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

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

  環境保護是指人類為解決現實的或潛在的環境問題,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係,保障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而採取的各種行動的總稱。今天,小編為您帶來的是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歡迎閱讀!

  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一:

  按照《環境保護法》地方政府對轄區環境保護工作負總責的'要求,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訂環保責任書,由生產車間負責人與單位簽訂。

  員工工作期間,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務:

  一、公司提供環境保護諮詢服務,及時傳達上級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及會議精神,作好環境保護監督工作。

  二、公司負責組織環境保護的培訓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體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檢查落實有關環境保護的硬體設施,如建設和完善企業環境汙染治理設施。

  三、公司制定與環境保護相適應的規章制度,提供必要的資金等保證規章制度的正常執行。

  車間負責人在職期間應該作好以下工作:

  一、車間負責人必須認真執行上級和公司制定的環境保護規章制度,落實責任,提高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對本部門的環保等全面負責。

  二、積極參加公司的各項環境保護活動、會議和環境檢查。定期作出環境方面的檢查計劃,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三、加強對環境的監測,對有關化學品必須有專人負責看管、使用,按照規定存放,作好記錄。

  四、負責組織新員工、復工、換工種人員的環境保護教育,指引、教育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作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人傷害)

  五、嚴禁翫忽職守,對工作不負責,發現問題視情節輕重,除經濟外,嚴重的直接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年終公司對車間(部門)按照相關條款進行檢查、考核、評比、總結。一年中對在環境保護方面有突出表現的部門(員工)進行表彰獎勵;存在問題的部門(員工)則取消有關獎勵。

  以上責任狀一式貳份,有效期一年,雙方各執壹份。

  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二:

  一、目標任務

  (一)環境質量目標

  1、環境空氣質量。鄉鎮政府所在地環境空氣質量保持在國家二級標準以內。

  2、飲用水環境質量。各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

  3、地表水環境質量。轄區內河流、水庫水質根據功能區劃要求達到相應控制標準,出境斷面、河流考核斷面水質不低於地表水水質Ⅲ類標準。

  4、聲環境質量。鄉鎮政府所在地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55dB(A),城市交通幹線噪聲平均值≤70dB(A)。

  5、林業生態保護。切實加強林業生態保護和建設工作,嚴防林業災害事故發生。

  (二)汙染減排目標

  嚴格按照"十一五"主要汙染物總量減排計劃,明確減排專案,落實減排基礎工作,透過專案減排、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措施,完成當年下達的減排任務。

  (三)環境管理目標

  1、嚴格環境管理。嚴禁建設違反國家產業政策專案,當年新、擴、改建設專案環評審批率達100%,當年竣工投產專案環保"三同時"執行率達100%;水保方案審批率達90%,水保治理專案完成計劃的90%以上。

  2、嚴格環境綜合整治。按要求完成湘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整治任務,完成縣政府確定的當年綜合整治任務和上級部署的專項任務。

  3、嚴格環保執法。強化環保督查,全面清理境內企業,鞏固環境汙染整治成果,杜絕環保非法企業,防止發生汙染事故。

  (四)城鄉環保基礎建設目標

  1、加強環保基礎基層工作。各鄉鎮要完成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建設。

  2、加強農村環保工作。各鄉鎮特別是建制鎮應率先因地制宜開展生活汙水、垃圾汙染治理,並新建設一個以上市級生態示範村;各鄉鎮政府要明確一個分管領導和一名幹部抓環保工作。

  3、加強環境能力建設。按照環境監測和環境監察標準化目標要求,各鄉鎮政府當年用於環保能力建設資金在3萬元以上。

  二、獎懲辦法

  1、本責任書的考核實行期中檢查,期末總評。由縣政府組織實施。

  2、全面完成環境目標任務的鄉鎮按考核綜合評分排名。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獲獎單位和主要責任人由縣人民政府予以獎勵。

  3、對未完成目標任務,考核綜合評分低於80分的,取消當年環保工作評先評優資格;轄區內發生較大以上環境汙染、生態破壞事件的,實行一票否決。

  4、本責任書的具體考核細則由縣環境保護局另行制定。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