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小學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出爐
新疆中小學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出爐
期末複習是期末考試取得好成績的有力保證。首先,我們應在思想上重視它,不能馬虎麻痺。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新疆中小學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出爐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新疆中小學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出爐
監考工作安排
1、對監考教師的要求:
各系部要組織監考教師認真學習《河北環境工程學院考務管理規定》及《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在考試過程中認真履行監考職責,並在監考過程中做以下要求:
(1)監考人員考試期間不得隨意離開考場,應在教室內一前一後巡視、監考,不得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試開始和結束的時間,嚴防違紀作弊情況發生,如發現學生作弊或違紀要保留相關證據。
(2)開考後,監考人員必須關閉所帶手機,集中精力,不做與監考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更不得中途離開考場。
(3)主監考須在考前20分鐘主校區到綜合教學樓B101領取試卷,海港校區到4號教學樓302領取試卷,第二監考須在考前15分鐘進入考場核對學生人數並檢查學生是否帶有相關證件(學生證或臨時學生證明、考試通知單),並指導學生按考試座位號順序就座。
(4)監考人員只解答與試卷印刷有關的'問題,對學生關於試題內容的問題不作任何解釋。如遇試卷錯誤、缺頁等情況,請及時與教務處聯絡。
(5)考試結束後,監考人員應按學號順序整理試卷,認真填寫考場記錄單和考場情況登記表第二頁,對考場情況、缺考學生、違紀學生的情況做出詳細記載,監考人員簽字確認後將考場記錄單裝在試卷袋內,考場情況登記表第二頁交教務處備案。監考人員應在考試結束後20分鐘內將試卷送到指定地點,主校區為綜合教學樓B101,海港校區為4號教學樓302。
2、監考任務調整
安排有監考任務的教師因故不能監考時,必須報告教師所在系部,由系部進行登記、更換並報教務處備案。
對考生的要求
各系、部應認真組織考生學習《河北環境工程學院考務管理規定》中相關內容,加強對考生的誠信教育,自覺遵守考試紀律,杜絕考試作弊,並要求考生在期末考試中做到以下幾點:
1、期末考試安排請登入“河北環境工程學院教學資訊服務平臺”進行查詢,學生必須攜帶學生證、考試通知單方可參加考試,因學生證丟失來不及補辦的學生,可攜帶本人身份證代替學生證參加考試,證件不齊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2、考生必須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遲到30分鐘不得進入考場,考試開始答題30分鐘後才準交卷離開考場。考生在考場內必須按考試座位號順序就座。
3、考試採取單人、單桌(位)、單行安排座次,考生不得坐錯座位號、不得進錯考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成績按零分計。
4、除考試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不允許攜帶手機、耳機、書本和備用草稿紙等進入考場。開卷考試可攜帶教師指定的書籍、資料等。
5、考生拿到試卷後,應先填寫好學號、姓名、班級,然後答題。考試結束後應將答題紙、試題、草稿紙一同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