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業市場權力形成與進展探析論文

鋼鐵業市場權力形成與進展探析論文

  在中國經濟向集約化發展的大背景下,促進我國鋼鐵產業集中度提高、產業競爭力提升,是我國鋼鐵行業發展的重要渠道。因此,研究中國鋼鐵產業市場勢力和市場績效之間的關係對提升中國鋼鐵產業競爭力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本文擬利用中國鋼鐵產業的資料,利用結構主義研究方法對鋼鐵產業市場勢力、市場結構及相互之間的關係進行實證研究,剖析市場集中度對內外資企業市場績效影響程度差異的原因,探討相關的政策建議,以期對中國鋼鐵產業發展提供有益的思路。

  中國鋼鐵產業集中度演化

  一般而言,在產業資源市場化配置條件下,競爭和規模經濟的效率優勢會促使產業漸進式重組,部分企業的規模會越來越大,這時若沒有產業政策的限制,市場會從離散狀態趨向相對集中狀態,一個直接的結果就是產業集中度的提高。但是,在市場競爭比較充分的情況下,我國的鋼鐵產業並沒有呈現出集中化的態勢。鋼鐵產業的生產集中度總體不高,CR4和CR10這兩個指標值在這段期間基本保持穩定,大致在30%和50%上下徘徊。從2001年開始呈現急劇下滑的趨勢,到2004年,CR4值已跌至18.52%,比2000年下降了約12個百分點;CR10值也僅為34.77%,比2000年下降了約15個百分點。這主要是因為2001~2006年我國鋼鐵行業高速發展,大量中小鋼鐵企業進入該行業。2007年以後由於國務院出臺宏觀調控政策規範鋼鐵行業盲目投資,以及行業內兼併重組的加快,行業集中度有所提高。

  造成國內鋼鐵行業集中度過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我國東部地區經濟發展較快,西部地區相對落後,在一些相對落後的地區,鋼鐵行業仍然對當地的經濟發展、就業起到舉足輕重的支撐作用;二是我國經濟發展階段仍處於工業化中期,經濟處在快速發展期,對鋼鐵有較大的需求,對外貿易的強勁增長拉動了鋼鐵的直接和間接出口,鋼鐵消費仍在增長,2001~2010年十年間,我國粗鋼產量由14,892.7萬噸增長到62,665.4萬噸,年均增長率達到17.3%。當我國工業化階段完成以後,鋼鐵產量會趨於回落;三是由於國家實行分稅制改革後,地方政府為發展經濟,保證財政支出,加大扶植地方中小民營企業力度,在鋼鐵工業的高速發展期,中小民營鋼鐵企業受到各級地方政府的支援,市場出現大量的小規模鋼鐵企業,與此同時行業的少數核心大企業規模擴張速度跟不上地方鋼鐵企業的發展,導致了行業集中度下降。

  當前,在國家嚴控鋼鐵行業新增產能的大環境下,行業的兼併重組是提高行業集中度的最重要手段。重組模式主要分為兩種:市場化重組和行政化重組。市場化重組效率高,可以快速成長實現規模經濟,提高產業鏈控制能力,發揮協同效應,合理配置資源。在我國目前轉軌經濟的條件下,鋼鐵企業的重組往往存在行政力量的介入,以政府為主導的併購模式是我國鋼鐵行業的主要併購模式,行政化重組的優點是整合的成功率更高一些,對鋼鐵行業集中度提高起到推動作用,但“行政化重組”並不是企業間的自願行為,存在“拉郎配”的`現象,這也是我國基本國情所決定的,因此國內鋼鐵行業併購模式不可能一蹴而就完全實現市場化,目前情況下,沒有政府的扶持,單靠市場化運作很難推進跨區域的實質性重組,而單純的行政主導又有種種後遺症。因此,採用“市場化與行政干預相結合,逐步過渡到市場化”的模式較為可行。

  中國鋼鐵產業市場集中度與市場勢力關係分析

  透過前面的分析能夠看出,如果使用CR4、CR8這樣的集中度指標對我國鋼鐵產業進行分析,那麼將很容易地得出我國鋼鐵市場是處於低寡佔型市場結構的結論,這樣的結論能否經得起推敲是值得探究的。從全球鋼鐵企業產量50強的排名中我們可以看到,在全球鋼鐵企業排名前十名的鋼鐵企業中中國企業有5家,佔了一半。在全球鋼鐵企業排名前20的企業中中國企業佔了9家,也有將近一半企業為中國企業。在全球鋼鐵企業排名前50的企業中中國企業佔了24家,仍然可以佔全部企業的大約50%。

  從這個資料中我們可以看到,儘管我國的CR4、CR8的比重比較低,但這並不一定能夠說明我國產業集中度比較低。我國鋼鐵企業的CR4、CR8比較低,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我國總體幅員遼闊,大型鋼鐵企業分佈在國家的各個地區,整合起來難度較大,不像歐洲國家和日韓那樣更容易整合成幾家企業,使得集中度可以迅速提高。其次,我國大型鋼鐵企業的數量眾多,且規模普遍較大,在全球的鋼鐵企業中佔據了主要地位,這也導致了我國的CR4、CR8水平普遍不高。第三,我國各地區鋼鐵發展的產業政策原因,區域內的企業併購行為較容易實現,而跨地區的併購行為難以形成,因此導致我國形成了幾個鋼鐵生產的重點省份和地區,每個地方都有自己的龍頭鋼鐵業,並且這樣的企業在全球企業排名中都是很靠前的。如果計算分割槽域的集中度指標,例如CR4,那麼每個地區的集中度都將是非常高的。因此,筆者認為在中國這樣的特殊的鋼鐵行業的發展情況下,使用CR4、CR8指標是存在一定不全面性的。因此,分析了了我國的CR10、CR20、CR50指標,我國的CR10指標在最近兩年呈現了較強的上升趨勢,2009年達到了45%;CR20指標2009年接近60%,而且也有比較強的上升趨勢,隨著我國鋼鐵企業併購的不斷進行,這一指標將會進一步上升。而且CR10、CR20指標的上升速度明顯比CR4、CR8指標的提高速度要快,這也體現了我國鋼鐵企業發展的現實情況,我國排名前幾位的企業相對比較穩定,排名在10~20位的企業這幾年的變化比較大。

  結論

  透過分析近十年來我國鋼鐵廠產業的產業集中度發展變化過程,發現我國鋼鐵產業的生產集中度總體不高,CR4、CR8和CR10等指標在這段期間基本保持穩定,大致在30%和50%上下徘徊。從2001年開始呈現下滑的趨勢,2007年後又開始逐漸上升,呈現了一種倒“U”型的變化趨勢,這主要是因為2001~2006年我國鋼鐵產業高速發展,大量中小鋼鐵企業進入該行業,導致產業集中下降。2007年由於國務院出臺宏觀調控政策規範鋼鐵行業盲目投資,以及行業內兼併重組的加快,行業集中度有所提高。

  我國鋼鐵產業的生產集中度指標CR4、CR8總體不高,如果按照貝恩分類法,中國鋼鐵產業遠遠不能達到較為理想的“寡佔型”市場結構。但是,這並不一定能夠說明我國鋼鐵產業集中度就比較低。從全球鋼鐵企業產量排名前50強的排名中我們可以看到,在全球鋼鐵企業排名前十名的鋼鐵企業中,中國企業有5家;在全球鋼鐵企業排名前20的企業中,中國企業有9家;在全球鋼鐵企業排名前50的企業中,中國有企業有24家。從這裡可以看出,我國大型鋼鐵企業佔全世界大型鋼鐵業的大約一半左右,如果我國對這樣的鋼鐵企業進行整合,以提高我國的鋼鐵企業集中度,比如把CR4、CR8這樣的指標提高到50%、75%,那麼這麼大規模的合併將帶來排名前四或前八的鋼鐵企業規模巨大,如果這樣合併,將很可能造成我國鋼鐵企業規模巨大,但企業的生產效率卻很低。我國鋼鐵企業的CR4、CR8比較低,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第一,我國的總體幅員遼闊,大型鋼鐵企業分佈在國家的各個地區,整合起來難度較大;第二,我國大型鋼鐵企業的數量眾多,地域分佈較廣,且規模普遍較大;第三,我國各地區鋼鐵發展的產業政策原因。

  透過實證分析研究可以看出,我國鋼鐵企業集中度指標中,CR10、CR20指標對鋼鐵產業的增加值的係數較CR4、CR8的指標要大一些,這說明使用前兩個指標分析我國的鋼鐵產業的集中度,進而分析鋼鐵企業的市場勢力顯得更為合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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