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
我們眼下的社會,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其在寫作上有一定的技巧。為了讓您不再為寫報告頭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1
根據某某辦20xx號檔案和政府建管部門的相關指示精神,專案部X月X日下午召開了專案部安議,現場負責人佚名組織專案部主要管理人員及班組主要人員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危險性較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自查內容如下:
一、現場裝置使用情況:
我方現在的型機械裝置有2臺QTZ63塔吊及其他中小型裝置進行檢查,建築起重機械(塔吊)的備案、安裝告知和檢測合格報告、使用登記手續齊全,均符合起重裝置管理相關要求,主要裝置操作人員均持有特種操作證。
二、腳手架工程情況
目前,2#樓南立面為落地腳手架,其它三面為懸挑腳手架,搭設高度為5.4米,已對二樓施工進行了有效的防護,檢查中發現懸挑首層的硬質封閉滯後,且個別位置立杆離結構邊於300mm。另外對現場模板支撐體系進行了檢查,發現2#樓2層結構的支撐體系,部分位置掃地杆稀缺,現場要求班組人員當天組織人員按專項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完成整改。
三、辦公場所、集體宿舍消防情況
對於現場倉庫的氧氣乙炔作安全警示,使用和擺放達到安全距離,滅火器材數量基本配足,現場木材堆放處已設定滅火器,消防器材專人進行負責管理,集體宿舍內檢查未發現功率電器,消防通道、緊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確暢通。
此次檢查後,專案部安全管理人員加強了起重裝置和安全防護的檢查,對查出的違規行為,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下步工作中將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增強自身的安全責任感,真正落實好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2
為了實現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目標,有效緩解看病難、看病貴的壓力,力推進社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逐步構建“小病在社群、病到醫院、康復回社群”的醫療衛生新格局。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健康的需求,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健康保障。現將我站工作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金地格林城社群衛生服務站成立於20xx年5月,門診及業務用房建築面積126平方米,現有醫務人員8名,其中副主任醫師1名,主治醫師2名、主管護師1名,護士3名、藥劑師1名。設全科診室、治療室、婦兒保健室、化驗室、理療按摩室、資訊資料室、預防保健室和健康教育室。主要承擔著金地格林小城小區5960戶,15000人以及周邊部分小區,武警消防站、學校和民營商戶等人員的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一般常見病和多發病診療等六位一體服務,為社群居民提供全方位、整體性、連續性和人性化的健康服務。
二、轉變服務觀念,改變服務模式,全面開展六位一體的社群衛生服務。
我站十分重視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完善了家庭健康檔案,對小區內不同年齡段、不同居住型別的居民健康狀況有了較為全面的瞭解,逐漸承擔起了社群居民健康守護人的責任。目前,對現有入住居民建立健康檔案23戶,27人,佔社群居民的85%以上。管理高血壓病人369人、糖尿病病人126人、腦卒中患者3人、冠心病病人3人、精神病2人、殘疾人2人。從20xx年開始,為小區65歲以上的老人免費做健康體檢,日常的測血壓、測血糖,詢醫問藥、健康教育等做到免費和隨時服務,同時我站還印發了量的健康教育宣傳資料,圖文並茂的健康關懷處方,並採用入戶調查、上門隨、板報宣傳、舉辦義診等活動,針對社群老年人、婦兒和特殊人群進行了多種形式的專題健康講座,受到社群居民的普遍好評和信賴。
三、政府支援,提升了衛生服務便捷性和滿意度
針對轄區內部分居民就醫刷卡(醫療保險卡)的迫切需求,在本次醫療機構定點刷卡申報期已過的情況下,洪山區社保處急居民所急,想居民所想,力支援與援助我站,使此次申報順利透過。
根據患者從周邊三甲醫院帶注“藥品”的情況,患者要求用同廠家藥品,我站為了滿足患者的需求,不得不進此類藥品,但賣價比醫院普遍降低30%40%,帶注患者45%50%,門診量增多,導致醫護人員的工作量加,業務用房面積不夠。
按照“創宜居環境,建和諧社群”的目標,我站年輕醫護人員流動量較,政府能否助解決最基層(社群衛生服務站)年青醫務人員的編制問題,留住人才。
根據社群的業務需要,希望政府撥發一批相應的檢查裝置。希望五減六免費用及時到位。
雖然我站做了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服務領域、內涵、方式還有待於進一步探索,服務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不少困難仍困擾下一步工作的開展,主要有:
(一)部分社群居民對社群衛生服務的認識有盲點,雖然社群服務工作在在我社群起步已近4年,衛生部也付出了很多的艱辛和努力,但相當多的居民對這項工作並不真正瞭解,一味追求無償衛生服務的有人在,也有極少部分居民(有經濟能力的)認為只要付錢,衛生機構就應提供所需的一切服務。這些認識上的盲點導致社群醫務人員入戶調查,建立健康檔案,對慢性病人進行隨時居民不理解、不信任、不配合、許多居民不給開門,拒絕調查,影響責任醫生工作積極性。
(二)在入戶調查、進社群宣傳健康教育講座、單元門裝訂家庭醫生公示牌的活動中,雖然得到居會力的支援。但小區物業公司以做宣傳廣告為由拒絕醫務人員的工作,要求收取廣告費用才允許進入,阻礙了我們的工作。
(三)業務用房租金價格每平方漲至80100元,20xx年20xx年房租補貼未落實到位。希望政府部門解決公共衛生工作量、經費緊張的問題。
隨著衛生事業的發展,社群居民對社群衛生服務的要求會日益增長,我們的服務還不能完全滿足居民的需求,還有許多方面不夠規範,需要完善和改進提高,敬請各位領導和代表多提寶貴意見,我們將以此次視察為契機,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小病在社群,病進醫院”為宗旨,更加努力工作,竭盡全力為構建和諧社群做出新的更貢獻。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3
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書
事故公司: 事故地點: 事故名稱:
基本內容及格式
江蘇和順環保有限公司
一、調查組成員單位和人員:(組長、副組長、成員)
註明:備註未參加事故調查組的原因。
二、事故調查報告的基本內容
一、引言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事故類別、事故性質及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事故基本情況概述;
事故調查組成立依據,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情況。 二、事故單位概況:
事故單位成立時間、註冊地址、所有制性質、隸屬關係、經營範圍、證照情況、勞動組織及工程(施工)情況等(礦山企業還應包括可採儲量、生產能力、開採方式、通風方式及主要災害等情況)。
三、事故發生、搶救及政府應急行動情況 (一)事故經過
事故發生過程、主要違章事實、事故後果等。
(二)事故報告、搶救、搜救及政府應急行動情況 四、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二)事故性質
五、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事故責任者的基本情況(姓名、職務、主管工作等)、責任認定事實、責任追究的公司規章依據及處理建議。
六、整改措施和建議
主要從技術和管理等方面對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事故單位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議。
七、調查組成員單位和調查組成員名單及簽字(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八、調查報告附件:
附件:(一) 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基本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1、傷亡人員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族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工種、工齡、本工種工齡、文化程度、職務職稱、傷害部位、傷害程度、安全培訓教育及個人資質情況(安全生產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等)。
2、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人身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 、喪葬及撫卹費用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
善後處理費用: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
財產損失價值: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二)現場勘驗、技術鑑定以及物證、證人材料 1、現場調查記錄、事故現場的裝置、作業環境狀況; 2、拍攝有關的痕跡和物件的照片(音像資料),繪製有關處所的示意圖(事故圖)等;
3、 有資質的部門出具的技術鑑定結論和試驗報告;
4、與事故有關的物證、人證材料和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5、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6、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檔案;
7、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及事故有關的情況。
(三)規章制度及組織體系 1、有關規章制度及執行情況;
2、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過去事故記錄和事故前的健康狀況。
(四)傷亡鑑定證明
1、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死亡證明或出院證明); 2、公安部門死亡通知書(或法醫鑑定書); 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傷殘鑑定證明); 4、善後處理協議與公證書。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適用本條例;環境汙染事故、核設施事故、國防科研生產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四條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並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嚴格履行職責,及時、準確地完成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事故發生地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援、配合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並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條工會依法參加事故調查處理,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報告和依法調查處理。
第八條對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中的違法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監察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二章事故報告
第九條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並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一)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二)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三)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依照前款規定上報事故情況,應當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接到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
必要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第十二條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採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第十三條事故報告後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第十四條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五條事故發生地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其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第十六條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做出書面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七條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根據事故的情況,對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立案偵查,採取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機關應當迅速追捕歸案。
第十八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值班制度,並向社會公佈值班電話,受理事故報告和舉報。
第三章事故調查
第十九條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也可以授權或者委託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縣級人民政府也可以委託事故發生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二十條上級人民政府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查由下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的事故。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因事故傷亡人數變化導致事故等級發生變化,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由上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的,上級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二十一條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等級事故,事故發生地與事故發生單位不在同一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派人參加。
第二十二條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應當遵循精簡、效能的原則。
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以及工會派人組成,並應當邀請人民檢察院派人參加。
事故調查組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
第二十三條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知識和專長,並與所調查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係。
第二十四條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調查組組長主持事故調查組的工作。
第二十五條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二)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三)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四)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範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第二十六條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瞭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並要求其提供相關檔案、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並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事故調查中發現涉嫌犯罪的,事故調查組應當及時將有關材料或者其影印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七條事故調查中需要進行技術鑑定的,事故調查組應當委託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單位進行技術鑑定。必要時,事故調查組可以直接組織專家進行技術鑑定。技術鑑定所需時間不計入事故調查期限。
第二十八條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事故調查工作中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保守事故調查的秘密。
未經事故調查組組長允許,事故調查組成員不得擅自發布有關事故的資訊。
第二十九條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下,經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的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0日。
第三十條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五)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六)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材料。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名。
第三十一條事故調查報告報送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後,事故調查工作即告結束。事故調查的有關資料應當歸檔儲存。
第四章事故處理
第三十二條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事故調查報告之日起15日內做出批覆;特別重大事故,30日內做出批覆,特殊情況下,批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最長不超過30日。
有關機關應當按照人民政府的批覆,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對事故發生單位和有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對負有事故責任的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處分。
事故發生單位應當按照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的批覆,對本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理。
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範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應當接受工會和職工的監督。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對事故發生單位落實防範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事故處理的情況由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有關部門、機構向社會公佈,依法應當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並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二)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
(三)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的。
第三十六條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並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二)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三)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燬有關證據、資料的;
(四)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五)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六)事故發生後逃匿的。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5
事故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及時準確的查清事故經過、原因和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並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一、熟記事故分級
注意:1、採取從重原則,死亡人數不含失蹤、下落不明等;
2、直接經濟損失的計算,含各種補償費用
二、事故的分類
1、按行業劃分:火災、交通、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建築施工、特種裝置、其他行業。
2、按致損因素分類: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如物體打擊、車輛傷害、起重傷害、觸電等20種。
3、按照傷害程度分類:輕傷、重傷和死亡。
三、熟記事故上報的時限和部門
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上報時限和部門
較大事故:
較大事故上報時限和部門
重大、特大事故
重大、特大事故上報時限和部門
四、掌握事故報告的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單位全稱、地理位置、生產規模,礦山企業包括採儲量、生產能力、開採方式、通風方式及主要災害。
2、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時間具體、地點準確,是否波及周邊區域。人員傷亡情況、裝置設施損毀情況及事故發生前的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簡要敘述,脈絡清晰
4、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主要指事故所導致的建築物的毀損、裝置設施和儀器儀表的損壞等;人員傷亡不作無根據的猜測,實事求是。
5、已經採取的措施
現場採取的應急救援和現場保護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能夠初步判斷事故原因的,應當進行報告。
政府監管部門嚴格按照《條例》規定進行報告。
五、事故的應急處理
事故發生後,生產經營單位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先期應急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事故發生後,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有關證據,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6
XXX:
作為建築施工企業,多樣的電氣機械設施,多工種交叉作業,高空作業以及複雜的現場條件,形成了建築業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發生率較高的行業特點。雖然國家各級主管部門對該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確細緻的規定,企業也制定了各種各樣的規章制度和安全責任制,但是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仍屢禁不止。公司安全管理部經過對今年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調查研究,認為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是建築施工行業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礎。
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是建築施工行業從業人員的基本要求。每一項工作,都要人去完成,隨著機械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各種先進機械裝置的利用,使人們的勞動強度逐漸降低,但對從業人員的責任心的要求卻越來越高,尤其是建築施工行業,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如果一個人的責任心不強,就有可能導致一連串嚴重的後果,甚至釀成大禍。所以說,高度的責任心是建築施工行業從業人員的基本要求。
良好的個人素質,是安全生產的必備條件。建築施工行業的特點是施工場所多變、人員的流動性強、作業條件複雜。每次專案中標後,都要根據專案的具體特點,組建專案部,選擇專案部管理人員和施工隊伍。調查發現,本公司在建專案的管理人員大部分都經過專業培訓和施工現場的鍛鍊,具備了一定的管理經驗和相應的上崗資格,熟悉施工工作的程式和各種規範、安全措施,是專案安全管理的中堅力量;但是選擇的施工隊伍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相當一部分人員為農村青年,文化程度不高,安全意識淡薄,未經過專業培訓,缺乏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防範技能。如何提高這一部分人員的綜合素質,是保證專案安全生產的關鍵。
做好施工協調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建築行業,各工種既要明確分工,又必須相互合作,這樣才能保證各項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實,形成安全生產的良好局面。各工種、各工序之間必須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互為創造安全穩定的生產環境,做到不傷害別人的同時,也得到了不被別人傷害的回報,這樣就使得各項安全措施能夠得到有效的、徹底的落實,各種安全措施能夠持久有效地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
積極參與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是安全管理工作逐步提高的重要方法。在建築施工中,由於多工種配合,交叉作業,難免要產生一些安全隱患,如不及時進行處理,就有可能釀成事故。但僅憑几個安全管理人員,要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這些隨時隨地都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無疑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能的。如果每一個從業人員都能及時識別安全隱患,並立即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如通知安全員、採取整改措施等,將能使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減少乃至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所以說,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是建築施工行業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礎。如何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哪?經過對今年幾個專案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調查總結,不外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要明確職責和獎罰制度,明白利害關係,提高從業人員的責任心;二是要認真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和班前會制度,特別是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專項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識別安全隱患的能力,保證安全隱患及時發現、及時整改;三是要做好協調工作,充分發揮各級管理人員的協調作用,制定安全有效的施工方案,落實各種防護措施,對安全防護用品要互相提醒,互相檢查,維護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標誌,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XXX
20xx年X月XX日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7
20xx年7月11日12時48分左右,在朝陽區金盞鄉黎各莊村原xx京運鑄造廠舊禮堂裝修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作業人員3人死亡,2人重傷。
事故發生後,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總工會,以及朝陽區政府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的事故調查組,並邀請市人民檢察院同步參與,對事故全面開展調查處理,並經市政府批覆結案。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關於“事故查處結案後,要及時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的要求,現將事故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原京運鑄造廠禮堂建造於1988年,建造時無設計單位和設計圖紙。禮堂呈東西走向,為二層混合結構,長43.2米、寬12米。一層、二層均設有鋼筋混凝土圈樑,二層樓板為混凝土預製空心樓板架設於人字形鋼結構橫樑上。建築屋架為人字形結構。
20xx年9月20日,xx市朝陽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鄉屬集體企業)代表鄉政府與xx朝東鑫旺鋼材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朝東鑫旺公司”)簽定了關於改造金盞鄉黎各莊村原京運鑄造廠場地,建設物流產業園區專案的租賃協議(《租賃合同》),租賃期限為20年。20xx年6月2日,朝東鑫旺公司作為工程實際施工單位,與任力國(社會人員)簽定《簡裝合同》,由任力國實際承攬了禮堂的裝修工程。合同約定施工面積約600平方米,總價7萬元。
20xx年6月中旬,任力國在朝東鑫旺公司未按法律要求辦理任何工程施工許可手續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對禮堂進行裝修施工。事故發生前完成了對禮堂一、二層吊頂的裝修,一層窗戶的更換,在一層窗戶上方加固了一道鋼筋混凝土橫樑。
20xx年7月11日12時48分左右,作業人員在對樓面實施找平作業時,禮堂東側整體突然坍塌(坍塌部分長約28.8米、寬約12米),將禮堂二層施工的5名工人埋壓。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
二、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直接原因
禮堂裝修時由於未進行專業設計,沒有對原有房屋結構進行檢測,未能及時發現原有房屋結構設計缺陷。施工時在二層澆築80多噸混凝土增加了樓面載荷,導致一層鋼屋架約有1/6杆件應力大於極限強度(370MPa),禮堂東側整體突然坍塌。
(二)間接原因
1.朝東鑫旺公司違規組織裝修施工。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事故建築裝修許可手續;施工前未進行專業設計,致使未能發現原有房屋結構設計存在的缺陷;作為工程實際施工單位,未嚴格審查任力國使用的勞務單位資質,致使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個人實際承攬了該裝修工程;在裝修工程實施過程中,未對工程現場實施有效安全管理;未委託監理單位對禮堂裝修工程質量實施監管;施工前未按合同規定向xx市朝陽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報送裝修施工方案,擅自對租賃場地進行裝修改造。
2.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朝東鑫旺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對事故房屋原有機構進行檢測,未嚴格稽核《簡裝合同》,未對裝修工程現場實施有效安全管理,致使無任何施工工程資質的個人承攬裝修工程;工程承包人在不掌握禮堂建築結構、建築設計圖紙及房屋質量狀況的情況下,未制定施工組織方案即組織作業人員開展裝修施工;未對現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施工前未對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
3.xx市朝陽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對朝東鑫旺公司施工改造工程監督不到位。對該公司在承租土地上擅自施工改造行為失管失查,未按照與朝東鑫旺公司簽定的《租賃合同》條款,對原京運鑄造廠內禮堂裝修工程進行稽核及監督。
(三)事故性質
鑑於上述原因分析,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調查組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三、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處理情況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調查組依據事故調查核實的情況和事故原因分析,對事故涉及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給予了相應處理。具體處理情況如下:
(一)朝東鑫旺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永生,未對原有房屋結構進行檢測,致使未發現事故建築存在安全隱患;在禮堂裝修工程開工前未按規定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嚴格審查任力國使用的勞務單位資質,致使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個人實際承攬了該裝修工程;在裝修工程實施過程中,未對工程現場實施有效安全管理;未委託監理單位對禮堂裝修工程質量實施監管,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禮堂裝修工程專案負責人任力國,作為工程負責人,在沒有掌握禮堂建築設計圖紙、裝修設計圖紙的情況下,未制定施工組織方案即組織作業人員直接開展裝修施工,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禮堂裝修工程現場負責人蔣伯君,作為施工現場負責人,在無裝修施工組織方案的情況下,未了解施工現場安全狀況,盲目組織現場作業人員施工,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xx市朝陽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總經理張文,作為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xx朝東鑫旺公司在承租的土地上建築未經許可進行施工改造的行為失管失查,未按照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條款,對禮堂裝修工程施工進行稽核及監督,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的監督責任,依法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五)朝東鑫旺公司在裝修工程開工前未按規定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裝修設計致使未發現事故建築存在安全隱患;未嚴格審查任力國使用的勞務單位資質,致使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個人實際承攬了該裝修工程;未委派監理單位對禮堂裝修工程質量實施監管;未按合同規定向xx市朝陽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報送裝修施工方案,擅自對租賃場地進行改造,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依法給予其2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四、建議和措施
該起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帶來了巨大損失,社會負面影響嚴重,教訓深刻。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事故調查組結合調查的情況,針對事故中暴露的問題,提出瞭如下建議措施。
(一)朝東鑫旺公司應當加強企業主體責任意識,對老舊廠房改造及根據建設物流產業園區專案的租賃協議對今後可能涉及的其他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要嚴格落實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法律法規的要求,杜絕無許可手續、無正規設計、無施工方案、無正規施工隊伍、無監理單位,違規施工的行為。
(二)xx市朝陽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應嚴格按照與企業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及《安全責任書》相關條款要求,對企業在承租土地上的建設施工行為進行稽核與監督,全力遏制違法建設、超資質承攬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等現象的發生。
(三)金盞鄉人民政府要對已批准的《黎各莊鑄造廠改造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重新稽核,依法規範在物流園區建設過程中的建設行為。同時,應進一步加強轄區內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要加強對鄉鎮出租土地上建設行為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加強對屬地老舊工業建築的安全評估和隱患排查,制定出有效措施,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朝陽區人民政府要認真吸取今年以來轄區內發生的事故教訓,舉一反三,結合本區實際,進一步採取有力措施督促鄉鎮落實屬地安全管理職責,特別是規範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出租、建設、經營等行為,全力杜絕各類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8
為了規範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
(一)適用範圍
在公司所有施工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適用本制度。
(二)事故分類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1986),傷亡事故按事故類別分為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傷害共20種;按傷害程度分為輕傷(指損失工作日低於105日的失能傷害)重傷(指相當於附錄B表定損失工作日等於和超過105日的失能傷害)死亡。
(三)事故報告
1、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負傷者或有關人員要立即逐級報告專案負責人和專案安全主管部門、分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主管部門、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主管部門。公司負責人接到報告後,視傷害程度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公司或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2、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3、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事故的專案名稱及所屬單位;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類別、事故嚴重程度;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已經採取的措施;
(7)報告人情況和聯絡電話;
(8)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事故報告後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5、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做出書面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四)事故調查
1、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要按照許可權迅速組成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的調查和分析。
(1)輕傷事故,由專案部負責組織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將事故調查報告於事故發生後5日內報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門。
(2)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等級的重傷、死亡等生產安全事故,按政府有關部門的意見,由公司或政府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公司調查組由企業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組織安全、生產、技術、人力資源等有關人員及工會成員參加。
2、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知識和專長,並與所調查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係。
3、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2)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3)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範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4、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瞭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並要求其提供相關檔案、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並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事故調查中發現涉嫌犯罪的,事故調查組應當及時將有關材料或者其影印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事故調查中需要進行技術鑑定的,事故調查組應當委託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單位進行技術鑑定。必要時,事故調查組可以直接組織專家進行技術鑑定。技術鑑定所需時間不計入事故調查期限。
6、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事故調查工作中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保守事故調查的秘密。
未經事故調查組組長允許,事故調查組成員不得擅自發布有關事故的資訊。事故調查組應當按規定期限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由公司組織調查的重傷或死亡事故,於事故發生後25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五)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人員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處理不放過;沒有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不放過的原則。
2、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專案部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分管安全領導及相關部門審批後,嚴格組織實施,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應當接受工會和職工的監督,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後,由公司安全部門實施驗證。
3、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4、公司在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同時,組成事故善後處理小組,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事故的善後處理。負傷人員屬於本企業職工時,善後小組要同時進行負傷人員工傷認定、工傷鑑定和工傷保險申報工作。
5、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後,公司或分公司(專案部)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六)事故處罰及責任追究
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情節及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按公司規章制度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9
1、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事故報告要及時準確,完整,對事故不得遲報、謊報、漏報、或者瞞報。
3、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的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事故報告後,又出現新的情況的應當補報。
5、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接到事故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採取有效的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的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相關的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的證據;需要移動的現場物件,應當做出標記,留影像資料。
7、事故單位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建立值班制度,並向社會公佈值班電話,受理事故報告和舉報。
8、發生事故並上報後,縣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9、事故調查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並對事故者依法追究責任。
10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的經濟損失;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的責任;提出對事故的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範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11、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並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12、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事故調查工作中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保守事故調查的秘密。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10
XXX: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綿陽市開元建設有限公司,公司型別為有限責任公司,屬房屋建築施工總承包二級企業。公司法定代表人汪軍,工程負責人蒲遠高;專案經理姚全波;技術負責人胡震(高階工程師);施工員左春梅、徐軍;質檢員毛順榮、鄧雲;安全員王明、劉後勤;材料員姜華;造價員劉海英。
二、專案主體單位概況:
(一)建設單位:四川廣旺能源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二)監理單位:四川元豐建設專案管理有限公司,專案總監鄭運春。
(三)施工單位:綿陽市開元建設有限公司,工程負責人蒲遠高,專案經理姚全波。
三、事故死亡人身份概況:
羅中英,女,漢族,1935年1月15日生,籍貫:利州區寶輪鎮寶興路99號,工作單位:寶輪煤礦。
四、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一)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3月24日 星期一,上午10:04左右。
(二)事故發生地點:廣旺礦區煤礦棚戶區改造工程寶輪煤礦躍進小區7#樓基坑臨原有車行道路邊。
(三)事故發生過程描述:由於7#樓基坑臨
原有車行道路邊,在基礎開挖時堆棄土方堵塞原有道路交通,20xx年3月24日上午綿陽市開元建設有限公司派由何先軍(機械駕駛員)駕駛50型裝載機挖土,上午10:04在施工作業時,由於裝載機鬥未降落阻擋前方視線,在車前行時擦掛後當場碾壓致死正在機械前倒垃圾的當地居民羅中英(車輛碾壓致雙足、雙手、胸腹部傷害)。施工單位值班專職安全員王明在事故現場。
(四)事故處理過程: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認真積極安撫死者後事,透過保護現場、報警、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利州區建設局)及告知死者家屬等程式。大致情況如下:
1、寶輪派出所當場瞭解記錄案情後,將司機帶到派出所接受繼續調查。
2、施工單位派專人(蒲偉)看守事故現場並按當地民俗習慣對死者進行了必要程式(如:覆蓋屍體、放鞭炮、燒紙等)。
3、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積極主動配合主管部門調查,責其施工單位端正態度積極確保死者後事。
4、得到上報電話後,建設局質安站、利州區安辦、城建大隊、火化廠、地方政府等相繼到場指導事故後續工作。
整理單位:四川元豐建設專案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4日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11
一、事故基本情況
1、企業詳細名稱:xx單位 地 址:xx市xx區
2、經 濟 類 型:股份有限公司 國民經濟行業:機械製造
3、隸 屬 關 系:xx
事故發生時 間:x年x月x日x時x分
4、事 故 地 點: x x廠房內
5、事 故 類 別:
6、事 故 原 因:x年x月x日x時x分 xx單位維修xxx在廠房內,違章企業,造成xxx墜落地面重傷。
7、事故嚴重級別:重傷
9、本次事故損失工作日總數:2500 10、本次事故經濟損失:5萬元 其中: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
二、事故詳細經過
x月x日8時30分,x x機械有限公司結構工場維修班維修鉗工崔 x x、王 x x,按工場下達的工作票要求,來到工場結構廠房東門,維修“掉道”的總高約7米的鋁合金捲簾門。2人先搭起一個長2.8米、寬1.25米、高1.97米的金屬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塊金屬跳板,並將一長約5米的竹梯子搭在東門北側加上, 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橫稱” 與 跳板固定,竹梯搭在東門北側加固牆上。9時許,王x x未配戴安全帶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從上往下修理鋁合金捲簾門滑道,崔xx剛站在地面手扶金屬支架監護。
大約10時30分,王x x從上往下維修到5.5米高度時,下部金屬支架失穩、向南側傾倒,王x x隨竹梯一起落下砸 金屬支架後附至地面,造成重症顱腦損傷、腦挫裂傷等傷害,急送至市中心醫院,於次日凌晨2時死亡;崔x x 被倒塌的金屬支架和竹梯砸在下面,幸好沒有受傷。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崔x x、王x x違章將竹梯立在易失穩的金屬支架上,王x x登高作業不繫安全帶,冒險作業,在維修滑道時用力較大,導致金屬支加側傾,垮架,王x x從高處墜落,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x x有限公司結構工場,對這類危險性較大的沒有制定切實可行的,而且在這次維修作業時本應使用高空作業車或搭建腳手支架,為圖省事未使用使用作業車或搭建腳手支架,作業票也沒有註明安全事項,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貫徹實施,沒有高空作
業安全操作規程,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二。
3、混亂。該維修班未設班長,沒有明確負責人,職責不清,責任不明,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三。
4、對職工的不到位,職工安全意識不強,缺乏安全知,冒險,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四。
四、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x x x,x x有限公司、董事長,未切實履行監督,對此起事故的發生負主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給予x萬元罰款。
2、x x x,x x有限公司經理,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此起事故的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給予x萬元罰款。
3、x x x,x x 有限公司結構工場場長,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建議對其給予x仟元罰款。
4、x x 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亂,職工缺乏安全教育,導致此起事故發生,建議對x x 有限公司給予x萬元罰款。
5、其他有關責任人,由企業按其所應承擔的責任另行處理。
五、預防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
1、x x有限公司,要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配備滿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員,夯實安全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 x有限公司,要加強各工場、班組的安全建設和安全管理,明確責任,加強對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水平。
3、x x有限公司,要認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公司範圍開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措施、抓整改、反違章活動,防止種類事故再次發生。提高各級人員安全生產及安全法規意識,完善各項制度和措施,防止種類事故發生。
附件:
1、調查人員名單(簽字)
2、事故有關材料
3、現場照片
事故調查組
x年x月x日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12
事故單位:
事故日期: 20xx年X月 XX 日 傷亡情況: 0死X重傷0輕傷
事故類別:機 械 傷 害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企業詳細名稱: 廣州ABC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XX路X號
經濟型別:XXXX
隸屬關係: 行業分類:參考GB/T4754-20xx 直接主管部門: 組織機構程式碼: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從業人員總數:XXX人 企業規模:XX
聯絡人:XXX 聯絡電話:XXXXXXXX
二、事故概況
事故地點:廣州ABC有限公司XXX廠房XX生產線XX機械 事故發生時間: 20xx 年 X 月 XX 日 XX 時 XX 分 事故類別: XXXX
事故嚴重級別:一般事故
事故損失工作日總數:XXX天
事故原因:XXXXXXXXX
三、人員傷亡情況
死亡人、重傷X人、輕傷人
四、本次事故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1)直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人員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費及撫卹費、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等;
②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性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及賠償費用;
③財產損失價值: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2)間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停產、減產損失的價值:
②工作損失價值:
③源損失價值:
④治理環境汙染的費用:
⑤補充新員工的培訓費用:
⑥其他損失費用:
五、事故詳細經過
事故調查組必須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事故經過應包括以下內容:
(1) 事故發生前,事故發生單位生產作業狀況;
(2) 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
(3) 事故現場狀況及事故現場保護情況;
(4)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情況;
(5) 事故的報告經過;
(6) 事故搶救及事故救援情況;
(7) 事故的善後處理情況;
(8) 其他與事故發生經過有關的情況。
六、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質認定(對事故發生進行詳細的原因分析,該部分為報告書核心部分)
(一)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指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它可分為三類:
①物的原因。是指由於裝置不良所引起的,也稱為物的不安全狀態。
所謂物的不安全狀態是使事故能發生的不安全的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
②環境原因。指由於環境不良所引起的。
③人的原因。是指由人的不安全行為而引起的事故。所謂人的不安
全行為是指違反安全規則和安全操作原則,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機會發生的行為。
(二)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間接原因指間接原因產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術、設計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
間接原因主要有:
①技術的原因。包括:主要裝置、機械、建築的設計,建築物竣工後的檢查保養等技術方面不完善,機械裝備的佈置,工廠地面、室內照明以及通風、機械工具的設計和保養,危險場所的防護裝置及警報裝置,防護用具的維護和配備等所存在的技術缺陷。
②教育的原因。包括:與安全有關的知識和經驗不足,對作業過程
中的危險性及其安全執行方法無知、輕視不理解、訓練不足,壞習慣及沒有經驗等。
③身體的原因。包括:身體有缺陷或由於睡眠不足而疲勞、酩酊大醉等。
④精神的原因。包括怠慢、反抗、不滿等不良態度,焦燥、緊張、恐怖、不和等精神狀況,偏狹、固執等性格缺陷。
⑤管理原因。包括:企業主要領導人對安全的責任心不強,作業標準不明確,缺乏檢查保養制度,勞動組織不合理等。
(三)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綜合以上原因,事故調查組認為事故的性質是一起XXXX事故。
七、事故責任認定和對責任者處理的意見
透過事故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性質有明確結論。其中對認定為自然事故或非責任事故的可不追究事故責任人,對認定為責任事故的,要按照責任大小和承擔責任的不同分別認定下列事故責任者:
1、直接責任者:是指其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係的人員。如違章作業人員等。
2、主要責任者: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人員。如違章指揮者等。
3、領導責任者: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如有關部門的主管人員。對責任事故者的處理意見包括行政處分、紀律處分或者追究民事責任。
八、總結事故教訓
事故發生單位要認真總結事故的教訓,主要是在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條件等方面存在那些薄弱環節、漏洞和隱患,要認真對照問題查詢根源:
1、事故發生單位應該吸取的教訓;
2、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該吸取的教訓;
3、事故單位有關主管人員和有關部門應該吸取的教訓;
4、從業人員應該吸取的教訓;
九、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是在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針對事故發生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薄弱環節、漏洞、隱患等提出的,要具備以下性質:
1、針對性; 2、可操作性;3、普遍適用性; 4、時效性。
十、附件
1、受傷人員(當事人)、現場目擊人員、有關管理人員調查詢問筆錄
(調查詢問筆錄要求2名事故調查組成員對事故有關人員進行詢問,1人負責問話,另1人負責記錄。詢問過程要以一問一答的形式書面記錄,並要求被詢問人在詢問筆錄上簽名確認蓋指紋。)
2、受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及醫學證明資料
(員工入職基本資料、初次門診病歷、疾病診斷證明書等)
3、事故現場照片、受傷人員及其受傷部位照片
4、有關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針對事故發生環節的有關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5、事故機械裝置的技術鑑定資料
(如:特重裝置定期檢驗資料,專業檢驗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等)
6、現場示意圖
(事故現場平面示意圖)
十一、調查組成員名單(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以下位置親筆簽名)
姓 名單位、職稱及職務
組 長: 副組長:組 員: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13
XXX: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企業詳細名稱: ABC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區XX路X號
經濟型別:XXXX 行業分類:參考GB/T4754-20xx
隸屬關係: 直接主管部門:
組織機構程式碼: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從業人員總數:XXX人 企業規模:XX
聯絡人:XXX 聯絡電話:XXXXXXXX
二、事故概況
事故地點: ABC有限公司XXX廠房XX生產線XX機械
事故發生時間: 20xx 年 X 月 XX 日 XX 時 XX 分
事故類別: XXXX
事故嚴重級別:一般事故
事故損失工作日總數:XXX天
事故原因:XXXXXXXXX
三、人員傷亡情況:死亡 人、重傷 X 人、輕傷 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
程度 用工
形式 工種 級別 本工種
工齡 安全教育
情況
XXX 男/女 XX 高中 合同 XXXXX XX XX年 XX
傷害部位 受傷性質 損失工作日 傷 害 程 度 備 注
XX XX XX日 身體某部分受傷情況 籍貫
四、本次事故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1)直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人員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費及撫卹費、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等;
②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性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及賠償費用;
③財產損失價值: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2)間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停產、減產損失的價值:
②工作損失價值:
③源損失價值:
④治理環境汙染的費用:
⑤補充新員工的培訓費用:
⑥其他損失費用:
五、事故詳細經過
事故調查組必須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事故經過應包括以下內容:
(1) 事故發生前,事故發生單位生產作業狀況;
(2) 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
(3) 事故現場狀況及事故現場保護情況;
(4)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情況。
XXX
20xx年X月XX日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14
20xx年8月6日2時40分,xx市xx商住綜合樓工地,施工人員在清理工地圍牆外的碎石過程中,圍牆突然倒塌,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63.5萬元。
事故發生後,省政府領導非常重視,xx副省長和xx副省長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同時做好遇難者善後工作。當日,省、市有關部門同志相繼趕到事故現場,成立了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建設廳、監察廳、總工會和xx市有關部門組成的省市聯合事故調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事故責任調查組、技術鑑定組、綜合協調組和善後處理組等四個小組。透過現場勘察、技術鑑定和調查取證,查清了事故原因,明確了事故責任,確認這是一起重大圍牆坍塌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現將事故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程概況
xx市xx商住綜合樓工程位於xx市經九街和緯九路交匯處,該工程於20xx年3月15日開工建設,計劃當年10月中旬竣工,總建築面積2.47萬平方米,十八層框架結構(含地下一層)。建設單位是xx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單位是黑龍江省七建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程監理單位是xx市科信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二、事故發生及救援經過
20xx年8月6日2時40分,黑龍江省七建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4名施工人員,在xx市xx商住綜合樓工地清理堆放在工地圍牆外側的碎石過程中,圍牆突然倒塌,將3名施工人員砸傷,傷者被送到醫院後,經搶救無效,相繼死亡。
事故發生後,xx市沈宏宇副市長和王洪恩副市長率領xx市有關部門同志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省安全監管局副局長楊寶田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對事故調查處理和善後安撫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xx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省七建建築工程公司按照省市聯合事故調查組的要求,積極組織善後處理和家屬安撫工作。截至8月13日,遇難者屍體已經火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遇難者家屬分別給予經濟賠償,事故善後處理工作順利結束。
三、事故類別和性質
根據現場勘察和調查取證,認定這是一起重大圍牆坍塌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
施工現場用來圍擋的圍牆因無磚垛、端頭無穩定構造,倒塌前牆體已有傾斜,圍牆內堆放的碎石對圍牆產生向外的側推力,並且外側碎石在用剷車清除過程中,對圍牆地基產生了一定程度的擾動,是造成這起重大坍塌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xx市xx工程專案經理部,違反有關規章制度,在工地圍牆下堆放碎石,拒不執行公司和有關部門提出的隱患整改要求,導致圍牆倒塌事故隱患長期存在。在圍牆傾斜的情況下,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清理碎石。xxxx專案經理部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2、黑龍江省七建建築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在xxxx工地圍牆已經傾斜的情況下,沒有認真監督其整改,及時跟蹤問效,事故隱患整改工作不力。
3、xx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xxxx工程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圍牆外長期堆放碎石等問題,監督管理不到位。
五、對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1、楊文東,黑龍江省七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xxxx專案部專案經理。作為本專案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在圍牆傾斜的情況下,未能組織人員進行加固處理,致使工人冒險作業,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孫華維,黑龍江省七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xxxx專案部工長。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對圍牆存在的安全隱患未能予以重視,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管理責任。建議由發證部門吊銷其工長崗位證書。
3、張士華,黑龍江省七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xxxx專案部安全員。對施工現場圍牆存在的安全隱患監督整改不力,未能真正履行安全員的監督職責,對事故發生負有管理責任。建議由發證部門吊銷其安全員崗位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證書。
4、張福,黑龍江省七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科科長。對施工現場監督檢查不到位,對工人安全教育培訓檢查不到位,建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5、趙明俊,黑龍江省七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副經理。作為公司分管安全和生產的主要領導,在對xxxx專案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監督整改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6、孫曉維,黑龍江省七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全面工作,是企業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對在外地施工的企業監督管理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7、陳連生,黑龍江省七建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由省安全監管部門依法給予10萬元罰款。
8、唐曉光,黑龍江省七建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會主席,在事故發生後,透過欺騙手段補簽了檢查記錄,干擾事故調查工作的順利進行,建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9、於華,xx市薩爾圖區規劃建設局建工辦科員。對xxxx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先行施工,對該工地安全隱患和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未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工作不認真,監管不到位,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10、李長福,xx市薩爾圖區規劃建設局建工辦主任。負責建設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許可證、企業資質的審查和文明施工等工作。對xxxx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先行施工,對該工地安全隱患和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跟蹤問效不夠,監管不到位,建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11、趙俊山,xx市薩爾圖區規劃建設局副局長。負責建設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對xxxx工程存在的安全隱患和文明施工等問題未及時整改,負有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六、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
這起事故暴露出施工單位安全意識淡薄,法制觀念不強,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等安全生產問題。為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提出以下建議:
(一)黑龍江省七建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作業標準和操作規程,不折不扣地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特別是要加強對臨時設施的安全管理,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認真進行整改,確保施工安全。切實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增強從業人員安全防護和自我保護意識,自覺抵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加強對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的監督檢查。xx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在建工程的監督檢查,尤其是對臨時圍擋設施的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採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在建工程,該停的停、該關的關,決不姑息遷就。對違章佔用機動車道的工程要進行嚴格清理,徹底解決在建工程違章佔道問題。
二〇xx年八月十日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15
一、xx年20xx年全縣煤礦事故情況
xx年至20xx年全縣共發生各類煤礦生產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萬噸死亡率達8.86%,直接經濟損失138.45萬元。
二、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從事故類別分析,3年中國發生頂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別佔3年事故總數的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縣官溝煤礦發生瓦斯,XX年後又一起重的瓦斯。頂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發生,說明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沒有抓到位,預防頂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沒有到位。
2、從事故的性質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責任事故,事故的發生都是由於企業人員“三違”造成的,說明我縣煤礦行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滯後,安全素質普遍較低,自我防護意識較差,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自覺性不強。
3、從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頂板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客觀上由於全縣煤礦基礎條件差,井巷佈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夠。主觀上是由於工人在工作中支護不到位、或者是支護不及時造成的;有的是處理危巖時,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護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瓦檢員配備不足,責任心不強,檢查不及時,沒有及時跟班作業,井下電器有失爆現象;煤礦樹枝狀開採還未根本杜絕,通風狀況還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產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發生。從分析來看,事故歸根到底均是由於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或者是企業沒有制定切合實際的、詳細的、科學的操作規程,致使從業人員有章不循或無章不循,企業的管理人員又嚴重不負責,加之本身基礎條件差,致使事故多發。
4、從事故發生的時間分析,25起事故當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發生的僅有3起,而10:30以後發生的佔22起,也就是說在企業現場管理人員要下班、或者已經下班、或者現場管理人員沒有跟班作業致使安全生產事故發生。說明了企業的現場管理責任不落實,監督不到位,工人乘機違章操作。這也是我們總結、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視的。
5、從事故發生的年度分析,3年中以20xx年發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礦行業效益明顯、搶生產、爭利益的時候容易發生安全事故,說明了企業老闆仍然存在著重生產、輕安全的老問題。
三、對策措施
1、進一步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的認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礦安全生產關係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係發展和社會穩定局。搞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體現了最廣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映了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和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內容,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職能的基本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一定要把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克服厭戰、麻痺、僥倖心理,從全面貫徹落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從全面貫徹落實縣的黨的十一次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現實緊迫性,動員全社會力量,齊抓共管,全力推進。特別是各煤礦企業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從安全生產的投入、教育培訓、現場管理等各個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和員工素質,真正做到生產安全,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2、堅決貫徹國家安監局5號令,努力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水平。
國家安監局5號令對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做了明確的規定。我縣煤礦由於多開採的是極薄的煤層,井巷佈局多數不合理,提升運輸、開採、通風裝置設施較為落後,雖透過去年停產整頓,但企業改變不。為此,縣煤炭、安監部門和產煤鄉鎮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督管理,促進煤礦企業按照國家安監局5號令要求,進一步加投入,全面改善企業的軟、硬體設施,特別是在提升運輸、通風、排水裝置設施等方面要進一步加投入,同時要堅決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堅決關停,從而努力改變企業安全生產的條件。
3、狠抓安全培訓,努力提高企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當前從煤礦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來看,主要表現為企業的管理人員安全知剩乏,在具體的安全生產管理中失誤較多,不能夠根據煤礦的實際情況做出具體的、科學的安排部署,而從業人員自身素質較低,自我防護意識較差,“三違”現象嚴重,為此做好企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顯得尤為重要。一是縣煤礦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法強化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強化對《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煤礦安全生產規程的宣傳教育,使取得資格和實際管理水平形成統一,真正提高煤礦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礦企業自身要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特別是要針對各自煤礦的實際情況按照操作規程逐條逐款培訓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開拓佈局情況,又真正能夠做到遵章守紀,不違規操作,確保生產安全。從而降低傷亡事故的發生。
4、嚴格各項制度的落實,降低傷亡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