比例30%以上;一等獎學金:1000元/人•年;二等獎學金:600元/人•年;三等獎學金:400元/人•年。

  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高校學生學費補償及學費資助:我校嚴格按照國家資助政策,對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學生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實施一次性補償,每學年學費補償額為5500元。

  設立特困生入學“綠色通道”:我校嚴格按照國家“特困生綠色通道”政策,對正式錄取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申請辦理入學手續,緩交學費,幫助其完成學業。

  第二十二條 勤工助學: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透過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受助學生佔在校生比例30%以上,畢業時,優先向用人單位推薦。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複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經我校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稽核透過,經省招辦公佈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陝西省建築職工大學招生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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