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抵押合同集合15篇

房產抵押合同集合1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產抵押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產抵押合同1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 ___ 個月,自 ___年 月 日起到 ___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 即(小寫)%。

  第四條還款方式: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______日,借款到期後利隨本清。 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出借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借款方連續三個月未能足額支付利息。

  第五條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六條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三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4.如借款方抵押物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有權要求擔保方負責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七條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 的合法房產(所有權證號:,建築面積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否則承擔一切法律和賠償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後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九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一條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出借方應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1)出借方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並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借款方和擔保方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出借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借款方和擔保方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3.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其他說明。

  借款合同履行期滿後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辦理其他權留存一份。

  出借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擔保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擔保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房產抵押合同2

  抵押人:

  地址:

  抵押權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年 月 日簽訂的《xx合同》同時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位於 幢 房產證號

  抵押人已於__年__月日與____公司簽訂購銷合同,並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二、抵押人義務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實際存在,無產權爭議,抵押人合法擁有。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不得以任何違法方式轉移抵押物,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且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售、轉讓、贈與、託管、再抵押、

  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若將所提供的抵押物出租,需要事先通知抵押權人,且出租合同不得對抗本抵押協議,所得收益優先向抵押權人支付合同款項。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並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於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於購銷合同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購銷合同款沒有支付之前(購銷合同履約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檔案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購銷合同”有關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後,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押物。

  2.法院強制執行抵押物委託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所得款項優先償還本金和付息。若有結餘,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並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購銷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購銷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_____份。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抵押權人(簽字):_________見證律師(簽字):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房產抵押合同3

  抵押人_______願將其房地產作抵押物,以擔保借款人_______的債務按期清償,擔保的範圍為抵押貸款的本息及罰息,經與抵押權人_______協商,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簽訂本抵押貸款合同。

  一、抵押房地產狀況:

  1、房屋座落:_______區_______街(路)_______衚衕_______號。棟號。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字第_______號等共計:_______棟(詳見抵押房地產評估明細表)共有權證_______字_______號。

  2、結構型別: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使用性質:_______。尚可使用年限:_______。

  3、權利來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產業。

  4、房屋評估值:萬千_______百_______拾元整。

  5、土地位置:。

  6、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使用年限_______。

  7、土地面積:_______,地區類別:_______。

  8、土地使用性質,土地證號:_______。

  9、土地評估值。

  10、房地產評估總值。

  二、抵押人將上述權證所載房地產之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並將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交_______保管。

  三、找押權人同意在房地產現值_______%以內提供貸款。貸款總額為:(幣種:)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抵押貸款期限_______個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

  四、抵押人保證將該款項用於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貸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規定計息。

  五、還款方式:

  六、雙方商定:抵押房屋的保險事宜按以下第________款辦理。

  1、由抵押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保險憑證交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當抵押房屋因保險事由毀損滅失時,抵押權人為該保險賠償金受償及支配人。

  上述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本息和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償。

  (已投保的,填寫下列(1)(2)款)

  (1)投保價值: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

  (2)保險期限:_______個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雙方再特約另定。

  七、抵押期內,抵押人須保證抵押房地產的安全、完整,並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八、抵押期內,抵押人慾將房地產出租,除應預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外,同時須與承租人訂約由承租人出具承諾書,闡明抵押違約時,接到抵押權人通知後三十天內承租人即須遷離該宗房地產。

  九、抵押期內,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房地產轉讓他人或以其它交易方式處置;不得對房屋進行翻建、修建、擴建。

  十、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房地產徵收的任何稅費,並保障該房地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如遇國家徵地拆遷,抵押人須與抵押權人重新簽訂抵押合同。

  十一、抵押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給付貸款的,抵押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實際損失。

  十二、抵押人不依約履行本合同任何條款,或逾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有權採取以下處置方

  1、依照法律程式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對房地產提出訴訟保全。

  2、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抵押房地產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價款按有關規定依次償還。

  3、根據雙方商定,抵押權人在合同逾期30天內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申請,將抵押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歸抵押權人所有,以追回欠款。

  4、若抵押房地產的現值或拍賣的價款不足清償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貸款及罰息的所餘部分返還給抵押人。

  十三、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更名,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十四、抵押人還清貸款本息及罰息,並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關係即告終止。抵押權人應會同抵押人在十日內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合同登出手續。

  十五、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等,構成本合同的整體。完整的合同整體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抵押雙方各執一方,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十六、本合同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鑑證後生效。

  十七、本合同經鑑證後,需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他項權利登記。

  十八、特約事項:

  抵押權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經辦人:

  簽章

  抵押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經辦人:

  簽章

  借款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經辦人:

  簽章

  鑑證機關

  章

  經辦人

  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4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傳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傳真:

  乙方與借款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了號借款合 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幣種)元貸款。

  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向乙 方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為乙方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 發放的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二條甲方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 抵押財產由本合同 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見附件),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甲方承諾:

  (一)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二)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並負責維修、保 養、保證抵押財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 瞭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三)對乙方要求保險的抵押物,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辦妥 抵押財產保險手續並保證到期續保;

  (四)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 公證、 保險、 鑑定、 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依法向抵押物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第四條抵押期間,由於甲方的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後 30 天內向乙方增補與減少的 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或有效擔保。

  第五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 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 (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條在抵押期間,甲方出租抵押物應徵得乙方同意。

  第七條在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 價款應(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八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一)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 並)、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三)抵押的權利發生爭議;

  (四)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五)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甲方發生前款(一)的情形應提前 30 天通知乙方;發生前款 其他情形在事後 7 日內通知乙方。

  第九條甲方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給乙 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如發生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 其借款合 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足額清償, 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收回貸 款本息。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後, 借款人與乙方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 行期限,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有義務向登記機關變更 登記,延長抵押期間。

  第十二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清償債務,乙方 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以 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 副本份,登記部門一份,由各執一份。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房產抵押合同5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後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於,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後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後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後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範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6

  立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承押人)及_________(以下簡稱抵押人)(抵押人資料詳見附表一)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以下簡稱合約),承押人於即日向抵押人貸予港幣(以下簡稱該筆貸款),並已簽署欠單_________份。抵押人願意將附表二所列之房產(以下簡稱該房產),抵押給承押人,賦予承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約全部條款。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款,應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須依照該欠單及附表(三)規定之方式,照規定期數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時繳交應還款項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繳債務,且履行合約全部條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條之規定,向承押人贖回本合約抵押給承押人之房產。

  (2)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_________‰,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內涉及借款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承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應付利息,並對依約所收之手續費,不予退還。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繳,系本合約首要條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應付款項,則須補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計收,利率由承押人決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__%計收,由到期之日計至該款收到之日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繳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時,則全部所欠款項及利息不論屆期與否必須立刻一次償還給承押人。

  (4)該筆貸款未清還前,抵押人必須按本合約規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隨時依市場情況調整利率,利率經調整後,立即生效。該筆貸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貸出款項後_______個月開始,照規定期數,每期付款金額及付款日期按月攤還。利率如有改變時,將由承押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抵利率,承押人認為有必要時,有絕對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應繳金額按照規定攤還期數,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單方面決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計收。

  (6)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決定透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如有押品,包括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於逾期利息率計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7)抵押人必須在銀行分行開立存款帳戶,抵押人並特此授權承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8)所有應付予承押人之款項,應交銀行分行或經由該行之總行或分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幣繳交。

  二、在合約期間,抵押人必須

  (1)依期清還本合約內所有到期款項,無須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權繼續享有該房產;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決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3)准許承押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4)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承押人;

  (5)對該房產之損毀,不論原因如何,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承押人之損失;

  (6)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7)在按揭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並須賠償承押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8)遵守一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及保持該房產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

  (9)先行諮詢並取得承押人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產出售、轉讓、抵押、按揭、捨棄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該房產或本合約規定關於該房產之權益或該房產之承購權。

  (10)在本合約簽訂後,立即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買該房產價值之全險,該保單不得附有任何特別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數目(除非該等條件或數目為承押人所願意接受,並已認可者)保單須保障該房產不受意外損毀,火災及天災之損失,直至本合約停止生效為止。保單須過戶承押人,訂明承押人之利益獲得補償之前,不得對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項。抵押人如違反本條規定,承押人得依照上述方式另行代為投保,並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費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為其代表人,接收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承押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且此項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將該房產之“房產權證書”之權益抵押給承押人;

  (12)將上述房產權證書保險單據及有關檔案,在本合約有效期內交由承押人保管,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費;

  (13)在承押人認為必要時,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等保單俱以承押人為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上述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額(包括利息),或抵押人應付與承押人之其他款項時,不足之數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所有款項結清之後,本合約即告終止,在無損於保險公司權益之前提下,該房產即歸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該房產之損毀均不能使本合約失效,亦不影響本合約規定抵押人之債務責任。

  五、抵押人與承押人的權利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約,承押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認為合適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酬報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將有以下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抵押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承押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於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條款,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之程式拍賣,此等拍賣或出售並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檔案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承押人不須負責。

  (3)承押人可於下列情形下運用其出售該房產之權利:

  1、承押人給予抵押人_________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_________天仍未清繳全部或部分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繳交地稅或有關部門所徵收之其他稅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約;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6、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7、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8、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4)當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權利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5)承押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需理會承押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酬報)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承押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人士,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承押人有權另行追索。

  (7)承押人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承押人概不負責。

  (8)承押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品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作於發信或掉留之後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承押人高階職員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不得異議。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件者,承押人應將該房產所有權轉歸抵押人,倘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承押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_________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八、抵押人自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此與承押人無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損失或損傷之索償,承押人不負任何責任;本合約所用(抵押人)一詞,其涵義包括一家公司、或兩位或兩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應共同及個別負擔合約之責任。

  九、承押人在執行本合約各項條款時之寬容、延緩或容忍,或給予抵押人額外期限,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本合約所規定承押人之一切權利及權力;不能作為承押人對任何破壞合約行為之棄權,亦不能作為對以後任何破壞合約行為放棄採取行動之權利論。

  十、抵押人使用該房產不論自住、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書面通知承押人,並得承押人同意,方可進行,如出租給任何人,抵押人必須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約第(十一)條之規定籤具承諾書辦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內任何條款,承押人得要求該房產住客,不論抵押人自住,託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______天內遷出,抵押人特此授權承押人得同時呈報有關部門,由該有關部門考慮是否將抵押人(業主)因購置該房產而獲准從外地遷移戶籍之住客戶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後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擔,住客向承押人追討賠償時,抵押人亦須補償承押人一切損失。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時須事先徵得承押人同意,同時必須與住客訂約,闡明抵押背約時,接到承押人通告_________個月即須遷出。

  十二、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一切關於此合約所涉及之事宜糾紛,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裁決。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承押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託給承押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承押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無效或被視為非法,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並不影響其他規定之效力。

  十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均為本合約之一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抵押人資料

  抵押人(業主)姓名:(中文)(英文)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指定繼承人姓名:________(中文)________(英文)

  繼承人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附件二

  房產摘要

  房產地址:________

  大廈名稱:________________

  樓宇座別:________

  樓數:________

  年期:________

  面積:________(建築)(實用)

  用途:________

  購入價:________

  房產權證書號碼:深圳市人民政府房產所有證深房字第號

  附件三

  分期付款明細表

  貸款金額:________攤還期數:期

  貸款利率:________釐或承押人按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以後每月同日繳交,如付款日不是工作日,意即銀行開門營業之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付款日前一天工作日繳交。

  首期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承押人未調整利率前,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本金)及利息)____。

  抵押人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並承認收妥該筆貸款,以下籤章作實:_________(蓋章)

  承押人同意履行本合約條款,以下籤章作實:_________(蓋章)

  銀行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蓋章)

  公證處見證人簽章:_________(蓋章)

房產抵押合同7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抵押人連帶責任保證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購買複合肥原料向甲方借款,丙方願提供房屋和土地為其抵押擔保並自願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三方就借款、抵押等相關事宜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肆佰萬_____元整(小寫:人民幣_____元整)。

  借款用途:購買複合肥原料。

  借款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期限屆滿即歸還本金及利息。

  借款利息:如乙方按期還款,則借款期間按月息2%計算;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則自借款之日起乙方按月息3%支付利息直至借款全部還清,同時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還款金額部分萬分之八的違約金。

  第二條 丙方願以其享有土地使用權的位於郴州市沿江路6號和壹舍A棟202(土地使用權證號:郴國用(20____)第S00074號;產權證號:郴房權證蘇仙字第711017836號)土地和房屋為乙方該項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自願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

  1、抵押物權利憑證:郴國用(20___)第S00074號;郴房權證蘇仙字第711017836號)。

  2、抵押期間: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借款為止。

  3、乙方、丙方保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三條 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透過司法強制措施拍賣抵押物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甲方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

  第四條 抵押借款合同簽訂後,應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辦理抵押登記時房管部門提供的合同不是本合同的變更或替代,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第五條 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簽字蓋章生效,三方各執一份,辦理抵押登記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8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願將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擔保債務按期清償,擔保的範圍為抵押貸款的本息及罰息,經與抵押權人_________協商,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簽訂本抵押貸款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狀況: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衚衕______號。開工許可證_____號。工程設計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建築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層數: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劃批准文號:_________。工程總造價: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地區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土地證號:______________。

  8.土地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總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將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並將在建工程有關要件:計劃批件、規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開工許可證、_________交_________保管。

  三、抵押權人同意在建工程評估現值_________%以內提供貸款。貸熬總額為:(幣種: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貸款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抵押人保證將該款項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貸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規定計息。

  五、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雙方商定,抵押在建工程的保險事宜按以下第_____款辦理。

  1.由抵押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保險憑證交抵押權人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當抵押工程因保險事由毀損滅失時,抵押權人為該保險賠償金及支配人。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本息和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已投保的,填寫下列(1)(2)款)

  (1)投保價值:_______元整。

  (2)保險期限: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雙方再另行約定。

  (1)依照法律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提出訴訟保全。

  (2)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價款,按有關規定依次償還、若不足清償貸款本息及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所餘部分返還給抵押人。

  七、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保證該工程的安全、完整,正常施工。其貸款的使用應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八、抵押期內,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工程轉讓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

  九、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交納有關部門對該工程所徵收的任何稅費,並保障該工程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權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給付貸款的,抵押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實際損失。

  十一、抵押人不依約履行本合同任何條款,或逾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有權採取以下處置方式:

  十二、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更名,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變更。

  十三、抵押人還清貸款本息及罰息,並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關係即告終止。抵押權人應會同抵押人在十日內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辦理合同登出手續。

  十四、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等,構成本合同的整體。完整的合同整體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抵押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十五、本合同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鑑證方可有效。

  十六、特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房產抵押合同9

  抵押人: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了確保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________市____鎮,面積為________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特別宣告,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檔案,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檔案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

  1.抵押物清單

  2.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戶行、帳號等。)

  甲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10

  貸款方:______

  借款方:______

  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自(借款日)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還款日)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

  錢款說明:

  用途、還款須知、抵押說明。

  (第二條)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已發放的貸款。(第三條)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還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天,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貸款方有權加收罰息。

  (第五條)借款方的借款用_________作擔保抵押物。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預期不歸還擔保抵押物歸貸款方。

  (第六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章)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1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住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住址:

  鑑於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市(縣) ____區(鎮) ____路(街) 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及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總額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總額____收取。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七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八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房產抵押合同12

  抵押權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大廈(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_________有限公司將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公司願補償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大廈願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號的__________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___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大廈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13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債權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債務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 元整(¥ )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 年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借款的償還:

  1、還款方式的選擇:___________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結清。___________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結清本金和利息。

  2、乙方在清償借款後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

  3、如推遲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滯納金千分之三。

  第四條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評估費等)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乙方將其名下的位於 的 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的全部價值/剩餘價值作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擔保,該房屋產權證號為: ,面積: 平方米,房產價值/剩餘價值為:__________ 元人民幣。

  第六條 本抵押擔保的主債權數額為: __________元人民幣。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七條 本抵押所擔保的主債權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約定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實現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和所有其他應付款項。

  第八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甲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2)

  第十條 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份各執一份,抵押登記機關 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日期: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14

  合同號:

  抵押人(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保證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財產:甲方所有的位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的一處房產。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擔保範圍限於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並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房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有關人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登出抵押登記。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

  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

  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15

  當戶(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碼:

  住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絡電話:

  傳真:

  鑑於:

  甲方(即當戶)與乙方(即典當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雙方商定,甲方用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完全處置權的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乙方,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乙方在對當物進行審查、評估並同意收當後將在該當物辦理抵押登記後一定期限內支付甲方當金並收取一定比例費用。雙方同意,該抵押房地產作為甲方向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擔保。雙方共同認可,抵押擔保的甲方所欠乙方之債範圍包括:當金本息、典當綜合費用、違約金(如有)、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

  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特在抵押典當單即當票外再行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抵押典當房地產狀況

  1、甲方所抵押典當的房地產產權人為:***;

  房屋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房屋坐落於**;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

  2、甲、乙雙方確認,抵押典當房地產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3、抵押範圍:全部抵押

  二、當金數額和當期

  1、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當金為:¥***,人民幣(大寫),即房產評估價格的***%。

  2、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抵押典當期限為(大寫)個月/天,自起至止。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當金之日起計算。如續當,典當期限相應的延續,以雙方簽署的續當憑證約定的為準。

  3、典當期限的計算:30天為一個月,超過5天按一個月計算,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三、當金的支付

  以下各項條件必須全部滿足後,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當金:

  1、甲方已向乙方提供房屋買賣合同書原件、房屋產權證原件及/或能夠證明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處置權的證明檔案,證明甲方有權將該房屋進行抵押典當;

  2、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其身份證明原件,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組織結構程式碼證、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等;

  3、甲、乙雙方已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辦理完畢該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乙方並已取得《房屋他項權證》和《土地他項權利證書》及/或由該部門出具的其它合法證明房屋已抵押登記的檔案;

  4、甲方已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了保險並將保單原件交付乙方保管;

  5、甲方支付並已繳清辦理房屋評估、抵押登記、房屋保險、公證等手續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四、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利率為月利率%,由甲方按月足額支付給乙方;典當綜合費用為每月%,由甲方按月足額預先支付給乙方。

  五、續當、贖當、絕當

  1、典當期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後5日內,甲方結清當期內利息、典當綜合費用和違約金(如有),書面提出申請並經乙方同意後,甲方可以續當,雙方簽訂續當憑證。在此期限(5日)內,甲方也可以贖當。

  2、甲方於典當期限屆滿5日後申請續當並經乙方同意續當的,除向乙方結清典當綜合費用、利息外,還應根據實際天數每日按當金數額的0、5%支付違約金及相關費用;如贖當,須經乙方同意,除應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全額償還乙方當金。續當期自典當期限或者前一次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

  4、在出現續當後,除當期發生變化外,本合同其它條款不變,雙方應繼續履行。

  5、甲方於典當期限屆滿5日後既不贖當也不續當的視為絕當。

  六、絕當物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在發生絕當後,乙方除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的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以外,乙方同時有權自行委託拍賣行對抵押典當物公開拍賣。當物拍賣收入在扣除拍賣費用及已償還甲方所欠乙方之債後,剩餘部分退還甲方或辦理提存(提存費由甲方承擔),不足部分甲方應繼續清償。

  雙方同意,由乙方根據實際情況處分絕當房產。

  七、抵押房產的處分

  1、經乙方認可,甲方在典當期內可以委託第三人代為贖當;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對該第三人的書面授權委託文書,乙方要求公證的,甲方應當提交公證後的授權委託書。乙方承諾,在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第三人依本合同約定辦理完畢房地產贖當手續後,應當協助辦理解除抵押手續。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償還當金和支付應付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行使法律或本合同所授予的全部權利而無需經過甲方許可,包括但不限於:

  (1)以抵押房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產,並以所得價款受償;

  (2)以乙方認為合適的租金、年期及條件,出租該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並以收取的租金和收益受償;

  (3)以本合同第十二條所約定的處置方式進行處置。

  3、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有關法律規定依法出售、出租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房產時,有權簽署有關該抵押房產的買賣、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的檔案及契約,也有權取消該筆買賣或出租,並簽署有關檔案,以及收取有關款項,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乙方均不負責。

  4、乙方可於下列任何情況下有處分抵押房產的權利:

  (1)出現絕當情形時;

  (2)甲方不繳納有關土地使用費或有關政府所徵收的費用或款項(如果存在);

  (3)甲方捨棄該抵押房產;

  (4)出現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

  (5)甲方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5、乙方按本合同出租或出售或處分該抵押房產所得的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繳付因出租或出售或處分該抵押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繳付代理人、中介的費用、報酬);

  (2)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甲方根據本合同應付的一切費用及雜費(包括但不限於保險費及修補該抵押房產的費用);

  (3)用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當金本息、典當綜合費用、違約金(如有)、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

  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乙方須將餘款退還甲方。出售該抵押房產所得款項,如不足以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一切款項,甲方應繼續清償。

  八、甲方的保證

  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典當房地產的抵押人保證如下:

  1、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全額歸還以償還當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2、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之處;也未在本合同簽訂前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抵押予他人或設立權利限制;

  3、甲方將合理佔管及使用該抵押房產,不得將該抵押房產用於任何法律或保險條款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4、甲方只可將抵押房產用於自住,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

  5、甲方准許乙方經預先通知甲方後在合理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6、甲方在更改住所或通訊地址時須立即通知乙方,否則乙方的任何通知傳送至原住所或通訊地址均視為甲方已收到;

  7、如有任何訴訟、仲裁,可能對甲方及其任何財產有不利影響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8、甲方將按照乙方合理的要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署一切相關檔案,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全權辦理房產保險、抵押登記、拍賣、過戶等手續,以確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益;

  9、如該抵押房產貶值,以致明顯地不能或不足以作為其履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提前實現抵押權並向甲方繼續追償。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第三條所列各項條件全部滿足後,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當金支付予甲方。

  2、在甲方清償完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之債後,若甲方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乙方應解除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並將有關該抵押房產所有權證明檔案歸還甲方。

  3、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對甲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權利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作為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利,亦不能解釋為乙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更不能視為乙方放棄對現有或將來違約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4、乙方無須徵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益轉讓他人,在轉讓後書面通知甲方即可,甲方須繼續向乙方的受讓人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的責任;但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甲方的繼承人或受讓人,仍須向乙方的受讓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十、違約責任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義務致他方遭受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除非下列事項已在乙方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圓滿解決,否則乙方可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情形發生時,有權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所欠乙方之債,或以合法的程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以清償全部款項。本合同自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甲方之時解除。

  (1)甲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當金、利息和典當綜合費用或其他費用的;

  (2)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3)甲方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其履行合同義務清償債務或無人代其履行合同義務清償債務;

  (4)甲方的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受到查封、凍結或扣押、沒收等影響或威脅,引致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5)不論任何原因,如該抵押房產不能在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有關房地產管理機關拒絕予以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不能向乙方提供保證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的證明檔案;

  (6)甲方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出售、出租、贈與、轉借、託管、設定收益權質押等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7)甲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8)甲方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當金的行為。

  如發現本條前款所述的任何事項或有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十一、糾紛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乙方除有權採用本合同約定的公證強制執行的方式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外,乙方還有權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在爭議未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十二、強制執行

  1、本合同雙方同意向XX市【】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公證。

  2、當甲方或借款人有違約事件發生或出現本合同第十一條情景的,乙方有權向XX市【】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並憑本合同的公證書和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甲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包括但不限於對甲方的財產進行拍賣、變賣等強制執行),並自願接受強制執行的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擔保金額、利息、綜合管理費、違約金、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接受強制執行的物件為包括不限於甲方房屋在內的甲方所有的財產,透過拍賣、變賣有關財產等方式償還應償之債。

  十三、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當金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2、與本合同相關的檔案,包括但不限於當票、續當憑證、附件1當物清單、甲方提交的各有關檔案資料以及各方就本合同未盡事項可能簽訂的任何修改、補充協議、乙方向甲方發出的任何書面檔案等,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中約定的通知,以電報、傳真方式送達的,一經發出即視為已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在投郵三日後,即視為已送達。

  4、本合同中的公證強制執行和抵押條款獨立於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無效,不影響該公證強制執行和抵押條款的效力。

  5、本合同中所約定的當金數額、當期與當票或續當憑證上所約定的不一致者,以當票或續當憑證上所約定的當金數額和當期為準。

  6、雙方約定,如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應簽訂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依然有效。

  7、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XX市【】公證處及抵押登記機關等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共有權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作抵押,並同意接受本合同條款。

  9、本合同於由甲、乙兩方在乙方營業地簽訂。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共有人(簽字):

  分頁閱讀第1頁:一、抵押典當房地產狀況第2頁:八、甲方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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