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二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有哪些
四川省成都市二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有哪些
四川省二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是指經四川省教育廳評審認定並授牌為二級的普通高中。經評審認定合格的四川省二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其原行政隸屬關係、管理主體不變,享受原有相關政策。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四川省成都市二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有哪些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四川省成都市二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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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條件
為加強和改進示範性普通高中的管理,推動四川省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展,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四川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精神,結合四川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是指經四川省教育廳評審認定並授牌的普通高中。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按等級從高到低分為四川省一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二級示範性普通高中。
經評審認定合格的四川省一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二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其原隸屬關係、管理主體不變,執行國家和四川省相關政策規定。
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的建設與管理,要有利於促進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有利於實施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有利於學校多樣化特色化發展,有利於推動各級政府加大投入,有利於調動民間資本舉辦普通高中的積極性。
三、監督機制
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實行動態管理。各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每兩年開展一次全面自查,向四川省教育廳提交自查報告。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評審委員會委託第三方機構對各學校辦學情況進行審查評估。評審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聽取第三方機構的'審查評估結果報告。經評估,凡符合《細則》相應定級標準的學校,繼續保持原等級;凡不符合《細則》相應定級標準的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達不到原定級標準的,由省教育廳給予降級或撤銷相應稱號處理。
四川省一級、二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具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限期整改、降級或撤銷原有相應稱號等處理。被降級或撤銷稱號的學校,自降級或撤銷稱號之日起三年內不得重新申報四川省示範性普通高中或晉級為上一等級示範性普通高中。
(一)素質教育推進不力,辦學特色不夠鮮明,辦學質量明顯下降的;
(二)學校嚴重違反國家和我省教育惠民政策以及補課、收費、招生等規範辦學行為有關規定的;
(三)校長或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嚴重違紀或違法犯罪的;
(四)教師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發生罷課、嚴重侵犯學生利益、傷害學生身心健康等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學校制度不健全或內部管理不力,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或穩定責任事故的;
(六)財務管理混亂,發生嚴重違紀或違法案件的;
(七)民辦學校未完成財產、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的,或舉辦者侵佔、挪用、抽逃辦學資金資產的;
(八)有其他違反黨紀政紀和教育法律法規受到責任追究或全省通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