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的人和事有千萬,但愛的人只有一個雜文隨筆

喜歡的人和事有千萬,但愛的人只有一個雜文隨筆

  有人說喜歡是放肆,愛是剋制。

  有人說喜歡是乍見之歡,愛是久處不厭。

  前晚和男票討論,是不是哪個年紀的男生永遠都只喜歡18歲的美少女。他說他喜歡18-25歲的小姑娘。

  果然色衰而愛馳啊,不服氣的問他,那對我多不公平,有天我也會容顏老去,也許也會是不修邊幅的油膩婦女。

  他說喜歡是一回事,愛你是一回事。就像美女走在大街上,總喜歡看兩眼,但是愛你並沒有改變。

  圖片來自花瓣網

  我總以為喜歡你和愛你是一樣的,上學的時候,遇見喜歡的人,總會在心裡反覆演練“我喜歡你”這句話,那時的'感情或許始於好感,吸引和好奇。那時的喜歡是純真的,但卻不用承擔愛一個人的風險。

  我愛你,是多麼珍貴的三個字。在高中,有喜歡的人,多年以後還是會記得,可是卻不曾想過要說我愛你。

  那時我以為喜歡就是愛,經過了兩次的喜歡以後,才發覺原來我是多麼抗拒“我愛你”這三個字。

  對於自己來說,那不是愛。是青春的悸動與溫暖,多年以後,我還會想起那個陽光少年,可是冷靜地審視,才會發現那時的喜歡僅僅是喜歡。

  後來自己談戀愛了,發現自己能在“我喜歡你”和“我愛你”之間自由切換,毫無違和感。可以明白坦蕩地告訴對方,我愛你。

  爭吵過後,會跑到另一個城市找他,走在外邊或是看到類似“有一個把自己寵成小孩子的男朋友是一種怎樣的體驗”,就會告訴他,自己想他了,想要親親,抱抱,舉高高。

  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只是單純的喜歡著。被他的某一優秀品質所吸引,看不見一個人的缺點。那人就像是不存在凡間,不食人間煙火的男神。

  而愛一個人,就算他屋子裡滿是幾天沒洗的衣服,滿地的臭襪子,自己嘴上說著嫌棄的話,一邊幫他把衣服襪子洗了。

  總喜歡打遊戲而忽視自己的存在,總在答應自己要出去玩的時候還躺在床上,總在答應了要在晚上十點給自己打電話,但是又忘記的時候,總能包容他。

  愛一個人,欣賞他的優點,也包容他的不足。人無完人,我也會莫名其妙地生氣,我也會在他叫我起床的時候拖延,我也會在吵架的時候,說狠話。

  他不喜歡我哭鬧,可被他氣哭了,還是會抹眼淚,他也不會哄我,任由我哭,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怎麼把我得罪了。

  可是就是這樣的人,我還是愛他。

  和他在一起,快樂比痛苦多。我總能想起,半夜肚子餓,他帶我吃烤魚,我說冷,他就給我買個壁爐取暖。

  坐在他的電動車後座被風吹,他會取下圍巾給我,他說我生病了會比較難搞。節假日在一起,總會問我想吃什麼,他做飯給我吃。

  自己被騙錢的時候,他沒有責怪自己,而是安慰自己,也不會覺得自己蠢。他叮囑我,如果要投資什麼的,要跟他說。他出社會比我早,社會經歷比我多一丟丟,這樣就能避免我受到傷害。

  我曾問他,我這麼蠢,你不嫌棄嗎?他說不會啊。

  回想起來,我們走過的日子,平淡如水,可是彼此早已刻進對方的生命裡,分開的時候,無時不想念,在一起的時候,膩歪在一起,永遠都不嫌。

  喜歡的人和事有千萬,愛的人只有你一個。願你可以愛自己所愛,念所想之人。並願有人陪你顛沛流離,有人陪你對酒當歌,有人陪你共享人世繁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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